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管理规定
室外消火栓管理制度
室外消火栓管理制度一、概述室外消火栓是城市防火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在火灾发生时提供紧急灭火用水。
因此,对室外消火栓进行良好的管理和维护非常重要。
室外消火栓管理制度是针对室外消火栓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旨在保障室外消火栓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确保城市火灾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责任1. 市政工程部门市政工程部门是室外消火栓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室外消火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
市政工程部门须建立健全室外消火栓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对所有室外消火栓的建设、维护、检测等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记录和归档。
2. 消防部门消防部门是室外消火栓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位置、使用情况以及维护保养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消防部门须定期对室外消火栓进行巡查和检测,确保室外消火栓的正常使用和有效灭火能力。
3.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是室外消火栓的具体管理单位,负责对小区内的室外消火栓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物业管理公司须建立健全室外消火栓的巡查、清洗和维修制度,确保室外消火栓的状态良好,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4. 社区居民社区居民是室外消火栓的直接使用者,负责对室外消火栓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反馈。
社区居民须积极参与室外消火栓的管理工作,确保室外消火栓在火灾发生时能够顺利使用。
三、设施建设1. 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一般应设置在邻近建筑物之间、街道路口、风险较大地带等易被发现且容易接近的地方。
2. 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应标志清晰,周边无遮挡物,易被发现。
同时,应设置明显的指示牌,指明室外消火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 室外消火栓的管道和阀门应保持畅通,不得存放杂物,确保消防水源的正常供应。
四、日常管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室外消火栓进行巡查,及时清理周围的垃圾和杂物,并对室外消火栓进行清洗和维修保养。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室外消火栓的定期检测制度,对室外消火栓的水压、阀门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室外消火栓的正常使用。
消火栓规范gb50974-2014
消火栓规范gb50974-2014
《消火栓规范GB50974-2014》是中国消防技术标准之一,全
文共分5章,33个条款,包括了消火栓的选择、设计、安装、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旨在提高消火栓的质量和使用效率,防止火灾发生和扩散。
以下是该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1. 消火栓的选用:
1.1 消火栓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火灾危险性确定。
1.2 消火栓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具有可靠的性能
和耐用度。
1.3 消火栓的选用应考虑其使用范围、水流量、压力等因素。
2. 消火栓的设计:
2.1 消火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保证其有效
性和可靠性。
2.2 消火栓的设计应考虑其使用环境、安全性、水力学要求等
因素。
2.3 消火栓的设计应符合建筑施工和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
3. 消火栓的安装:
3.1 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保证其可靠性和使用效果。
3.2 消火栓的安装应考虑其使用环境、维护和管理的要求等因素。
3.3 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建筑施工和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
4. 消火栓的维护:
4.1 消火栓的维护应定期进行,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4.2 消火栓的维护应包括检查、保养、修理和更换等工作。
4.3 消火栓的维护应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相关标准。
5. 消火栓的管理:
5.1 消火栓的管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其有效性和使用效果。
5.2 消火栓的管理应包括计划制定、数据记录、培训和督导等工作。
5.3 消火栓的管理应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相关标准。
公共消火栓管理制度
公共消火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完善公共消火栓管理制度,保障城市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二条市政府消防部门是公共消火栓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共消火栓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市政府消防部门无需设立专门机构进行公共消火栓管理,可以通过职能部门的协力来完成管理任务。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公共消火栓的设置与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规范合理设置,保证城市各区域消防水源充足、覆盖面广。
第五条公共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消防车辆的接合和联动控制要求,确保消防车辆能够随时接近消防水源。
第六条公共消火栓应当标有醒目的指示标志,易于查找和识别。
第七条公共消火栓建设应充分考虑使用寿命、维护方便以及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因素,保证公共消火栓的长期有效使用。
第八条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和管理应与城市建设规划和区域规划相协调,做到合理统一。
第九条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强力度,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专项维护、检测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公共消火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要做好统一规划和协调,确保其管线畅通、阀门完好和水压稳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市政府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公共消火栓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公共消火栓的设置、维护和保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对公共消火栓的安全状态、识别标志和保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
第十三条严格落实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责任,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第五章紧急预案第十四条市政府消防部门应当制定公共消火栓使用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利用公共消火栓进行灭火工作。
第十五条市政府消防部门应当对利用公共消火栓进行灭火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灭火应急能力。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公共消火栓管理制度的单位,市政府消防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
西安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西安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西安市消火栓的管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安市辖区范围内的消火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火栓的管理是指对消火栓设备的日常维护、巡视、保养、检修、测试及应急响应等活动。
第二章消火栓的设置和维护第四条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按照建筑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楼梯间、走廊等易燃易爆区域设置消火栓。
2. 消火栓应设置在与建筑物进出口相对应的位置,并标明明显的标识。
3. 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消火栓的维护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巡视消火栓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有故障及时进行维修。
2. 定期清洗消火栓设备,确保其通畅。
3. 定期检测消火栓的压力和流量,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4. 消火栓设备损坏或老化应及时更换。
