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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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市平安文化市场示范点的决定

【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苏文综支字[2010]5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苏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原社会治安综治委)

【发布日期】2010.05.28

【实施日期】2010.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市

平安文化市场示范点的决定

(苏文综支字〔2010〕5号)

市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市、区综治办、有关部门:

为推动全市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苏州市综治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苏综发[2008]7号)和综治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培育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示范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综办[2009] 11号),经各地各部门的推荐和苏州市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

决定命名苏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等21家单位为全市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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