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斌《侵权责任法》与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纠纷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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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曰:对于患者来说,最容易告倒医 院的两大法宝:一是找到医院非法行医的 证据;二是找到医师篡改病历的证据。
2002年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在9年颇受争议的过程中,形成了地市级医 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中华医 学会负责组织鉴定的基本体系。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 问题决定》实施时,尽管受到冲击,但并未 受太大影响。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际,司法 过错鉴定叫板医鉴会。
《侵权责任法》与预 防接种不良反应纠纷的 防范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罗 斌 博士 主任法医师 E-mail:fyluobin@
2011年5月
2
法医≠法国医生
让人 生得堂堂正正 死得明明白白 法医者,法律之医生也。
*2010.3烟台一15岁男孩接种甲
流疫苗后第二天死亡---DDVP中毒
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告知书
一、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
(一)OPV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是预防脊髓灰质炎的首选疫苗,免费接种。儿 童出生满2月、3月、4月、4岁各接种1剂次,共接种4剂次;
(二)患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和患肛周脓肿的儿童严禁使用本疫苗 ;发热或患急性传染病的儿童推迟接种。
数额大大提高 *产前B超检查---先天性唇腭裂儿
17
*上海某接种点用接种卡介苗的针筒再 抽吸VitC进行肌肉注射,被发现而要求 赔偿。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法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 2.患者(受种者)有损害结果 3.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直接、间接因果关系,一果多因
4.医27 +乙肝补种
疫苗注射器采购、麻疹监测 公共卫生服务包,补助标准不断提高
旭日阳刚的尴尬:
凭借翻唱《春天里》蹿红网上和荧屏 的农名工组合 词曲作者及原唱汪峰站出来说:“这 首歌你们不能再唱了。” 消息传出后,支持汪峰维权的网友表 示,版权是汪峰的,没授权翻唱就是侵 权
6
二、预防接种相关法律
29
未告知风险的案例1-1
2011年1月上海市有一小孩在某社区卫生卫 生服务中心服用第一粒糖丸后发生小儿麻痹 相关病例
该接种点无法拿出书面证据证明医生已经告 知家长脊灰疫苗有二种选择---OPV & IPV
该家长将该接种点告到CDC, 索要高额赔偿
30
案例1-2
2011年1月深圳市有一小孩在宝安人民医院 新乐社康服用第一粒糖丸后发生小儿麻痹相 关病例(后证实患儿是肛周脓肿)
2011.3.10广东省高院司法鉴定管理处、民 一庭组织省内八大司法鉴定机构调研----
《规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
11
《侵权责任法》对卫生行业的影响
进一步强调了患者知情同意权,更尊重生命权
今后不是每个医疗纠纷案件 都必须进行医疗事
故技术鉴定——医学会鉴定体制面临巨大考验
不属于医疗事故,就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将 被改写
12
《侵权责任法》总的指导思想
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保护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
13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特点
1.只要有过错、有损害,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 偿责任 2.经患方签字的告知书、同意书成为必备的法 定证据 3.未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疗风险, 就是过错 4.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
罗斌
主任法医师, 硕士生导师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副主任 中华医学会、广东省、广州市三级医疗事故鉴定
委员会专家;中华医学会、广东省、广州市三级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成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中国合格评定实验 室认证/检查机构认可评审员(CNAS 2009)
主持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 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卫生部辅助循环重点实验室等资助项目及中山大学教学 基金等21项。获卫生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
该接种点没有备有IPV,更没有按照上级规定 告知家长脊灰疫苗有二种选择, 让家长知情 自愿选择.
该家长已向相关部门索赔1200万!
