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实现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拟定《项目管理办法》,并后根据本项目管理办法制定《项目申报实施细则》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科研项目包括:

(一)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教育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中央其他部委,广东省科技厅、东莞市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局、松山湖管委会资助的研究项目等。

(二)横向科研项目: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研究与合作的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严格执行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二)本着合理开支、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统筹协调,联合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家的作用,实行整体协调、资源整合、平等协作、联合推进机制,以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

第四条在科研项目管理中,必须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机构

第五条我院承接的各类科研项目实行科技创新部、项目研发部门(团队)双重管理体制下的项目负责人制。

第六条科技创新部门是我院科研工作专职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遴选、申报、管理、监督;负责起草有关科研政策和管理规定,会同院长办公会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年度科研计划,代表研究院对我院科研项目进行综合计划全过程管理,代表我院对外联系和沟通,并负责协调重大科研项目中的条件保障、资源调配。

第七条科技创新部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综合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本单位项目的人员分配、条件保障,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管理细则。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科技工作和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具体实施责任人,在科技管理部门的管理及项目管理办法的规范内,对项目组织、人员调配、经费支配、项目实施等独立行使权利。

第九条科技创新部每年根据各类研究计划、合同等编制《年度科研计划》,统筹经费和任务安排,确保科研工作有序。年度计划是我院科研工作组织管理的依据。

第三章科研项目的立项

第十条组织策划:

(一)科技创新部负责组织我院的科技规划,并负责重大、重点项目、国际交流项目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组织论证和申报。

(二)对符合我院主流学科发展、国家重大需求的重大项目、高水平创新团队和国际交流的培育项目,我院将以···业务费等专项经费的形式给予一定的前期培育投入。

(三)科技创新部负责本单位的科技规划,并组织单位内涉及本单位的跨学科项目的论证和申报。

(四)项目组根据各类指南和项目组的发展规划,在科技创新部的指导下做好本项目组各类项目的策划。

第十一条申报条件:

科技创新部在组织项目申请过程中,需对以下申报条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负责人资质。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1.近两年内对本单位声誉或经济造成重大损失者;

2.近两年内发生重大质量、保密事故责任者;

3.连续两年在科技创新部组织的科研检查中排名后3位责任者;

(二)参加项目人员需具备相关的科研资质条件。

(三)项目组具有所策划项目或拟签合同项目的技术、人员、条件保障能力。服从本单位科研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学校的有关

保密规定。

第十二条立项程序:

(一)科技创新部及项目组,与任务提出方就项目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后,确定任务标的。

(二)科技创新部应对项目组能否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签署明确意见,必要时应组织评审,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三)科技创新部对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办理有关手续。

(四)生效的合同、立项批复、立项计划书等是项目立项的依据,科技创新部根据立项依据办理立项手续。

第四章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科研项目的管理采用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综合计划节点全

过程管理方法,加强对科研项目研制过程的控制,按项目节点进行考核,确保科研项目的高质量完成。

第十四条项目立项后,科技创新部、项目负责人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签署项目立项审批表、项目经费预算表及项目年度工作计划等。

第十五条科技创新部按照项目计划节点考核项目节点任务完成情况

并报院长办公会;对未完成节点任务的项目,提交详细情况说明和整改方案。科技创新部对项目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检,并视项目完成情况拨付节点经费。

第十六条项目确需变更计划、调整指标,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对在研项目及当年结题的项目,项目组应于当年提交《项目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八条科技创新部组织对本单位科研项目集中进行年度检查,组织重点和重大项目的检查工作。

第十九条科技创新部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科研进度、完成质量集中检查,检查结果作为项目的质量考核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对严重违反本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者及项目年度考核未通

过者,科技创新部根据具体情况向院长办公会提交项目检查报告,给予以下一种或数种处理:

1.暂缓拨付经费;

2.取消当事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

3.取消当事人申报项目的资格;

4.提请学校给予当事人相关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科研经费的开支使用按《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及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科研项目的结题

第二十三条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组及时填写《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完成项目的技术总结和文档整理,科技创新部组织项目的结题验收。

第二十四条不能按计划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组应及时办理项目延期

结题的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项目负责人负责结题项目的经费决算,需财务室审核、科创部审批后上报给项目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结余按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经财务室审核办理结账手续。

第二十七条科研项目验收完毕,项目组按照《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文档资料、研究成果归档。

第二十八条对符合《成果鉴定及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科技创新部组织成果鉴定和奖项申报工作。

第二十九条对于完成较好且相关材料已及时归档的科研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新的项目时科技创新部将优先予以考虑并作为重点向院长办公会推荐。

第三十条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科研项目负责人正常调动工作,其以本单位名义申请的项目经费原则上仍留在本单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非正常脱离工作岗位的,其科研经费一律暂时冻结,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该项目的后续处理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项目申报实施细则

(讨论稿)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政府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申报,系指我院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向各级政府部门进行的各类项目申报。

