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汉办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管理办法(暂行)
孔子学院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暂行办法
孔子学院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孔子学院专职院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汉语〔2012〕1号),切实搞好孔子学院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职教师系指长期从事国际汉语教育事业的专门人员。
实行储备制管理,储备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选定的教育机构。
二、专职教师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统一选拔。
按照自愿报名、单位推荐、专家审核的方式聘用专职教师,并颁发资格证书。
三、专职教师须具备的条件为: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身心健康;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汉语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两年(含)以上从事国际汉语教学的经历;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能力和组织能力。
四、专职教师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组织实施培训。
首次派出前培训不少于300学时,每年在岗培训不少于36学时。
培训目的为不断提高专职教师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能力和组织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专职教师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调配,实行外派工作和回国储备相结合的循环使用机制。
在外期间,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管理。
专职教师须服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派出计划。
每次赴外工作任期一般为4年,回国工作期限根据需要确定。
六、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从承办孔子学院的院校中确定储备单位,签订专职教师储备工作协议书。
储备学校须具有较好的国际汉语教育学科基础,孔子学院工作成绩显著,在国内外具有良好声誉,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储备工作。
七、储备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接收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选定的专职教师;妥善安排专职教师在国内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关心专职教师的成长,为专职教师评聘职称(职务);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推荐专职教师人选。
八、专职教师派出期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工资待遇,向储备单位支付教育服务补贴费,补贴费主要用于专职教师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国家规定待遇。
国外汉学研究
国外汉学研究讲稿上编概述对外汉语专业系列教材中没有《国外汉学研究》。
本课程应改为“国外汉语研究”。
一、汉学定义汉学(Sinology)或中国学(Chinese Studies)是指外国人研究中国文化、历史、语言、文学、社会、宗教、经济、科技等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的学问。
德国汉学家傅海波对“汉学”下的定义:“汉学是运用语言学方法,从中文史料来研究中国、中国历史和文明”。
如果说中国文化是源,那么汉学就是流。
汉学是中外文化的混血儿,属于跨文化研究。
从传统汉学到中国学的转型。
传统的,注重纯文字的考证和翻译以及对人文科学的关怀;现代的,注重政治和意识形态以及自然科学的研究。
“汉学”有宽窄两义。
广义上,它可以指“一切非本土的研究中国的学问”。
狭义上,则于以现代方法来考释中国古代文化特别是经典文献的学问。
(刘东《“国学”与“汉学”》,葛兆光主编《清华汉学研究》第三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汉学”的另一种意义经学史上有汉学和宋学两个阶段,一般说来汉学讲求训诂名物、五行谶纬,宋学讲求心性哲学,着重纲常伦理(范文澜《中国经学史的演变》,《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
二、汉学研究的意义汉学已经是外国人的研究成果,而汉学研究则是研究的研究。
汉学是国学的一面镜子,有借鉴意义。
任继愈先生说:“西方学者接受近现代科学方法的训练,又由于他们置身局外,在庐山以外看庐山,有些问题国内学者司空见惯,习而不察,外国学者往往探骊得珠。
如语言学、民俗学、考古学、人类学、社会学诸多领域,时时迸发出耀眼的火花。
”总的来说是开阔眼界。
汉语是世界的,汉语研究也是世界的。
就汉语研究来说,汉学主要有以下借鉴意义:1、理论背景。
国内的普通语言学理论基本上是从西方全盘移植的。
理论探索一直是国内汉语研究的软肋。
蒋绍愚先生、王宁先生多次大声疾呼加强理论研究。
自己不动手去探究理论,遇到语言现象便到外国学者的理论中寻求解释。
规律的探究应该是很值得的鼓励的。
孔子学院中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孔子学院中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孔子学院中方资金管理办法孔子学院中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孔子学院中方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国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孔子学院总部,以下简称“总部”,负责审核各孔子学院编制的项目预算、决算,负责统筹管理孔子学院中方资金。
第三条孔子学院的中方资金必须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孔子学院理事会负责项目资金预算、决算的编制,并对总部负责。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第四条孔子学院的中方资金用于经总部批准的以下项目:1。
新建孔子学院的开办~包括房屋修缮、设备购置等,2.开展汉语教学,3.培训汉语教师~提供汉语教学资源,4。
开展汉语考试和汉语教师资格认证,5.提供中国教育、文化等信息咨询,6.开展中外语言文化交流活动,7.孔子学院个案协议中所规定的其它项目。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五条孔子学院应根据下一年度计划开展项目实际需要~按照总部规定的时间~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第六条孔子学院申请下一年度中方资金的~应编写“项目经费申请书”,附件1,.- 1 —孔子学院中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经费申请书中应包括所在单位计划投入资金金额及来源~原则上应与申请中方资金金额1:1配套投入.人员费预算一般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第七条“项目经费申报书"经孔子学院理事会通过后于当年9月15日前报送总部审批。
