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201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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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依据《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2007)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协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线监测系统需经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正常运行,其数据作为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检查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公司在线监测设施包括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设施、数据采集传输设施及相关平台、管路、伴热等设施。

第二章机构和责任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为在线监测设施监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在线监测运行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拟定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二)负责在线监测设施环保验收工作;(三)负责对公司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总体监督管理,对各分(子)公司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在线监测设施使用、管理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四)监督各分(子)公司在线监测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台帐档案及技术协议的完善情况;(五)协调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有效性审核办理。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为本辖区内在线监测设施的主体责任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在线监测运行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

依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分(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考核细则;(二)负责分(子)公司在线监测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管理;(三)为公司在线监测设施验收提供相关资料及文件和各项准备工作;(四)为第三方运维单位提供在线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五)各分(子)公司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的有计划启停必须在启停前两日内报于公司安全环保部,突发故障性启停需在突发故障后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六)因检修、维护等原因需暂停运行在线监测设施的,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填写《烟气净化及CEMS启停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经同意后方可停运。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渗沥液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切实做好渗沥液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和预警工作,确保监测系统全天24小时稳定运行以及提高出水预警保障效率,充分结合在线监测设备特点及厂内生产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

2.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测运营维护期间,专项管理人员需配合运维方开展校准、维保工作,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

3.每天安排专人通过安装在中控室内的水质在线监测平台查看水质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小时记录一次数据,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处理。

4.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5.操作和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6.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各种仪器、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8.定期检查在线监测站房内配备的各种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及急救用品,保证随时可以使用,并且不得随意挪用。

9.在在线监测站房内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离开监测站房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的开关情况,保证安全。

10.不得在在线监测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11.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12.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矿业有限公司环境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矿业有限公司环境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xx矿业有限公司环境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1 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强对环境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督,保证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源得到有效监控。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1.3适用范围本办法作为本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的一个子制度,适用于xx矿业有限公司悦洋银多金属矿尾矿库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

2 设施运行、维护要求2.1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比对监测合格及验收通过,数据采集和联网传输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2.2配合做好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的定期比对监测。

2.3责任单位应做好委托有国家环保部核发的有运营资质证书的运行单位对环境在线监测系统进行维护。

运行单位需做好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制度,常年备有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备用整机或关键部件。

2.4运行服务合同正式签署或变更时,公司环保处须将合同正式文本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环保局备案。

2.5对环境在线监测设施的操作和管理人员,需进行岗位培训,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施的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

2.6岗位人员必需对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各台仪器进行日常清理和维护,同时对去离子水、各种标准溶液及其它各类药剂、溶剂进行检查,及时进行更新或补充。

配置药剂时,能自行配制的由操作人员按厂家提供的技术规程自行配制,岗位无条件配制的应及时与化验室联系,由专业溶剂配制人员进行配制。

2.7当监控数据出现超标、缺值、连续不变或数值偏低等异常情况,车间应及时向运行单位及厂部汇报,要求技术人员及时到现场调查、维护。

如因监控设施故障造成的,运行单位应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要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和集团公司在线监测监控中心组成。

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包括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仪器、流量(速)计、数据采集传输仪及其配套设施。

第三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的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二)负责制定下达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安装计划;(三)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的监督与考核。

第四条专业分公司的职责:(一)负责组织归口管理企业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二)负责组织对归口管理企业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管理进行监督考核;(三)负责对归口管理企业污染源超标整改情况进行督办。

第五条企业是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更换与运行维护工作;(二)建立健全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岗位责任制;(三)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测质量保证制度;(四)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五)报告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异常、超标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条集团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中心设在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二)负责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进行定期比对监测;(三)负责实施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行管理考核;(四)负责编制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分析报告;(五)负责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培训交流。

第二章仪器设备管理第七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制定并下达重点污染源排放口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安装计划。

企业应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安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建设其配套设施,并与集团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中心联网。