第二条项目申报的内容主要围绕事业部的研究方向及研究院发展方向。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三条科技创新部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发布申报指南,规划申报时间,收集研究院相关资料,组织项目材料评审及答辩等。

第四条各事业部(项目组)负责准备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及材料准备过程中所涉及的合作单位沟通、项目负责人拟定、项目经费拟定等。

第五条研究院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申报过程中财务预算审核及项目申报材料中涉及财务数据的审核。

第三章项目申报流程

第六条各事业部(项目组)以研究院名义申报的一切项目(包括研究

院牵头和参与的项目)均需填写《拟申报项目审批表》交科技创新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七条项目申请者(事业部/项目组)按照有关要求认真书写申请书,或与合作方认真研究合同文本(必要时请科技创新部参与);

第八条项目申请者(事业部/项目组)将项目申请书或合同文本的初稿交科技创新部进行初审;

第九条科技创新部将初审意见及时反馈给项目申请者,以便其做出修改;

第十条项目申请者将修改后的项目申报书或合同文本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科技创新部,由科技创新部审核并统一上报。

第四章项目申报经费

第十一条项目经费分配

1、由我院牵头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分配经费不少于申报经费的50%,地方配套不少于70%。

2、由我院参与(非牵头单位)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分配经费不少于申报经费的30%,地方配套不少于50%。

3、由我院配合(不参与具体研发工作)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分配经费不少于申报经费的20%,地方配套不少于30%。

第十二条团队参与费:由我院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方向,邀请学校或外部相关团队参与所申报项目(如挂名项目主要负责人,完成项目材

企业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员工内部调配管理办法 一般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劳部门具体负责,人劳部门要根据神华集团公司企业劳动定员标准和生产计划,每年编制矿岗位定员计划,报上级公司审批以后,作为全矿增员减员和内部人员调配的准则,按此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并根据生产和工作需求,提出人员增减调配计划,按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二、人员配置 人员配置必须按审批后的劳动定编定员进行。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原则,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个人专业、爱好、特长、

身体状况、性格等因素,以满足岗位需求为主,兼顾个人意愿,优化劳动力的科学配置,搞好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审批管理。 凡从矿外调入调出的一律由矿长签批以后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矿内人员调配实行以定员编制标准、分向流动管理审批制度,即由生产单位内部调配和由机关单位向生产一线流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计划,经劳资部门按定编定员数进行审核后,报分管矿长批准后实施;由生产单位向机关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经人劳部门按定员数审核以后,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内部调配一律事先填制调动联系书,经调入调出单位签署意见

以后按审批权限由分管劳资部门的矿长或主管矿长签批后,由劳资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干部内部调配和调入、调出,均经矿长办公会研究后方可办理。 二、调配管理 为了便于人员统计、工资管理,人员调配一律按劳资部门出据的工作分配单或调令单到指定的单位报到上岗,未办理手续不准擅自接收人员上岗,对于私自接收人员的单位核减工资总额1000元,并对单位负责人予以?500元的罚款;对未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予发放工资;对于不服从组织分配调动、不按通知时间报到者视为旷工,一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的50%;二天扣除当月效益工

内部员工调动管理制度(含审批表和通知单)

内部员工调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内部调动,给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创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调动类别 员工在聘用期内,公司可对员工的岗位做出下列变动: 1、调岗:公司因机构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可安排员工调岗。 2、借调: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将员工借调到公司内的基层单位或其他部门。 3、轮岗: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可安排员工在公司内部轮岗。 4、待岗:当员工被认为绩效表现及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需要,经过培训仍无法达到要求时,所在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安排其待岗。 第四条调动原则 公司本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开展员工调动工作。 第五条调动程序 1、调岗 (1)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

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2)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入与调出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后,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按人员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 (3)员工提出的调岗的,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员工聘用审批程序办理。 (4)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相关部门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2、借调 (1)由公司或拟借调单位/部门的管理层提出,并经人力资源部与有关部门协商而确定。 (2)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借调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商取得一致。 (3)由被调动的人员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人力资源部向调动人员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3、轮岗 (1)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可安排员工轮岗,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 (2)轮岗原则上在平级之间进行。 (3)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轮岗的相关工作,轮岗记录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职位晋升参考之依据。 4、待岗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能进能出、具有竞争活力、高效灵活的用人机制,推进人员结构优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勘院全体员工调动归属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借调人员归属地勘院办理人事关系手续。 第三条以核定的岗位编制为人事调配基本依据,地勘院各单位应编制用人计划,申请进人应以岗位编制空缺或人才置换为前提,报三局审批,严禁超编进人和随意进人。 第四条地勘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调配的管理、协商、服务与监督。 人员内部调整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部门之间或各分院之间调整员工时,各有关人员及部门应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的员工工作调整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手续备案。 第七条各分院之间调整,应坚持各方协商自愿的原则,由双方单位协调并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的人事劳动关系变动手续。 员工招聘与录用 第八条各分院根据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本着“择优、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引进各类急需人才。 新录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有大学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经公司研究可不受此限)。 第九条各部门、各单位在核定编制、职数范围内进人必须编制进人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进人计划及申请(含人数、条件等); (二)人力资源部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后组织招聘。招聘必须严格按计划及申请条件进行录用。 (三)初定合适人选后报三局人事处审批。 第十条人事行政关系调入:凡符合上岗条件、工作称职的员工,经公司研究同意,由院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十一条在核定岗位、编制、职数内录用各类人员,均须按以上各条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确需超编制、超职数进人,须先按岗位编制管理办法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参照第九条执行。 调离 第十二条单位员工需要调整、调动、辞职、辞退等形式调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各分院、机关部门领导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离院手续),并报院人力资源部,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三局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办理手续。 调离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一)所在单位确认工作移交清楚(原则上工作移交由移交人员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列出移交清单,并由移交人、接交人、主管人员签

