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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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0902404038 虞春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与一般行政地方的关系中央与自治地方的关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根据宪法规定,中央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直接管理省以下的地方政府。

所以,从政权的层次的角度上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央政权与省级政权的关系。

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制”特征。

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毋庸置疑,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以此为界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进入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在这前后30年间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表1:传统计划经济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1949—1978年)时期体制特点企业管理财政管理计划管理建国初期(1949—1952)权力集中“统收统支”(1950)。

“条条”管理体制初告形成。

“一五”时期(1953—1957)集中统一部属企业由2800个增至9300个,户数约占中央和地方管理工业企业总户数的16%,产值占49%。

“统一领导、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侧重集中”(1954)。

中央支配的财力占国家预算收入的75%。

实行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

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不得层层加码。

“大跃进”时期(1958—1960)权力下放工业企业除了一些重要的特殊的试验性质的企业外,一律下放给地方。

“划分收支、比例分成、五年不变”(1958);“收支下放、计划包干、地区调剂、总额分成、一年一变”(1959)。

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40%降至20%。

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础的、专业部门和地区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

五年调整时期(1961—1965)权力上收企业管理权上收,部直属企业增至10500个,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42.3%。

财权收至省市自治区以上。

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内容

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内容

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内容
一、政治领导
中央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地方的政治领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央通过制定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为地方提供政治方向和指导。

同时,中央还负责监督地方政府的执行情况,确保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

二、经济管理
中央和地方在经济管理方面有着明确的分工。

中央负责制定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而地方政府则负责具体的经济管理和运作。

这种分工使得中央能够从宏观角度把握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而地方政府则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经济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央通过制定社会政策,指导地方政府进行社会管理。

地方政府则负责具体的社会服务和管理,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

这种分工使得中央能够从宏观角度把握社会发展的方向,而地方政府则能够更好地满足本地居民的需求。

四、信息共享
中央和地方之间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

中央需要了解地方的发展情况、需求和问题,以便更好地制定政策和提供支持。

同时,地方政府也需要了解中央的政策导向和要求,以便更好地执行政策和满足居民需求。

通过信息共享,中央和地方可以更好地协调行动,促进国家发展。

五、责任分担
中央和地方在关系中需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中央作为国家的代表,需要对全国范围内的公共事务负总责。

而地方政府则需要负责本地的公共事务管理,为本地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这种责任分担机制有助于确保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和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实现国家与地方的和谐发展。

论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

论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

论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包括权力关系、财力关系、行政关系和决策关系等方面:
1. 权力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权力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层级关系,中央拥有国家最高权力,负责制定国家的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地方政府则根据中央的要求执行和实施。

中央与地方之间通过法律、政策和行政命令等途径来协调和规范双方的权力行使。

2. 财力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财政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关系。

中央政府通过税收、国库收入和发行国债等方式获取资金,然后根据地方情况进行分配。

这种财力关系旨在保证中央政府能够调动全国的经济资源,同时也确保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财政支持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3. 行政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关系。

中央政府拥有权力来进行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确保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行使职责,同时也为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行政协助。

地方政府则负责按照中央的要求具体执行各项政策和法规。

4. 决策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决策方面存在一定的关系。

一些重大事项,如国家发展战略、政策框架和重大项目等,需要由中央政府来决策。

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也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决策和实施。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决策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是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领导、调配和管理各地方政府,使各级政府之间形成一种合作、协调和共同发展的关系。

这种关系旨在实现国家的统一、发展和稳定。

重点知识点解析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重点知识点解析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重点知识点解析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紧密相关,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本文将从宪法法律的角度,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重点知识点解析。

一、宪法法律的角度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宪法法律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央与地方行政区划应当遵循统一、统筹、分权的原则。

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享有不同的职权和管理权限,彼此之间存在合作、协调和监督关系。

在立法方面,中央负责国家的全面立法工作,地方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地方性法规。

但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国家法律相抵触。

在行政方面,中央负责全国的行政管理,地方负责本地区的行政管理。

中央政府设立各部委和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政府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政府。

在司法方面,中央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设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二、政治方面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政治层面。