总部于次年3月15日前审核批准项目预算~4月1日前根据项目执行进度一次或分次核拨中方资金。
第八条总部对孔子学院申报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包括:1。
所申报的项目是否属于中方资金的支持范围,2。
申报材料完整~内容是否合理、详实,3。
支持项目申报书的其他材料,第九条新建孔子学院申请中方启动经费~应于合作协议签订后编写“项目经费申请书”~并报总部。
第十条总部定期审核、批复孔子学院用于启动工作的预算, 5月1日前收到的申请~6月1日前审批~11月1日前收到的申请~12月1日前审批~并及时拨付。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09年集中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09年集中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4.01•【字号】浙教电传〔2009〕57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09年集中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57号各有关院校:为加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选派工作,根据国家汉办暨孔子学院总部文件(汉办〔2009〕180号)精神,决定在我省高校集中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请有关院校根据孔子学院办学需求,推荐相关人选。
具体要求如下:一、推荐人选条件1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 .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参加工作 5 年以上。
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
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 . 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其他通用外语。
具有较好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 性格开朗,身心健康。
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
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熟悉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二、推荐选拔程序1.推荐及申请(1)请有关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按照每个院长岗位2:1的比例,在全校范围选拔推荐。
(2)为补充中方合作院校外派院长能力不足造成的缺额,我厅还将在有关中方合作院校之外(浙江大学、宁波大学之外)的院校为我省承办的孔子学院选拔推荐中方院长。
(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2.推荐程序所有推荐人选在汉办网上下载并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随表需附普通话及外语水平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需要按照要求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单位(校级)负责人签字并盖校级公章。
填写材料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
表格下载路径:网页→点击“表格下载”→《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武汉大学国际交流部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外教师交流,加强国际汉语教学和教育援外工作,充分调动公派出国教师(以下简称出国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出国教师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履行我国政府对外文化、教育交流协议和双边协议,执行出国任教任务且在国外连续任教半年以上(含半年),并由中国政府提供资助的出国教师。
第二章工资及津贴补贴第三条出国教师在国外任教期间,根据出国教师国内职称,按以下标准计发国外工资:第四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享受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美元,用于开展工作必需的对外交往和通讯等支出。
第五条为体现对艰苦地区的倾斜,鼓励到艰苦地区任教,在艰苦地区任教的出国教师享受艰苦地区津贴。
按艰苦程度不同,艰苦地区分为五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二、三、四、五类。
各类艰苦地区名单详见附件。
各类艰苦地区津贴标准为:一类地区:每人每月180美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500美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820美元;四类地区:每人每月1150美元;五类地区:每人每月1500美元。
第六条出国教师国外任教期间,如聘请方不提供交通工具和相关费用的,国家按以下标准提供交通补贴:非艰苦及一类艰苦地区:每人每月400美元;二类及以上艰苦地区:每人每月600美元。
第七条经外交部、财政部批准,我国驻外非外交人员享受战乱补贴的,在同一地区任教的出国教师也同时享受。
发放标准和办法参照财政部、外交部有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出国教师任教城市或国家发生严重战乱(严重骚乱、武装冲突、内战或国家间交战),对出国教师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经批准后,出国教师可停止任教活动,撤离回国。
需要继续执行的,应报国内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条国家为出国教师提供一次性安置费3000美元,用于办理居留、注册等各种手续,购置必要的家具家电、教学设备及其他安置开支等。
出国教师使用安置费在国外购置的一切物品归出国教师个人所有,并由出国教师按照任教国的法律和规定自行处置。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外派出国教师赴任须知
①护照首页 ②签证页 ③单位职称证明 ④意外保险单 ⑤个人信息登记表 ⑥国内帐户信息 ➢ 提交方式:将材料电子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给主管工资的工作人员、或 者复印后快件邮寄。
•
• 工资发放
•
工资可以人民币或美元形式汇至教师提供的国内账户。
汇报工作: 1.定期〔6个月〕向使〔领〕馆汇报工作。到访、邮件、 等方式 2.每学期向国家汉办提交工作一份总结。
请假告知:
教师任期内回国休假、探亲或到第三国休假旅游,须告知驻 外使领馆告知。
九、教师请假应办那些手续?