集团公司员工调配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有限公司QMS文件 QW/B105.08-03(11Ⅱ)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B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发布

QW/B105.08-03(11Ⅱ)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积极合理地实现员工调配、规范调配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主题内容与试用范围 2.1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员工调动的程序及管理办法。 2.2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 3术语与定义 无 4职责与分工 4.1公司办公会审定公司主任级以上干部的调配事宜; 4.2综合管理部负责平衡各部门的用人需求,负责员工调配的具体实施及协调,并对各部门的调配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4.3各部门负责提出调配申请或建议,办理报批手续,并实施调配。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员工提出调动申请 由员工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综合管理部在严格执行各部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填写《扬州海信员工调动(借调)呈批表》,并加具调动审核意见,专员级以上须报总经理审批。审批手续完成后,由综合管理部开具调令,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 5.2部门提出调配 部门在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根据需要提出书面调配申请,综合管理部核查调入部门定编定员情况,如有编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专员级以下人员除外),后由综合部填写《扬州海信员工调动(借调)呈批表》经调出、调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下达调令,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如编制已满,部门需首先增加编制,详细填写《新增(减)岗位、定员申请表》(须附《岗位说明书》)并按流程报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 5.3因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或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且与员工达成一致后,由公司统一调配,综合管理部下达调令,统一开出调令单,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

员工内部调配管理规定

员工内部调配管理规定 XXXX【2018】0XX号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员工的调配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3、调配方式 3.1调岗:部门内部不同岗位之间的调整。 3.2借调:分部门与部门之间借调、部门内部不同工段之间借调二种,时间不超过1个月,超过1人月按调动、调岗程序办理。 3.3调动:部门与部门之间员工的调动。 4、调配流程及审批权限 4.1调岗: 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填写《员工调岗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执行,《员工调岗审批单》送综合部备案。流程: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签批→综合部备案。 4.2借调: 4.2.1部门内部借调: 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2日内报综合部备案。流程: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综合部备案。 4.2.2部门与部门之间借调:

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双方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日内报综合部备案。 流程:用人部门负责人申请→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双方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批准→综合部备案。 4.3调动: 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填写《员工调动审批单》,调出部门负 责人签字同意,双方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总经理签字批准后,送公司综合部备案,并由综合部开具《职工调动函》。 流程:用人部门负责人申请→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双方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综合部备案→开具职工调动函→职工调动到岗。5、考勤及工资 5.1考勤记录: 无论是调岗、借调或调动,员工在完成交接后,必须携带本人“年度考勤卡”到新岗位报到,“月度考勤“由调动后所在部门统一记录(以到岗时间为准)。 5.2工资发放: 5.2.1员工借调期内工资标准不变,执行原岗位工资;员工调岗、调动的,工资标准自调配到岗之日起,执行新岗位工资标准。 5.2.2各类补助、补帖自调入日起按新岗位执行。 5.3 以每月15日为基准,15日(含)之前调岗、调动的,当月工 资在新调入部门发放,15日之后调动的,当月工资则在原部门发放。 6、其他:

(内部管理)集团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集团内部各部门、子公司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集团各部门、子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动类别 1.调动:指因工作需要,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 之间的跨公司(独立法人公司)人员调动,调动人的工资、档案、社保、公积金等转入新公司,劳动合同重新签订。 2.借调:由于某项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或子公司临时借入的人员,在完 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公司。被借调人的工资、社保公积金 和劳动合同关系情况,有下面两种: 1)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仍在原单位,工资、社保公积金也由原单位 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2)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在仍在原单位,社保公积金由原单位负责, 工资由调入方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附表: 3.任命:公司下发的任命文件或公司会议中形成的调动员工的会议决议。 二、员工调动工作原则 1.因工作需要,集团所属各部门、公司可申请在集团内部调配人员。非工