中央通过党的领导,对地方行使督导、指导和决策权力,确保国家的统一和整体利益。

中央对地方政府的任免权、监督权等也是政治层面上的表现。

地方政府在政治层面上负责地方的具体实施工作,贯彻中央政策,解决地方问题,为中央政府提供反馈和地方情况的信息。

三、经济方面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经济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中央政府通过制定经济政策、税收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对地方经济进行引导和调控。

中央政府还通过财政调剂,向落后地区提供财政援助,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央政策制定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计划,引导本地区经济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地方政府还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吸引外资、促进本地区的投资和就业。

四、文化方面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文化方面也有体现。

中央政府通过制定文化政策,对地方文化进行引导和支持。

中央政府还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文化软实力的提升。

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的文化建设和文化事业发展。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如下 1. 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一定 程度上来说,评判政府的职能的标准将不完全依 仗效益和效率,而主要取决于服务对象的满意程 度。“从社会发展的内在运动规律来看,政府是 被决定的因素。但是当社会的发展需要通过政治 力量来塑造时,政治对于社会发展来说,就是决 定性的因素。但是,当社会发展形成自己的逻辑 力量时,政治在社会发展中就是被决定的因素, 不得不依据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来改变和发展自 身。”
利弊分析
总的来说,地方保护主义是弊大于利的。除非被 保护的是一个幼稚工业,经过保护之后,行业能 够从没有竞争力变得有竞争力。一般来讲,这种 情况是相当少的。地方保护往往会吃力不讨好, 最后都会劳而无功,不得不放弃。
营造地方政府公共管理的良好环境
a.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地方政府应当树立并强 化公关意识; b. 理顺公众关系,多办实事,取信于民; c. 注重公共关系的传播,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大力 推进和谐社会的进程。
表现形式
a. 限定对象 b. 限定或变相限定本地企业、单位或个人只能经营、购
买、使用本地产品或者只能接受本地企业、其他经济组 织或个人提供的服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其局部利益, 以行政命令或下发文件的形式,用强制手段来扶持本地 企业和产品
c. 设置壁垒:阻挠和限制外地商品或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d. 行业垄断:利用行政部门在市场中特殊的独占地位实行
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权威,地方政 府微观理性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为必然导致宏观不理性的恶果, 陷入地方主义的泥淖。为了尽可能减少宏观环境 恶化对本地区的不良影响,地方政府会采取地方 保护主义的措施。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就必须 在制度上确立和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威,改变导致 地方主义恶果的博奕结构中的奖惩机制,在制度 上促使地方政府行为自觉不走向地方主义的泥淖, 而是走向合作的策略,为共同解决全局性事务而 努力。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第十四章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二)南开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朱光磊2003年3月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央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直接管理省以下的地方政府。

所以,从政权的层次的角度上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央政权与省级政权的关系。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与一般行政地方的关系中央与自治地方的关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第一节中央——省政府过程•一、省制沿革•二、省政治权力结构•三、中央和省的政治关系•四、中国省政府过程的主要特点•五、省际关系一、省制沿革•在自元朝以来的大部分时间中,“省”(含“行省”)是中国地方政府的最高一级,是中央之下分治国土的第一级固定的行政区域。

•元朝设“行中书省”,主要首脑为丞相和平竞;在边疆地区设置有“道”,并在此四化开始对西藏等民族地方行使主权;行省上下,设置有路、州(府)、县。

•省也是明朝的地方最高行政机关,设置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共同组成省级政权机关,分管行政、司法和军务;省之下设置道、府、县。

•清朝光绪年间,省的设置已经达到23个,另有5个将军辖区;西藏和西宁两个办事大臣辖区,以及蒙古地区盟旗等;省设总督或巡抚,或督抚并置,总督掌军事,巡抚掌民政;省之下为府(与直隶州)、县。

•武昌起义之后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各省建立了“省军政府”,其下是“军政分府”和传统的县,各地军政体制不一,管理混乱。

•北洋政府时期,地方一般分为省、道、县三级,全国共分22个行省;省设置有省议会,1913年后设置了由总统任免的省“民政长”,设有高等审判厅和高等检察厅作为司法机关。