第八条集团公司重点污染源排放口包括:国控重点废水、废气排放口,以及纳入国家环境保护部总量核查核算范围的集团公司废水、废气排放口。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4)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科每月应对在线监测运行、管理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线监测设备故障处理
巡检人员发现在线监测设商处理的由安环科同设备厂家或运营商进行沟通处理故障问题,并将处理意见和结果上报安环科备案。
3、安全管理
(1)在线监测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车间制定的设备巡回检查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如生产厂家、第三方运营商及其他相关部门需要对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时,需要主管人员陪同。每次要做好工作记录,离开在线监测设备的同时,要锁好门窗。
第十一条因检修、维护等原因需暂停运行在线监测设施的,应提前上报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停运。设施发生故障需立即组织抢修的,应尽快向主管单位办理环保设施停机报告手续。
第十二条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管理人员应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取样监测,并由安环科或其他指定部门及时向环境监察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记录缺失、异常情况未及时报告、设备管理脏乱等情况,考核责任单位50-100元。
拟制
审核
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相关单位应根据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按照相关报送审核材料。
第十四条因管理不善造成在线监测设施损坏或随意拆除、破坏的,罚相关责任单位100元/次;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未及时发现设施异常情况而造成较大影响的,罚相关责任单位50元/次。
第十五条在线监测设施停机未按要求进行执行报告制度的,罚相关责任单位200元/次。
(3)安全环保管理科主管人员负责每周不定期对各在线分析仪设备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包括:设备周围设备内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数据上传情况;样品采样处理及数据是否超标情况;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所需药剂和标准气体,及时更换;和第三方运营商沟通,做好在线监测设备的定期校核工作及记录如零点、量程的检查和校正;详细做好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检查和记录台账,包括日常定期维护、保养、消耗品更换、易损件更换、停电等检查及详细记录;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检修并上报公司调度室和公司环保科备案等情况。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在线监测管理制度1. 引言在线监测(Online Monitoring)是指通过计算机和通信技术手段,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和展示相关数据,实现实时监测和远程监控的过程。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是指对在线监测设备、操作流程、数据处理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在线监测管理制度的关键要点,以确保在线监测工作的效果和合规性。

2. 监测设备管理2.1 设备采购和验收所有在线监测设备的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采购前应进行设备供应商的评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在设备到货后,需要进行验收。

验收包括设备的外观检查、功能测试和性能验证等环节,确保设备的各项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对于不合格的设备,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退货或修理。

2.2 设备安装和维护设备的安装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设备厂家提供的安装说明书进行操作。

安装过程中需注意接线正确、设备固定牢固,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设备的维护工作包括定期巡检、清洁和保养等环节。

巡检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清洁应定期进行,避免灰尘和污物对设备产生影响。

保养工作包括更换易损件和进行润滑等,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3. 数据采集与处理管理3.1 数据采集要求在线监测设备采集的数据应符合预定的要求和精度要求,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数据采集应按照设备的采样频率和采样时间进行,不得随意更改采集参数。

3.2 数据传输和存储采集到的数据需要通过网络传输至数据中心进行存储和处理。

数据传输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数据不被篡改和泄露。

数据存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合适的存储介质,并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3.3 数据处理和分析在线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工作是确保在线监测工作效果的关键环节。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清洗、校正、合并和转换等,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在线监控系统的监管,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环境管理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与解释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是由自动监控设备组成。

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第四条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职责1、仪表、设备技术人员须定期对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进行巡查,保障自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须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并及时组织进行维修,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2、公用工程负责掌握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试剂使用情况并及时更换试剂;同时负责建立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定期打印上月监控数据,做好上月废水外排流量统计及保存。

3、安全环保部负责定期通知公用工程进行比对监测。

4、发生断电、断水、检修设备时,公用工程须及时关闭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电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不能进行定时采样分析时,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第五条公用工程运行人员环保监测职责1、负责当班定时对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进行巡查,保障自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每日巡查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所需试剂(包括清洗水)是否用完或变色,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3、发现断水、断电须及时通知当班生产调度安排人员进行处理,保证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所需自来水保持通畅和电源正常供给;如发生停供自来水一天以上,须迅速关闭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电源,认真做好记录。

4、及时抄报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分析数据,发现数据异常及时报告当班运行经理和安全环保部门。

5、定期打扫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机柜及周边环境卫生。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定期组织人员对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跟踪检查、考核。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和管理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体系,旨在确保在线监测系统能够稳定、准确地运行,提供可靠的监测数据和服务。