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办理。 2.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集团人力行政部审核批准后,再由各公司人事 部门办理。 3.人员调入单位在已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只有在岗位空缺时才可按规定办 理员工调动审批手续;需增加编制或未核定人员编制的,必需先申报人 员编制,经集团公司人力行政部审核批准后,所需人员方可办理调动审 批手续。 4.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 可到调入方公司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5.未经集团公司人力行政部发函明确调动的,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的, 一律视为无效调动,公司将根据公司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三、调动程序 属跨公司间、集团职能部门间调动的,调入、调出方分别签署意见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审核报批;各公司内部调动的,由本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办理。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QMS文件 QW/(11Ⅱ)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B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发布

QW/(11Ⅱ)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积极合理地实现员工调配、规范调配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主题内容与试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员工调动的程序及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 3术语与定义 无 4职责与分工 公司办公会审定公司主任级以上干部的调配事宜; 综合管理部负责平衡各部门的用人需求,负责员工调配的具体实施及协调,并对各部门的调配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各部门负责提出调配申请或建议,办理报批手续,并实施调配。 5管理内容与要求 员工提出调动申请 由员工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综合管理部在严格执行各部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填写《扬州海信员工调动(借调)呈批表》,并加具调动审核意见,专员级以上须报总经理审批。审批手续完成后,由综合管理部开具调令,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 部门提出调配 部门在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根据需要提出书面调配申请,综合管理部核查调入部门定编定员情况,如有编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专员级以下人员除外),后由综合部填写《扬州海信员工调动(借调)呈批表》经调出、调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下达调令,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如编制已满,部门需首先增加编制,详细填写《新增(减)岗位、定员申请表》(须附《岗位说明书》)并按流程报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 因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或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且与员工达成一致后,由公司统一调配,综合管理部下达调令,统一开出调令单,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

集团公司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集团内部各部门、子公司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集团各部门、子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动类别 1、调动:指因工作需要,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人员调动。被调动人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和劳动合同关系情况,有下面两种: 1)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在仍在原单位,社保公积金由原单位代为员工缴纳费用,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由调入方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调入公司于年底12月26日前将社保公积金(企业缴纳部分+员工缴纳部分)一并转入劳动合同签订公司。 2)调动人的工资、档案、社保、公积金等转入新公司,劳动合同重新签订。 附表: 2、借调:由于某项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或子公司临时借入的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公司。被借调人的劳动合同关系仍在原单位,工资、社保公积金也由原单位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3、任命:公司下发的任命文件或会议形成的调动员工的决议。 二、员工调动工作原则 1、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再由各公司人事部门办理。

2、人员调入单位在已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才可按规定办理员工调动审批手 续;需增加编制或未核定人员编制的,必需先申报人员编制,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所需人员方可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3、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可到调入方公司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4、未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发函明确调动的,一律视为无效调动。 三、调动程序 属跨公司间、集团职能部门间调动的,调入、调出方分别签署意见后,由集 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报批。 调动管理流程图: 详细步骤:

人员调动、升降职管理制度

人员调动及干部升、降职管理制度 (HG MS-2012管理制度的补充) 1 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内部的人员调动,适用于员工在公司内部的流动管理。 2 主要内容 2.1 员工由于以下原因之一,在公司流动时,应办理内部调动手续: 2.1.1 员工参与公司内部其它岗位招聘,被录用时; 2.1.2 因工作(服务)的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归属部门时; 2.1.3 员工因不适应原岗位工作,被调整工作岗位时; 2.1.4 员工升职或降职时。 2.2 公司内部调动 2.2.1 车间内部普通员工岗位调整时,由车间主任内部协调,但必须到生产 部和办公室进行备案。 2.2.2 车间主操手和班长的任命和调动,必须经过生产部提出申请,经过总 经理批准后交到办公室进行备案。 2.2.3车间的技术员、副主任和主任的任命和调动,必须经过生产部提出申请, 经过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董事长决定,最后交到生产部和办公室进行备 案。 2.2.4跨部门进行调动时,由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申请,经过生产部协商,生 产部将协商结果汇报总经理批准后交到办公室进行备案。 2.3 员工工作岗位的调整 2.3.1 因工作(服务)需要,车间在内部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时,可由车间 主任协调,但是调岗调位后必须重新培训后才能上岗,最终调整结果 报办公室备案。

2.3.2 因工作(服务)需要,或因工作岗位的归属部门变化,需要跨部门调 整员工的工作岗位,由相关部门提出建议,经生产部审批后,报总经 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调入(出)部门必须配合。 2.3.3 员工因身体、技能等原因不能适应现岗位工作时,可以由本人向所在 部门提出调整岗位的书面申请,首先由部门在内部进行调整,调整结 果(注明调整原因)报办公室备案;如在本部门不能解决,则由所在 部门主任在本人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在公司内部 部门间协调安排。 2.3.4 员工工作岗位跨部门调整时,公司办公室应开出一式叁份的“调动审 批表”,并交至相关部门或责任人。 2.3.5 员工因不适应或不胜任原岗位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适 应或胜任的,公司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 合同。 2.4 员工升职或降职 升职: 2.4.1由生产部、车间或用人部门提出推荐人选,由公司相关领导面试同意后,进入试用期(2个月)。 2.4.2试用期期间考察需要经过部门领导评价、个人工作总结和群众评议。 2.4.3公司评议小组对其工作表现实绩评审同意后,按流程报总经理、董事长报批。 2.4.4办公室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出具人事任免决定书,办理相关的升职手续。 降职: 2.4.5因公司岗位变动或干部工作表现实绩达不到公司的要求,需要降职或调动岗位。 2.4.6由生产部、车间或用人部门对员工出具书面的降职理由,经过评议小组的评议后同意降职。 2.4.7由办公室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出具人事任免决定书,办理相关的降职、