5. 消火栓周围应保持通畅,不得被堵塞或遮挡。
第三章消火栓的应急响应第九条消防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调派消防队伍前往现场,并通知有关单位协助进行灭火。
第十条消火栓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 在使用消火栓时,应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进行操作。
2. 使用消火栓时,应保持冷静,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3. 使用消火栓时,应确保周围环境安全,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废止原有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安市消防部门所有。
以上为西安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详细内容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消防栓管理规定(4篇)
消防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栓的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栓是一种重要的消防设施,用于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工作,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
第三条消防栓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消防栓管理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根据地方情况可委托消防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第五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人员,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消防栓设备。
第六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消防栓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三章消防栓设备第七条消防栓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
第八条消防栓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消防栓接口、消防栓管道、水泵、阀门等。
第九条消防栓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第四章消防栓管理第十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制定消防栓的管理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
第十一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进行消防栓设备的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二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组织消防栓设备的定期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消防栓设备的保密工作,确保设备不被非法使用和破坏。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十四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消防栓档案,对消防栓设备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
第十五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消防栓管理会议,研究解决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六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各类消防栓设备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和相关部门有权对消防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十八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十九条对于消防栓管理不力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一)未按规定进行消防栓管理;(二)将消防栓用于其他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三)破坏、损坏或者拆除消防栓设备的。
学校消火栓管理制度
学校消火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校园火灾防范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消火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消火栓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内消火栓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消火栓包括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
第六条学校内各部门、班级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消火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火灾自救和防范能力。
第八条每年定期组织消火栓设施的检查和演练,掌握其使用情况和维护状况。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关于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的技能培训,提高师生的灭火技能。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消防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二章消火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一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应当制定学校消火栓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消火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台账,对学校内所有消火栓设施进行编号、分类、登记和管理,定期更新并报送给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
第十三条学校消火栓设施的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消防设施维护人员,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记录。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对消火栓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演练,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关于消火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班级和个人的管理和维护责任。
第十六条学校消火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计划和方案,确保其在平时和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使用。
第十七条学校消火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知识,定期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维护水平。
第三章消火栓设施的使用和处置第十八条学校消火栓设施的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使用。
第十九条学校消火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师生进行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处置知识培训。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3篇)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公共场所和其他需要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材的场所。
第三条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管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雾灭火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自动泡沫灭火系统、消防电梯、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四条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具和灭火器具箱等。
第五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设置、维护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各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保护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或者占用。
第七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公众应当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或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损坏等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第九条消防设施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内部和周围的用于扑灭火灾和疏散人员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消防设计要求进行设置,不能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
