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章程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的一些内容。
我们都知道,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是指那些不以获得学位或者学历为目的的培训机构。
这些机构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对于各类技能培训的需求,比如语言学习、职业技能提升等等。
一个好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我们来看一下章程的开头部分。
在这个部分,我们需要明确写明学校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等基本信息。
我们还需要说明学校的性质和目的,即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这样一来,读者就可以清楚地知道这个学校到底是干什么的了。
我们来看一下学校的管理结构。
在这个部分,我们需要明确写明学校的董事会、监事会、校长等等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我们还需要说明学校的决策程序和执行程序,以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我们来看一下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在这个部分,我们需要明确写明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等。
我们还需要说明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以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能够得到保障。
我们来看一下学校的招生与收费工作。
在这个部分,我们需要明确写明学校的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等。
我们还需要说明学校的退费政策和投诉处理机制,以确保学生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我们来看一下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在这个部分,我们需要明确写明学校的财务收支状况、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等等。
我们还需要说明学校的税务申报和缴纳情况,以确保学校的财务合规性。
一个好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应该包括以上这些内容。
当然啦,具体的内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大家在制定章程的时候能够认真对待,确保学校的各项事务能够顺利进行。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啦,谢谢大家!。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4)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管理和运作,维护教育质量,遵守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为______(以下简称“学校”),注册地址为______,业务范围涵盖______。
第三条学校的宗旨是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培养学员的实际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
第四条学校的管理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办学,自负盈亏。
第二章办学模式第五条学校采用______的办学模式。
第六条根据学校的业务范围和需求,学校可以开设课程、项目,提供培训和辅导服务。
第七条学校可以与国内外知名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合作,联合开展教育项目、研究等活动。
第三章学校结构第八条学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办公室、教务部、财务部、行政部等部门。
第九条校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由校董事组成,校长为董事会主席。
董事会承担学校的最高决策和监督职责。
第十条校长办公室负责协助校董事会处理学校的日常事务,落实董事会的决策。
第十一条教务部负责学校的课程设置、师资培养和管理等教务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编制预算、核算、审计等工作。
第十三条行政部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十四条学校要求教师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并具备教学经验和职业素养。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教师继续学习和进修,提高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教师培训和业绩评估。
第五章学籍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每位学员建立学籍档案。
第十八条学校要求学员按时缴纳学费,并签订培训合同。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给予相应的学习证明和成绩评定。
第六章质量监控第二十条学校建立质量监控机制,确保教育培训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十一条学校定期进行自查与评估,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七章组织管理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培训学校的名称为:学校具体名称。
第二条本培训学校的性质是:由举办者姓名/名称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培训学校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培训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具体登记机关名称;本培训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具体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第五条本培训学校的住所地是:详细地址。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培训学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姓名/名称。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培训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培训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培训学校开办资金:具体金额元;出资者:出资者姓名/名称,出资金额:具体金额。
第九条本培训学校的业务范围:(一)具体培训课程 1;(二)具体培训课程 2;(三)具体培训课程 3。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培训学校设理事会(董事会),其成员为X人。
理事会(董事会)是本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
理事(董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董事)任期X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培训学校校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培训学校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董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辅导机构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辅导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辅导机构、学生、教师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辅导机构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财务管理、招生就业等方面。
第三条本辅导机构名称:[辅导机构名称]第四条本辅导机构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五条本辅导机构宗旨: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辅导服务。
第六条本辅导机构住所:[辅导机构地址]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辅导机构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一)举办者代表;(二)社会知名人士;(三)专家、学者;(四)教师代表;(五)学生代表。
第九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条本辅导机构设立校长一名,负责全面管理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一条校长职责:(一)组织实施本章程;(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三)负责学校的招生、就业、财务管理等工作;(四)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五)协调处理学校内部及外部关系。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二条本辅导机构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
第十三条本辅导机构开设课程包括:(一)学科辅导课程;(二)兴趣特长课程;(三)社会实践课程。
第十四条本辅导机构采用小班制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本辅导机构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学生需求提供个性化辅导服务。