32
• 2011.4.24无锡CDC主任询问: 二类 苗是否都需要一一告知? *某小朋友出了水痘,家长告CDC 为 什么不告知要接种水痘疫苗(二类苗) 告知太多,CDC人员又怕惹上推销 二类苗之嫌--------- “度”
现代社会的医患关系本应是一种伙伴关系:病人是医 疗行为最终的决定者,医生的职能是向病人解释疾病 情况。医务人员设身处地为患者考虑,提出并分析各 种医疗方案,帮助病人作出最佳方案的选择
医患双方一致目标:打败共同的“敌人”—疾病
22
未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医疗风险,就是过错
如果医疗机构不能举出书面证据证明其尽到 了告知、说明义务,以及取得了患者或患方 的同意,而患者又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成了判决医疗机构承担赔 偿责任的法定依据。
该接种点按照上级规定告知家长脊灰疫苗有 二种选择, 让家长知情自愿选择
家长选择服用糖丸, 并在广东省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印制的“脊灰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 上签字。家长没理由控告此接种点。
31
案例1-3
2011年3月香港一小孩随父母回老家河源市 探亲,要求接种IPV,而河源市该接种点没有 IPV,只给予服用糖丸,之后发生小儿麻痹相 关病例
*2011.3.15杭州肛周脓肿小孩服脊灰糖丸, 4.7发高烧,4.11被诊断“小儿麻痹”,要求 赔偿。
23
告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医生告知的对象 * 保姆
医生告知的内容: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 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医务人员尤其要注意的是有关“替代医疗 方案”的规定。一类苗-----二类苗
预防疾病——事半功倍 治疗疾病——事倍功半 预防接种——预防疾病最经济、最有效的保证
卫生部长陈竺 “中国在医学领域的科研应该注重预防、
注重改善环境因素,这样投入少而见效明显。 13亿人的健康,不可能光靠看病吃药解决,加 强预防和保护环境是根本”。
4
年份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三)接种后可能发生的反应: 1、一般没有什么反应,个别人有发热、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
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2、脊灰疫苗是减毒活疫苗,极个别儿童可能会由于个人差异或免疫功能缺陷等
原因,接种后发生疫苗相关麻痹病例。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疫苗相关麻痹
病例的发生率约为0.71/100万剂次。
25
告知范围: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1994年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特殊检 查、特殊治疗是指 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 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27
告知对象
以患者本人为原则 特殊情形可告知近亲属 为了防止告知错误,建议推行患者授权委
托制度或在告知文书中设置“签字人与患 者的关系”栏目
28
告知事项
建议在医院知情同意书的基础上进行必要 的修改
为了确保医疗风险不漏项,建议设置兜底 条款
为了避免患者对兜底条款提出质疑,建议 设置特别提示条款
尤其要重视替代医疗方案的告知
19
特殊情况下的过错推定
只要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 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 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完全不需要任何鉴定就可直接推定医疗 机构有过错
20
经患方签字的告知书、同意书 成为必备的法定证据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 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 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 同意 *子宫内膜癌 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 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24
贯彻落实《侵权责任法》、规范医疗行为
规范医务人员的告知行为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违反医疗告知义务将成为 医疗损害案件诉讼技巧 首先要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要明确医疗告知 行为是医务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其次,要提高医务人员沟通能力,保证医疗告知的 实际效果 再次,为了便于落实医疗告知义务,医疗机构要做 到“四个统一”:统一告知范围、统一告知事项、 统一告知方式、统一告知对象。
2010年 7月1日 实施
8
内容框架(92条)
第一章 一般规定(5条)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20条)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11条)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4条)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任的情形(6条)
(9条)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 规定(9条)
二、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IPV)
(一)IPV暂属第二类疫苗,按“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接种。 (二)对本品中的活性物质、任何一种非活性物质或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主席令第21号签发公布
• *2011.3.19南京CDC 有效期---失效期 建议用新近生产的疫苗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
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 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感染后潜伏期约7~10天,病情轻的有发热 、头痛,引起典型的临床表现是瘫痪(软瘫),由于多发于小儿 ,俗称为小儿麻痹症。 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可预防脊髓灰质炎。 目前,脊髓灰质炎疫苗有两种: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OPV)和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IPV)。接种这两种疫苗且均安 全有效。
中央财政国家免疫规划经费安排
经费(亿) 补助内容
1.12
接种补助、监测
2.16
接种补助、监测
2.74
接种补助、监测