• 教师任期内因探亲、开会、就医等回国,须向孔子学院院 长〔或中方院长〕提交书面申请,由孔子学院院长报请国 家汉办/孔子学院批准后,可以休假。
• 休假完毕,按时返回国外教学岗位。
• 教师回国后,因疾病或其他事情不能返回国外教学岗位的 ,需要及时通过孔子学院负责人向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提 出申请,获得批复后,完毕教师国外教学任务。
•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任。
十、任期期满后,怎样办理离任手续?
• 填报?出国教师离任鉴定登记表?,交我驻外使领馆前签署的意见。 • 回国机票购置:教师个人先垫付票款,回国后报销。 • 购置回国机票时,一定要向国外售票处索要收据和发票,否那么不予报
➢ 国外工作量:一般为12—20学时/周 因工作需要坐班的,坐班时间以孔子学院具体要求为准。
四、国家公派长期出国教师享受哪些待遇?
• 1.教师工资按照财教字[2021]194号文?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执行。
• 2.教师工资以人民币的方式支付,兑美元汇率为1:6.5
• 3.一次性安置费标准:3000美元/人。〔用于办理居留、 注册等各种手续,购置家具家电、教学设备等〕
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管理暂行规定
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管理暂行规定随着我校对外交流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国际化程度的逐渐提高,我校派往国(境)外交流的学生人数将不断增加。
为增强在校学生学习积极性,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境)外学习、交流、研修、实习,执行国家在友好邻邦的国际汉语推广,提高我校学生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学生跨文化交往和沟通能力,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推动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事业的发展,规范国际交流生(含赴港澳台地区的学生)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遴选资格与条件1.选派学生必须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成绩良好,无任何不及格课程和不良记录。
2.选派的本科生应是我校在读的大二或者大三学生,在校表现良好,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英语专业四级者优先,且外语水平符合在国(境)外学习、交流、研修、实习、以及开展国际汉语推广工作的要求。
3.选派学生家庭必须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或其他可保障的经济来源,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在国(境)外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及其它杂费。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能力。
第二条操作程序1.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按照有关厅发文件精神和学校研究通过的决定,负责将国(境)外大学合作交流项目的内容细项及相关事宜通知各有关教学单位,由各相关院系负责学生动员宣传,组织学生报名工作,国教院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举办项目推介宣传会。
2.符合遴选资格与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XX学院大学生赴国外或港澳台学习交流申请表》。
各院系收到学生提交的申请,应签署意见集中报送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提交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3.学校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按要求指导和帮助学生准备入学申请材料;将入选学生的文件邮寄给国(境)外合作院校机构进行审核,国(境)外合作院校机构审核学生材料,并将学生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邮寄给我校;负责指导并办理学生出国(境)的材料准备和各项手续的报批以及各项派遣事宜的落实安排工作。
称职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科研园地©称职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龚锦培自2004年创办孔子学院以来,全球已有14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525所孔子学院和1113个课堂,各类学员累计超过900万人,在中外双方努力下,孔子学院为增进中国与各国人民友谊,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汉办和国内相关院校在设立孔子学院/课堂方面之所以能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这与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所发挥出的积极作用有着密切的关系。
孔子学院院长是孔子学院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孔子学院的办学和管理。
中方院长是国内合作院校选派、经国家汉办培训、考核同意的中方代表,属非外交人员。
极大多数称职或合格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不管他们的学历有多高、资历有多深,他们在赴任时或在外工作期间都显示出谦逊的态度,他们放低自己的姿态,以一名“好学生”的身份,虚心向相关部门领导或协作方学习,掌握政策,积累经验,踏实工作。
新赴任的中方院长都会虚心地向即将离任的中方院长学习,因为前任院长全方位地了解孔子学院管理和汉语教学情况。
一般情况下,前任院长会陪伴新任院长会见各个汉语教学点的领导,介绍汉语教学情况,使新任院长摸清汉语教学、教材、师资、经费等状况;新任院长还需熟悉孔子学院各类档案管理情况,特别是人事、资产和财务管理档案,这样,可以清晰地掌握孔子学院的各类信息。
孔子学院除了汉语教学和推广中国文化,还有一个向当地人学习语言和文化的任务。
所有中方院长在上任前都通过了汉办举办的外语考核。
赴任后,中方院长若想迅速地开展工作,拉近与合作方关系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要努力学习当地语言,增进与外方合作者的友好关系,为共同管理好孔子学院铺平道路。
同时,也要求汉语教师适当地学一点当地语言,用当地语言来表达汉字的读写、词意,这样更容易地被当地学生理解、接受和应用,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可以变得更为亲切,拉近了中方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消除了思想上的障碍,有利于汉语教学的推广。
中方院长要全方位地了解孔子学院的各类情况,如教职员工、财务经费、资产分布、教学状况和建章立制等,这是中方院长充分地人尽其才、物其尽用,管理好孔子学院,顺利地开展汉语教学工作的前提。
