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
城市地下管廊
城市地下管道综合管廊城市地下管道综合管廊,又称为“共同沟”,是指将设置在地面、地下或架空的各类公用类管线集中容纳于一体,并留有供检修人员行走通道的隧道结构。
即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市政、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燃气、给排水等各种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彻底改变以往各个管道各自建设、各自管理的零乱局面。
各管线需要开通时,只需通知有关负责部门,接通接口即可,既便于修理,又节省资源。
将各类管线均集中设置在一条隧道内,消除了通讯、电力等系统在城市上空布下的道道蛛网及地面上竖立的电线杆、高压塔等,避免了路面的反复开挖、降低了路面的维护保养费用、确保了道路交通功能的充分发挥。
同时道路的附属设施集中设置于共同沟内,使得道路的地下空间得到综合利用,腾出了大量宝贵的城市地面空间,增强道路空间的有效利用,并且可以美化城市环境,创造良好的市民生活环境。
在发达国家,共同沟已经存在了一个多世纪,在系统日趋完善的同时其规模也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国内也有综合管廊的建设实例。
其实北京早在1958年就在天安门广场下铺设了1000多米的共同沟。
2006年在中关村西区建成了我国大陆地区第二条现代化的共同沟。
该共同沟主线长2公里,支线长1公里,包括水、电、冷、热、燃气、通讯等市政管线。
1994年,上海市政府规划建设了大陆第一条规模最大、距离最长的共同沟——浦东新区张杨路共同沟。
该共同沟全长11.125公里,共有一条干线共同沟、两条支线共同沟,其中支线共同沟收容了给水、电力、信息与煤气等四种城市管线。
每天都有人巡视安全情况,如工作人员发现有管线出现问题,会及时通知相关管线负责单位。
沟内安装有通风、排水、照明等配套设施,均通过两级计算机网络与中央控制中心相连,可将沟内各种信息与数据汇总到控制室,而控制室则能对各类设施实施自动远程操作。
上海还建成了松江新城示范性地下共同沟工程(一期)和“一环加一线”总长约6公里的嘉定区安亭新镇共同沟系统。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4.3.5与道路、轨道交通、人民防空等相关规划衔接。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统筹考虑城市道路系统等级划分及其交通量大小、道路横断面规划设计等,确定综合管廊系统布局、断面选型、三维控制线划定、重要节点控制等内容。应结合道路建设和改造时序,合理安排综合管廊建设时序。
3 基本要求
3.1 编制原则
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3.1.1 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作用,有效建立相关部门合作和衔接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及管线单位的建设管理要求。
3.1.2 因地制宜、科学决策。从城市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出发,合理确定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建设规模、建设类型及建设时序,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6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水平,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要求、规划方法、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编制成果。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有序推进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科学规划。
强化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明确总体布局,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地点,分重点、分区域、分步骤组织实施。
政府主导。
发挥政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主导作用,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
统筹协调。
根据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和本地区发展阶段、经济能力、实际需求,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新区与旧区、地上与地下的关系,制定完善建设计划。
创新机制。
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模式,创新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投融资体制,发挥市场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主要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梯度推进的要求,有序推进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2016年底前,各设区市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有条件的县级城市在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
2016—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200公里以上,其中2016年开工建设80公里以上;到2020年建成150公里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江府办〔2015〕29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江府办〔2015〕2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64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优化和集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畅通运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工作目标各市、区政府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摸清城市地下管线现状情况,科学规划及合理选择确定综合管廊的建设区域。
在2016年底前,根据各专业管线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专业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道路、公路、小区建设,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并在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城市规划区内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老旧管线改造工作。