27.2
疫苗、接种补助
29.2
疫苗、接种补助、冷链
18.56 +37(甲流) +乙肝补种
中央财政承担疫苗注射器采购、麻疹强化1.57亿 37亿用于甲流疫苗的采购 中央+地方财政:人均15元公共卫生服务包,投入总量大 幅度增加
16
侵权责任法立法理念:有损害就要赔偿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 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 担赔偿责任
医疗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被排除在法律考 量的范围之外。 “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 关系” ---不再是医方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
鉴定有过错 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医疗损害赔偿
另根据《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事项 也应履行告知义务:对产妇胎盘、死胎的处理;手术 取出物、切除物的处理等
26
告知的形式:书面形式
1.知情同意书
2.告知书(疫苗异常反应、接种禁忌症 接种前要询问病史、过敏史、现时的 健康状况;接种后观察30分钟才离开 *福州肺炎疫苗40分钟死亡案 ) 最好经法律顾问审阅 3.其他经患方签字认可的病历记载
第五章 产品责任(7条)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 (7条)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7条)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6条 第十二章 附则(1条)
9
进医院病人捧着医学书看,怕吃错药; 医生捧着法律书,怕吃官司!
2011.2.15《羊城晚报》廖新波问卓小 勤:如果你来告医院,什么事最容易告倒 医院?
赔偿责任 14
5.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6.拒绝提供或隐匿伪造篡改销毁病历,推定医 疗机构有过错 7.产品质量损害可直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8.紧急情况下医方有单方行医权,有不得拒绝 抢救的义务 9.医疗机构负有不得实施过度检查的义务 10.医疗机构对患者的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与免疫规划相关的条例
强调并完全尊重患者知情选择权,规定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 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告知对象错误,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严重时也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21
患者知情同意权出现于20世纪,基于尊重患者自主权 的理念。这种理念在政策和法律的制度化过程中,保 护医务人员的同时,必然扩大了医生的传统法律责任, 因而在现实操作中容易被异化,反而加剧了医患矛盾
2002年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在9年颇受争议的过程中,形成了地市级医 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中华医 学会负责组织鉴定的基本体系。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 问题决定》实施时,尽管受到冲击,但并未 受太大影响。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际,司法 过错鉴定叫板医鉴会。
《侵权责任法》与预 防接种不良反应纠纷的 防范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罗 斌 博士 主任法医师 E-mail:fyluobin@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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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法国医生
让人 生得堂堂正正 死得明明白白 法医者,法律之医生也。
*2010.3烟台一15岁男孩接种甲
流疫苗后第二天死亡---DDVP中毒
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告知书
一、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
(一)OPV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是预防脊髓灰质炎的首选疫苗,免费接种。儿 童出生满2月、3月、4月、4岁各接种1剂次,共接种4剂次;
(二)患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和患肛周脓肿的儿童严禁使用本疫苗 ;发热或患急性传染病的儿童推迟接种。
数额大大提高 *产前B超检查---先天性唇腭裂儿
17
*上海某接种点用接种卡介苗的针筒再 抽吸VitC进行肌肉注射,被发现而要求 赔偿。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法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 2.患者(受种者)有损害结果 3.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直接、间接因果关系,一果多因
4.医27 +乙肝补种
疫苗注射器采购、麻疹监测 公共卫生服务包,补助标准不断提高
旭日阳刚的尴尬:
凭借翻唱《春天里》蹿红网上和荧屏 的农名工组合 词曲作者及原唱汪峰站出来说:“这 首歌你们不能再唱了。” 消息传出后,支持汪峰维权的网友表 示,版权是汪峰的,没授权翻唱就是侵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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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防接种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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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风险的案例1-1
2011年1月上海市有一小孩在某社区卫生卫 生服务中心服用第一粒糖丸后发生小儿麻痹 相关病例
该接种点无法拿出书面证据证明医生已经告 知家长脊灰疫苗有二种选择---OPV & IPV
该家长将该接种点告到CDC, 索要高额赔偿
30
案例1-2
2011年1月深圳市有一小孩在宝安人民医院 新乐社康服用第一粒糖丸后发生小儿麻痹相 关病例(后证实患儿是肛周脓肿)
2011.3.10广东省高院司法鉴定管理处、民 一庭组织省内八大司法鉴定机构调研----
《规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
11
《侵权责任法》对卫生行业的影响
进一步强调了患者知情同意权,更尊重生命权
今后不是每个医疗纠纷案件 都必须进行医疗事
故技术鉴定——医学会鉴定体制面临巨大考验
不属于医疗事故,就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将 被改写
12