【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

【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 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XX 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X政办〔20XX X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XX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调动。涉及政策性、指令性安置人员,向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坚持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宏观调控和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调配合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各类人员提供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第四条人员调动遵循适当控制财政拨款单位人员增长的原则,符合同类性质单位之间人员调动(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顺向流动(即机关调入事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调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企业)要求,并应当在调入单位编制限额和岗位设置比例空缺内进行。

第二章调动条件第五条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应当具有与拟调动单位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经历和相关任职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跨区调入XX区的,应当在调入当年全区年度财政供养新增人员核定数内。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招聘单位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街道事业单位原则上工作满5年以上,在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工作满3年以上; (二)非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距上次调动(含公开选调)时间间隔原则上满2年以上; 第八条不得调动的情况: (一)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 (二)遇有机构改革等情况省市明确冻结人事调动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遵守回避制度或其他不宜调动的人员。 第九条属下列情况的人员,可以不经公开选调考试,直接考核调入: (一)市级和XX区、XX区、XX区、XX区、XX区机关或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员以及工勤人员,自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晋升、降职、调岗的流程,合理、有效地利用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1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1条 晋升原则 1. 员工晋升应以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年初确定的组织架构和定岗定编 基准,如有缺编时方可申请; 2. “阶梯晋升”和“破格提拔”相结合的原则:“阶梯晋升”是对大多数员 工而言的,一般不能越级晋升,对非常之才、特殊人才方可“破格提拔”; 3. 德才兼备原则:德和才两方面不可偏废; 4. 机会均等原则:依据工作业绩表现,不论资排辈,每个员工有平等 的晋升机会; 5. 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信息公开和透明; 6. 年度晋升储备原则:除拟晋升为组长、班长职位之外,其他拟晋升 员工必须经过一年岗位储备,在这一年期间行使拟晋升岗位职责,但职位和薪酬待遇不变,经年底考核后方可晋升成功,若当年晋升不 成功,则自动退出储备岗位。 第2条 晋升通道 1. 行政管理晋升通道:一般科员→部门主管→各部门副职→各部门正 职→总监(副) 2. 生产管理晋升通道:车间一线工人→车间组长→车间班长→车间主 任→分公司副经理→分公司经理→总监(副总监) 3. 员工因自身职业发展兴趣及工作业绩表现可以在职级通道和专业晋 升通道之间互相转换,按照公司相应晋升、评级标准来转换,一旦转换相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将以新聘任的职务或评定的专业级别为 准。 第3条 晋升条件 1. 所有拟晋升的职位必须符合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 2. 未参加过晋升(降职)的员工,在我司本岗工 作满一年(试用期除外),且上年年度绩效核 成绩为“优秀”或“良好”(拟晋升为组长、

调配管理制度

调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给员工提供更大发展空间,促进公司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各组织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及各分公司正式员工的调配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调配类别:调配分为新入职员工统一调配、部门内调、部门外调、公司外调、晋升、降级等。 2.1 新入职员工统一调配:因公司发展需要和员工对公司和职业发展的重新认识,新入职员工在培训考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统一调配管理。 2.2 部门内/外调配:因工作需要,员工在部门内/外部的调动,涉及到工作岗位、岗位级别、薪资待遇、工作地点、行政隶属(管理权限)等一项或多项的变动,具体参照公司内薪资、考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3 公司外调:因工作需要,员工主动申请或被公司派往集团其他公司工作。员工司龄连续计算,薪资、福利等按照其他公司规定执行。 2.4晋升/降级:指员工的行政职务或岗位职级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调动。 三、调配原则 3.1.沟通原则:原则上,员工的调动,需取得员工本人的同意和部门负责人们的同意,由人力资 源部统一安排、协调推进。 3.2.择优原则:原则上,员工需在原岗位工作时间不小于半年,且考评成绩优良;试用期内发生 调动情况的,调入部门可延长试用期限,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试用期限。 3.3.流程原则:员工调动,需严格按照调动申请表执行,如出现强迫调动、部门自行调动、未进 行调动手续交接/财务审核等情况的,公司视情况给予口头批评、书面批评、乐捐、解除劳动合同等不同程度的处理。