二、工作内容(一)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1.各市、区政府要根据各专业管线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专业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道路、公路、小区建设,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当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规划、城市现状及规划的地下通道、人防工程、高架铁路、立体交通等工程设施的关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技术规范,一次规划到位,减少城市道路的重复开挖。
【PPT课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指引解读
入廊管线
包括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供热、燃气、供水、排水等,原则上各
种敷设在地下的城市工程管线都应该入廊。
监控系统 对管廊的湿度、煤气浓度以及人员进入状况等进行监控。
通风系统 保障管廊内空气清新,一般以机械通风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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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点
系统构成复杂
供电系统 为管廊的正常使用、检修、日常维护等所采用的供电系统。 排水系统 包括排水沟、积水井和排水泵等组成的排水系统。 通讯系统 联系管廊内部与地面控制中心的通信设备。 标识系统 标示管廊内部各种管线的管径、性能以及各种出入口在地面的位置等 地面设施
9 利用监视系统进行管线综合管理,提高管线安全性和稳定性
(一)特点
难点
一次性投资较大, 不便分期建
设
需要科学规划设计,避免容量
不足或过大,而预测较困难
垄断性管线单位协调管理困难 如何分担费用问题较复杂 各工程管线组合在一起,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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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干扰事故
(一)特点
系统构成复杂
管廊本体: 管廊本体是钢筋砼地下构筑物,收容各种城市工程管线。
——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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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 新建道路管网按照管廊模式开发建设。
2014年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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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区的实践
(二)现状
1.结合新城区开发,系统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案例:珠海横琴新区环岛综合管廊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避免盲目、无序建设,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条管廊工程规划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地下空间规划、道路规划等保持衔接。
第四条编制管廊工程规划应以统筹地下管线建设、提高工程建设效益、节约利用地下空间、防止道路反复开挖、增强地下管线防灾能力为目的,遵循政府组织、部门合作、科学决策、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五条管廊工程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用于指导和实施管廊工程建设。
编制中应听取道路、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广电、燃气、供热等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六条管廊工程规划应合理确定管廊建设区域和时序,划定管廊空间位置、配套设施用地等三维控制线,纳入城市黄线管理。
第七条管廊建设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应在管廊内规划布局。
第八条管廊工程规划应统筹兼顾城市新区和老旧城区。
新区管廊工程规划应与新区规划同步编制,老旧城区管廊工程规划应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改造、管线改造、轨道交通建设、人防建设和地下综合体建设等编制。
第九条管廊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并考虑长远发展需要。
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十条管廊工程规划原则上五年进行一次修订,或根据城市规划和重要地下管线规划的修改及时调整。
调整程序按编制管廊工程规划程序执行。
第三章编制内容第十一条规划可行性分析。
根据城市经济、人口、用地、地下空间、管线、地质、气象、水文等情况,分析管廊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规划目标和规模。
明确规划总目标和规模、分期建设目标和建设规模。
第十三条建设区域。
敷设两类及以上管线的区域可划为管廊建设区域。
高强度开发和管线密集地区应划为管廊建设区域。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6〕7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6〕7号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99号)精神,全面开展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我市“基本建成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总体战略目标,按照“双核共兴”、“独立成市”发展理念,以地上地下协调发展、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为指引,通过普遍推行综合管廊建设模式,解决反复开挖地面、架空线网密集等问题,提升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构建“国内示范,引领西部,多层次、网络化”的现代新型城镇化综合管廊体系。
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中心城区(含成都高新区,下同)、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卫星城和区域中心城各自建成独立成网、规模适中的综合管廊体系,到2020年末全市建成综合管廊约500公里(中心城区和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拟建150公里,卫星城和区域中心城拟建350公里),到2025年末全市建成综合管廊约1000公里(中心城区和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拟建200公里,卫星城和区域中心城拟建800公里)。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一是结合本地实际,按中心城区、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卫星城和区域中心城分类形成区域性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建设独立成网、规模适中的综合管廊体系。
