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科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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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服务中心科室规章制度

卫生服务中心科室规章制度

卫生服务中心科室规章制度
第一章绪论
为了规范卫生服务中心科室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总则
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卫生服务中心的所有科室。

2. 科室负责人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保障科室内部秩序和工作效率。

3. 科室负责人有权对科室内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科室管理
1. 科室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统筹协调科室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2. 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各项工作要求。

3. 科室负责人应当加强员工管理,保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4. 科室应当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5. 科室必须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障患者的健康安全。

第四章工作纪律
1. 科室负责人和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

2. 科室负责人和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患者的贿赂。

3. 科室负责人和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不得与患者发生不当行为。

4. 科室负责人和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医疗伦理规范,保护患者隐私。

第五章奖惩制度
1. 对于表现优异的科室负责人和员工,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科室负责人和员工,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甚至开除。

第六章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 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医院科室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卫生管理制度医院科室卫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科室卫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科室卫生管理制度1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导诊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2、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3、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

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系统)定期清洗消毒。

有防蝇、蚊、蟑螂、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4、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室内场所消毒。

5、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6、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7、公共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机械排气装置,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蝇蛆、无异味,清洁卫生。

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8、供客饮用水、一次性卫生用品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医院科室卫生管理制度2一、目的:规范本医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三、适用范围:本医院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四、责任:办公室、销售部门、仓储部门对本制度的事实负责。

五、内容:1、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1.1、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1.2、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1.3、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1.4、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1.5、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袋应清洁卫生。

2、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2.1、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2.2、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工作;2.3、库房区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防尘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设施,保证药品不受损害。

卫生院的管理制度

卫生院的管理制度

卫生院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和提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及员工的健康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卫生院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卫生院的所有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科室、护理部、药剂科、检验科、行政后勤等部门。

3.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管理,以病人为中心,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注重人性化管理和持续改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领导体制:设立卫生院院长负责制,下设各科室负责人,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职责权限,确保决策执行有效、信息传递畅通。

2. 职能划分:各科室应按照各自职能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与操作规程,如医疗诊疗流程、药品管理规定、环境卫生标准、设备设施维护等。

三、医疗服务管理1. 医疗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和安全评估,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诊疗常规。

2. 感染预防与控制:遵循国家感染防控相关法规,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3. 医患关系管理:尊重患者权利,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体验。

四、人员管理1. 人事管理:严格遵守劳动法,公平公正地对全院职工进行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奖惩和晋升等工作。

2. 继续教育与职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环境与安全管理1. 环境卫生:保持医院内外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2. 设施设备管理:定期对医疗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 消防安全与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应对。

六、监督与考核1. 内部审计与监管:设置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绩效评价与激励: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将个人表现与医院整体目标相结合,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卫生院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卫生院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三条我院设立院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药剂科、后勤科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1. 院长办公室:负责全院行政事务、综合协调、人事管理、对外联络等工作。

2. 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病历管理、临床教学等工作。

3. 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管理、护理队伍建设、护理教学与培训等工作。

4. 财务科:负责财务预算、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资金管理等工作。

5. 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药品管理、药品调剂、药品质量管理等工作。

6. 后勤科:负责后勤保障、设备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四条工作时间与考勤1. 我院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工作时间由各部门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量合理安排。

2. 全体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五条医疗服务规范1. 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2. 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3. 医疗文书应规范书写,确保病历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执行,不得挪用、侵占公款。

2. 药品采购、验收、保管、调剂等环节必须规范操作,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七条奖励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工作中积极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条惩戒1. 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不端正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2. 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卫生院制度管理制度

卫生院制度管理制度

卫生院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院制度管理制度适用于卫生院的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卫生院制度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为了加强卫生院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医疗服务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卫生院制度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卫生院制度管理制度应当与医院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相一致,有机衔接。

第六条卫生院制度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及时更新,适应医疗服务的实际需要。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七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责任。

第八条卫生院应当制定严格的招聘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资质合格,适应岗位需要。

第九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评定医护人员的工作表现,并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培训和引导。

第十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十一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纪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医疗秩序。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服务的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

第十四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感染控制制度,预防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安全。