第十六条本辅导机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十七条本辅导机构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四)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八条本辅导机构对教师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本辅导机构财务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2023版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改革政策,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素质和能力,激发人们的创造和创新能力,本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管理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校的宗旨是:面向社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培训和教育服务,提升人们的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第四条本校的目标是: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核心,注重培养学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致力于提升人们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竞争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本校设校长一人,副校长若干人,具体人数由校长自行确定。
副校长由校长任命和后备。
第六条本校校长为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校务管理、决策,能够代表本校签署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第七条本校设立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等职能部门,具体部门设置与人数由校长决定。
第三章学校运营第八条本校可以根据需要举办各类培训班、课程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素质提升培训等。
所开设的课程和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
第九条本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教师以及其他专业人员,保证教学质量和学员的培训效果。
第十条本校应当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效果评估,对教师和学员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章学员权益保障第十一条本校应当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理的培训服务和教学资源,确保培训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十二条本校应当保护学员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不得将学员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十三条学员有权向本校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校应当及时受理并回复。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本校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学费、拨款、捐赠等,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十五条本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经费的使用和收支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和解释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本校校长召集召开全体员工会议进行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员工的赞成通过。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学校名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第二条组织形式第三条法律依据第二章学校名称、定位和办学层次第一条学校名称第二条学校定位第三条办学层次第三章办学信息公布第一条公告方式第二条公告内容第四章学校组织机构第一条理事会第二条学术委员会第三条学校领导班子第五章教师队伍第一条教师岗位设置第二条教师招聘第三条教师培训第四条教师管理第六章学生管理第一条学生招生第二条学籍管理第三条学生权益保护第七章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管理第一条课程设置第二条教学质量管理第八章资源管理第一条人力资源管理第二条财务资源管理第三条教学资源管理第九章学校管理第一条行政管理第二条办公流程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第十章学校日常运营第一条校历管理第二条场地管理第三条学校活动第十一章校外合作与发展第一条企业合作第二条师资培训第三条学校发展第十二章师生关系和家校合作第一条师生关系第二条家校合作第十三章学校质量保证第一条学校质量保证制度第二条学校评估和监督机制第十四章纪律管理与处分第一条纪律管理第二条处分措施第十五章社会责任和与政府的关系第一条社会责任第二条与政府的关系第十六章附则第一条其他事项附件:1. 《学校公告范本》2. 《学校教师招聘流程图》3. 《学生招生宣传手册》4. 《学校课程设置表》5. 《教师工资计算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民办教育机构:指由个人、社会组织或者其他非政府组织以非营利性的形式设立、依法登记并从事教育活动的机构。
2. 非学历教育:指不授予学历等级和学位的教育活动。
3. 培训学校:指提供培训服务的教育机构。
困难及解决办法:1. 学校招生困难:加强宣传推广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活动。
2. 教师队伍建设困难:加大招聘力度,提供良好的待遇和培训机会。
3. 学生学籍管理困难: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体系,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
4. 学校财务管理困难:制定严格的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机构名称]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管理和运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培训学校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提供实用技能培训,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培训学校的性质是非营利性机构,遵循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四条培训学校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学费、捐赠等。
第五条培训学校的章程应当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报备,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培训学校设立学校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学校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教务主任、工会代表以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校长为委员会主席。
第八条学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确定学校发展方向、制定教育计划、审批教学大纲、颁布教师招聘政策和任免管理人员。
第九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该处负责学校的教学活动管理和教师培训。
第十条学校设立行政部门,该部门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
第三章招生与教学第十一条学校根据教育需要和学生兴趣,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招生。
第十二条学生报名入学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经过评估和面试后确定是否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展教学活动,并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和辅导。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四条学校应确保培训内容与时俱进,紧跟市场需求。
第十五条学校可以通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习实训等方式进行培训。
第十六条培训结束后,学校应组织考核,并给予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第五章学校收费与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学校收费标准应公示,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法。
第十九条学校应定期公开财务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学校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图2. 教学大纲范本3. 学生报名表格范本4. 培训考核评分标准范本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教育法律法规:指国家关于教育管理的法律法规,包括教育法、教师法等。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基本管理规范,旨在明确学校的组织架构、经营范围和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的运作。
第三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姓名),学校的注册地址为(地址)。
第二章学校的宗旨和任务第四条学校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学生的就业和职业发展。
第五条学校的任务是: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同时,学校可以组织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
第三章学校的组织架构第六条学校的组织架构包括: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等部门。
第七条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办公和管理工作,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教务处负责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评估等工作。