本文将从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管理目标、体系框架及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梳理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一、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线监测系统是监测环境和设备状态的重要手段,正常运行和准确输出数据是保证监测结果有效性和可靠性的前提。

2.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的稳定运行:制订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运行的流程和规范,能够有效避免系统出现故障、误差等问题,确保在线监测系统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

3.提升在线监测服务的水平:在线监测系统不仅是一个数据采集和传输的工具,还应当能够提供一系列专业的监测服务,如预警、报表生成等。

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在线监测系统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1.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在线监测系统出现故障、破坏和非法访问等问题,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2.提高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效率:明确在线监测系统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优化监测过程,提高系统运行的效率和性能。

3.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在线监测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的对接和互联,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4.健全监测数据管理和利用机制: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规范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分析,提高数据的实用性和价值。

三、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的体系框架1.制度建设与完善:包括制度的定义、修订、发布和实施等环节,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制度执行的步骤。

2.资源与设备管理:确保在线监测系统所需的设备、网络和软件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包括设备采购、配置、安装、维护与更新等。

3.运维管理: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日常运维,包括硬件巡检、软件更新、故障排除、备份与恢复等工作。

4.安全管理: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的安全性,包括网络安全保护、权限管理、数据保护等措施,防止系统被非法侵入和篡改。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一、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每周一次的周期维护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的巡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二、每天安排专人查看在线监测的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天早晚各调一次数据和日志,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维护人员。

三、按照在线监测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监测仪器校准计划,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仪器校准测试,必要时增加仪器校准测试次数;当校准测试误差较大时,必须对检测仪器进行重新标定。

四、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仪器检测用分析试剂,所用分析试剂等级要求与期限符合规范标准,定期对运行试剂进行采购与补充。

按要求定期进行试剂添加、易损件更换,并进行记录。

五、当出现监测仪器或监测房其他部分异常时,仔细观察异常情况,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做好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六、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七、当出现突发事件时,按照附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

二、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

三、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四、操作和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五、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排放。

六、各种仪器设备、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七、定期检查在线监测子站房内配备的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概述在线监测系统是指通过互联网或内部网络对特定对象进行实时数据的监测和收集的系统。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信息泄漏和滥用,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二、管理要求1.系统建设与维护(1)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应由专业团队进行建设,包括系统设计、硬件搭建、软件开发和数据传输等环节。

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维护:建立健全的系统维护制度,定期对系统进行检修和升级,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数据质量管理(1)数据采集:在线监测系统应按照监测对象的要求,定时采集监测数据,并与监测对象进行实时同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2)数据分析:建立数据分析软件和算法,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提取有用的信息并形成报表。

确保数据分析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数据备份: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存储。

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3.系统权限管理(1)人员权限:根据工作职责和需求,设立不同层级的系统权限,确保每个人员只能进行其职责范围内的操作,避免误操作和滥用权限。

(2)数据权限:对不同级别的人员设置不同的数据访问权限,确保敏感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数据泄漏和恶意篡改。

(3)审核制度:建立审批和审核制度,对系统权限变更和数据访问进行审批和审核,确保权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安全保障措施(1)网络安全: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和数据加密等措施,防止网络攻击和恶意访问。

(2)系统安全:严格控制系统的物理访问,设立严格的系统登录和退出制度,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3)数据安全:对监测数据进行加密传输和存储,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漏和数据篡改。

(4)应急措施:建立紧急演练制度,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和安全性检查,及时处理和修复安全漏洞,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证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准确性以及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在线监测系统的操作者及管理人员。

所有操作者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二、管理要求1、安全管理要求(1)设备采用专业密码技术,并通过加密通讯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2)需要定期备份数据以及日志,进行数据恢复和日志管理。

(3)系统管理员必须设置安全级别,对所有的设备和监控区域进行故障报警和报警记录。

(4)设备及数据采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应做到门禁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2、数据管理要求(1)数据备份:每天晚上自动定时备份数据,并存储至备份服务器中。