城市综合管廊规划设计及运行管理-2015.06
国内建设综合管廊的有关规定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2007) 5.2.6 规定,当遇到下列情况时,电力电缆应采用 电缆隧道或公用性隧道敷设: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众多,电缆沟不足以容 纳时应采用隧道。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且位于有腐蚀性 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场所,或含有35KV以 上高压电缆,或穿越公路、铁路等地段,宜用隧 道。 受城镇地下通道条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 与较多电缆沿同一路径有非高温的水、气和通讯 电缆管道共同配置时,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 缆。
•
•
•
国外建设综合管廊的有关规定
俄罗斯对综合管廊设置的规定
• • • • • 在拥有大量现状或规划地下管线的干道下面。 在改建地下工程设施很发达的城市干道下面。 需要同时埋设给水管线、供热管线及大量电力电缆情况下。 在没有余地专供埋设管线,特别是铺设在刚性基础的干道下面时。 在干道同铁路的交叉处。
城市综合管廊规划设计及运行管理
2015年6月
主 要 内 容
1、相关政策解读 2、城市综合管廊的规划设计 3、城市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 4、城市综合管廊的运行管理 5、国内部分工程实例介绍
1、相关政策解读
国家及地方政策
2014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 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目标任务:
2015年底前 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5年计划 10年计划 完成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体系,应急防灾能 力大幅提升
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建[2014]839号(2014-12-26)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解读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2015/7主要内容第一部分现状与问题第二部分编制目的、原则和依据第三部分编制要求第四部分编制内容第五部分编制成果(一)特点(二)现状(三)问题第一部分现状与问题管廊是统筹建设管理地下管线的新模式,是给管线建一个共同的“房子”。
优势●避免道路反复开挖;●集约化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管线增设、扩容较方便,管线可分阶段敷设;●减少腐蚀,延长管线使用寿命;●利用监视系统进行管线综合管理,提高管线安全性和稳定性(一)特点(一)特点难点●一次性投资较大,不便分期建设●需要科学规划设计,避免容量不足或过大,而预测较困难●垄断性管线单位协调管理困难●如何分担费用问题较复杂●各工程管线组合在一起,容易发生干扰事故(一)特点系统构成复杂●管廊本体:管廊本体是钢筋砼地下构筑物,收容各种城市工程管线。
●入廊管线包括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供热、燃气、供水、排水等,原则上各种敷设在地下的城市工程管线都应该入廊。
●监控系统对管廊的湿度、煤气浓度以及人员进入状况等进行监控。
●通风系统保障管廊内空气清新,一般以机械通风为主。
(一)特点系统构成复杂●供电系统为管廊的正常使用、检修、日常维护等所采用的供电系统。
●排水系统包括排水沟、积水井和排水泵等组成的排水系统。
●通讯系统联系管廊内部与地面控制中心的通信设备。
●标识系统标示管廊内部各种管线的管径、性能以及各种出入口在地面的位置等●地面设施包括地面控制中心、人员出入口、通风井、材料投入口等地面设施。
81.发展情况我国当前综合管廊建设地域分布广泛,但系统性不强,具有明显的尝试特征。
1.发展情况1958年,北京天安门广场建设了全国第一条地下综合管廊,长度1.05公里,纳入水、电、通信和热力管线。
21世纪初,北京、上海、广州、昆明等城市建设了一定规模的地下综合管廊,至今运营已10多年。
杨帆江苏省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导则解读 ppt课件
导则核心内容
3、技术指引——总则(一)
第4条 基本原则 整合规划、综合协调
全面整合、协调各专业管线专项规划及 其相互关系,结合不同城市和行业实际, 科学确定各类城市地下管线的空间布局, 加强与城市用地、城市交通、城市景观、 综合防灾、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以及人防 工程等规划相协调。
电子文件
规划附件
规划说明 基础资料汇编
导则核心内容
2、规划成果
电子成果
WORD、EXCEL、CAD…… 地方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三部分 技术指引
导则核心内容
3、技术指引
——安全问题突出
导则核心内容
3、技术指引
——重地上、轻地下
导则核心内容
3、技术指引——总则(一)
第1条 规划目的 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统筹,完善城市地下管线体系,合理确
致爆炸等严重后果;②综合防灾等安全标准不达标,如道路拓 宽,管线被动移位;道路下空间资源限制,地下管线扩容、更 新困难,见缝插“管”致使安全间距不足等 ➢ 要求:量质并重,安全布局、紧凑节约,加快推进管线综合集 约化发展方式
导则核心内容
3、技术指引——总则(一)
第5条 规划依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导则核心内容 三、
3、技术指引——总则(一)
第4条 基本原则 安全布局、集约使用
合理优化各类城市地下管线的平面布局 与竖向布置,充分协调地上、地下关系, 在空间上保障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安 全。挖掘潜力、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积极引导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
_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_解读_
High-End Interpretation高端解读《指导意见》指出,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指导意见》从统筹规划、有序建设、严格管理和支持政策等四方面,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表了对《指导意见》的专家解读,现本刊予以转载。
1.《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人: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地下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调指出,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是城市的“里子”,目前仍很薄弱,要着力补上地下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满足不断扩大的民生之需,这是新型城镇化的应有之义,也是稳增长的有力支撑。
