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案件笔录制作的重点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常见案件笔录制作的重点内容:
刑案
(1)盗窃案件
1、被告人的年龄:不满14岁,已满14不满16,已满14未满18岁。
2、盗窃财物的数量:名称、型号、新旧程度。
3、盗窃的手段
4、盗窃的情节:一贯表现等
5、关于共同盗窃犯罪
(2)抢劫案件
1、抢劫的手段
2、抢劫的结果
3、抢劫的故意
4、抢劫的准备
(3)强奸案件
1、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年龄
2、手段
3、过程中的一些要素
4、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
5、强奸的情节与后果
6、轮奸妇女案件
(4)故意伤害
1、犯罪的过程
2、犯罪的情节
3、被害人是否有过错
4、伤害的故意
5、伤害引起的经济损失
(5)过失重伤
1、行为人的基本情况
2、行为时的具体时间、地点、环境和条件
3、行为的后果
4、行为的情节
5、过失重伤行为直接引起的经济损失
(6)贪污案件
1、被告人的主体资格
2、被告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
3、贪污手段
4、财会制度与财会术语要准确
(7)挪用公款案件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三种:①个人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不管时间长短,数额多少②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要求数额达到较大,但不管时间长短。③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生活,需数额较大,并超过3个月。
2、注意区分本罪与合法贷款行为的界限:合法贷款是有一定手续,债权人债务人都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
3、注意区分本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一个是公款,一个是特定款物(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一个归个人或他人使用,一个归单位使用。
4、与贪污罪的界限:贪污罪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或者其他方法,具体手段有伪造单据、涂改账目、销毁凭证等,挪用公款可以变成贪污罪。
(8)受贿案件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2、为他人谋取利益
3、证实行为人是否具有犯罪故意的有关情节:必须是直接故意,可以从索贿与收受贿赂的行为表现出来,如主动向对方索贿;用各种手段给对方施压,迫使对方行贿;与对方同谋,先使对方受利等
4、收受财物的过程:“一对一”的证据,需细节的对应:受贿的具体时间,当时的天气特征,行贿人与受贿人接洽方式(坐车、步行、开车、或乘其他工具),受贿人家的位置,人民币的面额以及用什么装的,受贿人如何收下,说了什么,。对收受商品的,要记清牌子、规格、型号,以便与实物对照。
(9)诈骗案件
被告人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本质区别是合同诈骗罪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①行为人有无实际履约能力②行为人是否为履约积极努力③标的物的处置情况。
(10)合同诈骗案件
1、行为人有无实际履约能力
2、行为人是否为履约积极努力
3、标的物处置情况
民案
(一)离婚案件
1、婚姻基础:特别是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以及其他违法婚姻自由的事实应清楚具体
2、原被告结婚日期
3、婚后生育子女状况:分成年子女与未成年子女
4、婚后感情及主要纠纷情况: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或生理有缺陷、或其他不能发生性行为;婚姻基础不好,婚后又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婚后患精神病久治不愈;一方欺骗对方,或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双方吧;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或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后无悔改表现;一方有违法;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一方有违法、犯罪行为及法律后果;一方下落不明;夫妻之间及家庭中的虐待、遗弃。
5、家庭财产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子女财产、父母或家庭其他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共有财产。
(二)合同纠纷案件
1、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背景(是否意思表示真实,是否有欺诈、胁迫等)及主要内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酬金、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
2、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情况(大多是由于履行而产生纠纷)
3、当事人纠纷产生的原因、经过、后果。主要涉及違約现任的承担现任的大小,即损失情况及责任大小
4、涉及担保情况。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责任形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抵押、质押的财产、担保的期限等。
(三)侵权案件
1、侵权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及主要内容
2、侵权行为的经过及情节(是侵权案件的核心内容)
3、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一是故意,二是过失
4、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主要包括财产方面的损害、人身方面的损害(有无法医鉴定等)、人身精神方面的损害(名誉扫地、荣誉丧失、信用降低、精神痛苦等)以及权利行使方面的损害。
(四)继承案件
1、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原因2各当事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分享遗产继承(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遗赠、遗赠扶养协议3、被继承人的主要遗产状况
4、纠纷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
5、被继承人有遗嘱的,对于遗嘱的背景、内容应重点记录,根据我国继承法,遗嘱有效成立的条件很严格
6、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应记明订立的背景及协议内容
(五)房地产案件
司法实践中主要有房屋产权、买卖、租赁、析产、继承、互易、典当、借用、抵押、拆迁、联建、装饰工程承揽、建筑承包、房屋侵权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侵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