(2)数据恢复:发生服务器故障等突发事件时,能够通过手动控制恢复数据。

(3)数据传输:数据传输过程中应该进行严格的加密和安全性检验、防止中途丢失和篡改。

(4)数据接收:数据接收端必须进行认证和鉴别,特殊需要进行手动分析判断。

3、监督管理要求(1)设备运行情况:每个设备的运行记录必须进行查询、记录、维护和更新。

(2)监测记录情况,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排查异常监测记录情况。

(3)监督管理措施:对出现问题的设备及监测区域给予处罚与整改,同时对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

对重要设备及监测区域,定期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查看。

三、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的职责(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熟悉在线监测系统使用规范和标准化操作流程。

(2)操作人员应按照工作指令和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机器及设备,保证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操作人员应及时反映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2、记录管理(1)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要进行记录,并定期更新。

(2)监控记录必须进行精细分类,定时进行查看、排序和清洗处理,确保所有数据准确可靠、真实完整。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范文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范文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范文在线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在线监测活动,保障网络安全,加强信息监控,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线监测包括网络舆情监测、网络安全监测、信息流量监测等活动,涉及全国范围内互联网使用者。

第三条在线监测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监测范围、监测方式、监测部门和人员、监测数据的存储和使用等方面。

第四条在线监测管理制度适用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机构。

第五条在线监测管理制度的执行由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监测范围第六条网络舆情监测包括对网络上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政策法规相关的热点事件、舆论表达进行监控和分析。

第七条网络安全监测包括对网络威胁、网络攻击、信息泄露等网络安全事件进行监控和应对。

第八条信息流量监测包括对互联网用户的信息浏览和搜索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

第九条在线监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闻网站、社交网络、微博、论坛和搜索引擎等网络平台。

第三章监测方式第十条在线监测可以采用自动化系统监测、人工分析监测、主动采集监测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自动化系统监测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人工智能算法实时监测互联网上的信息流量,并提供统计和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人工分析监测是指由专业人员对监测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提出相应建议和预警。

第十三条主动采集监测是指通过特定软件或工具主动采集网络信息,并进行监控和分析。

第四章监测部门和人员第十四条在线监测工作由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相关单位和专业机构进行在线监测工作。

第十六条在线监测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护用户隐私的要求。

第十七条在线监测工作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将监测到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五章监测数据的存储和使用第十八条监测数据应按照规定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监测数据的使用目的应当与在线监测的目标相一致,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尾气在线监测系统属环保设施,需由安环科向当地环保管理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二条凡经鉴定验收合格的设施需由使用单位设固定人员负责管理,安环科协调监督,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环科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并作好运行和检修记录。

第三条凡因各种原因,需暂停运行环保设施时,必须先汇报安环科,安环科汇报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停运。

第四条严格环保设施汇报制度,环保设施主管单位向厂调度汇报生产情况的同时,必须汇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尾气在线监测房内需配备安全合格的配电设备,提供不小于5kW的电力负荷,配置稳压电源,增加UPS应急电源,防止意外造成死机和掉线。

进行电器设备作业必须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六条尾气在线监测房内应安装降温空调,确保使用温度在常温常压下,并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安装完善的接地、
防雷、防盗设施和给、排水设施。

第七条尾气在线监测房内需安装空调,保证室内清洁,环境温度、相对湿度。

安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我单位安全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安全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在线监测系统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系统稳定、可靠、高效地运行。

第二章系统安装与验收第四条安全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五条安装完成后,应由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系统运行与管理第六条安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期间,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七条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技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异常情况。

第八条系统运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故障或数据异常,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定期对安全在线监测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四章数据采集与处理第十条安全在线监测系统应实时采集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温度、湿度、压力、流量、浓度等。

第十一条采集到的数据应实时传输至监控中心,并存储于数据库中。

第十二条监控中心应定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第五章系统维护与升级第十三条安全在线监测系统维护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定期对系统进行检修、更新和升级。

第十四条维护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完好;(二)对系统软件进行更新和升级,提高系统性能;(三)对数据库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四)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黑客攻击。

第六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五条我单位应定期对安全在线监测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对安全在线监测系统操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七条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安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对在安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2017.3.25)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2017.3.25)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2017.3.25)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2017.3.25)渗沥液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切实做好渗沥液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和预警工作,确保监测系统全天24小时稳定运行以及提高出水预警保障效率,充分结合在线监测设备特点及厂内生产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