国家公派教师管理办法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选拔、培训、派出和管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派往孔子学院(课堂)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统称“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以下简称教师)。
(三)教师外派申请、培训、赴任期间派出管理相关事宜须在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办理.二、选拔与培训(四)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负责制定教师选派条件,公布年度派出计划,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选拔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遴选教师.(五)教师选派基本条件如下:1。
热爱祖国、热爱国际汉语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
2。
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2年(含)以上从事汉语作为外语教学或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经历;有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者优先。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
具有良好的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中华文化传播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6.身体健康,具有合格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教师应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选拔考试.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根据国外岗位需求、教师申请志愿及考试成绩向外方推荐,并根据外方复试录取派出。
(七)教师出国前,应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合格者方可派出。
教师在外任教期间,根据需要,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在岗培训.岗前和在岗培训以《国际汉语教师标准》和《国际汉语教师培训大纲》为依据。
(八)教师赴任前应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签订《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派教师任教协议书》.三、派出(九)教师一般办理因私护照,签证及相关出国手续自行办理;如赴任国有特殊要求,可办理因公普通护照,由国内工作单位办理。
厦门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拔与管理条例
附件4:厦门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拔与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方院长的选拔工作对加强厦门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建设,不断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至关重要。
为确保厦门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充分发挥综合文化交流平台的作用以及孔子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参照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颁发的《孔子学院章程》、《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职责(试行)》(汉办[2012]4号)以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管理办法(暂行)》(汉办[2012]112号),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中方院长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第二条中方院长任职条件(均须具备,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对年龄或行政经历的要求):(一)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二)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
(三)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对外交流拓展和行政工作能力,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熟悉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曾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者优先考虑)。
(四)具有海外学习、工作或国际交流工作经历(具有海外对外汉语教学经验者优先);具有良好的沟通及交往能力。
(五)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
英语或驻在国语言水平较高,普通话标准。
第三条中方院长岗位职责:(一)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服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厦门大学的管理。
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所在地风俗习惯,不强加于人,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二)与外方共同研究制定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和决算等,经孔子学院理事会通过后,及时上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
(三)促成双方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会前提出理事会议程建议,会后与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共同整理《会议纪要》,并提交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四)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人事、财务等管理,对中方资金年度需求和使用提出建议。
教职工出国(境)学习与工作管理办法