第九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实习实训。
第十条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资金监控和经济决策等工作。
第四章学校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学校的经营范围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认证、职业介绍等。
第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逐步扩大经营范围,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学校的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学校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四条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确保教学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做好学生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制定。
第七章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一:财务管理制度附件二:人事管理制度附件三:教学管理制度第八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并实施的有关民法的法律,用于规范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机构名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学员权益,提高培训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机构宗旨与定位第二条本机构的宗旨是:促进学员个人能力的发展,提供丰富的培训内容,为学员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
第三条本机构的定位是:面向社会,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高质量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机构设立组织机构,包括教务部、招生部、学管部、财务部等,实行分工管理,负责各自的职责。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五条本机构注重教学管理,建立科学的教学体系,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确保培训质量和学员的学习效果。
第五章学员管理第六条学员的招生、培训和管理工作由招生部和学管部负责,确保学员的学习和生活有序进行。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七条本机构设立财务部,负责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七章学校安全第八条本机构注重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第八章校外实践第九条为丰富学员的学习经验,本机构将组织校外实践活动,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第九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机构章程修订审批表2. 招生计划3. 教学计划4. 学员信息表5. 学员反馈调查表第十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关于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管理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布的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
第十一章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招生不足问题:加强市场推广,提升机构知名度,采取差异化的招生策略。
2. 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积极引进优秀的培训师资,提高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
3. 财务管理问题:严格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监督与审查。
附件:1. 机构章程修订审批表2. 招生计划3. 教学计划4. 学员信息表5. 学员反馈调查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管理法》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招生不足问题2. 师资力量不足问题3. 财务管理问题本章程经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一、总则1.1 名称本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名称为培训学校(简称“学校”)。
1.2 目的和任务学校的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以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学校的任务是根据市场需求和教育发展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确保培训质量和教学效果,并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支持服务。
1.3 法律地位学校是合法依法设立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依法享有自主管理权和办学自主权。
1.4 学校性质学校是以非学历教育培训为主要业务的机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等服务。
学校不颁发学历证书。
二、组织架构2.1 学校领导机构学校设立领导机构,包括校长、副校长和各部门主任。
其中,校长为学校最高行政负责人。
2.2 学校职能部门学校设立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后勤保障部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学质量。
三、办学条件3.1 场地和设施学校建设适合教学和实训的场地和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等,并保证其设备完好、环境舒适。
3.2 师资力量学校聘请高素质的教师和专业人士担任教学和管理岗位,确保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
3.3 教学资源学校积极开展合作与交流,以扩大教学资源和提高教学水平,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材。
四、培训课程4.1 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的需求,制定并优化培训课程。
课程设置包括基础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素质培养等内容。
4.2 课程质量评估学校建立完善的课程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培训课程开展评估和调整,以保证教学质量。
五、学员管理5.1 招生原则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定位,制定招生原则,确保学员招生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5.2 学员权益保护学校依法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学习期间享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优质的服务。
5.3 学员评价和奖惩学校建立学员评价和奖惩机制,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表现和行为进行评价,并针对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或处罚。
校外培训中心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动素质教育,满足社会和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校外培训中心名称)的办学活动,是校外培训中心办学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校外培训中心名称:(校外培训中心名称)第四条校外培训中心地址:(校外培训中心地址)第二章办学宗旨与目标第五条办学宗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激发学生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第六条办学目标:1. 建立具有特色的教育教学体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2. 重视学生个性化发展,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实践操作技能。
4. 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优质的教育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第三章办学性质与业务范围第七条校外培训中心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八条业务范围:1. 开展各类学科辅导、兴趣班、特长班等培训课程。
2. 组织各类竞赛、考试辅导、升学指导等活动。
3. 提供教育咨询服务,包括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等。
4. 开展教师培训、教育科研、教育文化交流等活动。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第九条组织机构:1. 校长:全面负责校外培训中心的办学工作,领导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2. 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3. 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学生活动组织、学生心理辅导等工作。
4. 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后勤保障、财务等工作。
第十条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 完善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权益。
4.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教学原则:1. 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实施因材施教。