张高丽副总理对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建设提出工作要求。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201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部署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
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石家庄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 方案
2 未建道路 有重要电力线 重要及景观道
路 大
大
规划 有 有 大
1 老旧道路 管线需求多
重要道路
中
中
无规划 --中
0 新建道路 管线需求少
一般道路
小
小
已建 无 无 小
权重 0.3 0.25
0.05
0.05
0.05
0.1 0.1 0.05 0.05
用地开 发强度
用地开发强度较大区域 用地开发强度适中区域
54 39
2020年 54-79
80 65
2030年 125-200
200 210
200
80
规划区综合管廊分期建设目标及规模
目录
一 规划总论
二 规划可行性分析
三 规划目标和规模
四
系统布局
五 管线入廊及断面选型
六 配套及附属设施
七 投资估算
八
实施成效
四 系统布局
1 微观影响因素分析
城市道路改造
石家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
对于部门意见的反馈
石家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
专家评审会的专家意见
优化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已结合部门意见修改,形 成了老城区连网成片的结构,正定新区覆盖主次干道的密集 的网络结构。 优化地下综合管廊断面,考虑车行空间:已修改,在入 廊管线管径大于1000的管廊内预留了车行道空间。 增加对建设目标等的定性描述,进一步优化和提炼文本: 已修改。
➢ 结论
• 2014年,石家庄市人均GDP水平为8228.13美元, 已高出建设综合管廊的经济水平节点。2014年,石 家庄市城市化水平已达到56.3%,已达到综合管廊 建设的城市发展水平点。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合理确定综合管廊建设区域、系统布局、建设规模和时序,划定综合管廊廊体三维控制线, 明确监控中心等设施用地范围。 3.4规划统筹 3.4.1新老城区统筹。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统筹兼顾城市新区和老城区,应与新区规划同步编制,老城区应结合棚 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管线改造、架空线入地、地下空间开发等编制。 3.4.2地下空间统筹。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的编制,应做到与地下管线、道路、轨道交通、人民防空、地下综合体等工程 的统筹衔接,实施地下空间分层管控,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科学合理利用。 3.4.3管线统筹。应结合实际需求、建设条件及综合效益分析,因地制宜将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内的管线纳入综合 管廊。 3.5规划期限
廊建设体系,特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1.0.3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XGB 5083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各类工程管线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综合管廊体系utility tunnel SyStem0地下综合管廊是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 物及附属设施,是由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和缆线综合管廊组成的多级网络衔接的系统。 2.0.2系统布局system layouto不同类型综合管廊在规划范围内的统筹布局。 2.0.3三维控制线3D control line。综合管廊建设规划中确定并应控制的综合管廊平面及竖向位置界线。
2.0.4附属设施accessorial works。为保障综合管廊本体、内部环境、管线运行和人员安全,配套建设的消防、通风、供 电、照明、监控与报警、给排水和标识等设施。
结构-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总体设计 3.1 对上阶段成果进行消化及分析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1、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导则
2. 编制内容
2.1 规划可行性分析:根据城市经济、人口、用地、地下空间、管线、地质、 气象、水文等情况,分析管廊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2 规划目标和规模:明确规划总目标和规模、分期建设目标和建设规模。 2.3 建设区域:敷设两类及以上管线的区域可划为管廊建设区域,主要是: ➢ 高强度开发和管线密集地区应划为管廊建设区域。 ➢ 城市中心区、商业中心、城市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开发区、重要广场,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
1.2 设计标准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2015。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2015中引用的标准。 ➢ 各个专业必须要的相关标准 ➢ ……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 2. QEHS管理体系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的注意事项
高铁、机场、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所在区域。 ➢ 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主要道路以及景观道路。 ➢ 配合轨道交通、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建设工程地段和其他不宜开挖
路面的路段等。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1、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导则
