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的现状、制约因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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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增收的现状、制约因素及对策

促进农民增收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从最近几年的情况看,农民收入增长仍然比较缓慢,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因此,我们应认真分析影响农民增收的原因,积极寻求农民收入健康稳定增长的对策和措施。

一、当前农民收入的基本状况和特点

最近几年来,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实施,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就河南省来看,作为全国第一农业大省和农民大省,在农民收入方面表现的比较明显。改革开放30年来,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04.71元增加到4454.24元,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由78.4%提高到93.6%,在全国各省区市的位次显著提升。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一系列支农惠农强农政策,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农民收入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快速增长态势。2004年以来的五年间,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幅均超过7%,年均增长9.4%;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加额连续突破300元、500元、600元三个大台阶;尤其是2006年、2007年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两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农民收入进入了增速最快、增幅最大、增长最稳定的阶段,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2008年,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农民工返乡回流、外出就业相对困难的情况下,河南农民收入仍然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好势头。据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抽样调查,2008年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454.24元,比上年增加602.64元,增长1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成为改革开放30年来增加额最多的一年。在2008年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的602.64元中,主要增长点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家庭经营纯收入。2008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9.9%,占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额的“半壁江山”。二是工资性收入。去年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500.01元,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8.5%,拉动农民纯收入增长6个百分点,在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是转移性收入。去年全省农民获得的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人均为255.02元,比上年增加69.36元,增长37.4%。尤其是农民得到的补贴、救济金等转移性纯收入人均为202.02元,增加69.02元,增长51.9%,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新力量。

二、当前制约农民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

第一,农业结构不合理。一是农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的质量不高,大路货多,名特优产品比例低,缺乏竞争力。二是一般性的品种多,专用品种少;初级产品多,加工产品少,精深加工产品更少。三是区域结构高度雷同,产品品种在较大区域内大体一致,不同程度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当前农产

品结构性矛盾相对突出,农产品供求矛盾由总量为主转向以结构为主,从而致使大宗农产品普遍供大于求,相对过剩,出现“卖难”和价格下降。

第二,农产品成本高。突出表现在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尽管对农民实行了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资价格上扬给农民造成的损失,但仍然影响了农民收益的持续增加。由于农业生产成本连年上升,导致了主要农产品价格已普遍超出国际市场水平。其结果,农产品增产空间越来越小,农产品价格上涨空间受到限制,使农民增收受到很大制约。

第三,农业经营主体分散,经营规模小,生产效率低。就河南的情况看,人均农业资源占有水平低,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1亩,约为世界平均的1/7,英国的1/80,美国的1/460;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5,加之实行家庭生产承包责任制,造成农业经营主体分散,超小规模的生产模式导致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低下,影响了农民的增收。同时,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导致采用农业适用技术率不高,农业科技难以推广和普及,使农民增收无力。

第四,非农岗位就业不足。农民的非农收入主要来自乡镇企业和进城打工的劳务经济。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和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加剧,乡镇企业整体萎缩,增长速度回落,经济效益低下,吸纳就业能力明显下降,农民从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增幅也随之下降。与此同时,城市国有企业下岗或失业人员增加,加上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进城务工的难度越来越大,从而导致了农民在二、三产业就业的机会减少,抑制了农民非农产业工资性收入,农民收入增幅下降。

第五,城镇化水平严重滞后。2008年河南城镇化水平为36%

,低于全国45.7%的平均水平。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格局还未得到根本性改变,造成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农民增收困难。与此相对应,农村的二、三产业发展缓慢,使农民的就业领域窄小,造成了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农村经济无法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良性循环,促进整个经济发展的潜力不能充分释放出来。

第六,农民负担过重。农民负担是农民向国家和社会无偿提供的支出,它与农民实际收入间有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就河南目前情况看,自2002年底全面推行税费改革以来,的确是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农民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民降低了投入成本,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但是,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集款,明确规定要将农民承担的绝对额控制在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但“三乱”现象屡禁不止,农民的政策性成本增多,使得农民收入很大一部分被挤掉。

三、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对策建议

(一)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要继续加大和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

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建立稳定的种粮收益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农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加强的环节给予补贴。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粮价稳定在合理水平。加大对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和农村社会保障的补贴力度,降低农民的生产生活成本。坚持开发式扶贫,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努力实现脱贫解困和巩固温饱的双重目标。真正落实好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使广大农民切实得到实惠。

(二)注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就农业比重较大的地区来说,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继续加快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大力发展品质优良、特色鲜明、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帮助农民增加来自农业内部的收入。不断延长粮食产业链条,拓宽粮食增值空间,实现粮食加工品种的多样化、系列化、专用化,提高粮食精深加工水平;继续推进优质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建设,加快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要加快发展果蔬、花卉、苗木、茶叶、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形成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和加工基地,创出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农产品品牌,等等。

(三)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将农户与市场连接起来,引导农民进入市场,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化解农户经营的市场风险;还可延长农业产业链条,让农户分享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后续利润,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是培育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能进行农产品深加工、为农民提供服务和带动、促进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要按照市场要求对农业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形成优质产品和主导产业,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要规范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保证农民从中真正获得应有的经济利益,使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产业化、规模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方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反映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稳步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已势在必行。要鼓励企业和农村能人承包或租赁农户土地,再返聘农民、培训农民,有序合理地使用劳动力。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进行规模化生产。在能人或企业的带动下,农户能很快掌握农业科学技术,有利于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

(五)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在这方面,地方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要认真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提高组织的经济实力。应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技术培训,选派技术人员进行生产指导。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和行业界限,组建强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更多的农民闯市场。应鼓励基层组织、供销社、乡镇农经中心等单位,利用它们的技术、资金、营销网络等优势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积极发挥社会能人的作用,引导鼓励能人牵头,联合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鼓励农民开展互助合作,引导其逐步发展成为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围绕当地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主导产品,以市场为导向,注重科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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