2.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测运营维护期间,专项管理人员需配合运维方开展校准、维保工作,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

3.每天安排专人通过安装在中控室内的水质在线监测平台查看水质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小时记录一次数据,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处理。

4.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5.操作和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6.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各种仪器、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8.定期检查在线监测站房内配备的各种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及急救用品,保证随时可以使用,并且不得随意挪用。

9.在在线监测站房内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离开监测站房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的开关情况,保证安全。

10.不得在在线监测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11.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12.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一、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每周一次的周期维护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的巡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二、每天安排专人查看在线监测的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天早晚各调一次数据和日志,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维护人员。

三、按照在线监测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监测仪器校准计划,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仪器校准测试,必要时增加仪器校准测试次数;当校准测试误差较大时,必须对检测仪器进行重新标定。

四、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仪器检测用分析试剂,所用分析试剂等级要求与期限符合规范标准,定期对运行试剂进行采购与补充。

按要求定期进行试剂添加、易损件更换,并进行记录。

五、当出现监测仪器或监测房其他部分异常时,仔细观察异常情况,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做好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六、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七、当出现突发事件时,按照附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1、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

二、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

三、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四、操作和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五、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排放。

六、各种仪器设备、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七、定期检查在线监测子站房内配备的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

二、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和坚持科学的原则,提供优质、热情、高效的服务。

三、热情、礼貌地应对咨询和提问,并耐心、细致地作出答复,当场不能作出答复的,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便于之后解答。

四、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五、佩戴相应的有效证件,依法监测。

并做好衣冠整齐,仪容整洁。

六、坚持实事求是、秉公执法,绝不允许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思想和言行。

七、在线监测子站房内配备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并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八、各种仪器、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九、操作和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十、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不得在现场留存大量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

不得在子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十一、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要时要先经过适当的转化等处理后,再行排放。

十二、使用点、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十三、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十四、妥善保管好消防器材及其他安全防范、处理、急救用品,不得随意挪用。

掌握相关安全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术,防范于未然。

十五、下班或离开监测站房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的开关情况,取保安全,不得大意。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一、监测站点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定期更换易损易耗件。

二、每周巡视监测站点1次,做好各种现场记录。

我国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办法

我国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办法

我国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办法2005 年,为加强污染源监管,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预防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国家环境总局颁布《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明确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监管系统。

之后又结合实际情况,为落实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工作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标准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更新出台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文件明确规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选型、安装、运行、审查、监测质量控制、数据采集和联网传输的国家标准,以及操作和运维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等各方面问题。

如今,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已取得较大的成绩,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已初见成效。

如今各省市地区也以国家上级文件为标准,结合自身省市具体发现情况出台专用于本省市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以提高污染源监管水平。

同时,环保部还下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和《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各企业监测方法及监测要求,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或者改造工作完成后,应由购置建设的主要出资方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组织验收,验收有关资料交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备案,因此,排污企业同样需要一个集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为一体的专业的环保管理平台来解决各种环境污染问题。

智易时代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是一套专业的一体化环保管理系统,主要环境污染源分散、监测参数,利用先进的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环境监测技术设计建造的。

通过前端仪表、智能终端和中心监测软件的完美集成,能够及时、准确地对废水、烟尘等污染源排放情况、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空气质量、河流水质等进行监测、分析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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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沥液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切实做好渗沥液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和预
警工作,确保监测系统全天24小时稳定运行以及提高出水预警保障效率,充分结合在线监测设备特点及厂内生产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1.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

2.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测运营维护期间,专项管理人员需配合运维方开展校准、维保工作,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

3.每天安排专人通过安装在中控室内的水质在线监测平台查看水质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小时记录一次数据,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
员处理。

4.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5.操作和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6.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各种仪器、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8.定期检查在线监测站房内配备的各种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及急救用品,保证随时可以使用,并且不得随意挪用。

9.在在线监测站房内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离开监测站房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的开关情况,保证安全。

10.不得在在线监测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11.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12.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第三条职责及工作内容
1.在线监测系统特设立专项管理人员,负责设备运行情况观测,定期通过专用软件监测数据变化及波动情况,分析并整理异常数据产生原因,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并及时向厂内报告,协调运维方对设备进行校准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期对监测仪器和实际水样对比校准,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做好在线站点的安全保卫,切实做好防盗、防火措施。