•南京国民政府基本上是省、县两级制,另有一部分分别为相当于省、县两级的城市;在地方也实行“党治主义”;省政权先后称为“省政府会议”和“省政府委员会”,由各厅厅长所组成,其中省政府主席由国民党中央决定;•抗战结束后,国民党宣布实行“宪政”,设置了由选举产生,起咨询作用的省参议会;到1948年,全国共有•新中国成立后,最初设置了华北、东北、中南、华东、西北、西南六个“大行政区”,大区设置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首脑一般是各大军区的首长、各大中央局的第一书记。

谈谈你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解。

谈谈你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解。

谈谈你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解。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指国家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政治、经济和行政互动关系。

以下是我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解:1.权力分配和层级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涉及权力的分配和层级关系。

中央政府是国家政权的核心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国家政策和决策。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下辖的行政区域,负责执行和落实中央政府的政策。

2.协调和合作:中央与地方关系需要建立在协调和合作的基础上。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通过沟通、协商和合作的方式共同解决政策问题和社会需求,并确保政府的各级部门之间的协调一致。

3.权限与责任:中央与地方关系中涉及不同级别政府之间的权限和责任划分。

中央政府具有制定国家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统一的主责,而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民生问题,以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

4.资源分配和财政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还涉及资源分配和财政关系。

中央政府在财政、税收和资源分配上有权力进行调控和决策,以确保资源和财富的合理分配。

地方政府则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管理和运用本地的财政和资源。

5.法治和行政效能:中央与地方关系需要在法治框架下运行,并追求行政效能。

法律和法规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为都有规范和约束作用,保障政府的权责利平衡。

同时,政府应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以满足人民的需求。

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国家治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它涉及政权的分配、资源的分配和政策的落实。

一个良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能够促进政府间的协调合作,提高政府的决策效能,以及满足人民的需求。

论中央与地方关系

论中央与地方关系

论中央与地方关系公共事业管理131班徐建伟 7101313020 摘要:中央与地方关系,是指中央政权机关与各级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权力结构和相互关系,体现着国家权力的纵向分配,政府间的纵向公共管理职能分工以及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分殊与实现机制。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指国家政治生活中最基本的关系之一,它构成了一个国家国内政府间关系的中轴线,并且决定着整个国家政府间关系的基本格局。

绝大多数情况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顺与否和一个国家或王朝的兴衰成败呈正相关关系:当中央与地方关系比较协调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比较兴旺和强盛;而当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相互对抗矛盾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受到一定的阻碍,陷入动乱和衰退之中。

所以,可以说,一部国家史或王朝史就是一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集权制,国情,改革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背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中央集权的特征主要由中国长期以来所坚持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所决定的。

所谓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组成统一主权的国家,国家主权由中央政府行使。

中国之所以选择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首先,中国有着悠久的大一统的政治传统,建立和维持权力统一的中央中央集权制国家政权一直是决定社会秩序安定与否的关键所在,近代以来长期战乱与动荡也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家分裂、缺乏强有力的国家政府有关,因此,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也是历史的选择。

恩格斯认为,‘集权式国家的本质、国家的生命基础’,在《马克思与恩格斯全集》中写到,只要存在着国家,每个国家都会有自己的中央,每个公民正是因为集权才履行自己公民的职责。

这些思想也成为中国确立单一制国家形式的重要理论基础。

二,建国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经验我国自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过多次,虽未从根本上改变中央高度集权的模式,但其间也经历了多次重大变化。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这对矛盾始终没有解决好,权力不是过于集中,就是过于分散,没有跳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往复循环”。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经济虽然高速发展,但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腐败领域也越来越广,这些都是影响中国科学发展、民族复兴的决定因素,如何彻底根除这些不良现象,这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我觉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制度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解决中央和地方责权关系,统筹兼顾,平衡发展。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包括: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即中央集权的程度问题;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问题,包括控制能力和控制手段等,其中包括中央对地方的监督问题。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制”特征。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地方政府在法律上根据中央授予的权限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政治上完全从属于中央,政治领导由中央任命。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呈现着不同的态势。

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实质上形成了党统帅下的政治集权结构,各级地方政治权力结构实际上是中国政治中枢各基本要素的放射。