2. 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引导和推动教育产业发展,建设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XXX培训学校,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系合法依法设立之培训学校。
第三条本机构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财务,负责自己的利润和亏损,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本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规章制度。
本机构自主招生,实行非营利性原则,不接受政府干预。
第二章设立和撤销第五条本机构归XX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本机构投资者享有投资者权益,有权参与本机构的经营管理,并在本机构运营结束时分享盈利。
第六条本机构设立应当符合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履行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手续,并持有备案号。
第七条本机构的撤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机构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依法被撤销备案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八条本机构的管理结构为执行机构、监事会和投资者会议。
第九条执行机构负责本机构的经营管理,依法保障本机构的正常运行,并对外代表本机构。
第十条监事会是对本机构经营活动监督和检查的机构,执行机构必须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投资者会议讨论和决定本机构的大事项,如举办业务、改变经营方向,修改章程,增减投资额等。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二条本机构实行管理与教师相结合的原则。
本机构的教师应当具备教育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
第十三条本机构应当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特点,制定适当的培训方案,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需求开设不同课程。
第十四条本机构应当建立规范教学管理的制度,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十五条本机构要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和体验。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本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校外培训机构章程模板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明确机构宗旨、组织架构、管理规范、教学要求、经费使用等事项,保障机构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机构全称]第三条本机构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四条本机构宗旨: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专业的校外辅导服务。
第二章宗旨与任务第五条本机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教育公益性,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本机构的主要任务:1. 开展学科辅导、兴趣培养、综合素质教育等校外培训活动;2. 提供个性化教学方案,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3. 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4. 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5. 加强与家长、学校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七条本机构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机构发展方向、重大决策和经费预算等。
第八条理事会下设以下委员会:1. 教育教学委员会;2. 财务委员会;3. 人事委员会;4. 发展规划委员会;5. 监事会。
第九条本机构设校长一名,负责全面领导本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机构设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具体事务。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本机构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本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开设各类课程,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本机构实行教师聘任制,选聘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专业素养和良好师德的高素质教师。
第十四条本机构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考核,确保教学质量。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五条本机构经费来源包括:1. 学费收入;2. 社会捐赠;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本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合理、合规使用。
第十七条本机构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最标准的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章程则范文
最标准的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章程则范文前言本篇文章是以一个比较标准的文本格式给出一个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供读者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构名称本机构的名称为“XXX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
第二条法定代表人本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XXXo第三条组织机构形式本机构为非营利组织,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进行注册,并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行业属性本机构是一家从事非营利性教育培训的企业,其主营业务为各类职业教育、语言培训、教师培训、课外辅导等。
第五条经营范围本机构经营范围为职业教育、语言培训、教师培训、课外辅导等相关业务。
第六条注册资金本机构注册资金为XXX万元,由法定代表人承担,本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完全独立于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机构地址本机构办公地址为XXXo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组织机构本机构设有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一)董事会1.本机构董事会为本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
2.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由法定代表人从机构内外人士中选任,任期为X 年。
3.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X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过X分之X以上的董事投票才能生效。
(二)监事会1.本机构监事会为本机构的监督机构。
2.监事会由X名监事组成,由法定代表人从机构内外人士中选任,任期为X 年。
3.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X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过X分之X以上的监事投票才能生效。
(三)经理层1.本机构经理层为本机构日常经营的决策机构。
2.经理层由X名高管组成,由法定代表人任命。
经理层成员可以拥有机构的股份,但不得持有超过X%的股份。
第九条运营机制本机构遵循“规范运营、健康发展”的原则:1.本机构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注册、申报、备案。
2.本机构应当建立规范、健全的人事架构,对员工进行招募、考核、绩效评估、提升等动态管理。
3.本机构应当建立教学质量跟踪监控的体系,通过课程审核、师资培训、考核测试等方式保障培训质量。
第十条财务管理本机构遵循“依法纳税、公开透明、财务稳健”的原则:1.本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稳健、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过程,按照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审计、报税等操作。
民办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章程
民办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章程萧氏员工教育培训学校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培训中心命名为“萧氏员工教育培训学校”。
第二条本培训中心由宜昌萧氏公司出资举办,以有关专业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培训中心主旨 : 恪守国家宪法、法律、法例和政策规定,恪守社会道德风俗,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培育技术人材为己任,理论教课与生产实践相联合,坚持诚信办学的主旨,鼎力展开职业技术培训的推行应用。
第四条本培训中心自觉接受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湖北省行业职业技术判定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察管理。