教职工出国(境)学习与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出国(境)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以及XX省有关出入境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公派出国和因私出国的人员。
公派出国主要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两种。
国家公派人员:指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出资,或通过政府间协议由对方资助,以及省政府出国培训项目;由教育部、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侨办等有关部门选派并资助赴国(境)外工作。
单位公派人员:指本院的国际交流或合作项目,双方院校协商解决经费资助,或由个人争取到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等经费资助并纳入学校公派出国计划,赴国(境)外进行讲学、进修、培训、访问、合作研究人员。
因私出国主要包括自费留学、旅游、探亲以及其它因私事务的出国。
在确保本院教学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考虑学院人才培养的长远目标,原则上外派教职工总数量不超过本院专任教师总量的5%,每年新派教师不超过5名。
第三条出国停留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为短期出国, 三个月以上为长期出国。
第二章公派出国选派条件和程序第四条公派出国人员的选拔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承诺长期服务于学院。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在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曾有长期公派出国研修或工作经历者,回校后工作满五年才可再次申请6个月以上的出国。
第五条选派工作按需派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紧密结合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第六条不同出国项目的具体选派程序按照选派要求执行。
公派出国工作的基本选派程序为:个人申请、个人所在部门推荐、国际交流中心或人力资源处初审、院领导审批、上级机构审核(考核)录取、与学院签订出国协议派出。
第三章出国(境)类别第七条公派出国教师(一)公派出国任教包括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海外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院长项目、国家及省侨办外派汉语教师项目。
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
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建设,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孔子学院综合文化交流平台作用,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际地位大幅提升,世界各国更加重视发展与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汉语在国际交流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孔子学院主动适应这一形势需要,以加快汉语走向世界为使命,努力构建汉语言文化传播网络,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办学质量日益提高,品牌项目广受欢迎,创造了中外合作开展语言文化交流的新模式,走出了一条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新途径,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我国对外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典范,为推动汉语走向世界、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增进我国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作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2011年底,已在105个国家建立了358所孔子学院和500个中小学孔子课堂,注册学员达到50万人。
同时,目前孔子学院的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全球汉语学习需求,高素质的专业教师数量不足,适用教材短缺,办学质量有待提高,资源整合亟待加强。
在全球化环境下,文明多样性成为共识,加强不同文化之间的了解和理解成为各国谋求发展的共同需求。
中国的发展成就引起世界的广泛重视,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越来越受到各国人民的欢迎和喜爱,越来越多的国家将汉语教学纳入本国国民教育体系,华侨华人把学习祖(籍)国语言文化作为维系民族情感的纽带,全球要求学习汉语人数大幅增加。
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建设,有助于推动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为中外在多领域合作共赢提供人才支撑;有助于展现我国文明、民主、开放、进步的形象,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的理解和认同。
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切实加强孔子学院建设,努力开创孔子学院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适应我国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需要,抓住机遇,合理布局,以汉语教学为主体,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力求开办一所就办好一所,充分发挥孔子学院综合文化交流平台作用,为推动中国语言文化走向世界,促进中外友好关系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孔子学院国际化的困境及出路
孔子学院国际化的困境及出路————————————————————————————————作者:————————————————————————————————日期:孔子学院国际化的困境及出路-人力资源孔子学院国际化的困境及出路武文英李云飞山西师范大学摘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我国迫切需要提升软实力,增强自身参与世界治理的影响力。
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交往中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孔子学院具备非政府组织的典型特征,也是我国非政府组织国际化的典型案例。