中央通过对国家纵向与横向的政府机构在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进行领导,同时,通过各级国家机构中的党组,通过上下对口机构设置,使党的组织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公共决策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党作为领导力量和执政力量,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将整个社会整合在党的组织网络之中,形成一个执政党高度集权的权能共同体。

党的权力的过度膨胀使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不能形成实质上的政府权能结构,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体系有其名而无其实。

党的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组织代替了国家机构的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陷入了繁杂的行政事务中,即无法有效容纳不断膨胀的领导事务,也无法集中精力调查研究做好党的决策。

一、中央和地方在政权管理的矛盾分析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是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也就是主管部门负责工作业务的“事权”,而地方政府管“人、财、物”。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拥有广袤的国土和人口众多的特点。

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和保障国家的稳定发展,我国采取了一种特定的国家结构形式。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介绍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一、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之中央与地方关系在我国的国家结构中,中央与地方是一种上下级的关系。

中央政府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主导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

地方政府则负责执行中央政府的决策,并管理地方内部的事务。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既是依法行使权力的关系,也是统一与分权的关系。

中央政府通过中央委员会、国务院等机构管理国家事务,并下设各个部门和委员会来执行具体的职能。

地方政府则通过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来管理地方事务。

中央政府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最高的权力,而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有一定的自治权。

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关系。

中央政府需要依靠地方政府来贯彻执行其政策,而地方政府也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和指导来推动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在我国的国家结构中,中央与地方的合作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之三权分立与合作我国的国家结构采取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即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这种分立的国家结构形式可以有效地保证权力的相互制约和权力的合法性,确保国家的治理体系在合法的基础上运行,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和滥用的问题。

行政权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行使,负责具体的行政管理和决策。

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常务委员会行使,负责制定法律和规章。

司法权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法院行使,负责审判和解决法律争议。

尽管三权分立的原则明确规定了不同权力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但为了保证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这三个权力机构之间也需要相互合作。

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合作可以保证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合作可以保证执法的公正和公正,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合作可以保证法律的实施和司法的公正。

中央与地方关系

中央与地方关系

美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美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美国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就是联邦政府与成 员单位政府(即州政府)的权限划分关系,是联邦、 员单位政府(即州政府)的权限划分关系,是联邦、州和 地方三级政府之间的关系。 地方三级政府之间的关系。 (一)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限划分
美国宪法根据分权与制衡的原则, 美国宪法根据分权与制衡的原则,对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 权限划分及其相互关系做了明确规定。 权限划分及其相互关系做了明确规定。 一方面,联邦政府的地位高于州政府。 一方面,联邦政府的地位高于州政府。美国宪法第六条第二款 规定“本宪法和根据本宪法所制定的合众国法律, 规定“本宪法和根据本宪法所制定的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 的权力已缔结或将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的最高法律; 的权力已缔结或将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的最高法律;每个州 的法官均应受其约束, 的法官均应受其约束,即使州的宪法与法律的任何条款与之相抵 触。”
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 年全国财政收入51304.03亿元 ,中央财政收入28589.49 年全国财政收入 亿元 亿元 ,占55.7%。 2007年,广东GDP总量对全国的贡献率为11.21% ,
区域内财政收入对全国的贡献率为14.26%, 其中对中央财政的贡献率为16.33%
年为例, 以2007年为例,面积占全省 年为例 面积占全省30.55%常住人口 % 占全省一半的珠三角9市 占全省一半的珠三角 市,GDP总量占全省的 总量占全省的 79.74%;而面积占全省的 %;而面积占全省的 %;而面积占全省的69.45%人口占一半的 % 珠三角以外12市 总量仅占全省的20.26%, 珠三角以外 市GDP总量仅占全省的 总量仅占全省的 %, GDP总量和人均水平相差将近 倍。 总量和人均水平相差将近3倍 总量和人均水平相差将近 2008年,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收入总额达到 年 8,470亿元,对全国财政的贡献率达到 亿元, 亿元 对全国财政的贡献率达到13.81%; %; 其中税收总额7,715亿元,对全国税收的贡献率为 亿元, 其中税收总额 亿元 14.2%;国税收入 %;国税收入 亿元, %;国税收入5,193.48亿元,地税收入 亿元 地税收入2,512 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310.01亿元,占全国地方 亿元, 亿元。地方财政收入 亿元 财政收入的11.56%;广东省是对全国财政和中央 %;广东省是对全国财政和中央 财政收入的 %; 财政贡献最大的省份。 财政贡献最大的省份。