《侵权责任法》总的指导思想
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保护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
13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特点
1.只要有过错、有损害,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 偿责任 2.经患方签字的告知书、同意书成为必备的法 定证据 3.未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疗风险, 就是过错 4.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
罗斌
主任法医师, 硕士生导师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副主任 中华医学会、广东省、广州市三级医疗事故鉴定
委员会专家;中华医学会、广东省、广州市三级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成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中国合格评定实验 室认证/检查机构认可评审员(CNAS 2009)
主持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 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卫生部辅助循环重点实验室等资助项目及中山大学教学 基金等21项。获卫生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
该接种点没有备有IPV,更没有按照上级规定 告知家长脊灰疫苗有二种选择, 让家长知情 自愿选择.
该家长已向相关部门索赔1200万!
32
• 2011.4.24无锡CDC主任询问: 二类 苗是否都需要一一告知? *某小朋友出了水痘,家长告CDC 为 什么不告知要接种水痘疫苗(二类苗) 告知太多,CDC人员又怕惹上推销 二类苗之嫌--------- “度”
现代社会的医患关系本应是一种伙伴关系:病人是医 疗行为最终的决定者,医生的职能是向病人解释疾病 情况。医务人员设身处地为患者考虑,提出并分析各 种医疗方案,帮助病人作出最佳方案的选择
医患双方一致目标:打败共同的“敌人”—疾病
22
未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医疗风险,就是过错
如果医疗机构不能举出书面证据证明其尽到 了告知、说明义务,以及取得了患者或患方 的同意,而患者又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成了判决医疗机构承担赔 偿责任的法定依据。
该接种点按照上级规定告知家长脊灰疫苗有 二种选择, 让家长知情自愿选择
家长选择服用糖丸, 并在广东省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印制的“脊灰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 上签字。家长没理由控告此接种点。
31
案例1-3
2011年3月香港一小孩随父母回老家河源市 探亲,要求接种IPV,而河源市该接种点没有 IPV,只给予服用糖丸,之后发生小儿麻痹相 关病例
*2011.3.15杭州肛周脓肿小孩服脊灰糖丸, 4.7发高烧,4.11被诊断“小儿麻痹”,要求 赔偿。
23
告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医生告知的对象 * 保姆
医生告知的内容: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 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医务人员尤其要注意的是有关“替代医疗 方案”的规定。一类苗-----二类苗
预防疾病——事半功倍 治疗疾病——事倍功半 预防接种——预防疾病最经济、最有效的保证
卫生部长陈竺 “中国在医学领域的科研应该注重预防、
注重改善环境因素,这样投入少而见效明显。 13亿人的健康,不可能光靠看病吃药解决,加 强预防和保护环境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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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三)接种后可能发生的反应: 1、一般没有什么反应,个别人有发热、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
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2、脊灰疫苗是减毒活疫苗,极个别儿童可能会由于个人差异或免疫功能缺陷等
原因,接种后发生疫苗相关麻痹病例。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疫苗相关麻痹
病例的发生率约为0.71/100万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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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范围: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1994年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特殊检 查、特殊治疗是指 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 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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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对象
以患者本人为原则 特殊情形可告知近亲属 为了防止告知错误,建议推行患者授权委
托制度或在告知文书中设置“签字人与患 者的关系”栏目
28
告知事项
建议在医院知情同意书的基础上进行必要 的修改
为了确保医疗风险不漏项,建议设置兜底 条款
为了避免患者对兜底条款提出质疑,建议 设置特别提示条款
尤其要重视替代医疗方案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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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过错推定
只要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 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 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完全不需要任何鉴定就可直接推定医疗 机构有过错
20
经患方签字的告知书、同意书 成为必备的法定证据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 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 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 同意 *子宫内膜癌 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 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24