但是其在国际化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内外困境,如管理、资金、人才、法律、舆论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应走产业化道路解决资金匮乏问题,中国政府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提升民间交流和合作的质量来获取国外民众的认可和支持等。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孔子学院国际化一、非政府组织国际化萨拉蒙和安海尔在《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视界》中提出了非政府组织(英文缩写:NGO)所具备的五个典型特征: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
关于非政府组织国际化的概念,本文借鉴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吕晓莉的定义。
非政府组织国际化,广义上看,是指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国际拓展或直接参与国际事务,在超越本国范围内施展影响力的过程。
截至2015年底,我国正式在民政部登记的NGO有66.2万个,比上年增长9.2%。
这其中能真正在境外开展公益慈善项目的社会组织少之又少。
孔子学院是中国非政府组织走向世界较为成功的案例,其发展壮大的过程为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化提供了一些宝贵经验。
孔子学院是受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旨在向世界教授汉语、传播中国文化由中外合作建立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20 0 4年11月22日,在韩国首尔成立了全球第一所孔子学院以来国家汉办陆续与多个国家签署建立“孔子学院”的协议。
截至2015年12月1日,全球134个国家(地区)建立了500所孔子学院和1000个孔子课堂(相关数据都来自孔子学院官方网站)。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与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与_________________关于派遣汉语教师的协议一、合作框架为支持_________________汉语教学,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派遣汉语教师。
双方达成如下意见:二、双方职责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的具体责任与义务:1.根据对本职位人选的要求推荐教师;2.保证中方教师按照校方开学时间如期到任;3.提供中方教师工资;4.提供中方教师的国际旅费;5.提供汉语教材及其教辅材料。
_________________的具体责任与义务:6.为教师提供教学场所和教学设备;7.提供教师任教期间住房,住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要求有厨房和卫生设施;8.将依据_________________规定为中方教师提供医疗保险;9.为中方教师提供教学活动所必需办公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10.保证中方教师与其他教师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11.为中方选派的教师出具邀请函并协助其办理签证手续;12.保障中方教师的权益和安全,如有突发事件,须维护教师各项权益,保护中方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职位描述和要求1.教授的课程:汉语口语、听力、阅读等;2.教学对象:_________________负责组织学生;3.工作时间:每周工作5天,每天4课时数;4.聘用汉语教师的条件:1)学历:硕士研究生;2)职称:大学讲师(含)以上;3)外语要求:能够用英语进行教学和日常交流。
四、关于修订协议条款的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并于双方签字同意后生效;五、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协议执行中出现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期限和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协议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协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两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
中方和_________________方各持一份,对文字解释产生分歧时,以英文文本为准。
国际汉语教师职业道德1
Part 01 具备教师职业道德三教——教师:创新者、实践者;核心、关键;课堂主导作用——职业道德、专业素质——教学质量教材教法1.1 认识并理解职业价值,树立并维护职业信誉1.1.1(一)职业价值职业价值观,就是一个人对职业的认识和态度,以及他对自身职业目标的追求和向往。
价值观对一个人的择业动机和职业目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由于人的身心条件、年龄阅历、教育状况、家庭影响等方面的不同,人们对各种职业有着不同的主观评价。
不同的职业价值观导致不同的职业选择。
1.职业价值观:对职业——认识和态度;对自身(职业目标)——追求和向往;2.影响职业价值观的因素:身心条件年龄阅历教育状况家庭影响1.1.2(二)教师的职业价值1.教师的职业价值观:是自己或他人——教师职业的意义和价值——认知;人们——教师职业——信念和态度;反映人们——教师职业——基本价值取向2.教师的职业价值观分类:生存型——满足生存的需要;缺乏热情;完成任务;享受型——职业带来的满足感;有意义、热爱;乐在其中;奉献型——对社会的奉献;有责任心;关怀备至,真诚无私;发展型——促进自我完善;崇高、有价值;不断提高,追求成功;1.1.3(三)国际汉语教师的职业价值教学对象——第一语言学习者?第二语言学习者?教学特点——自己会?学生会?教学生会——汉语:用汉语交际——能——熟练;文化:传统文化、当代文化——了解——传播案例:课堂语言——学生水平1.社会价值:帮助——不同国家、种族的人——学习汉语——用汉语进行交流;增强——各国——对中国了解——了解真实的中国。
案例:中国有火车吗?京剧、剪纸、太极拳——中国象征?2.专业价值:汉语教学活动的实践者——国际汉语研究的主导者发现问题——提供课堂案例和汉语习得事实(大量、真实)促进国际汉语专业的学术发展和国际汉语教师的专业发展案例:教材、论文、专著3.个体价值国际汉语教师应具备相对完整的知识结构:语言与文学教育学和心理学外语能力课堂掌控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国际汉语教学职业活动的过程——个人能力和价值提升的过程实现社会价值、专业价值——实现个人价值案例:志愿者——汉语教师——中方院长1.2 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1.2.1(一)遵守法律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我国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遵守法律法规:知法教学、依法教学(用法律法规指导、规范教学活动)案例1:“体罚”:实施;情绪和可能性;言语;丧失教师资格、承担法律责任;迟到?提前下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赶出去?案例2:敏感性——政治、经济——该说?不该说?2.遵守所在国法律《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外派汉语教师管理办法》:“教师在外期间,应遵守我国和所在国的法律,尊重所在国文化和宗教习俗,遵守国内外工作单位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使领馆和孔子学院的管理,完成岗位工作。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doc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
