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流程图

合集下载

吉水县安监局审批项目工作流程图

吉水县安监局审批项目工作流程图

吉水县安监局审批项目工作流程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办证流程图二、办理砖瓦粘土(场)、采砂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名称: 办理砖瓦粘土(场)、采砂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实施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第397号国务院令)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200年第13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四条:下列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颁发管理机关委托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和管理:(一)砖瓦粘土矿(场);(二)采砂场。

公开形式: 网上公开公开范围: 全社会公开时间: 长期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承办科室: 非煤矿山监管股行政服务股项目介绍:(一)办理砖瓦粘土(场)、采砂场安全生产许可证1、承办责任人:王晓荣李小平2、办理条件:(1)县政府或乡(镇)政府同意规划开采的有关文件或批件。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6)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从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

(8)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雇主责任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9)厂房、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10)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1)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

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审 查
安全监督科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10内完成)
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校查,现场校查发现问题应整改时间及修改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
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需要听证、公示的事项,进行听证、公示。
区应急管理局窗口岗位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校,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的,要求补正材料,当面告知或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办理事项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 查(10日内完成)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督科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进行审查
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校查,校查发现问题整改时间及修改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
予以许可的,制作许可证
不予以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送 达(当日)
直接送达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领取
安全监督科立卷归档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到区行政服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受 理
行政服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对申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立即受理其申请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发证机关申请,并退回申请文件、资料。
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 查
安全监督科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10内完成)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程序》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程序》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公布日期】2006.10.10•【字号】沪安监管危化[2006]135号•【施行日期】2006.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程序》的通知(沪安监管危化〔2006〕135号)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工作,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等环节,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安监管字〔2002〕103号)和《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99号),我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程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OO六年十月十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程序一、行政许可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九条;(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二条;(三)《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6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五)《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六)《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99号)。

二、受理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专营进口、出口)的单位均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安监[2009]243号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安监[2009]243号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安监〔2009〕243号)各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商贸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危化品经营储存单位: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渝文审〔2009〕第26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附件: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的危险化学品。

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不适用本办法,国家与相关部门规定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变更办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变更办理程序

(一)首次申请提交材料: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份;2、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3、安全评价报告;4、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印件);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6、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7、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具有危险性的监控化学品,须出具国家经贸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

10、成品油批发和仓储经营单位必须出具商务部印制和发放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应出具商务部统一印制、省经贸委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1、申请企业向市、区县安监局窗口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按照下述程序分别办理:(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企业向有关部门申请;(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3)、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企业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齐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决定受理的,要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要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写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市局窗口受理的材料,分别交由所在地区县安监局经过审查合格后,将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书》(区县安监局出具)上报市局窗口;区县局窗口受理的材料,由区县局直接组织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将将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书》(区县安监局出具)上报市局窗口;2、自受理起二十日内,市局窗口工作人员对已经受理的申请企业材料和区县安监局审查情况进行材料审查或现场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办理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市安监局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核准后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办理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由窗口工作人员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流程图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流程图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流程图苏州市安监局危化处受理,15个工作日上报省注:苏州市安监局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7层,危化处电话:;苏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安监局窗口电话:附件申请人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一份);2、企业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4、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清单5、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2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7、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8、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9、其他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安全评价报告书(一式二份)(附光盘一份);11、申请之日起前3年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12、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情况说明13、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登记清单14、具备法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书15、有重大危险源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在当地安监局备案的证明材料1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7、应急救援预案在当地安监局备案的证明材料1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19、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省辖市以上安监部门审查核发的设立批准文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申领流程图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并携带下列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2、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的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印件; 3、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等16项材料。

安监局危化科将资料于5个工作日内报苏州行政附件申请人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申请表》(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一份);2、安全评价报告书(一式二份)(附光盘一份);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的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印件;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6、经营和储存场所平面图;7、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指保管人员、销售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8、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59、安全管理制度清单;10、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1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在当地安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2、经营成品油的,需提交由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13、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需提交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4、经营监控化学品的,需提交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5、经营属于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需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6、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可不提交消防安全验收文件,但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预核准的经营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承诺书。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备案、注销流程图
申请
告知补正资料不全
或有错或不在受理范围通知书
股室审核
当日
(承诺期限)
局分管领导
审批
(作出注销决定)
承办股室:审核审批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流程图(审核转报类)
申请
告知补正资料不全
或有错或不在受理范围通知书
(现场核查)
15个工作日(变更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审批
承办股室:审核审批股。

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流程图
申请
或有错或不在受理范围通知书
(现场核查)
当日(备案)
15日(核销)
(承诺期限)
局分管领导
审批
作出备案决定
承办股室:审核审批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备案流程图
不符合申请条件
(审核转报南平局)
承办股室:审核审批股。

职业病危害项目
申报、注销流程图
申请
告知补正 资料不全 或有错 窗口受理 或不在受理范围 通知书
股室审核
2日(申报)
当日(注销)
(承诺期限)
(作出注销决定)
承办股室:审核审批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流程图(审核转报类)
承办股室:审核审批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样式及说明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样式及说明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样
式及说明的通知
【法规类别】化学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安监总厅管三[2014]118号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1.28
【实施日期】2014.1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样式及说明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4〕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高效、便利、规范的原则,决定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各发证机关自行印制。

现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样式及有关说明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本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请认真执行。