贯彻落实《侵权责任法》、规范医疗行为
规范医务人员的告知行为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违反医疗告知义务将成为 医疗损害案件诉讼技巧 首先要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要明确医疗告知 行为是医务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其次,要提高医务人员沟通能力,保证医疗告知的 实际效果 再次,为了便于落实医疗告知义务,医疗机构要做 到“四个统一”:统一告知范围、统一告知事项、 统一告知方式、统一告知对象。
2010年 7月1日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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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框架(92条)
第一章 一般规定(5条)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20条)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11条)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4条)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任的情形(6条)
(9条)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 规定(9条)
二、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IPV)
(一)IPV暂属第二类疫苗,按“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接种。 (二)对本品中的活性物质、任何一种非活性物质或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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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主席令第21号签发公布
• *2011.3.19南京CDC 有效期---失效期 建议用新近生产的疫苗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
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 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感染后潜伏期约7~10天,病情轻的有发热 、头痛,引起典型的临床表现是瘫痪(软瘫),由于多发于小儿 ,俗称为小儿麻痹症。 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可预防脊髓灰质炎。 目前,脊髓灰质炎疫苗有两种: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OPV)和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IPV)。接种这两种疫苗且均安 全有效。
中央财政国家免疫规划经费安排
经费(亿) 补助内容
1.12
接种补助、监测
2.16
接种补助、监测
2.74
接种补助、监测
27.2
疫苗、接种补助
29.2
疫苗、接种补助、冷链
18.56 +37(甲流) +乙肝补种
中央财政承担疫苗注射器采购、麻疹强化1.57亿 37亿用于甲流疫苗的采购 中央+地方财政:人均15元公共卫生服务包,投入总量大 幅度增加
16
侵权责任法立法理念:有损害就要赔偿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 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 担赔偿责任
医疗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被排除在法律考 量的范围之外。 “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 关系” ---不再是医方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
鉴定有过错 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医疗损害赔偿
另根据《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事项 也应履行告知义务:对产妇胎盘、死胎的处理;手术 取出物、切除物的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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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的形式:书面形式
1.知情同意书
2.告知书(疫苗异常反应、接种禁忌症 接种前要询问病史、过敏史、现时的 健康状况;接种后观察30分钟才离开 *福州肺炎疫苗40分钟死亡案 ) 最好经法律顾问审阅 3.其他经患方签字认可的病历记载
第五章 产品责任(7条)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 (7条)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7条)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6条 第十二章 附则(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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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医院病人捧着医学书看,怕吃错药; 医生捧着法律书,怕吃官司!
2011.2.15《羊城晚报》廖新波问卓小 勤:如果你来告医院,什么事最容易告倒 医院?
赔偿责任 14
5.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6.拒绝提供或隐匿伪造篡改销毁病历,推定医 疗机构有过错 7.产品质量损害可直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8.紧急情况下医方有单方行医权,有不得拒绝 抢救的义务 9.医疗机构负有不得实施过度检查的义务 10.医疗机构对患者的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与免疫规划相关的条例
强调并完全尊重患者知情选择权,规定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 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告知对象错误,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严重时也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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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知情同意权出现于20世纪,基于尊重患者自主权 的理念。这种理念在政策和法律的制度化过程中,保 护医务人员的同时,必然扩大了医生的传统法律责任, 因而在现实操作中容易被异化,反而加剧了医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