第十五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医疗事故,减少损失。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院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八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演练、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

第十九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院安全保卫措施,预防医院的盗窃、抢劫等事件。

第二十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防疫管理制度,保障医院内部卫生。

第二十一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医院内部人员的疏散和救援措施。

卫生院门诊部管理制度

卫生院门诊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门诊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门诊部所有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及就诊患者。

第三条门诊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门诊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门诊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主任职责:1. 主持门诊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门诊部管理制度;2. 负责门诊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质量、财务管理等工作;3. 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门诊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4.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第六条副主任职责:1.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门诊部的日常管理工作;2. 负责门诊部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质量、财务管理等工作;3. 协助主任处理门诊部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医护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2. 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3. 严格执行医疗保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4. 积极参与门诊部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门诊部实行预约挂号制度,患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方式进行预约。

第九条患者就诊时,应按照挂号顺序依次就诊,不得插队。

第十条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患者,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检查,制定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医疗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不得擅自加收费用。

第十二条医疗处方应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患者凭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

第十三条门诊部应设立急诊科,对急诊患者优先就诊。

第四章医疗质量与安全第十四条门诊部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考核。

第十五条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交叉感染。

第十六条门诊部应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门诊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演练。

第五章服务与监督第十八条门诊部应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患者投诉。

卫生院院科两级管理及奖惩制度

卫生院院科两级管理及奖惩制度

卫生院院科两级管理及奖惩制度1. 引言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居民基本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初步医疗救治等任务。

为了有效管理卫生院的各项事务,并促进院科之间的协同工作,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卫生院院科两级管理及奖惩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卫生院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管理流程以及奖惩制度等,以便更好地指导卫生院的管理工作。

2. 卫生院组织结构卫生院采取院科两级管理制度,即院级与科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下面是卫生院的常见组织结构:•院级组织:–院长:卫生院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整体的协调与管理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处理卫生院的日常事务,按需承担特定职责;–行政部门:包括行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等,负责院级行政管理工作;–临床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等,负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辅助科室:包括药剂科、检验科、影像科等,为临床科室提供技术支持。

•科级组织:–科主任: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科室医生:提供具体的医疗服务,并协助科主任完成工作任务;–科室护士:负责病患的护理工作和医疗器械的管理;–科室行政人员:协助科主任完成行政工作。

3. 卫生院职责分工为了确保卫生院的正常运行,各院科之间需要明确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

下面是各院科的常见职责:•院级职责:–确立卫生院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方向;–进行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确保卫生院经济可持续发展;–完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推动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监督检查各科室的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科级职责:–负责本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负责制定并执行科室的发展计划,提高科室的综合实力;–积极参与院级工作,为卫生院整体发展贡献力量。

4. 卫生院管理流程卫生院管理流程是指从工作安排到实际执行的一系列环节和步骤。

下面是卫生院一般的管理流程:1.院级安排:–院长根据卫生院的需求和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由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分解和任务下发;–院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沟通工作重点和进度。

卫生院诊区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院诊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诊区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家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所有诊区,包括门诊、急诊、住院部等区域。

三、安全管理职责1.卫生院院长负责全院诊区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副院长分管诊区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3.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诊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诊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4.医务人员负责遵守诊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诊疗过程中安全。

5.后勤保障部门负责诊区消防、用电、用水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四、安全管理措施1.消防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2)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3)禁止在诊区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用电安全管理(1)定期检查诊区用电设施,确保安全可靠。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诊区使用大功率电器。

(3)发现用电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并整改。

3.用水安全管理(1)定期检查诊区用水设施,确保安全可靠。

(2)禁止在诊区使用未经处理的污水。

(3)发现用水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并整改。

4.医疗废物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规定。

(2)确保医疗废物容器完好,密封严实。

(3)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5.传染病防控管理(1)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加强传染病监测和报告。

(2)做好诊区消毒工作,确保诊疗环境安全。

(3)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定期开展诊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

3.对整改不到位的科室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六、奖惩制度1.对在诊区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诊区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

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

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11、严禁本院人员在单位私自销售药品、耗材、器械。

2、严禁私自收费,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并处以所收取费用的5倍罚款,同时给予科主任2倍连带责任罚款,再次发现给予开除处理。

