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国际服务贸易法三之国际支付法律制度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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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汇票和 跟单汇票
2020/7/29
汇票的票据行为
出票 承兑 提示 背书 付款 拒 付与追索
2020/7/29
出票
一、动作:出票人写成汇票(Draw)并签字; 交付(Deliver)。
二、出票的效力 出票人-- --主债务人,对汇票债务的责任有 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两方面,汇票是出票人 担保的“信用” 货币。
2020/7/29
票据的法律体系
• 日内瓦公约体系主要反映了德国票据法 体系的特点,消除了德、法体系的分歧 ,参加国主要是欧洲大陆法系的国家。 英、美等国虽然也参加了两次统一票据 法会议,但没有批准“日内瓦公约体系
”,就形成了“日内瓦公约体系”与英 美票据法体系并存的局面,国际票据
法仍未统一。
2020/7/29
• <1>本案应由谁向谁追索? • <2>代收行应否于汇票到期日将货款如数拔交
托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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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支付方式
• 信用证的概念及调整信用证的法律 • 信用证内容 • 信用证的当事人 • 信用证的流转 • 信用证的作用 • 信用证的特点 • 信用证的种类 • 信用证欺诈(视频)
2020/7/29
2020/7/29
托收的性质
托收是基于商业信用,托收行和代 收行的责任仅限于及时向付款人提示汇票 ,并在遭拒付时及时把详细情况通知委托 人,他们对汇票的付款人(受票人)拒绝 付款或拒绝承兑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0/7/29
托收与汇付之比较
(1)托收是“逆汇法” 而汇付是“顺汇 法
(2)托收有资金融通的便利;汇付没有 资金融通的便利。
方提示汇票和单据按委托书指示向
代收行
即期付款交单
票收 1Hale Waihona Puke Baidu
(D/P at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 (D/P after sight)
,跟单交付委托书,开立汇装货,填写托
7 交 款
2.寄交托收指示书、 汇票货运单据
托收行
6.办理转帐并通知款已收妥
承兑交单
(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 D/A
根据汇款方式,可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 汇付的特点 汇付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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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付方式当事人
汇付方式涉及四个基本当事人:
汇款人(remitter):即付款人,通常是 进口人,买卖合同的买方。
汇出行(remitting bank):通常是进口 人所在地的银行。
汇入行(receiving bank):通常是汇出 行的代理行,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
信用证的概念
• 信用证是指进口国银行(开证行)应进 口商(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 出口商(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条件 下保证首先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
(3)跟单托收有货运单据转移程序,卖 方可以控制货物;而汇付没有货运单据 转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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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托收的小案例
• 中国A公司与外国B公司以CIF伦敦为条件签订 一份购货合同。A公司发货后开出以B公司为付 款人的60天付款的远期汇票及全套单据,委托 银行C以付款交单方式托收,银行C将汇票及单 据寄往银行D后,付款人在办理承兑手续时货 已到港,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未到,当即, 付款人向银行D出具保函,从而借到单据提取 货物销售后,付款人因其他债务关系而倒闭, 无力付款。问:
收款人(payer):通常是出口人,买卖 合同的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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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人
书1
、 交

/
款信
、 付 费
汇 申 请
汇出行
电/信汇业务程序图
买卖合同规定以电/信汇付款
收款人
345 汇 款收付 通据款 知
2 电/信汇委托通知 6 收回垫款或付讫借记通知
汇入行
票汇
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支付工具的一种 汇付方式,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 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 列明收款人名称金额等,交给汇款人自 行寄交收款人,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 种汇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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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提示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汇票提 交付款或承兑的行为,可分为两种: 提示承兑
远期汇票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 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提示付款
汇票持票人向付款人或远期汇票的承兑人出 示汇票要求付款人付款或承兑人付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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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
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 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我国票据法规定:
任由买汇方(付进特口商点)承担,风险较大。
• 基于商业信用 • 顺汇法(票汇的结算工具与资金流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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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付的使用
在国际贸易中,汇付通常用于:
• 商业信用极可靠客户的交易 • 定金、货款尾数、佣金和费用等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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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collection)
光票托收/跟单托收 托收是出口人(债权人)先行发货, 开立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或随附主要 有关单据(如提单、保险单、发票等), 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 代理行向进口人(债务人)收取货款的一 种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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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
•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 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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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
• 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 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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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样本一
• 汇票
• BILL OF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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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当事人
委托人即出票人,通常是买卖合同的卖方。 托收行即委托人的代理人,通常是出口地银行
。 代收行即托收行的代理人,通常是进口地银行
。 付款人即受票人,通常是买卖合同的买方。
跟单托收程序示意图
付款• 人A