(二)结构牢固、使用可靠,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启动并正常工作。
(三)设置位置明确、标志清晰,易于辨识和使用。
(四)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水源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水源充足、水质清洁,能够满足灭火和防冻的需要。
(二)设置合理,与建筑物相对应,且易于接近和利用。
(三)消防水泵应当具备自动启动和远程控制功能。
第十二条自动灭火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选择适合的灭火介质,确保灭火效果和安全性。
(二)设置位置合理,能够覆盖到各个火灾易发区域。
(三)具备自动侦测、报警和启动功能。
(四)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消防电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具备独立电源和自动返回功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行。
消火栓安全管理制度
消火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火栓的管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火灾防范能力,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乡镇、工业区、商业区等地方消火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火栓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消火栓管理的主体为消防部门,消火栓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合和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消火栓管理工作应当与其他相关消防安全工作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消火栓设施管理第六条消防部门负责对消火栓的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消火栓设施完好有效。
第七条消防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消火栓的建设规划,合理布局,保障消火栓的覆盖范围。
第八条消火栓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保证其质量稳定可靠。
第九条消火栓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确保消火栓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消火栓设施的管理工作应当采取科学、规范的办法,做到细致、周详。
第十一条消火栓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管理消火栓设施。
第十二条消火栓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保持消火栓设施周围环境清洁整洁,确保消火栓设施的畅通。
第十三条消防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消火栓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三章消火栓使用管理第十四条消火栓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火栓的自检,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消火栓使用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对火灾逃生和扑救的能力。
第十六条消火栓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责任人员。
第十七条消火栓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指导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的逃生和扑救措施。
第十八条消火栓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扑灭。
第十九条消火栓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消火栓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火栓设施的工作正常。
第二十条消火栓使用单位在发生火灾时应当迅速报警,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消防栓管理规定模版
消防栓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为了加强消防栓的管理,提高灭火救援工作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市、县(市、区)内所有消防栓的管理工作。
二、消防栓的设置与维护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消防栓应设置在公共场所、居民区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并确保易被发现和使用。
2.消防栓应具备明显的标识,标识内容应清晰可辨。
3.定期对消防栓进行巡查,确保消防栓正常运行,维护其功能完好。
4.消防栓设置处应保持干燥、清洁,并防止堵塞。
三、消防栓的使用1.发生火灾时,人员应及时报警并立即使用附近的消防栓进行灭火。
2.使用消防栓时,确保周围人员安全,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使用消防栓时,应熟悉其操作方法,并使用正确的工具。
四、消防栓管理责任1.市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消防栓管理机构,负责消防栓的日常管理工作。
2.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消防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消防栓的检测和维修工作,确保消防栓的正常运行。
4.消防栓管理机构应组织消防栓使用人员进行消防栓使用培训,提高其灭火技能。
五、违规处理1.发现有人故意损坏、阻塞消防栓的,应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迅速处理作案人员。
2.对于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使用消防栓的,消防栓管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监督与检查1.通过建立消防栓管理系统,定期评估消防栓的维护情况,确保其功能有效。
2.加强对消防栓管理机构的监督,确保其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3.对于发现存在违规情况的个人或单位,应及时进行检查和整改,以保证消防栓的正常使用。
七、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过期需要重新评估和修改。
2.对于因消防栓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对于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为消防栓管理规定模版,供参考使用。
针对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希望能够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关于消火栓使用管理制度
关于消火栓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高消防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效率,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火栓的管理和使用。
三、消火栓的分类和要求根据结构和用途,消火栓可分为地埋式消火栓和室内消火栓。
地埋式消火栓安装在室外,用于灭火;室内消火栓安装在室内,用于灭火。
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保证使用时便于接近,操作方便,灭火效果好。
四、消火栓的管理1. 消火栓的责任人应做到管理有方。
对消火栓的管理工作要有明确的责任人负责,确保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有效性。
2. 确保消火栓设备的完好。
对消火栓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可靠性。
如发现有损坏或漏水情况,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 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对消火栓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确保消火栓设备的完好和可靠性。
4. 做好消火栓设备的防冻保护。
在寒冷的季节,应加强消火栓设备的防冻保护工作,确保消火栓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消火栓的使用1. 对消火栓设备的正确使用。
使用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消火栓设备,不得随意打开或关闭消火栓,确保消火栓设备的正常使用。
2. 在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用消火栓设备进行灭火。
根据火灾的具体情况,使用适当的消防水龙带和喷头进行灭火,确保火灾能够及时得到控制和扑灭。
六、消火栓的维修1. 消火栓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对消火栓设备的维修工作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2. 定期对消火栓设备进行维修检测,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可靠性。
如发现有损坏或漏水情况,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七、消火栓的安全防范1. 对消火栓设备的安全使用应当加强。
使用人员在使用消火栓设备时,应当加强注意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使用流程安全稳妥。