3、严禁私自介绍患者到外院检查、诊治,如患者确需到外院检查、诊治者,必须报请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违反一次罚款300元。

4、严禁私自对亲属、患者进行免费检查。

未经院长允许,如有私自检查,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处以该费用的3倍罚款,同时给予科主任1.5倍连带责任处罚。

医院在职员工及员工直系家属涉及就医优惠的,都必须经过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优惠(注:直系家属指员工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其他亲属关系不属于直系家属范围)。

5、严格禁止接受患者、患者家属、供应商的红包、回扣,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处以该项金额的3倍处罚。

6、严格禁止酒后上岗,因工作、公务活动需要午间饮酒,须经主管院长同意,中层以上人员须经院长同意。

违反此项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再违犯者加罚1.5倍,第三次开除。

对饮酒后影响工作,造成医疗事故(含交通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本人全部负责,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禁止在办公室内、办公区和值班室抽烟,发现违反此项规定人员每次罚款20元。

8、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和擅自离岗;严格禁止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玩弄手机;违犯一次罚款100元,违犯多种情况者叠加处理,情节严重者解聘处理。

9、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工作人员是否有理,都不得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争吵,否则,视情节决定给予严肃处理。

10、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问必答。

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患者冷、硬、顶,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诿患者,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100元。

11、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100元。

12、爱护公共财产,凡因个人不负责任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卫生院规章管理制度

卫生院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

第三条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院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制度,监督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院长负责全面领导医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对医院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科室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全体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三、医疗质量管理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卫生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条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规范用药。

第十三条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环境卫生与消毒管理第十四条保持医院环境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虫。

第十五条加强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六条定期对医院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五、药品管理第十七条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八条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第十九条加强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六、财务管理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第二十一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第二十二条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二十五条加强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八、投诉与举报第二十六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及家属的投诉与举报。

第二十七条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九、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院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乡镇卫生院科室制度

乡镇卫生院科室制度

乡镇卫生院科室制度一、前言乡镇卫生院是在农村地区提供医疗服务的基本单位,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工作。

科室是乡镇卫生院的基本管理单位,是医疗服务的组织者和承担者。

为了保证卫生院科室能够有序、顺畅地开展工作,建立科室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科室设置原则1.根据人力资源和服务需求,科室应按照规模因地制宜、并进并退、专业分工、便于管理的原则进行设置,合理分配医疗人力资源。

2.科室设置应符合国家、省、市和县的标准,同时要考虑乡镇卫生院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室间的整合与调整,使得各科室之间职责明确,协调工作顺畅。

三、科室管理办法1.科室长负责本科室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领导。

下设执业医生、护士及其他工作人员,人数根据工作量、病人负荷、专业特长和设施条件等要素确定。

2.科室长要制定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并根据科室需要,建议卫生院加强必要的医疗设备更新和升级。

3.科室长要组织科室医护人员制定本科室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在规范中明确科室人员的职责,保障病人的医疗质量和安全。

4.科室长要做好科室的人员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考核、绩效评估、培训等,激励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团结和谐的科室氛围。

四、各科室职责1.内科: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重症病人的抢救和治疗,开展慢性病管理和健康教育。

2.外科:负责外科手术和术后管理,对外科急诊进行处理,提供疝、痈、疮、神经炎、皮肤病等方面的治疗和诊断。

3.妇产科:负责妇科、产科、计划生育服务等业务,包括孕前、孕期、分娩期和产后的保健、随访、康复及相关检查。

4.儿科:负责新生儿的护理和成长发育随访,儿童保健和疾病诊治,儿童预防接种。

5.口腔科:负责口腔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常见病有龋齿、牙周病、口腔溃疡、牙髓病等。

6.预防保健科:负责乡村卫生保健工作,包括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7.中医科:负责中华传统医学的诊治方法,包括针灸、中药治疗、推拿等,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常见、多发病、疑难病症。

卫生院全科诊室管理制度

卫生院全科诊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卫生院全科诊室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诊室布局与设施1. 诊室应设置在通风、光线充足、安静的环境中,面积应满足诊疗需求。

2. 诊室内应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如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血糖仪、心电图机等。