四、调动注意事项 4.1.工作交接 交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事项、文件、资料、印章、办公用品、档案、客户关系、供方关系、名片、钥匙、信息系统权限等。 4.2.资产交接 资产规格、型号是否与资产登记相符; 电脑是否运行正常等。 4.3 财务清算 员工调动生效前,财务部需对员工的个人借支进行清算,包含但不限于:借款、报销款、提成、工资、预备金等。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员工调动表

集团公司调配管理办法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集团公司)的员工调配管理,根据集团公司《管理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调配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员工调配实行集团公司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两级负责制。人力资源部门为员工调配的管理部门; (二)人岗相宜、科学配置的原则; (三)严格在定编定员范围内调配的原则; (四)内部调配为主,外部调配为辅的原则; (五)调配与招录互补原则。 第三条人员调配形式包括内部调配和外部调配。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力的各分子公司及其全体员工。 第二章内部调配 第四条集团公司机关本部部门之间、集团公司机关本部与分子公司之间、各分子公司内部部门及单位之间、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之间的调配员工称为内部调配。 第五条集团公司机关部门之间员工调配以及集团公

司机关与各分子公司之间员工调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同意或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内部部门及单位之间的调配由分子公司按照定编定员和岗位需求自主配置。 第七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之间员工调配由集团公司统一审批、统一办理调配手续。各分子公司每半年向集团公司报送调配申请,经集团公司审批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调配手续。各分子公司上报的调配申请,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同意后方可上报集团公司,如果一方不同意不得上报,更不得私自进行调配。 第八条对提拔任用人员的调配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依据相关任免文件,按权限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第九条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能调动:调出员工所在岗位缺员的(或调出员工所在岗位定员不足的);要求调入超员岗位的;员工所从事工种(岗位)与调入单位所需工种(岗位)不相符的(经调入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除外);未转正定级的员工;经专项技术培训尚在约定服务期限内的。 第十条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直接对员工进行调配。 第三章外部调配

员工调动管理制度

员工调动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员工调动管理,规范员工调动程序,使得各个食堂工作和人力资源达到最佳的匹配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制度效力 本制度只适用于员工在公司内部岗位调动的管理。 第二条岗位调动包含的内容 (一)员工个人提出调动申请被批准的; (二)因公司工作需要要求员工调动的; (三)因其他原因导致员工岗位发生变动的。 第三条员工调动程序 一、员工个人提出调动申请的 1、员工与调出、调入部门或者食堂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从各食堂办公室领取《员工调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或食堂领导审批; 4、新工作部门或食堂领导签字审批; 5、报公司人事部审核;

6、总经理批准; 7、办理员工调动交接手续,并将填写好的《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交回原所在食堂办公室; 8、经审核批准后人事部发《调动函》至员工调入部门; 9、员工凭《调动函》到调入部门或食堂入职上岗。 二、因公司工作需要要求员工调动的 1、与被调动人员协商; 2、经协商,被调动人员同意后由被调动人员从食堂办公室领取《员工交接登记表》; 3、办理员工调动交接手续,并将填写好的《员工交接登记表》交回原所在食堂办公室; 4、公司人事部签发由总经理批准后的《调动函》至员工调入部门。 5、员工凭《调动函》到调入部门或食堂入职上岗。 第四条员工调动后薪资变动管理 一、因员工个人原因提出调动的,调动后薪资参照调动前薪资水平以及调动后岗位薪资范围等进行定薪,但不得高于调动后同类岗位最高薪资水平。 二、因公司工作需要,公司对员工岗位进行平行(职级不发生变化)调动的。调动后薪资参照调动前薪资水平,原则上不低于调动前薪资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厂人事管理工作,合理配备劳动力,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和彩管一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车间(室、办)因生产和管理需要,需设置、更改、合并、解散单位内部机构时应以书面形式报厂办公室,经厂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并行文;未经厂办公室审批,涉及到的机构定员、分配等问题工厂一律不予以承认。 第二章员工内部调动 第三条工厂内部员工调配由厂办公室根据定员编制和工厂实际情况统一实施,各单位不得擅自变动员工的生产岗位或工种。 第四条工厂内部员工确需岗位变动(指班组之间的员工调动),单位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报厂办公室,并同时在月终填写《员工岗位、工资变动表》及时上报厂办公室。 第五条工厂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员工调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二、接收单位主管领导应在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 三、厂部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定员编制情况,合理调配。 第六条内部调配原则: 一、必须按组织程序办理,不允许跨越组织,超越权限或私自联系办理调动; 二、员工确因身体原因需调换工作岗位,须持本厂职工医院证明; 三、员工本人提出调离或对车间、班组分配岗位拒绝后,工厂只