推荐编号:
个人简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职称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行政职务
最高学历
本科专业
研究生专业
婚否
配偶姓名
是否有子女
配偶学历
配偶专业
配偶工作单位
教育经历(从大学填起,包括重要培训经历)
就读学校
专业
起止时间(年/月/日)
所获学位或毕业证书
普通话及外语水平(请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情况:
工作、学习内容
推荐派往
国家名称
孔子学院名称
如安排赴其他孔子学院工作□同意□不同意
推荐单位意见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工作水平、管理经验及领导能力、对外交往及跨文化沟通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状况等(不得少于200字)
单位(校级)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有关项目填写不下或需附有关证明材料时,请加附页。制表: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
相关外语水平证书及成绩(例如:IELTS、TEF、CET-6等)
第一外语:
听:□好□良好
说:□好□良好
读:□好□良好
写:□好□良好
第二外语:
听:□好□良好
说:□好□良好
读:□好□良好
写:□好□良好
国内工作经历(包括管理工作)
单位
起止时间(年/月/日)
内容
职务
职称
国外工作、学习情况
国家
起止时间(年/月/日)
申办孔子课堂 管理办法
在外国设立中小学孔子课堂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在外国设立孔子课堂工作,推动汉语国际推广事业深入发展,根据《孔子学院章程》和孔子学院总部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总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校与外国教育机构合作开办的孔子课堂。
第三条总部负责孔子课堂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归口管理,审批孔子课堂的设置,与外国教育机构签署设置合作协议,审核中方资金年度项目预决算,提供孔子课堂启动经费和年度项目经费,统一培训、考核、派出和管理孔子课堂教师和志愿者,开展孔子课堂督导评估,监督中方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受总部委托,负责协调本地区中方学校承办孔子课堂的日常管理。
职责包括:(一)负责审核中方中小学校申办资质,汇总中外方提交的申办材料,并报总部审批;(二)指导中外双方学校或直接与外方承办机构签署执行协议;(三)指导外国孔子课堂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中方项目资金预决算,并报总部核定;(四)及时从中方学校选拔推荐汉语教师和志愿者人选,中方学校人选不足的,须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选配;(五)对孔子课堂汉语教学和文化活动提供支持等。
第五条申办孔子课堂的中小学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国际交流经验和较好的外事接待条件;(二)能派出一定数量的合格汉语教师或志愿者;(三)一般应位于地、市级以上城市。
第六条中小学校申办孔子课堂,应选择政府认定办学资质的外国全日制中小学校作为合作机构,按照隶属关系,征得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提交以下材料:(一)关于申请承办孔子课堂的请示;(二)外国教育机构负责人签发的申请函(中、外文);(三)外国教育机构申办孔子课堂计划书(中、外文)。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申办机构简介;拟开展的汉语教学和文化推广项目;用于孔子课堂的教学场所、设施和设备;管理机制;经费筹措及管理等。
第七条总部负责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征求驻外使领馆同意后,与外方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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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汉办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管理办法(暂行)
为加强孔子学院建设,不断提高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和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孔子学院章程》和《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须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了解驻在国国情,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熟悉汉语教学工作;具有合格的领导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熟悉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1年;
4、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二、推荐候选人
1、各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需要根据岗位需要,按照上述条件,及时推荐院长候选人。
应优先推荐曾经担任中方院长和已回国优秀教师。
鼓励各院校在全校、全国乃至国际范围内推选。
2、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4年,其中试用期1年。
院长如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结束任期,一般应提前6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中方合作院校正式来函说明,报总部批准。
3、中方院长的推选、考试和培训工作提前一年完成。
各院校须每年根据总部要求的时间将下年内轮换岗位的候选人名单报至总部。
如合作院校不能及时推荐合适人选,总部将统一协调选派。
三、选拔、培训和派出管理
1、总部定期组织中方院长选拔考试。
2、考试合格者,需参加总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后方可派出。
培训期限一般为3—6个月。
3、中方院长派驻外国期间,以总部管理为主,派出院校也应对其热情关心,及时解决后顾之忧。
四、经费
中方院长候选人参加选拔考试及培训所需差旅费,原则上由各院校从本校孔子学院建设管理经费中列支。
候选人考试和培训费用,由总部负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