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水泥厂安全管理制度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篇)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水泥企业内的所有员工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水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水泥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水泥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水泥企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水泥企业首脑必须深刻认识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亲自关心和推动安全工作。
第八条水泥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水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
第十条水泥企业应加强对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协调工作,确保合作单位的安全生产符合相关要求。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水泥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二条水泥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水泥企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防污染、防爆、防骚扰等方面的规定,并督促员工遵守。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四条水泥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水泥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
第十六条水泥企业应加强信息报送和共享,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水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水泥企业应配备专门的安全检查人员,定期对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十九条水泥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保障检查人员的安全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水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依法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水泥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工人等。
第三条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的工作流程、安全生产的培训与教育、安全生产的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应当做好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操作规程和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纠正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详细规定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便于日后的查阅和研究。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政策和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第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存在的风险,合理划分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工作要求。
水泥厂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水泥厂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水泥厂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厂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3. 各车间、班组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检查制度1. 定期安全检查(1)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消防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现场等。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深入排查。
2. 不定期安全检查(1)遇有异常情况或特殊作业时,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
(2)针对季节性、周期性安全风险,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3. 安全检查内容(1)设备设施: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正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操作规程:检查操作规程是否完善、执行到位,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3)消防设施: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4)个人防护用品: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完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作业现场: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有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安全检查要求(1)安全检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检查应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隐患排查制度1. 隐患排查范围(1)设备设施隐患: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存在缺陷、损坏、老化等问题。
(2)操作规程隐患:检查操作规程是否完善、执行到位,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3)消防设施隐患: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4)个人防护用品隐患: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完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作业现场隐患: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有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隐患排查方法(1)现场检查:通过现场观察、询问、测量等方式,发现隐患。
水泥厂安全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所有生产、辅助生产、行政办公、生活设施等场所。
第三条水泥厂安全现场管理制度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水泥厂各级领导、各部门、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水泥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4.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5. 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筹措和使用。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2. 技术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3. 设备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4. 质量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5. 行政部门:负责全厂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
6. 工会:负责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持个人卫生。
4.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设备、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2. 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
3. 设备、设施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 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条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使用非标准电气设备。
水泥厂安全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水泥厂生产、生活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全体员工,以及进入厂区参观、学习、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水泥厂安全部负责全厂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生活安全。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四条厂长为全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安全部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六条安全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第九条安全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二)消防设施、安全通道、防护用品等配备情况。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四)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第十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部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整改,并跟踪落实。
第五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安全部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教训得到吸取。
第十四条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第十五条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
第十七条定期对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水泥厂安全部负责解释。
水泥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厂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所有职工、临时工、实习生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水泥厂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厂、科技兴安”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新职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等。
第九条职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特殊情况不得少于两次。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操作规程;(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四)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五)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八)环境保护制度。
第十二条各部门、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六条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水泥厂
一、前言水泥厂作为我国建筑材料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水泥厂的安全风险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全体员工、相关承包商、供应商及进入厂区的人员。
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水泥厂安全生产。
三、安全风险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
将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贯穿于水泥厂的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
2.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原则。
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尊重员工权益,关心员工福祉。
3. 法规依据,科学管理原则。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水泥厂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和实施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4. 明确责任,协同作战原则。
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风险责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管理委员会(1)组织制定和修订水泥厂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2)审批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3)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4)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 安全生产部(1)负责制定和实施水泥厂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监督检查各部门、岗位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3. 生产部门(1)按照安全生产部的要求,落实本部门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2)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生产安全。
(3)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其他部门(1)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安全生产部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2)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保障水泥厂安全生产。
五、安全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1. 安全风险识别(1)各部门应定期对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
水泥厂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厂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产品质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水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的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
第三条水泥厂质量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质量求生存,以安全促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水泥厂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和实施水泥厂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组织全厂质量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六)对违反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七)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七条水泥厂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原材料采购应严格把关,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操作,加强过程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十条产品检验应严格执行检验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出厂产品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十二条对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流入市场。
