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的生存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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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的导游
“如今的旅游市场,充满了欺骗。整个骗局的大部分工作,是由导游来完成的。但设下骗局的,恰恰是旅行社、旅游管理部门以及旅游者本身。但是,由于导游工作的特殊性,整个行业的黑锅,几乎由导游一个人来背负着。”近年来,由于在旅游市场上频繁出现的“欺诈事件”,游客一提导游便联想到了“黑”。就像我们现在自己出门旅游,更多的想要选择自由行,就是怕旅行社坑人,怕遇到难吃的餐宿。但是如果遇到自己走不来的地方怎么办,选择一日游之类,但是大多数的一日游的导游都不是正规的导游,就我个人而言,我出门都是自己找食宿的,然后去比较复杂偏远的景点参观的时候就选择一日游,然后晚上就自己逛逛街,不用担心食宿不安之类的问题,但是这种一日游的导游大多都只是负责走行程,说不出什么导游词,就好像是一个带路人,这种导游不蕴涵知识面,甚至他们都没有导游证,也就是传说中的“野导”,现在做野导的特别多,更是增加了旅行社和导游之间的竞争压力。就算是这种短短的一日游也很容易出现问题,个个人之间的费用不等,有些人包括用餐,有些人不包括;有些人包括看表演和住宿,也有些人不包括。所以说现在的导游人员钱少、人累、受气还要挨骂。
现在我们看到很多旅行社贴出的哪里哪里几日游很便宜让人很心动,但是仔细想想便可知里面水到底有多深。双飞?五星级酒店?天上没有馅饼掉给你,你想要花钱少,又要享受好的,就不要怪别人
坑你,然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陷阱呢?
当代的导游缺少必要的生活保障,唯有从游客身上想办法。景点强制消费屡见不鲜,假冒伪劣藏身购物点,行程安排不尽合理,景点游玩走马观花,目前最突出的问题,体现在购物这一环节上,强制购物,产品价高质差,是最让游客反感的问题之一。不管是全陪还是地接,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导游人员的主要收入,均来自游客购物的‘回佣’,也就是提成。这其实也可以称之为中国旅游市场的一个“潜规则”,在这个规则下,导游人员一方面千方百计“帮助”游客进行商品采购,以保证自己的收入,一方面要承受随时而来的游客投诉。最近几年,旅游业发展迅速,但旅行社的利润却越来越薄,出于竞争的需要,旅行社只能压缩导游的待遇,希望依靠销售提成来转嫁负担,造成的后果是形成的报价越来越低、待遇越来越差、争端越来越多的恶性循环。由于低价销售造成资金流动困难,旅行社往往会要求导游人员为旅游团的活动垫付团款,用于支付餐饮、住宿、景点门票等费用,数额高达数千元。一旦出现组团旅行社拖欠尾款的情况,接待旅行社便可将经营风险转嫁到导游人员身上。非但如此,旅游团活动结束后,某些旅行社还往往以“组团社尚未补清团款”或“团款结算尚未完成”为借口,使导游人员不能及时报销为旅游团垫付的费用,导游人员交纳的“质量保证金”随时面临被克扣的可能。早在2006年末,国家旅游局已经开始着手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三部法规,其中在《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修订中,导游薪酬制度将是“重中之重”。
建立以‘基本工资+带团补贴’为主体,佣金为补充的导游人员薪酬办法。然而对于那些少得可怜的基本工资根本无法满足导游人员的日常需求,甚至有些兼职导游根本就没有底薪,他们还是得靠消费和小费获得更多的利益。
其境遇可想而知:无基本工资、无三险福利、无最低保障,导游还要另交管理费、社保费、入会费等零零散散的费用。还要承受各种压力各种投诉和辱骂。对此我们应想办法做出应对措施:
一、正视导游收入无保障的问题
低价吸引带来的是无序竞争,怎么来规范旅游市场,就是目前面临的问题。应当同意确立一个合理的价位,而在行程中会出现的花费,消费者也有权利知道。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了合同之后,即使没有书面的购物要求,也应该口头叮嘱,最好是以合同附件的形式明确消费的标准。要解决问题,应该正视导游收入无保障的问题,否则就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导游依靠购物佣金解决收入的现象。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最重要的是旅行社规范竞争、合理定价。将导游的合理报酬纳入经营成本,有助于保障导游的服务水平,也能减少因购物、消费造成的旅游争端。对于旅行社与景点、商家签订合作协议,旅行社从中获取合法佣金的方式,应在立法层面上进行指导,确立允许的回扣比例,让旅客知情,信息对称,才能被社会接受;此外,如果让小费成为导游合理收入来源的话,就应改变传统观念,以契约的形式明确约定旅游公
司、导游和游客的利益关系。至于游客的权益,旅行社的组团合同中明确细化旅途中吃、住、行、购等要素及违约责任,是当前保护游客的最有效方法。
二、加强劳动权益保障
要落实“五险一金”,要为导游提供职业培训机会,使他们的上升渠道更通畅,职业前景更明朗。在制定合理薪酬、奖励机制的同时,应该尽快建立健全针对导游的以职业技能、专业素质、游客评价、从业贡献为主要测评内容的导游绩效奖励制度,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导游收入公开合理化,职业荣誉感越来越强的时候,导游行业必会受到社会尊重。现在专业素质好的导游和专业素质差的导游拿的一样的工资,一样收小费坑利润,这样使得一些好导游无法感到心里不平衡,觉得自己做的再好却没有得到特别的待遇。所以对于优秀导游,应该将针对满意度高的单团进行单笔奖励,同时,对年度优秀导游将给予额外奖励。
三、让游客自主选择导游,回归导游业名声
传统旅行社的导游因强制购物而背负“恶名”,已是不争的事实。而基于互联网的“私人导游”服务则是一种创新的出游方式。近年来OTA发展迅速,随着携程、去哪儿、同程、途牛等多家网站的做大做强,开始伸手插入导游业中,新的在线旅游模式层出不穷。在这些旅游知道网站中,你只需选择感兴趣的当地人,通过私信或电话的方式沟通旅游线路,就可以完成一次随心所欲、如同生活在当地的旅行,
并且不受传统旅行社“条条框框”的限制。但是这种特殊的导游方式还未接受正式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也让很多游客产生了质疑,游客权益也面临诸多风险。本来根据《旅游法》规定,任何人从事经营性质的导游服务,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但是这种“当地人”并没有这些资格证。所以,严格来讲,这类服务存在着违法经营的嫌疑。交易中,可能存在顾客违约跑单、服务中产生纠纷不好解决等问题;也有可能不法分子用假身份证进行注册,不能完全保证安全性,如果出现人身伤害问题,双方人员和网站都有责任。也有专家表示,“私人导游”的发展前景尽管存在风险,但它对旅游市场的冲击却已是不争的事实,无法回避。随着我国游客出游方式从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转变,游客结合自己的行程计划,增加对导游素质的全面考量,一专多能的导游会更受欢迎。并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合理的旅游路线出炉,例如途牛网上,所有导游信息都将在产品页面显示,游客可以在某一条产品线路中,可以看到这条线路多位导游的姓名、照片、带团时间、擅长区域、评价等。并且每条旅游路线明码标价,所包含的项目也写的一清二楚,同时,根据所选导游的不同,所包含项目的不同,产品整体价格也将有所变化。比如游客选择金牌导游的价格要比同一条线路普通导游的价格高。这一系统的建立,不仅能刺激导游良性竞争、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差异化产品定价还能够满足不同用户的出游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