第五条本培训中心地点:邓村茶叶科技园,邮编:443000。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培训中心办学的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层次为:人员短期培训。
第八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对象为:。
第九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形式为:短期培训。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培训中心推行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
本中心最高权益机构是湖北省员工技协服务部,培训中心主任在湖北省技术保护局员工技协服务部的领导下展开工作。
第十一条本培训中心举办者的权益与义务1、举办者拥有以下权益 :(1)依据国家法律、法例和政策规定向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报请审批成立本培训中心的申请和方案,及此后本培训中心重要更改事项方案。
(2)决定本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免和查核。
(3)决定本培训中心行政机构设置。
(4)监察本培训中心主任履行职权,并依据有关规定实行赏罚。
对培训中心主任推行期终审计制。
(5)按期( 或不按期) 对本培训中心教课管理、教课质量、教课成效等教课活动进行评论,以保证培训中心依据建设主旨进行发展,保证培训质量,并保护本培训中心名誉。
2、举办者执行以下义务 :(1)恪守国家法律、法例和政策规定,监察本培训中心遵纪守纪、依法办学。
(2)供给举办本培训中心的启动资本和必需的办学场所、办学设施。
第十二条本培训中心主任拥有以下权益与义务 :1、培训中心主任拥有以下权益 :(1) 依据国家法律、法例和政策规定依法管理本中心,执行湖北省*** 有限公司技术保护局作出的决策。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是指为满足公民继续教育需求,提供职业培训、技能培训和兴趣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变更、终止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
第二章学校管理机构第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设有下列管理机构:一、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的创办人、董事长、校长等组成,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二、校务委员会:由校董事会成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学校教学科研、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计划、教材选用、课程安排等工作。
四、人事处:负责学校的人员招聘、聘用、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五、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课程设置第五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课程设置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经教务处和校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校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课程设置应具有合法合规性,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内容。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七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应建立师资队伍,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备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进行师资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招生公平、学籍真实有效。
第十条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当权益。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明确财务责任和权限。
第十二条学校应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账务核算和报表编制,并接受财务审计。
第七章校外合作与交流第十三条学校可以与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校外合作与交流,开展实践教学和科研活动。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社会团体法》、《非营利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是指依法登记成立、以培训、考试、职业资格认证等为主要业务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第三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须依法办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政策和教育部门的规定,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教育部门的规定相抵触。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设立校董、校长、教学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校董会是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校的所有者担任主席,根据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七条校长是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教学部门是负责学校教学、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九条财务部门是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质量管理制度,重视教学质量,加强对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学生的学习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购买教材、参加培训、参加考试等。
第十二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档案,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保护学生隐私。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应当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做好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认真履行税收义务。
第十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建立相应资产管理制度。
第五章其他事项第十五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应当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管理,推行教育教学改革。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zs文档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非学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合用于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管理和办学活动等方面的规范。
第三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立、经营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课程教学及其他教育活动,维护教育机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遵守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对招生、教学、财务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
同时,应当加强师德建设,培养德艺双馨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材。
第二章机构类型及设立条件第五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技能培训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在线教育机构等,依据国家的教育政策和市场需求进行选择。
第六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形式;(二)有适宜于提供相应非学历教育的场地、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三)具备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校务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各类管理部门和教学科研机构的作用,做到科学规范化运作。
第八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设立校长、副校长以及各类职能部门和教育科研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实行职责分工,互相协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人员需求和工作需要,择优录用、公开竞争、定期考核等原则,选拔任用具有优秀教育理念和扎实专业技能的人材担任各类职务。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结合市场需求,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并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办学管理。
第十一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并通过有效的评估和监测机制,持续改进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提高学员满意度和培训效果。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范本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管理,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组织、运营和管理。