2. 对消火栓设备的防盗保护应当加强。
防止有人恶意损坏或盗窃消火栓设备,确保消火栓设备的完好和可靠性。
八、消火栓管理的监督1. 消火栓管理工作的监督,应当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的主管领导进行。
消火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消火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消火栓的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火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消火栓系统安全、有效。
第二章消火栓的设置与安装第四条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覆盖范围和数量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第五条消火栓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
第六条消火栓安装后,应进行以下检查:1. 检查消火栓的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 检查消火栓的安装位置是否合理,便于操作;3. 检查消火栓的阀门、水带等附件是否齐全、完好;4. 检查消火栓的出水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第七条消火栓安装完成后,应由消防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消火栓的使用与维护第八条消火栓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拆除或损坏消火栓;2. 消火栓箱门不得随意封闭,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打开;3. 使用消火栓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出水流畅。
第九条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以下工作:1. 检查消火栓箱门、阀门、水带等附件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2. 清理消火栓箱内的杂物,保持清洁;3. 检查消火栓的出水压力,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报修;4. 定期对消火栓系统进行试水,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第十条消火栓的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等。
第四章消火栓的检查与验收第十一条单位应定期对消火栓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 消火栓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 消火栓的安装位置是否合理;3. 消火栓的阀门、水带等附件是否完好;4. 消火栓的出水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单位消火栓管理制度
单位消火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单位消火栓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应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单位的消防设施管理,包括消火栓的设置、检查、维护、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消火栓管理要求1. 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设置位置应明显、便于使用和检查。
2. 消防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消火栓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4. 消火栓应定期进行水压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5. 消火栓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单位人员的灭火应急能力。
第四章管理责任1. 单位应设立消火栓管理责任人,负责消火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 消防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其灭火应急能力。
3. 消火栓管理责任人应每月定期进行一次消火栓的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4. 消防管理人员应随时准备应对火灾事故,做好灭火应急准备工作。
第五章检查与维护1. 消火栓应定期进行检查,对其使用情况进行检验,确保其功能正常。
2. 消火栓的维护工作包括阀门、管道、接头的检查和清洁,以及水压的测试等。
3. 消火栓维护工作要根据不同的季节和气候变化进行调整,确保其正常使用。
4. 消火栓维护工作要做好记录和台账管理,确保检查维护工作的及时和完整。
第六章使用与管理1. 单位应定期进行消火栓使用演练,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和灭火应急能力。
2. 制定消火栓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消火栓的使用范围和操作程序。
3. 消火栓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
4. 消火栓使用后,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换,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七章组织与培训1. 单位应定期组织消火栓管理和使用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2. 消火栓管理人员要参加相关的消防培训,提高其灭火应急能力。
3. 演练活动要定期组织,提高人员在火灾事故中的应急处理能力。
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火栓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消火栓的正常使用,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本市消火栓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消火栓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不得损坏、擅自拆除或者停用消火栓。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将消火栓的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市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第六条消火栓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设置消火栓,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八条消火栓主要用于灭火、应急救援和消防训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消火栓。
第九条消火栓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条发现消火栓损坏、漏水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修复。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一)损坏、擅自拆除或者停用消火栓的;(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消火栓的;(三)未按规定进行消火栓检查和维护的。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市以前有关消火栓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解释。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文本,实际的管理办法应由相关法律专家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并经过正式的立法程序批准。
消火栓管理办法
消火栓管理办法一、引言消防安全是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消火栓作为消防系统的重要设备之一,对于保障公共安全、预防和控制火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消火栓的正常运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消火栓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介绍消火栓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以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并确保消火栓设备的稳定运行。
二、消火栓管理责任1. 消防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消火栓的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火栓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更新。
2.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消火栓设备进行巡查,确保设备状态良好,消火栓接头清晰可见,防止损坏和故障的发生。
3. 公众应当保护消火栓设备不受破坏,如发现有人恶意破坏消火栓设备,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三、消火栓设备维护1. 消火栓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内容包括检查消火栓接头密封性能、消防水带是否完好、消火栓周围是否有障碍物等。
2. 物业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对消火栓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并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 消防部门应定期对消火栓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对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或更换。