历史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的启示

历史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的启示

历史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的启示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历史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的启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是历史长河中一个重要的课题。

在中国历史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是国家政权稳定的关键因素。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历了不同的变化,但始终贯穿其中的是中央与地方如何平衡利益、权力和责任的问题。

在古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往往是封建皇权体制下的统治关系。

中央拥有最高的权威和权力,而地方各级政府则是中央政府的代理人。

在这种体制下,地方政府必须服从中央政府的指挥,负责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法令。

而中央政府则要承担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国家利益的责任。

在封建社会中,地方政府往往会利用自己的地位获取更多的权力和资源,并试图脱离中央政府的控制。

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就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地方政府服从中央政府的指挥,不擅自行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社会发展逐渐走向现代化,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在近代,中央政府逐渐建立起了现代国家制度,地方政府的地位和职能也得到了重新定义。

中央政府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手段,规范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了地方政府的权力范围和行使方式。

中央政府也更加注重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活改善,激励地方政府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服务全国人民的利益。

尽管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得到了明确界定和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地方政府往往会出现权责不清、责任不落实、乱作为等问题,使得中央政府难以有效地监管和管理地方。

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也会导致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影响了国家政策的实施和落实。

要解决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中央政府需要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督机制,规范中央与地方的权责关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第二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第二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美国一从邦联到联邦美国最初为13个殖民地,独立战争后成立了邦联。

内耗。

1767年费城宪法会议,要维持美国为一个国家,确认和综合各州的利益等。

1789年美国宪法实施。

内耗贸易壁垒国家层次(邦联)制定的法律在州得不到有效实施。

邦联政府依赖各州筹税收。

有些州搞歧视活动,有时州之间出现暴力冲突。

内耗,影响国家经济发展,也使国家不能应对来自欧洲和印第安部落的军事威胁。

减少内耗,发展更具活力的经济,正是建立联邦的目的。

建立联邦政府,它代表民众的能力,基于代表们能清楚了解他们代表的民众或选民。

单一政府若要代表人民,得选举大量代表→立法机关规模庞大,因而效率低下;若选举少量代表,则一个代表要对大量选民负责,因而代表性或质量成问题。

二美国,联邦权威如何维持(一)行政分权。

联邦政府的地方机构或驻各地的办事处。

中央政府的指令不可能适应千差万别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等实际情况。

同样是治理污染的的指令,不能同样适用于干旱地区和潮湿地区。

中央机构在各地方设分支机构,或者说,将行政权责授予次一级行政区域内至少一个项目或职能领域的行政单位,可将中央指示适应于地方环境。

(二)州政府的某些职能与联邦政府共同行使,且受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正当法律程序”和“平等保护”的原则之制约。

(三)众议院可直接代表选民。

(四)宪法第十四、十五条修正案赋予联邦政府直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免遭州政府的侵犯的责任,保护国家统一和完整。

(五)宪法第四条第二款,赋予宪法和国这法律“在美国土地上最高法”的地位。

除明确规定的联邦权力外,宪法第一条第八款下之“必要与正当条款”下联邦政府还拥有广泛的“隐含权力”。

(六)宪法第一条第八款集中规定了联邦政府的“列举权力”(牧举权力)第十四条修正案: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州都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

通过该修正案,民权法案适用于州政府(1868年获得批准),限制了州政府对某些领域的政策作出调整的能力。

浅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浅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浅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是我国政府体制中的两种不同而又有着密切联系的两种机构。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者在作用上不可替代,要求两者在明确划分两者权限的同时,赋予中央控制地方政府的相应权力,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体制因素的条件下形成的,这种关系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体制的转型,正在发生改变。

为此,在当前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在我国进行政府职能改革的趋势下,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了。

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有助于我们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了解它们的职能,有助于我们认识它们之间职能发挥的机制,从而更好的进行政府职能的改革,提高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并且建立一个较好的政府决策机制,促进我国政治水平的发展。