对其提供一次分配机会; 四、调入机关人员必须经过招聘,各单位待分配人员不得进入机关。 第七条以下人员不属于调配范围: 一、由工厂派往国内外实习、考察和培训的人员五年内不予调动; 二、未转正定级人员; 三、员工在行政处分期间。 第八条办理调动的员工在新单位报到后,必须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其工资按集团《岗位技能工资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因工厂机构变动,调整需要,工厂有权直接调动员工。各单位应积极支持,被调员工必须服从组织调动、不服从调动者当月起停发工资。 第十条员工调动工作,从接到通知单次日起,必须到所分配的工作单位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接收单位可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各单位对分配去的员工,应积极接收,并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 第三章员工调出 第十二条调出彩管一厂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本人书面申请——单位领导签字交厂办公室——工厂领导签字——报总厂、集团公司直至办理调离手续。 第十三条属以下条件者,不受理其调出彩管一厂的申请: 一、由工厂派往国外实习、考察和培训的人员五年内不受理其调动申请; 二、未转正、定级人员; 三、员工行政处分期间。

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员工内部调动管理办法 1 目的 1.1促进公司内部人才与岗位的合理配置,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1.2 规范员工内部调动,明确审批程序及权限。 2 适用范围 2.1员工内部调动是指在公司内部跨部门或跨经营单元的岗位调整; 2.2适用于全体员工,但不包括二级机构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和公司高管。 3 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3.1.1负责制(修)订人员调动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各直属部门和经营单元员工调动管理工作; 3.1.2负责直属部门员工和经营单元管理团队成员及其他公司委派干部的调动管理。 3.2经营单元人力资源管理机构 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调动管理。 4 调动审批权限和要求 4.1员工调动审批权限 4.1.1普通员工的内部调动需经调出调入部门、调出调入部门所属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及分管领导批准; 4.1.2四级机构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和主任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人员的内部调动还另需报公司干部部审核,报董事长(CEO)批准,公司干部部备案; 4.2 内部调动要求 4.2.1 调入部门有空余编制,员工方可申请调入; 4.2.2 员工不得调入本人亲属主管或任职的直属部门或经营单元; 4.2.3绩效评级为“待改进”或“不称职”的员工不得跨单元或跨直属部门调动,但可在同一单元内或同一直属部门内调整岗位; 4.2.4 调入部门要依据岗位要求和公司薪酬制度核定调入员工薪资;同等岗位调动的,薪资原则上保持前后一致; 4.2.5 员工自行申请内部调动的,由员工填写《中联重科员工调动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4.2.6 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内部调动的,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中联重科调动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内部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内部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达到“人尽其才,人尽其职”的目的。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公司内部的人员调动,适用于员工在公司内部的流动管理。 第二章调动 第三条公司内部的调动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职级职务一同升迁。 (2)职级上升、职务不变。 (3)职级不变、职级上升。 (4)职级职务均不变。 第四条员工因下列原因在公司内部调岗时,应办理内部调动手续:(1)员工参加公司内部其他岗位竞聘且被录用时。 (2)因工作或生产需要,调整归属部门时。 (3)员工因不适应原岗位工作工作,被调整工作岗位时。 (4)员工升职或降职时。 第五条内部招聘的调动: (1)公司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时,应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招聘,凡

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报名应聘新的工作岗位。 (2)在与外部员工共同竞争新岗位时,同等条件下,公司将优先录取本公司员工。 (3)内部员工经过规定程序被录取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出具《员工内部调整通知书》,为其办妥相关的任职手续。 第六条工作岗位的调整: (1)部门内部调动:指因工作、生产需要,或因员工身体、技能等因素不能适应现工作岗位时,部门内部可自行调整。员工经 考核合格后方能调动岗位,部门主管领导填写《内部员工调 动申请表》报请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2)部门之间调动:因工作、生产需要,或因归属部门变化,需要跨部门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时,应由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拟 调入部门填写《内部员工调动申请表》,经员工本人、总经 理审核批准后,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员工考核合格后,拟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整通知书》, 由调出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并报请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行政 人事部存档。 (3)员工因身体、技能等因素不能适应现岗位工作时,应由员工本人向所属部门提出岗位调整申请,首先由部门在内部进行调 整,调整结果应注明调整原因并报行政人力部存档;如本部

医院人事调配管理规定审批稿

医院人事调配管理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医院调配管理办法 为规范医院内部用人制度,保证人员调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事调配的含义 本规定中的人事调配是指医院人员调入、内部流动及调出(辞职)等工作。 二、调配原则 1、坚持有利于工作需要的原则,并保证临床一线人员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趋于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任人为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原则; 3、坚持医院急需的高层次拔尖人才,优先调配的原则; 4、坚持量化考核,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人员调入 (一)新进人员程序 1、大中专毕业生招聘 (1)年初各用人部门将人才需求报院人事科,人事科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制定招聘计划,报院领导审定后,通过医院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2)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统一组织实施。 (4)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5)医院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审批通过后,由医院向各分支机构下发《医院职工内部调令》,院人事科办理录用手续。 (6)新进的医护人员及新定科医护人员,由人事科分别开《介绍信》给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科室;其他新进人员由人事科开《行政介绍信》给相关科室。 2、研究生招聘 (1)年初各用人部门将人才需求计划报院人事科,人事科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制定招聘计划,报院领导审定后,上报医院人力资源部,通过医院网及相关媒体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2)由院人事科会同相关科室对拟聘人选应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人事科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4)院人事科对拟聘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报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报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