四、消防培训和演练1. 消防部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公众的消防意识和知识水平,特别是对于使用消火栓设备的操作方法进行详细介绍,确保能够正确使用消防设备。
2. 定期组织模拟火灾演练,提高公众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特别是消防队员和物业管理人员。
五、消火栓信息管理1. 消防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消火栓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消火栓设备的安装位置、维护记录、每年的巡查情况等信息,为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2. 物业管理部门应对所辖区域内的消火栓设备进行编号,并将其位置和编号记录在系统中轻松查找。
3. 定期对消火栓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消火栓设备更新1.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设备的老化,消防部门应及时对消火栓设备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或更换。
小区消火栓管理制度
小区消火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消火栓管理工作,提高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消火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小区消火栓管理机构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消火栓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保护管理人员是指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中具有消防安全保护从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消防安全保护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为监督小区消火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提供相关的消防安全咨询服务。
第六条小区业主委员会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小区消火栓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设施管理第七条小区消火栓设施包括消火栓、消防水泵、消防水箱等。
第八条小区消火栓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保证消防车辆能够顺利进入。
第九条每个消火栓设施都应有明确的标识和使用说明,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消火栓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应及时到位,确保设施性能完好。
第十一条消火栓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应按照国家消防部门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二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将小区消火栓设施纳入定期巡查的管理范围内,确保设施状态良好。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保护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小区消火栓设施的维护记录,并建立档案。
第十四条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对小区消火栓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应急预案第十五条每个小区应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预案,并举行定期演练。
第十六条小区消火栓设施的使用和维护人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协助消防部门进行应急处理。
第六章监督和评估第十八条消防安全保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小区消火栓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对小区消火栓设施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向居民公开评估结果。
第二十条消火栓设施管理工作的评估结果将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考核指标。
室内消火栓规范管理制度
室内消火栓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管理,提高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具有消防设施的室内建筑物,包括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学校、医院等建筑物。
第三条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火栓系统的责任人员及其职责。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定期检测、维修、更新和消防演练等。
第六条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管理单位应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计第七条室内消火栓系统应设计合理,布局合理,满足建筑物的消防要求。
第八条消防水源应当充足,水压和水量满足消火栓系统的工作要求。
第九条消火栓系统的管道、阀门、喷头等部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备,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第十条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消防标准,消防系统应与建筑物其他系统协调一致,以确保消防工作的协调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建筑物的用途、结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等因素,保证消防系统的有效性。
第三章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二条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使用应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不得滥用或误用消火栓设备。
第十三条消火栓系统的日常巡查应由专业消防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消火栓系统的定期检测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和处理。
第十五条消火栓系统的维修和更新应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所有维修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
第十六条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演练应定期组织,演练内容应真实可靠,以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管理第十七条消火栓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建立消防档案和日志,记录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消防档案和日志应定期整理和备份,确保消防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消火栓管理办法
消火栓管理办法一、引言消火栓是城市建设中极为重要的设施之一,它能够迅速提供大量的灭火水源,扑灭火灾,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消火栓,提高灭火效率,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消火栓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消火栓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消火栓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消火栓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提高灭火救援的效率,减少火灾事故的损失和影响。
2. 原则(1)科学管理:以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和方法,确保消火栓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2)便捷服务: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满足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3)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4)综合施策:采取综合施策,依法加强对消火栓设施的管理和监督。
三、消火栓管理的内容和要求1. 消火栓设施的建设和维护(1)建设规划:按照城市规划和防火安全需求,科学规划消防设施布局。
(2)设施保养:定期检查和保养消火栓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信息管理:建立消火栓设施电子信息档案,记录设施的位置、型号、使用状态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
2. 消火栓的使用和管理(1)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火栓使用和灭火技能培训,增强应急能力和战斗力。
(2)日常巡查:建立健全的消防巡查制度,加强对消火栓的巡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和畅通。
(3)灭火救援:做好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更新,提高灭火和救援的效率和准确性。