第十三条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水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九条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水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无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水泥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公司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原料开采、生产制造、运输储存等环节。
2.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2.1 公司领导责任公司的高层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在公司整体经营中的重要地位。
公司领导应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施和监督。
2.2 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要求,并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1 岗位责任每个员工都要对自己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操作流程,防范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危险。
3.2 安全培训与教育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并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
4.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4.1 设备设施管理公司要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对于发现的设备设施故障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4.2 安全生产设备公司要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如灭火器、防护装备等,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护。
4.3 安全生产标识在公司内部要设置合适的安全标识,如安全警示牌、标识牌等,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5.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5.1 应急预案公司要制定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单位在安全事故发生时的职责和应对措施。
5.2 应急演练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危机意识。
6. 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检查公司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7.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7.1 事故报告与调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要立即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目的: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水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和损失,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法律依据:本制度制定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二、组织体系1. 企业管理体系:水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权限。
2. 监督机构: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
2. 生产负责人:负责安排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任务,并承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3. 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
四、安全设施和装备1. 设备安全检查: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2. 安全设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警示标识、应急通道、防护装置等,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 安全装备: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安全帽等,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五、安全培训和教育1. 安全培训计划:企业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和周期,确保员工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2. 安全教育活动: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包括安全知识讲座、应急演练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六、事故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应急演练: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查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急能力。
七、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1. 定期检查:企业应定期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水泥厂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厂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水泥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维修等作业环节,以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我厂各部门、各岗位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我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包括:(一)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四)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五)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我厂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在岗职工要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4学时。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三条我厂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三)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四)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完好情况;(五)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六)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六条我厂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水泥厂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水泥厂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班组长为班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4)员工为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安全。
2. 安全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对特殊工种员工,应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3.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隐患进行跟踪督促。
4. 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严禁违规操作、冒险作业,确保生产安全。
5. 安全防护用品(1)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完好。
(2)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人所在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厂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部门、车间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厂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4.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厂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修订。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水泥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水泥厂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水泥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所有生产、施工、管理及辅助服务等环节,涉及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责任到人、预防在先、严格管理、持续改进”为原则。
第二章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第四条水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制度,明确辨识范围、方法和程序。
第五条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生产设备设施风险;2. 作业环境风险;3. 劳动组织与人员行为风险;4. 管理制度与措施风险;5. 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风险。
第六条水泥厂应定期组织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分类、分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章安全风险控制第七条水泥厂应根据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结果,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第八条风险控制措施包括:1. 技术措施:采用先进设备、工艺,改进作业环境,消除或降低风险;2. 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管理,落实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 个人防护措施: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4. 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水泥厂应加强对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条水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水泥行业相关标准;2. 水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3. 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4. 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知识;5.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考核第十二条水泥厂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1. 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2. 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3.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 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水泥厂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所有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运输、设备维护、行政办公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监督负责任。
第六条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设施、设备、环境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第十五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十六条岗位员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遵守。
第十七条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八条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流程。
第十九条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章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第二十一条建立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救援、处理流程。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水泥企业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个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示例:1. 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架构1.1 设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2.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2.1 实施员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 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管理3.1 确保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3.2 定期检查和测试安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生产场所管理4.1 组织对生产场所的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2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防火设施的有效性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5.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5.1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5.2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评估6.1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6.2 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以上是一个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简单示例,具体制度内容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