3. 诊室内应设有候诊区、诊疗区、检查区、治疗区等功能区域,并设置明显标识。

4. 诊室内应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如饮水机、卫生间等。

三、人员配置与管理1. 诊室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

2. 诊室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负责诊室全面工作。

3. 诊室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对待患者热情、耐心、细致,尊重患者隐私。

4. 诊室医护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诊疗规范与流程1. 诊室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对患者进行详细询问病史、查体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2. 诊室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并做好患者病情的跟踪与随访。

3. 诊室医护人员应做好医疗文书书写工作,确保医疗文书规范、完整。

4. 诊室医护人员应做好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防止药品滥用。

五、卫生与消毒1. 诊室医护人员应保持诊室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 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3. 诊室应配备足够的消毒液、消毒工具等,确保消毒效果。

六、患者隐私保护1. 诊室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对患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2. 诊室医护人员在与患者沟通时,应注意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病情。

七、应急处理1. 诊室医护人员应熟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2. 诊室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八、监督与考核1. 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诊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诊室医护人员应定期接受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的依据。

中心卫生院管理制度

中心卫生院管理制度

中心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规定现行中心卫生院的管理结构及管理职责,旨在确保医疗服务的高效安全。

2、本制度不适用于其他医疗机构的管理。

二、组织架构
1、医疗机构:医务部、中心卫生院、专科科室、诊疗部、研究及管理部以及其它机构。

2、高级管理层: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质控主任以及其他相关负责人。

3、临床部门:全科、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耳鼻喉科以及其他部门。

4、服务部门:药房服务中心、检验室、放射科、急诊部以及其它部门。

5、行政管理部门:人事、财务、保卫以及其它部门。

三、管理职责
1、主任领导中心卫生院的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到整体领域的重大管理决策,确保活动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中心卫生院的工作完成。

2、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完成管理工作,维护医疗环境,同时负责管理层人员的配置、培训以及技术开发。

3、主治医师领导科室,负责科室治疗质量的提高,并且监督其他医师的职业操守、治疗质量及治疗数据的录入。

4、质控主任负责整体管理工作,包括质量控制、设备管理、收费管理、库存管理以及患者投诉处理等。

5、其他部门负责各自的专业管理。

卫生院科室制度1

卫生院科室制度1

卫生院科室制度
卫生院作为提供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机构,其科室制度的规范和运行对于保障
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卫生院科室制度是组织卫生院内部工作、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管理机制。

本文将就卫生院科室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1. 科室设置
卫生院科室设置应当根据卫生院的规模、服务范围和人员结构合理确定,一般
包括临床科室、药房、检验科室、放射科室、护理部等。

各科室之间应当明确职责划分,确保协调工作。

2. 科室管理
卫生院科室应当建立科室主任领导下的管理团队,制定科室内部管理制度,包
括工作流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

科室内部应当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 医疗服务
卫生院科室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确保医
疗技术符合标准要求。

医疗服务应当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

4. 人员队伍
卫生院科室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员队伍管理制度,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专业
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方面。

科室应当鼓励医务人员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保持医德医风。

5. 卫生院文化
卫生院科室应当倡导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理念,弘扬团队合作精神,营造
良好的工作氛围。

科室应当传承和弘扬卫生院的优良传统文化,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总结
卫生院科室制度是卫生院管理的基础,科室的规范运行对于提高基层医疗服务
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卫生院科室应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乡镇卫生院医院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医院管理制度

1 .对病人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手续,准时开诊,缩短候诊时间。

对危重病人要即将组织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普通病人按顺序就诊。

2.医师对就诊病人要尽快做出诊断或者印象诊断,及时治疗。

并尽量做到复诊病人由初诊医师连续诊疗。

凡疑难病人三次门诊不能确诊或者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者会诊。

3.加强检诊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 .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5 .对候诊人员积极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工作。

1 .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目的明确。

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

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对不能即将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者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

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普通标本和用具应即将消毒。

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

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 .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保证检验质量。

7 .积极配合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做好防护工作。

1 .时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遛。

2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擦洗,并保持干净整洁。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晰,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