3. 消火栓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消火栓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2)投诉处理:建立消防设施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并回应相关投诉。
(3)效果评估:定期对消火栓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措施。
四、消火栓管理的措施和要点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宣传消火栓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健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消火栓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5篇)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保证在灭火实战中发挥应有的效能,杜绝挪用、损坏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现象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免受损失。
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
第一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包括应急灯、火灾报警装置、消防安全指示标志、以及用于灭火的各类灭火器、消火栓、水炮、消防枪头、水带、灭火砂箱、防火锹、消防喷淋系统等各种工具、设备。
第二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损坏,不得压埋、圈占消火栓;违者对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当事人处以____元--____元罚款。
第三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由于特殊情况用于非消防方面,必须由主管副总115经理批准,并报安全保卫部备案,否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动用。
如未经请示、批准而随意动用、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对当事人处以____元罚款。
第四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经批准用于非消防方面,使用部门必须说明使用时间、数量,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完毕后刷洗干净(水带要晾干)收回原处,并通知安全保卫部,消除备案。
所使用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丢失,罚部门、车间负责人____元、安全员____元。
第五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日常管理由各部门、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保养、落实责任,并掌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配备时间。
按灭火器的使用年限提出更换申请。
对于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检查、保养不细,造成后果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____元、安全员____元。
第六条:消防灭火器材应当放置在通风、阴凉、干燥、明显以及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检查保养记录卡,不应放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材应有保护措施,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第七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调配、更换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安全保卫部按规定定期检查、检测,建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档案。
消火栓管理规定
消火栓管理规定
1、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消防水喉是否齐全完好,有无生锈、漏水,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并进行放水检查,检查后及时擦干,在消火栓阀杆上加润滑油。
2、消防水泵在火警后能否正常供水。
3、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功能是否正常,无故障。
4、检查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有消防部件的外观有无损坏,涂层是否脱落,箱门玻璃是否完好无缺。
5、对室内的消火栓的维护,应做到各组成设备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锈蚀或无损坏,为防止生锈,消火栓手轮丝杆处等转动部位应经常加注润滑油。
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日常检查时如发现室内消火栓四周放置影响消火栓使用的物品,应进行清除。
7、消火栓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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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火栓的管理,确保消防供水,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市辖各县、市)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负责实施。
第四条消火栓是城市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由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建设。
第五条市政消火栓的安装、修理由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负责。
市政消火栓的安装、修理经费和日常维护保养经费,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会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每年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编报预算,列入城市建设维护计划,并由市财政局一次性分别拨付给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专款专用。
新建小区、开发区的消火栓安装经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六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在拟定供水管网延伸、调整和改造计划时,应会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共同制定消火栓设置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供水管网大范围降压停水时,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应事先告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
第七条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对消火栓的设置、安装、修理、维护、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增设和修理消火栓的,应提出增设和修理意见,并通知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责任和义务。
消火栓5米范围内不准堆物,严禁埋压、圈占、损毁消火栓;单位和个人设置栏杆等围护设施时,不得影响消火栓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火栓。
有关单位确需使用消火栓取水的,应事先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向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办理供水手续,方可使用。
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有关人员有权检查消火栓使用情况,使用单位应接受检查。
第十条有关部门对道路进行扩建、翻修、养护的,不得擅自移动消火栓;确需移动的,应报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和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批准,并承担相应费用。
工程竣工后,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会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一条各单位对内部消火栓(含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加强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他用。
消火栓的增设、移位、拆除,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一)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动用消火栓取水的;
(二)围占、埋压消火栓的;
(三)在距消火栓5米范围内堆物的;
(四)建设或施工影响消火栓使用,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通知后不加整改的;
(五)不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监督的。
(六)损坏消火栓的;
(七)擅自拆除消火栓或移位的;
(八)偷盗消火栓及零部件的。
第十三条违反消火栓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对直接责任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公安消防监督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