内部调配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一、目的 (1) 二、原则 (1) 第二章适用范围 (1) 三、直接适用 (1) 四、参考适用 (1)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2) 五、人事行政部 (2) 六、调出部门 (2) 第四章调配方式 (2) 七、调配方式 (2) 八、部门内调配 (3) 九、部门间调配 (3) 第六章调配程序 (3) 十、部门内部调配程序 (3) 十一、部门间调配程序 (3) 第七章员工调配交接程序 (4) 十二、工作交接: (4) 十三、物品交接: (4) 第八章附则 (5) 十二、解释 (5) 十三、实施 (5) 十四、规范 (5) 十五、修订 (5) 第九章附件 (5) 十六、附件 (6)

北青传媒公司内部调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充分保障员工的职业发展需要,使员工岗位调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原则 1.员工调配工作必须客观、公正、慎重地处理,尤其是一 些关键岗位的人员变动,需进行严格审查; 2.员工调配工作必须以定编定岗为基础,以考核为依据, 以任职资格(详见《职位工作说明书》)为标准; 3.员工调配工作应考虑员工职业发展规划,以期获得企业 与员工发展的双赢。 第二章适用范围 三、直接适用 本办法直接适用于北青传媒公司的所有部门。 四、参考适用 北青传媒公司下属二级企业。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五、人事行政部 1.负责员工调配手续的办理; 2.负责《员工调配工作、物品交接表》的存档; 3.负责及时掌握各部门岗位人员情况,在有内部工作机会 时,根据员工的职业发展及个人申请等,向用人部门推荐 人选。 六、调出部门 负责调出员工工作交接手续的办理; 第四章调配方式 七、调配方式 1.部门内调配:是为了整合部门内部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利用本部门人力资源,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和潜力,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部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2.部门间调配:为了工作需要,公司可以在部门间进行员工工作岗位调整。 第五章审批权限

企业单位内部人事调动管理组织办法

集团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 为规范集团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集团内部各部门、分公司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集团各部门、分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动类别 调动:指因工作需要,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与分公司,或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跨公司(独立法人公司)人员调动,调动人的工资、档案、社保等转入新公司,劳动合同重新签订。 借调:由于某项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或分公司临时借入的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公司。被借调人的工资、社保和劳动合同关系情况,有下面两种: 1.被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仍在原单位,工资、社保也由原单位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2.被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在仍在原单位,社保由原单位负责,工资由调入方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附表: 任命:公司下发的任命文件或公司会议中形成的调动员工的会议决议。

二、员工调动工作原则 1.因工作需要,集团所属各部门、公司可申请在集团内部调配人员。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办理。 2.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集团人事部审核批准后,再由各公司人事部门办理。 3.人员调入单位在已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只有在岗位空缺时才可按规定办理员工调动审批手续;需增加编制或未核定人员编制的,必需先申报人员编制,经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批准后,所需人员方可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3.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可到调入方公司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4.未经集团公司人事部发函明确调动的,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的,一律视为无效调动,公司将根据公司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三、调动程序 属跨公司间、集团职能部门间调动的,调入、调出方分别签署意见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负责审核报批;各公司内部调动的,由本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办理。 调动管理流程图:

人事调配管理办法

人事调配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规范公司人事调配管理操作程序,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秩序化轨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人事调配管理具体包括员工调动、借调等。 2.员工调动 2.1调动原则 员工的调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凡属关键岗位任职人员的调整,必须经总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进行严格审查,方可调整。 2.2调整依据 人员调整必须以任职资格为标准,同时兼顾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和现任职务。 2.3员工内部调动 公司内部员工调动,须填写《员工内部调动审批表》,按管理层级报请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被调动员工须持《员工内部调动审批表》和《工作交接清单》结清公务、财务帐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调入部门报到。 公司核心、关键岗位人员调整时,需进行审计后再做调整。

2.4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接收调动人员。若未按公司调动审批流程规定擅自调动、接受人员,一经查实,退回原部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4.1公司部门副职以上人员的调动,须经调入、调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总管理中心/部办理调配手续并核准、备案。 2.4.2各公司之间员工的相互调动,由调动双方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调入单位总管理中心/部办理调配手续,并核准、备案。 3.员工借调 3.1内部借调 各公司之间借调员工时,借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借调审批表》,本人同意后经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工作结束后仍回原单位。借调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者,集团及各公司总管理部及时与借调、被借部门沟通办理调动或回原岗位工作的通知手续,借调期间除社会保险外,工资及福利费用等由借调单位负责。 3.2外部借调 外单位借调我集团员工,须经总管理中心、分管领导、总裁(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借调协议书。 3.3本制度由总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4本制度配套流程、相关表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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