4 .毒、麻、限、剧和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时常保持75 度。

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制度

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对卫生室的管理,提高卫生室的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辖各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室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提高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卫生院设立卫生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卫生室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卫生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对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3. 组织卫生室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4. 协调卫生室与相关部门的工作;5. 处理卫生室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卫生室设置与条件第六条卫生室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七条卫生室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卫生室设置标准;2. 具备必要的医疗设施和设备;3. 拥有合格的医务人员;4. 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5. 能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第四章医疗服务与质量管理第八条卫生室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九条卫生室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和评估。

第十条卫生室应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卫生室应积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

第五章业务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卫生院应定期组织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三条卫生室医务人员应参加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卫生室应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工作绩效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卫生室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卫生室应建立健全财务报表和审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七条卫生室应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卫生服务中心科室规章制度

卫生服务中心科室规章制度

卫生服务中心科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卫生服务中心科室的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适用于卫生服务中心下设的各科室,包括医疗科、护理科、药房、检验科等。

第三条: 科室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依法办事,确保科室正常运转。

第四条: 科室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科室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

第五条: 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科室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 科室负责人应建立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了解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科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医疗科室规章制度第八条: 医疗科室应按照医疗服务流程,提供规范、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 医疗科室应建立健全患者病历记录和信息保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权。

第十条: 医疗科室应加强药品管理,规范用药操作,杜绝用药错误和药品浪费。

第十一条: 医疗科室应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疗事故,保障患者权益。

第十二条: 医疗科室应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 医疗科室应建立健全急救抢救体系,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第三章护理科室规章制度第十四条: 护理科室应建立健全患者护理记录和护理操作规范,确保患者得到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第十五条: 护理科室应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 护理科室应定期组织护理质量评估,改进护理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 护理科室应加强对患者的心理护理,关心患者身心健康。

第十八条: 护理科室应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机制,杜绝院内感染。

第四章药房规章制度第十九条: 药房应加强药品管理,规范用药操作,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

第二十条: 药房应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第二十一条: 药房应定期清理过期药品,杜绝使用过期药品。

第二十二条: 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供应和库存管理机制,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医院卫生院管理制度

医院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卫生院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医院卫生院设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卫生管理工作。

3.各科室设立卫生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的卫生管理工作。

三、环境卫生管理1.医院卫生院应保持环境整洁、舒适、安全,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2.各科室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3.卫生间、洗手间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4.绿化区域应定期修剪、浇水,保持绿化景观。

四、医疗废物管理1.医院卫生院应设立医疗废物暂存间,配备专用容器,分类存放医疗废物。

2.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标准,将废物投入专用容器。

3.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定期进行消毒,确保无污染。

五、传染病防治1.医院卫生院应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制度,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2.医护人员应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防控意识。

3.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上报疫情。

六、药品管理1.医院卫生院应设立药品库,配备专人负责药品管理工作。

2.药品采购、储存、领用、销毁等环节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规范。

3.药品应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七、医疗设备管理1.医院卫生院应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医护人员应掌握医疗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3.对报废、闲置的医疗设备,应进行妥善处理。

八、人员培训与管理1.医院卫生院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医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关爱患者,确保医疗安全。

3.医院卫生院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护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九、安全与应急处理1.医院卫生院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2.加强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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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科室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一、急救与抢救工作制度1(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

对急诊病人,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积极抢救,不得拖延。

2( 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须在住院前先预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

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或者延误病人救治。

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不得延误时间,转院时要有1名医生带上抢救药品及器械,以防在路途发生事故。

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6(如遇重大抢救病人,需立即报告院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会议制度1(为加强院内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应每10天集中召开1次会议。

2(每位职工都要政治学习笔记和业务工作手册,并要结合实际,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或阶段工作总结。

3(业务会议要求每位医务人员轮流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4(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内职工会议。

三、设备管理制度1(院内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帐目。

2(各科室(组)的设备由科室(组)负责人建立帐目。

3(全体医务人员均需要爱护院内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4(院内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

5(院内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

6(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考勤制度1(为严格考勤,医院应坚持24小时服务。

2(有事必须向院领导书面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单位。

3(有事请假5天内由医院批准,5天以上报县卫生局批准。

4(每迟到或早退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勤半天按1天计算,旷勤1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及日平均工资。