2.4 系统布局:根据城市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土地使用、开发建设等,结合 道路布局,确定管廊的系统布局和类型等。 2.5 管线入廊分析:根据管廊建设区域内有关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信 、广电、燃气、供热等工程规划和新(改、扩)建计划,以及轨道交通、人防建 设规划等,确定入廊管线,分析项目同步实施的可行性,确定管线入廊的时序。 2.6 管廊断面选型。根据入廊管线种类及规模、建设方式、预留空间等,确定 管廊分舱、断面形式及控制尺寸。 2.7 三维控制线划定。管廊三维控制线应明确管廊的规划平面位置和竖向规划 控制要求,引导管廊工程设计。 2.8 重要节点控制。明确管廊与道路、轨道交通、地下通道、人防工程及其他 设施之间的间距控制要求。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09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0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推进我省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坚持“立足实际、规划先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拉动经济发展新动力的重要内容,科学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二)目标任务。
各地要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自2016年7月1日起,全省设市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地下轨道交通、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西宁市、海东市要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县级城市要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新型城镇化规划“撤县建市”等具备条件的城镇要适时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到2020年,全省建成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马路拉链”问题得到改善,主要城市地下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架空线,城镇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二、重点工作(三)科学编制专项规划。
方兴未艾的地下管廊
现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概念和建设起源于法国。
1833年,巴黎诞生了世界上第一条地下综合管廊系统。
经过180多年的探索、研究、改良和实践,地下综合管廊技术水平已完全成熟,并在世界许多城市得到了极大发展,已成为发达城市公共管理的一部分和城市市政建设管理的现代化象征。
所谓地下综合管廊,又叫“共同沟”,是指将两种以上的城市管线集中设置于同一地下人工空间中所形成的一种现代化、集约化的城市基础设施。
地下综合管廊是一种集约度高、科学性强的城市综合管线工程,较好地解决了城市发展过程中马路反复刨挖问题,也为城市上空通讯线路“蛛网”密布现象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并且能相对集中的管理各种管线,是解决地上空间过密化、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功能聚集、创造和谐城市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
1832年法国发生了霍乱,第2年巴黎着手规划市区下水道系统网络,并在管道中收容自来水、电信电缆、压缩空气管及交通信号电缆等5种管线,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规划建设的综合管廊。
此后,巴黎逐步推动综合管廊规划建设,19世纪60年代末,为配合巴黎市副中心的开发,规划了完整的综合管廊系统,收容自来水、电力、电信、冷热水管及集尘配管等,为适应现代城市管线种类多、敷设要求高等特点,把综合管廊的断面修改成了矩形。
至今,巴黎市区及郊区的综合管廊总长已达2100k m,居世界城市之首。
法国还制定了在所有有条件的大城市中建设综合管廊的长远规划,为综合管廊在全世界的推广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对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我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一直在探索、实践。
1958年我国第一条综合管沟建造于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宽4m,高3m,埋深方兴未艾的地下管廊本刊编辑部7~8m、长1km,收纳电力、电信、暖气等管线。
1977年修建毛主席纪念堂时,又建造了相同断面的综合管廊,长约500m。
1994年,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人行道下建造了两孔宽5.9m、高2.6m、双孔各长5.6k m、共11.2k m 的支管综合管廊,收容煤气、通信、供水、电力等管线,是我国第一条较具规模并已投入运营的综合管廊。
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20)
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20)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7);(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布);(4)《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0);(5)《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6)《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00);(7)《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2015)。
2、相关政策与指导意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法【2015】99号);(3)《研究我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15】108号);(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6】7号)。
3、相关规划(1)《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体系规划(2015-2020)》;(2)《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3)《青白江区排水工程规划(2010-2020)》;(4)《青白江区电力专项规划(2013-2020年)》;(5)《青白江区智慧产业城概念规划》。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远景为2021-2030年。
第四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面积约为88.47平方公里。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23•【字号】西政发〔2016〕51号•【施行日期】2016.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西政发〔2016〕5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为加快推进全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全州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对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西双版纳州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5年)》和《西双版纳州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及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统筹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应急防灾等全过程,积极探索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全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二、主要任务(一)科学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