当前学术界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的研究主要从两个主要的方面进行研究。

一个是对中央与地方在权限上的划分进行的研究;一个是从中央控制的角度进行研究。

一、权限划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格局安排主要内容是权限划分。

但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地位与作用,规定了它们存在的相互不可取代性,也规定了两者的某些权限是不可缺少的。

因此,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权限划分,实际上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因此,中央与地方在权限划分上必然存在一个极限,即有些权限必然只可能由其中一个来承担,即存在一种应有的权限。

例如有些维护国家统一和独立的权限只能由中央政府来行使。

同样的,如一些与居民的日常生活直接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它只可能由基层地方政府完成。

如何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权限的划分,这与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地方体制、政府层次、历史传统相联系。

对于各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安排中权限划分的比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不同结构国家和不同地方体制国家之间,就其中央与地方两者所拥有的基本权限进行比较;一是在国家结构、地方体制相同国家间,在其他权限划分的差异上进行比较。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通过划分税种、确定税收分成比 例、设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方 式,赋予地方更多的财权和事权。
改革效果
财政分权改革有效地激发了地方 经济发展的活力,促进了地方财 政收入的增加,同时也提高了地 方政府的治理能力。
某市的行政分权改革
改革背景
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某市开始推行行政分权改革,以提升 城市的治理水平和效率。
完善财政制度
总结词
财政制度是优化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
Hale Waihona Puke 详细描述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责任, 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各级政府有 足够的财力履行其职责。加强财政透明度和 问责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防止浪 费和腐败。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总结词
行政体制改革是优化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必要手段。
详细描述
地方保护主义通常表现为对外地企业的歧视性政策,如提高外地企业的税收、限 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等。这种行为不仅阻碍了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还可能 导致资源浪费和市场分割,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财政不均等化
总结词
财政不均等化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和支出方面存在的不均衡现象,可能导致部分地区财政 困难和发展滞后。
改革与发展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需 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02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历史演 变
古代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郡县制度
在秦朝时期,实行郡县制度,地方官 员由中央任命,实行垂直管理,加强 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分封制度
在周朝时期,实行分封制度,地方诸 侯由周王室分封,享有较大的权力, 但需服从周天子的管辖。
改革措施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中央与地方关系.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中央与地方关系.


其一,中国人口众多、疆域辽阔,她的多数省份都相当于一个 中等规模的国家,而面积与中国大致相当的国家,其所承载的 人口都显著地少于中国,因此,中国在纵向政治结构上需要解 决的问题,就必然比任何国家都要多,都要复杂。 其二,中国在传统上就是一个实行中央集权的国家,重要的国 家权力均集中于中央政府,而且长期没有很明确地在法律上划 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因此,在政府运行上依靠法律 调节的范围较小,依靠政策调节的范围则相应较大,历史上遗 留下来需要加以解决的结构性问题很多。 其三,中国虽然地大人多,但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帝国;她的 巨大,是由于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有着共同自然特征和文化特征 的社会共同体,一直共同生息在这片辽阔但与其所承载的人口 相比并不算富庶的土地。



当代中国实行的是和历朝历代完全不同的现代意义上 的单一制。 由于特殊的国情和在这方面所采取的实事求是的态度, 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在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和调整之 后,已经在单一制基础上,形成和补充进去了以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 列具有复合制特征的因素。 对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一些具体关系问题,也已经进行 了多方面的改革和调整,已在政府管理的层次上,形 成了地方立法制度、分税制等一系列较为充分地考虑 地方利益的制度和作法。
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对中央与 地方关系的特定要求
(一)单一制国家的授权制是中国处理中央与地方 关系的基本国情
判定“授权制”的标准有三个,一是最高权力集中在中央 政府,二是地方政府的职权由中央政府授予,三是法律暂 时还没有明确划分的政府职权,即所谓的“剩余权”都属 于中央政府。根据这个标准,中国是单一的授权制国家。
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对中央与 地方关系的特定要求
(二)二元化的权力结构使中央与地方关系更为复杂

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作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中央与地方关系不仅应该包括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市(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而且政党、民众、、公民社会组织,甚至外国政府或组织等行为主体都在其中发挥着不同程度的作用。

为了简单起见,本文将地方各级政府抽象为一般的地方政府,并将中央与地方关系界定为中央政府与一般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建国以来,这种关系始终处于动态演进过程之中。