附件: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样式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样式说明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1月28日附件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样式说明
一、本证书是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取得安全许可的凭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一、行政依据1.《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第344X)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治理方法》(国家经贸委第36X)3.国家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治理方法的实施意见》4.《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爆炸危险园地平安规定》、《仓库防火平安治理规则》。

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条件要求》6.《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扶术条件》7.《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扶术条件》8.《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9.《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1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11.《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遁用技术条件》12.《危险货物包装标志》二、经营单位的申请材料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和电子版1份;2.工商部门认可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拟设立的经营企业须提交工商治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审核通知书;3.平安评价汇报: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分别向自治区平安生产监督治理局和地、州、市平安生产监督治理局备案;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向地、州、市平安生产监督治理局备案;4、经营和储存园地建筑物消防平安验收文件的复印件;5、经营和储存园地、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6、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的“厂长经理平安生产治理资格证书〞,平安经营治理人员的“平安生产检查员证〞,业务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7、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园地或储存园地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园地或储存园地的全部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将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同时报所辖区地、州、市平安生产监督治理局备案;8、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治理制度、剧X购销治理制度、商品储存保管养护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治理制度、经营人员岗位责任制、消防警卫平安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平安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运输治理制度等;9、成品油经营单位须出具自治区经贸委的批准文件;经营属于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自治区公安厅的批准文件;经营具有危险性的监控化学品,须出具自治区经贸委的批准文件;10、各级平安生产监督治理机构审核意见。

威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威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威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示范文本一、行政审批项目(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1、是否网上受理是2、审批数量-13、事项属性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4、审批性质行政审批5、审批时限承诺件6、网上办理程度预审7、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8、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9、材料预审5个工作日10、审批对象自然人、法人或社会团体11、审批方式审批12、是否收费不收费13、实施主体威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4、办理地点威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严陵镇东街63号15、审批条件(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16、申请材料目录及说明(1)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6)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初审后退还)和复印件;(7)安全管理制度;(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7、格式文本或空白表格《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企业经办人填表日期发证机关: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OO 年月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申报材料(1式2份)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4、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经销品名详细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图是否否(需说明理由)拟主动公开的信息行政机关保密审查是否属于保密范围如不能确定,报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局党组审查,决定是否公开不公开是否涉及其他行政机关协调确认在规定时限内,于市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台\新闻发布会予以公开危险化学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审批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窗口收到申请文件、资料后,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到行政窗口提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颁发经营许可证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依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邮寄申请网络申请申请人申请现场核查受理决定资料审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窗口收到申请文件、资料后,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到行政窗口提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颁发经营许可证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依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邮寄申请网络申请申请人申请现场核查受理决定资料审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流程图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窗口收到申请文件、资料后,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到行政窗口提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年 月 日(章)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章)
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
剧毒化学品
成品油(液化气)
其他危险化学品
品名
规模
用途
品名
规模
用途
品名
规模
用途
批准经营方式
批发□ 零售□ 化工企业外设销售网点□ 其他: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甲种□ 乙种□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申请甲种和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分别向省级发证机关和市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第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第二,安全评价报告;第三,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第四,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第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第六,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甲种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乙种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甲种经营许可证管理。
其他危险化学品
品名
规模
用途
品名
规模
用途
品名
规模
用途
注:“申请经营范围”可另附表格,但须盖章。
申请经营方式
批发□ 零售□ 化工企业外设销售网点□ 其他:
经营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意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文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文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办理依据1.《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令第55号);4.《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穗安监〔2013〕27号);5.《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二、办理围1.纯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城镇燃气、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除外);2.零售、带有储存设施(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城镇燃气、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除外)。

三、申请资料(一)首次办理经营许可证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承诺书;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零售经营、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经营单位还须提交7.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8.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书(复制件);9.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稿)。

(二)重新办理经营许可证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1.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经营场所的;2.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储存场所的;3.仓储经营的企业异地重建的;4.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5.许可围发生变化的。

所需提供资料与首次办理相同。

(三)到期换证到期换证经营单位应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将完整的申报资料送区安监局申请更换,并提交如下资料:1.申请材料清单表;2.承诺书(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应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及电子版;4.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首次办理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申报资料;6.安全标准化达标证明材料。

486号文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的通知

486号文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的通知

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的通知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豫安监管危化〔2006〕486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的通知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年来,我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基本完成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但随着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工作的不断深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变更申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验收等行政许可申请不断增加,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工作,现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规范如下: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1.在线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换证申请和变更申请,申请单位分别填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申请表均要求上网在线填报,申请单位登录河南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网址:http:// ),通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请。

未进行网上在线申请的,不予受理其许可申请。

2.材料受理:中央驻豫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单位,其申请材料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受理,其它经营单位首先报所属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初审,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受理。

3.审核发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核发、换发或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应组织现场核查或委托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省局组织现场核查时会同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验收申请程序加油加气站安全设计审查和验收严格按照《河南省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验收办法》(豫安监管危化〔2006〕157号)规定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流程图
(适用于职权目录第68项)
附件
申请人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乙种)(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
2、安全评价报告书(一式二份)(附光盘一份);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的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印件;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6、经营和储存场所平面图;
7、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指保管人员、销售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9、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10、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1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在当地安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2、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可不提交消防安全验收文件,但必须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预核准的经营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承诺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