依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建城﹝2015﹞70号)和有关标准,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明确2016-2020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规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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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建设工作,该部制定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
现印发各地,请认真贯彻执行。
以下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全文: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避免盲目、无序建设,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条管廊工程规划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地下空间规划、道路规划等保持衔接。
第四条编制管廊工程规划应以统筹地下管线建设、提高工程建设效益、节约利用地下空间、防止道路反复开挖、增强地下管线防灾能力为目的,遵循政府组织、部门合作、科学决策、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五条管廊工程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用于指导和实
施管廊工程建设。
编制中应听取道路、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电力、通信、
广电、燃气、供热等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六条管廊工程规划应合理确定管廊建设区域和时序,划定管廊空间位置、配套设施用地等三维控制线,纳入城市黄线管理。
第七条管廊建设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应在管廊内规划布局。
第八条管廊工程规划应统筹兼顾城市新区和老旧城区。
新区管廊工程规
划应与新区规划同步编制,老旧城区管廊工程规划应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改造、管线改造、轨道交通建设、人防建设和地下综合体
建设等编制。
第九条管廊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并考虑长远发展需要。
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十条管廊工程规划原则上五年进行一次修订,或根据城市规划和重要
地下管线规划的修改及时调整。
调整程序按编制管廊工程规划程序执行。
第三章编制内容
第十一条规划可行性分析。
根据城市经济、人口、用地、地下空间、管线、地质、气象、水文等情况,分析管廊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规划目标和规模。
明确规划总目标和规模、分期建设目标和建设规模。
第十三条建设区域。
敷设两类及以上管线的区域可划为管廊建设区域。
高强度开发和管线密集地区应划为管廊建设区域。
主要是:
(一)城市中心区、商业中心、城市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开发区、重要广场,高铁、机场、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所在区域。
(二)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主要道路以及景观道路。
(三)配合轨道交通、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建设工程地段和其他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等。
第十四条系统布局。
根据城市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土地使用、开发建设等,结合道路布局,确定管廊的系统布局和类型等。
第十五条管线入廊分析。
根据管廊建设区域内有关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广电、燃气、供热等工程规划和新(改、扩)建计划,以及轨道交通、人防建设规划等,确定入廊管线,分析项目同步实施的可行性,确定管线入廊的时序。
第十六条管廊断面选型。
根据入廊管线种类及规模、建设方式、预留空
间等,确定管廊分舱、断面形式及控制尺寸。
第十七条三维控制线划定。
管廊三维控制线应明确管廊的规划平面位置
和竖向规划控制要求,引导管廊工程设计。
第十八条重要节点控制。
明确管廊与道路、轨道交通、地下通道、人防
工程及其他设施之间的间距控制要求。
第十九条配套设施。
合理确定控制中心、变电所、投料口、通风口、人
员出入口等配套设施规模、用地和建设标准,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二十条附属设施。
明确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和报警、排水、标识等相关附属设施的配置原则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安全防灾。
明确综合管廊抗震、防火、防洪等安全防灾的原则、标准和基本措施。
第二十二条建设时序。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管廊建设的年份、
位置、长度等。
第二十三条投资估算。
测算规划期内的管廊建设资金规模。
第二十四条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政策、资金、技术、管理等措施和建议。
第四章编制成果
第二十五条文本
(一)总则
(二)依据
(三)规划可行性分析
(四)规划目标和规模
(五)建设区域
(六)系统布局
(七)管线入廊分析
(八)管廊断面选型
(九)三维控制线划定
(十)重要节点控制
(十一)配套设施
(十二)附属设施
(十三)安全防灾
(十四)建设时序
(十五)投资估算
(十六)保障措施
(十七)附表
第二十六条图纸
(一)管廊建设区域范围图
(二)管廊建设区域现状图
(三)管廊系统规划图
(四)管廊分期建设规划图
(五)管线入廊时序图
(六)管廊断面示意图
(七)三维控制线划定图
(八)重要节点竖向控制图和三维示意图(九)配套设施用地图
(十)附属设施示意图
第二十七条附件
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等。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中心镇开展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