第三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实施科学管理。
第四条本章程所称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职业培训机构、技能培训学校、继续教育学校等。
第二章学校性质及办学资格第五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六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办学资格包括: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等。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定期进行办学资格审查,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学校管理组织机构第八条学校管理组织机构由校董事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行政部门等组成。
第九条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重大决策的规划和决策。
第十条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运行和管理,承担校董事会的日常事务处理。
第十一条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师的选拔和培训、课程的开发和管理等。
第十二条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
第四章学校招生与培养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招生政策和实际需要,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公开招生。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确保学生获得良好的学习成果。
培养方案应当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材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制定教师招聘和培养计划,吸引优秀教师加入学校,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评估。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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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章程
萧氏职工教育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培训中心定名为“萧氏职工教育培训学校”。
第二条本培训中心由宜昌萧氏集团出资举办,以
相关专业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培训中心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培养技术人才为己任,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坚持诚信办学的宗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推广应用。
第四条本培训中心自觉接受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湖北省
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培训中心地址:邓村茶叶科技园,邮编:443000。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培训中心办学的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层次为: 人员短期培训。
第八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对象为: 。
第九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形式为:短期培训。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培训中心实行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
本中心最高权利机构是湖北省职工技协服务部,培训中心主任在湖北省技术维护局职工技协服务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本培训中心举办者的权力与义务
1、举办者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报请审批成立本培训中心的申请和方案,及以后本培训中心重大变更事项方案。
(2)决定本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免和考核。
(3)决定本培训中心行政机构设置。
(4)监督本培训中心主任行使职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
对培训中心主任实行期终审计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教学活动进行评价,以保证培训中心按照建设宗旨进行发展,确保培训质量,并维护本培训中心声誉。
2、举办者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监督本培训中心遵纪守法、依法办学。
(2)提供举办本培训中心的启动资金和必要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
第十二条本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与义务:
1、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管理本中心,执行湖北省***有限公司技术维护局作出的决议。
(2)召集和主持培训中心工作会议。
(3)检查中心工作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代表本中心签署有关文件。
(5)决定本中心除主任和副主任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任免,对本培训中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提出调整意见。
(6)制定本培训中心的办学经费预、决算,合理计划使用办学经费。
(7)健全、完善本培训中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行使湖北省赋予的其他职权。
2、培训中心主任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办学,确保本中心的教学质量和教学
正常秩序。
(2)每年年初向湖北省服务部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和中心长远规划的落实与调整意见,每年年底向湖北省服务部汇报当年的工作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本培训中心下设管理机构
本培训中心建设初期,拟设立以下管理和业务机构:
综合部(财务部):负责中心办公室的综合业务,负责财务工作,后勤服务工作;
教务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订与修改、组织培训计划的实施、招生及学员管
理、教学资源的调配与管理、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监督等培训的教务工作;
教学部:负责课程教学计划的制订、提出教师聘用名单及聘用意见、教师管理
与考核、承担教学任务、组织专业和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启动资金由提供,在本培训中心续存期间,办学启动资金不得撤抽。
第十五条本培训中心经费来源
1、核准的办学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的收入;
2、捐赠;
第十六条本培训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参加培训活动的企业或学员收取费用。
培训中心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按培训项目和实际设置的学习期限确定。
第十七条本培训中心经费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办学活动和事业的发展,本培训中心积累可用于增加培训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年终可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但不得用于与培训中心无关的投资。
第十八条本培训中心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九条本培训中心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进行离职审计,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本培训中心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湖北省服务部和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报职工技协服务部审查。
第二十一条本培训中心在续存期间依法管理和使用本培训中心财产,但是不得转让或者用于担保。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本培训中心财产。
第五章修改章程
第二十二条本培训中心可根据需要或涉及本培训中心登记事项变更内容修改本校章程。
修改后的本培训中心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本培训中心修改的章程须经湖北省服务部审议、通过,并于30
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培训中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服务部提出终止动议。
注销的,由湖北省
第二十五条本培训中心终止动议必须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二十六条本培训中心终止前必须在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按国家规定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本中心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培训中心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全部归宜昌萧氏集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于2010年月日由湖北省技协服务部批准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宜昌萧氏集团。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