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规避合同法律风险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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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规避合同法律风险初探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升,社会资源综合应用率也逐步提升,

电力资源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实现我国社会发展的资源综合应用率提升,不仅要实现电力输送的技术在发展中逐步完善,同时也要实施企业发展的风险分析,实施合理有效地应对措施,可以激发电力企业的发展潜力,提升资源的综合

应用率。

关键词:电力企业;规避;合同法律风险

引言

电力市场改革以后,电力企业步入市场经济,其生产经营活动必然要遵守市

场经济发展规律,因此,电力企业业务往来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合同签订,面临

不同的法律风险。为了避免因合同签订带来的法律风险,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合同

管理,注意合同法律风险识别,并认真制定相应解决对策,保障电力企业的经济

效益。

1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合同管理的问题

1.1合同管理严密性低

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是现代电力企业管理的主要构成部分,我国电

力企业的法律风险在于,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适应制度不完善,企业发展的法律规

范性不足,导致企业内部法律资源综合应用效果性降低,使电力企业管理的严密

性降低,从我国现代电力企业法律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企业内部管理中,合同

管理问题较为突出,例如:电力企业管理中,对企业发展的资源供应中,电力资

源的质量管理标准不明确,缺乏合理有效的管理保障,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资源结

构体系中的资源应用作用不同,电力企业中一旦出现相应的资源质量问题,由于

企业合同管理的信息不明确,其资源的综合应用效果受到影响;其次,电力企业

管理的经济管理合同问题较为突出,企业重视发展中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性关联,忽略了企业经济运行中的资源传输的保障,从而使现代企业的资源管理带来了后

期管理上的不足。出现电力企业管理的定金与付款之间的平衡性较低,企业发展

的资源具有不同的资源经营的经济制度作为衡量的主要依据,从而出现电力企业

发展的资源购买中,卖方以多种理由对电力企业的购买交易进行诋毁,企业处于

财货两空的状态,为我国现代电力企业管理带来了发展的实际参考意见。

1.2合同执行能力差

现代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在于企业发展中的合同执行力较差,

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由于企业签订合同与企业发展中的整体资源结构的合同

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合同内容与企业实际交易的内容完全相脱离,在实际中发

挥其管理作用性较低,例如:电力企业实施企业发电的资源管理结构更完善的制

度管理中,管理期限和实际分析的作用性较低,容易出现电力企业管理的资本结

构综合分析的合同管理实际作用,与现代企业内部资本分配控制的作用性较低,

一旦现代企业经营发展中的资源管理作用性降低,企业经营的整体资源管理具有

更全面的资源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失,同时,系统各部分的资源应用率的处理与

现代社会企业的实际应用的效果性较低,合同双方在实际管理中,容易出现企业

经营的资本或者财务上的应用纠缠不清,是现代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的主

要方面。

2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解决对策

2.1加强合同管理重视程度,提高合同法律风险意

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每个企业必须重视的内容,特别是对于步入市场经济体

制较晚的电力企业,提高自身规避法律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为此,企业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合同管理方式,通过科学、有

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同时,企业应对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培训,提

高其法律风险意识,并不断提高其法律专业能力,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学会辩识合

同中隐藏的法律风险,保障企业自身的法律权益。

合同管理涉及到法律法规,合同法律风险辩识和规避工作,在企业合同管理中,普通非法律专业职员是无法胜任的,因此,为避免企业合同管理中带来的法

律风险,企业需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全权负责合同签订相关法律问题,从合

同签订前的法律问题,到合同签订形式及签订时的条款拟定,再到最后的合同履行,全面跟踪合同管理相关工作,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规避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2.3使电力法规关注到能源保护问题

《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和能源保护有关的法规,对节能工作在政府制定国

民经济发展计划时的重要性给予突显。在这大背景下,电力法规亦应与时俱进,

从下述几个方面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利用法律武器帮助电力企业走可持续发展

之路,全面规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且注意到这才是标本兼治的策略。一是以电

力法规为依托,对电源结构加以优化,按照计划,淘汰关停小火电机组,除了海南、新疆、西藏等省区外,各地全部实现5万千瓦以下的燃煤凝汽式火电机组的

应用。二是真正以电力法规为依托,提升电网在经济运行结构中的稳定水平,对

电网结构进行有计划的调整,利用紧凑型技术,促进输送容量增效,且让输、配

电水平得到及时调节能力,使得用户在用电功率方面更加满意。三是坚持利用电

力法规和可持续发展之路相结合的办法,依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对清洁

能源、高效能源,以及其他和法规规定相符的热电联产能源等加以应用,实现这

些新能源发电机组同电网的真正并网运行。

2.4使电力法规为健全市场体制服务

为了保证电力企业相关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真正顺应时代的发展,电力

法规还需要注意到其同电力市场运行制度之间的关系。当前各地的电力企业如果

想要使自身在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中得到有序竞争机会,同时保证法律风险的规避,就一定要使自身形成同健全市场体制服务目标相一致的电力法规,这是有效

促进电力企业公正、公开、公平进入到市场竞争环境的前提条件,现今的相关电

力法规很显然在这方面还缺少必要规范,甚至有些电力法规还体现了政企不分的

模糊条款,为此,首先要做的是电力市场主体义务加以明确,和电力领域发生关

联的法律主体有发电企业、电网管理企业、供电企业、下游用户、和电力设备有

关的生产者等等,这些企业、部门、个人的法律关系应当处在清晰的界定之内。

另外,电力法规还应当具有保障电力市场向前公平发展、效率服务的作用,用以

真正提升管理与服务质量,减少法律风险的生存空间。再者,将合理化电价机制

引入到法规的管理之中,更是非常有必要的调整策略,电力企业要让法规体现出

这方面的问题,反映出电力产品的稀缺性特点,形成完善的、科学的价格调节机制,用供求关系主导取代政府主导,实现真正的市场调节定价。最后需要做好的

一项工作是配售电环节的深化改革,使之得以契合电力法规。在发电侧电力市场上,始终还是单侧市场结构,用户难以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获益,随着绿色环保

发电产业(如个体的风力、太阳能发电)的蓬勃发展,未来在进行电力法规修订时,需要注意到在法规中增加从大至小逐步开放的提示性内容,促进全民充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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