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特点是收权与放权的往复循环;改革开放之后,以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取得了宝贵的成功经验,同时也显现了诸多不足。

古往今来,中央与地方关系是经济社会的政治框架,地认识和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模式,对进一步推动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大有裨益。

一、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毋庸置疑,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以此为界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进入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在这前后30年间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以收权与放权的往复循环为线索来刻画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演进历程是学术界的通行做法。

如表1所示,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经历了零和甚至负和的权力收放,每次循环似乎回到了起点,但其内容也有所差异。

1950年3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第一次对中央与地方经济管理权限进行了划分,全国的财政、经济、、行政管理权全部集中到中央政府手里,而地方政府则设立了与中央经济部门相对应的经济管理机构,“条条”管理体制初告形成。

与此同时,全国被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东、西南、中南、西北六大行政区,中央对省级地方政府的领导要经过大区一级。

不过,为了减少组织层次,增加工作效率,1954年6月中央撤消了大行政区。

从1953年开始,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对重点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直接计划与间接计[注:这七条放权原则分别是:(1)明确地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范围的计划、财政、企业、事业、物资、人事的管理权;(2)凡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带全局性、关键性、集中性的企业和事业,由中央管理,其他的交由地方管理;(3)企业和事业的管理,应该认真地改进和推行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或者以地方为主、中央为辅的双重领导的管理办法;]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2],1956年后,市场调节逐步被取消,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基本建立。