委托人
A



代收行



托收行
跟单托收的种类
•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指出口人的交单以 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
票据是否成立,不受票据原因影响。票据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受票据原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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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法律体系
目前世界上影响较大的票据法有两 类:
日内瓦公约法系:包括:
✓《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解决汇票本票 法律冲突公约》和《汇票本票印花税法公约 》
✓《统一支票法公约》、《解决支票法律冲突 公约》和《支票印花税法公约》
第三章之国际支付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国际支付工具 • 第二节 国际支付方式 • 综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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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支付工具
• 一、货币 • 二、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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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
• 在现代国际货物贸易中,现金支付仅是小额的 、非经常的支付方式,例如在边境贸易中,即 经常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
• 除了不方便外,现金支付对税收监管不利,它 在一定环节上脱离了银行系统,进出口货物的 价款数额缺乏银行数据的支持。进出口合同的 价格常常会变得不甚可靠,因此需要依靠海关 估价制度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价格;现金支付 还不利于外汇管制,使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监 管变得困难;现金支付中也容易发生伪币问题 。
• L/C No.
Dated
• To.
付款人

出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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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样本二
•汇 票 汇票金额100,000美元 2000年9月1日纽约 凭本汇票正本见票即付 纽约莱福公司或其指定人拾万美元
此致 中国北京 中国成顺贸易公司
纽约莱福公司(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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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支付方式
一、汇付 二、托收 三、信用证 四、国际保理
汇票付款人应当自受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 3日内承兑或则拒绝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时 不能附有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承兑。
法律效力:汇票一经承兑,承兑人成 为主债务人,出票人成为从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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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
——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
一、动作:写成背书在汇票背面或粘单上;交付 。
二、一般转让背书的种类 记名背书(特别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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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所利用的信用
根据所利用的信用不同,国际货款支付可分 为:
• 基于商业信用:如汇付和托收 • 基于银行信以用银:行如信信用用为保证证、,保付理款责任
由银行承担,风险较小。
2020/7/29
汇付(remittance )
汇付又称汇款:汇款人向汇出行申请汇款,汇 出行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将款项委托书寄交汇入 行或以密押电报通知汇入行,授权汇入行按额付 款给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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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特征
• 流通性 • 无因性
• 要式性
• 文义性
转让无须通知债务人。 票据债务人必须对善意持票人 付款。 票据的形式、内容和处理行为 必须符合要求。 根据票据文字记载履行付款义 务, 不允许当事人以票据上记 载文字以外的证据对记载文字 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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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无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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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人 (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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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票 款汇 、申 付请 费书

银 行 即 期 汇 票
汇出行 (出票人)
票汇业务程序图
买卖合同规定以票汇付款
4 .寄交银行即期汇票
3 寄汇票通知书(票根) 7 收回垫款或付讫借记通知
收款人 (卖方)
5
()

书6
交 汇
付 款

汇入行 (付款人)
以工商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为保证,付款责
Pay to the order of Henry Brown. William White(签字
) 空白背书(无记名背书)
William White(签字 ) 限制性背书
2020/7/29
背书的效力—— 不必通知债务人
对背书人(Endorser) 将票据的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 担保承兑及担保付款 向后手担保前手签名的真实性及票据
的有效性。
对被背书人(Endorsee) 获得汇票债权人具有的付款请求权和
追索权。
2020/7/29
拒付与追索
✓ 拒付包括拒绝承兑和拒绝付款。 ✓ 付款人拒付并不使他对持票人负有责任,
除非对远期汇票已承兑(承兑人必须对远 期汇票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否则可被持 票人和出票人追索)。 ✓ 汇票被拒付持票人可以向承兑人、所有前 手直至出票人追索。行使追索权时,应将 拒付事实书面通知前手,并提供被拒绝承 兑或被拒绝付款的证明和退票理由书。

付款人 (进口人)
合同规定承兑交单方式
委托人 (出口人)
人提 3
4
承示按
到 期 日 付 款
兑汇委 汇票托 票和书 ,单指 银据示 行,向
交进买
单口方
代收行
2.寄交托收指示书、 汇票、货运单据
票收 1
,跟单交付委托书,开立汇装货,填写托
6 交 款
托收行
5.办理转帐并通知款已收妥
托收统一规则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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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的内容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命令;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或商号; (5)收款人名称或商号;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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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的种类
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可分为:银行汇票、商 业汇票
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 期汇票
由国际商会制订,现行版本 “URC522”于199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 文共26条,分为总则、托收形式和结构、提 示方式、义务和责任、付款、利息和手续费 及其他费用、其他规定共7个部分。
“URC”是仅次于“INCORTERMS”和 “UCP”的第三大国际惯例。(P168)
托收当事人法律关系
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 之间都是代理关系,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应 受代理法一般原则的支配,特别是本人(委 托人)应补偿代理人的开支,向其支付报 酬;代理人应尽职尽责地完成代理事务, 并不得越权。
•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指出口人的交 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
2020/7/29
付款交单 (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D/P)
付款人 (进口人)
合同规定付款交单方式
委托人 (出口人)
5 4 买3
付审 款单 后无 代误 收后 行付 交款 单
汇票
• 汇票的概念 •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 • 汇票的内容 • 汇票的种类 • 汇票的票据行为 • 汇票样本
2020/7/29
汇票的概念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 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 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其指定的人,或 持票人的票据。
2020/7/29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
• 出票人 • 付款人(受票人) • 收款人(持票人)
• No. 汇票编号
Date: 出票日期
• For: 汇票金额
• At
付款期限 sight of this second of
exchange (first of the same tenor and date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受款人the sum of
• Drawn under 出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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