5(对违犯医院考勤制度,旷工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和日平均工资。

6(在岗职工全年出勤不得少于260天。

五、药房工作制度1(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准确划价、不得无故延误病人,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采购、登记、统计及处方的调配工作。

3(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药、贵重药品。

4(调配处方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四对制度(三查:查药品配方、用法、禁忌。

四对:对药方、剂量、含量、用途)。

5(配方时应细心认真,不得修改处方。

6(不能私自收费,更不能欠费或不交费取药。

7(药房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药品摆放整齐。

8(及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加强药品管理。

六、学习制度1(每位职工要经常抓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学习要有学习笔记,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3(要不断加强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

4(医院每10天检查一次学习情况,每月组织一次专题讨论或知识讲座。

5(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授课,选派业务骨干讲授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6(集中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

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内安排的业务学习内容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七、奖惩制度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后,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2(职工必须服从院领导的管理和分配的各项任务。

3(职工必须完成考勤天数,旷勤1天扣除当天工资,累计3天以上扣三个月岗位津贴,5天以上扣除全年津贴,10天以上报县卫生局处理。

4(对没有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处罚,并视具体情况扣除一定的津贴。

5(对因打架、赌博等行为触犯法律者,拘留期间按旷工计算,并在当年不得晋升职称,也不得调整工资。

6(在值班期间,因脱岗造成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并扣除一季度的津贴。

7(全年认真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奖励办法执行,业务按额完成部分的2%奖励,评选为优秀工作者可优先晋升职称。

八、安全保卫制度1(严格安全防范,确保院内安全,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值班要有记录,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等。

2(除住院病人外,闲杂人员留宿院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留宿。

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

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3(夜间安全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4(职工自行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5(财务人员应将现金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妥善保管。

6(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九、检验科工作制度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

急诊检验单上须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

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生报告。

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生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

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

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

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应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检验室工作人员须为专职人员或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明的人员来从事检验工作。

十、出院入院制度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由值班护士安排入院事宜,并介绍入院须知、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

3(病人在住院期间,必须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在病房内不准吸烟、酗酒等。

4(病人出院须经任责医师批准,并通知病人,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

5(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同时要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

6(对因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生要加以说服劝阻,由病员和家属出具手续,并在病历中记录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

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一、出诊制度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医院安排院内工作人员,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2(遇到出诊病人,医务人员不得推诿,要做好随时出诊的准备。

3(出诊前须带齐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4(出诊可按路程远近收取适当的出诊费用。

5(不论白天还是夜间,须病人随叫随到,不得措故推诿。

十二、消毒隔离制度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2(为防止医源性感染,医务人员在诊疗前要做到一诊一洗手。

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

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所有消毒物品均需注明消毒日期,消毒有效期不超过一周。

无菌器械、敷料缸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正确合理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拖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5(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6(出院病人用过的床、椅、桌、床垫被褥等必须做好终末处理。

7(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实行隔离制度,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

8(做好住院病人、家属的卫生宣传教育和隔离消毒工作,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出院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9(对传染病房除严格执行病房各项规定外,环境和医疗用品均需要严格消毒,进行无化处理。

十三、查房制度1(对住院病人每天上班组织医生查房,对危重病人由责任医生随时查房。

2(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

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3(查房时不但要全面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还要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4(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之内。

5(对危重症病人和疑难病例,要在院长的组织领导下及时进行会诊。

十四、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坚持昼夜接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诊,不得脱岗,也不得随便找人顶替。

2(医院实行轮流值班,值班值班人员不但负责病人的接诊工作,还要负责医院的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谁值班谁负责。

3(值班人员如有急诊病人需要抢救时,须向院领导及时汇报,及时抢救,如不向院领导汇报私自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

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4(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5(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

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6(每天晚8:00—10:00,值班医师应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每天早晨值班医师须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责任医师报告,并须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况和尚需要处理情况。

十五、门诊工作制度1(门诊工作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准确诊断、及时治疗,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

2(门诊应与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不得无故推诿拒收病人。

3(医务人员必须衣貌整洁,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爱护医院财产,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4(门诊候诊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舒畅,并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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