2.当班班组长负责配合专项管理人员做好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监控与生产工艺调整、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监测系统水质平稳、达标。

3.中控室负责在线数据的时时监控,并做好记录工作,发现数据报警(显示红色)和数据异常等情况,及时向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汇报,根据指令采取应急措施。

4.巡视人员负责每两小时须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状态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班班长汇报。

第四条在线监测系统计算机管理制度
1.未经批准同意,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任何信息资料。

2.计算机必须在干净、干燥和无干扰的环境中运行,防止颗粒、灰尘、各种液体进入,并保持相应的环境温度。

3.定期检查通讯线路、物理设备、运行环境的安全,负责保证系统整体通讯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进行网络安全防范,防止网络安全攻击。

当外来攻击发生,具有相应的检测,发现和处理外来攻击的能力,以保证操作和维护系统的安全性、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5.只允许操作和运行在线监测的控制、管理和系统维护软件,不得通过在线监测网络来搜寻互联网上的其他内容。

6.未经同意,禁止外单位、外部门人员操作和使用专用电脑,禁止对外借用软件、机器等设备。

7.未经同意不得向专用计算机下载文件、拷入软件或文档,软盘、可移动硬盘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做好计算机设备软、硬件维修,系统维护、清除病毒,使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9.对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操作、维护、数据信息查询和处理等的人员,上岗前须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该设备。

第五条日常巡检制度
1.检查监测站点供电系统、接地线路和通讯线路是否正常。

2.检查监测站点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各种控制设备部件运行是否正常。

3.仔细观察每台仪器的运行状态及每台仪器的部件运
转情况、试剂的消耗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隐患,上报情况,确保运行的稳定与正常。

4.认真做好监测站点的日常巡查记录工作,特殊情况下应加强巡视的频次,当发现问题,须上报当班班长,及时处理。

5在经常出现强风暴雨的季节,应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监测站房是否有积水漏雨现象,确保运行的稳定与正常。

第六条化学器皿、试剂使用管理制度
1.监测站房管理人员应保管好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状况,定期提出补充计划,保证配置合理、有序。

2.危险化学试剂应放在通风阴凉处,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且不得在监测站房内积存。

3.危险化学试剂,设专人保管外,还需加锁存放,经批准方可使用。

使用时至少共同称量,并记录用量。

4.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分类存放,并做到每种化学试剂用一种器皿,避免混用。

5.稀释浓酸、碱等试剂时,应按规定的要求操作和储存。

使用有机溶剂和挥发性强的试剂操作时,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

6.对配制好的试剂溶液、标准溶液,要按规定粘贴瓶签,按规定标示溶液名称、浓度类型、浓度值、介质、配制日期、配制温度、保质期或核校周期、配制人等。

7.定期检查保管储存的试剂、试液,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过期变质等的试剂、试液按规定进行处理。

8.出现化学试剂、试液中毒、灼伤等事故,应立即按相应的应急方法进行处理。

严重时送医院救治,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七条异常状态的报送处理
1.当发生监测数据的第一个异常突发状态(数据颜色变红)时,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第一步,异常状态发现人员须立即通知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当班班长须立即宣布停止机组产水,对比数据,处理异常,确保下一时间点数据正常。

第二步,若对比数据不一致,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立即排查工艺、仪器设备、分析药剂等,联系运维方,共同处理,并将异常状态及处理情况上报领导。

第三步,若结果仍存在数据异常等情况,专项管理人员需通知运维方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进行必要处置,直至恢复正常状态。

2.当发生监测仪器故障的异常突发状态时,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第一步,异常状态发现人员须立即通知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应立即合理、正确处理。

第二步,如为设备专业故障,专项管理人员须立即联系运维方,共同处理,排除故障,尽快恢复正常状态。

专项管理人员需同时及时记录,备案保存。

3.当发生厂内停电的异常突发状态时,当班班长和专项管理人员须立即向上报告,并及时记录,等供电恢复后,机组稳定运行,确保监测数据平稳、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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