央地关系

央地关系

成。
市场经济时期的央地关系
改革时期(1980—1993): 1、政治关系的调整
(1)行政管理权限 – 1982宪法规定: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 积极性的原则。 (2)立法权限 扩大地方立法权限,形成三级立法系统: ----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1982年宪法颁布前唯一立法层级 ----省级人大和省级政府:“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 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 案。”“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 ----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和政府:“省级 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 制定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 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
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 (央地关系)
主要内容
中央地方关系的基本模式与类型 我国中央-地方关系的历史演进 理顺中央-地方政府间关系的思路
第1节 央地关系的基本模式与类型
央地关系的基本模式:
(一)单一制 基本特点: 全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机关体系 各个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都接受中央的统一 领导,没有脱离中央的独立的权力
物资的品种和数量等 经济管理 “特权”:经济特区等
调整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主要问题: (1)中央政府的权威一度被削弱。主要表现为中央政 府财政汲取能力降低、宏观调控能力弱化; (2)地方政府角色错位,行为失范。主要表现为地方 主义泛滥、地方政府功能膨胀、地方与中央博弈。 主要原因: –根本原因:中央和地方关系上的非制度化和非法 律化。
分税制成效
• 实际效果:
遏制了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下降的态势,中央收入比重以 及中央在新增收入中所得份额都有明显提高,而且中央财 政收入的增加是在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进 行的增量调节; 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范围划分仍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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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讲
中央与地方关系
主要内容:
地方政府的特征和作用 地方政府的职能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
形式
什么是地方政府?
不同国家、不同学者使用的“地方政府”概 念明显不同。
国家类型 全国性政府 地域性政府
联邦成员政府及其所 属的地方政府
联邦制
单一制
联邦政府
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
国家结构的基本形式
按照中央与地方权力的不同构成方式,国家 结构形式可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中国省、地、市、县四级政府总数达41497个, 法国大区、省、市镇三级政府总数36000个。
地方政府的特征
在权力的性质上,地方政府的权力不具有主 权性:
– 地方政府是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依法设臵 的(决定行政区划变更有权限规定); – 中央政府可以依法对地方政府作出变更或 撤销的决定,如新设省、直辖市; – 地方政府的非主权性不同于联邦成员政府; – 地方自治体制下,自治团体的建立,需要 依法经中央政府,或中央政府授权的地方 政府许可。
– 除了有统一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外,各联 邦成员单位还有各自独立的权力机关; – 国家主权由联邦政府与联邦成员共享。
邦联制形式的评价
联邦制形式的优势在于:
– 有利于实现国家统一和区域自治; – 有利于扩大国家实力,保障国家安全; – 有利于经济发展; – 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 地方性事务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 联邦制形式的不足在于: – 容易弱化联邦政府的权力; – 容易导致立法和行政的多样化; – 存在着使国家解体的危险 – 国家结构复杂,增加行政成本。
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 复合制 邦联制 君合国
特殊的复合制
政合国
联邦制国家形式
联邦制是由若干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形成的相 对独立的政治实体结合而成的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的主要特点是: – 国民享有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双重国籍; – 除了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各联邦成 员单位还有各自不同的宪法和法律;
中国地方政府的职能
地方政府主要是建设职能、保障社会职能、 促进社会发展职能。
建设职能是指地方政府建设、经营和管制地 方公共基础设施的职能。包括:
–能源设施、给排水设施、交通设施、邮电 通信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等。
保障社会职能指地方政府通过对本地社会性 事务方面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当地社会的稳 定,为当地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具体包 括:
–财政、劳动、审计、人民银行、保险等; – 户籍、民政、民宗、侨务、社区、外事等; – 工会、妇联、工商联等社会组织。
促进社会发展职能指促进地方社会发展,保 证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职能,主 要包括教、科、文、卫、体方面的职能:
–执行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法律法规; –制定地方教、科、文、卫、体方面的管理 规章; –提供地方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服务; –促进地方教、科、文、卫、体方面的非政 府组织发展。
地方政府的组成
地方政府不仅指地方行政机关,一般与地方 政权的概念同用。
–地方政权指由同级所有地方国家机关组成 的整体,在县以上地方各级政权包括法院、 检察院。 –地方政府指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 府组成的政府单位。
地方政府在中国的特殊含义
由于地方政府不仅指地方行政机关,而是包 括议决机关和行政机关组成的整体,所以,
在权限行使范围上,地方政府的权限是局部 的:
– 地方政府权力所及的地域范围是局部的, 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效力仅在本辖区。 – 地方政府权限所及的事务是局部的,地方 政府所管辖的事务,只是国家事务中的一 部分。 – 地方政府所辖范围内,还存在其他政府机 构,如中央的或上级机构。
在所承担的职责上,地方政府的职责是完成 地方社会管理。
– 地方政府本身就是国家出于对地域面积、 人口数量的考虑而设臵的,所以主要承担 的就是社会公共管理的职责。 – 在多层级体制下,与当地居民日常生活密 切相关的社会事务,就成为基层地方政府 的主要职责。
地方政府的作用
地方政府的政治作用:
– 保证国家政治统治的持续和稳定; – 促进民主政治的加强和发展; – 协助中央政府完成对社会事务的管理。 地方政府的社会作用: – 为居民提供安定的生活、工作环境; – 凝聚地方民心,促进地方社会进步。
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民主集权 中央集权式 (中央主导型) 单一制 地方分权式 (地方主导型) 官僚集权
单一制形式的评价
单一制形式的优势在于:
– 中央政府具有强大的效能和权威; – 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组织和管理; – 国家内外政策的界限明确,政策灵活; – 政府机构效率一般比联邦制国家更高; – 不会产生重复审判和司法冲突问题; – 有利于培养公民对国家与法律的忠诚意识。 单一制形式的不足在于: – 高度集权可能会影响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中央政府 管理幅度过大,可能产生疏漏。
单一制国家 国家结构形式 复合制国家
单一制国家形式
单一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构成的 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 单一制的主要特点是:
– 国民具有单一的国籍身份; – 只有单一的宪法和法律体系; – 具有统一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国家主权高度统一。 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又可以分为中央授 权和地方分权两种形式。
地方政府的含义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为治理国家一部分地域 或部分地域某些社会事务而设臵的政府单位。
–地方政府是依据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设臵的。
–地方政府是治理国家一部分地域、或部分 地域某些社会事务而设臵的政府单位(如 学区、林区)。 –地方政府是一个政府单位。
–地方政府的存在、权限都取决于中央政府。
在中国一级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也被包括在 地方政府之内。
–地区(行政公署)
–特别区(林区)
–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委会)
地方政府的地位
从结构上看,国家就是由一系列大大小小的 地域性政治组织,以某种形式结合成的整体。 政治统治就是通过国家机构,从而也包括通 过各类地域性政治组织机构实现的。
– 地方政府的存在,对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 会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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