水泥企业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水泥厂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水泥厂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所有职工、承包商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水泥厂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厂、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厂长任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制度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加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做好消防、防汛、防暑降温、防冻等季节性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造成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水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水泥厂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厂行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泥厂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泥厂及其附属设施、场所、设备、作业等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水泥厂行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监管、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水泥厂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督促、指导、监督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五)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各级管理人员对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三)全体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二)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三)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二)对事故责任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三)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水泥厂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所有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以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水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水泥厂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下设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四)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定;(二)制定全厂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六)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水泥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在岗员工应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水泥厂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隐患整改应遵循“三定”(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原则。
第五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七条事故调查处理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水泥厂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水泥厂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生产、施工、检修、运输等现场活动。
二、安全责任2.1 厂长对本厂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3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三、安全教育培训3.1 厂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3 员工转岗、复岗时,必须接受相应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
3.4 厂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4.1 厂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4.2 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上报。
4.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4 厂部应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效果。
五、安全防护设施5.1 厂部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5.2 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5.3 员工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损坏。
六、个人防护用品6.1 厂部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6.2 员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擅自丢弃。
6.3 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
七、事故处理7.1 员工应如实报告事故,不得隐瞒、谎报。
7.2 厂部应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7.3 对事故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应根据事故原因和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奖惩措施8.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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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目标考核责任制度……………………………………………3页职业危害预防制度……………………………………………6页危险源管理制度………………………………………………6页领导干部现场跟班作业制度…………………………7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页安全生产检查制度……………………………………9页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0页领导包车间制度………………………………………11页民爆物品管理制度……………………………………………12页联席会议制度…………………………………………………14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6页事故责任约谈制度……………………………………………20页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7页事故分析追究处理制度………………………………29页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32页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3页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34页安全事故管理制度……………………………………………37页检修施工管理制度……………………………………………42页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44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45页要害场所管理制度……………………………………………46页设备安全活动制度……………………………………………47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48页主机设备包机制度……………………………………………49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50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51页润滑油(脂)管理制度………………………………………54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55页能源动力介质使用管理制度…………………………………56页联合执法制度…………………………………………………57页重大隐患整改制度……………………………………………59页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60页重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61页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62页危险品存储使用管理制度……………………………………63页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5页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67页外用工管理制度………………………………………………71页监督检查管理制度……………………………………………72页电力管理制度…………………………………………………73页安全生产确认制度……………………………………………76页目标考核责任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目标,实现我厂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目标制定以年度为周期,依据集团公司安全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厂安全、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第三条总体目标:1、杜绝重伤以上事故;2、消灭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及重大灾害性事故;3、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年度规划目标;4、完成安全费用投入计划。
5、全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第四条厂长是我厂安全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工对安全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其他副职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目标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部门安全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施,执行到位。
第六条安监科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严格按规定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
第七条各级领导要加强现场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发生,抓好质量标准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培训、反“三违”等各项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顺利实施完成。
第八条党委要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工团组织要发挥好群监网员、女工协管员和青监岗员三大员的作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与否,要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考核办法1、生产区(车间):⑴指标:当季本区(车间)无二级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及重大灾害性事故,无轻伤事故。
若有一车间未完成,区、本车间领导不得奖。
⑵奖励:当季完成指标,区正职奖励500元,副职奖励400元;主任奖励350元,副主任奖励300元。
2、车队、化验室、纸袋车间、工艺科、机电科、销售科的科级领导能执行本部门安全措施且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及时督促整改,每季奖励300元,其它科级领导能执行本部门安全措施每季奖励200元。
3、厂级领导及安全生产业务职能部门的奖励:当季全厂无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灾害性事故,厂长、书记、生产机电、安全厂长每人奖励1500元,其它副厂长奖励1000元、安监科长奖励600元,安监科管理人员奖励300元。
4、若全厂本季发生重大事故,全厂不得奖。
5、当季本车间有重大未遂事故隐瞒不报的,区领导与本车间领导不得奖,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6、当季本车间未按“四定”及时整改的不得奖,处理隐患不力者或有一处未整改除取消本季度奖励外,有一处罚款100元。
7、领导干部下现场必须真实有效,保质保量,切实能起到查隐患、抓“三违”的作用,并能及时在现场督促帮助消灭隐患。
对查出的问题,没有督促帮助解决的,不予当季安全绩效奖励。
8、当集团公司或厂领导检查出的问题安监科未能查出时,取消安监科全体人员的安全绩效奖励。
培训1、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职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考勤制度,服从职校负责人和教师安排,否则,视情节扣除本人安全结构工资50—100元。
2、职校根据学员缺勤情况,向安监科出具学员缺勤证明,安监科按规定每缺一次在本人结构工资中扣除50元,以此类推。
4、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学习,对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再不及格者,下浮一级工资,期限为6个月,并下期重新参加培训,费用全部个人负担,仍不合格者,予以调离岗位。
5、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教师,必须是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者担任,要保证其待遇,不合格者不得任教。
本办法从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1、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制定本制度。
2、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的监督。
3、定期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4、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凡有禁忌症者,不得安排从事有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不满18岁的未成年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5、定期为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6、加强防尘宣传教育,尽可能采用湿法作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选择低噪音设备,降低发生体的辐射声功率。
8、对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安排合理的治疗或疗养,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危险源管理制度1、厂长会同职能部门和专职安全员对厂内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对厂内重大隐患部位进行整改。
2、定期对厂内重大危险源(采石场边坡、采土场边坡、锅炉、二氧化碳自动灭火装置)进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档案,一旦发生异常,立即报告,由厂长组织采取安全对策措施。
3、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对厂内内重大隐患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实行登记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由厂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具体责任到部门和具体负责人。
4、厂长会同职能部门定期对厂内进行安全大检查,尤其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部位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其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安全对策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紧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启动预案。
领导干部现场跟班作业制度1、严格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要求,全厂坚决执行,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副厂长跟班制度。
2、领导带班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工作计划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它带班领导协商调换,确保每月跟班作业的次数。
3、每个厂领导每月跟班两次,跟班领导现场时间:当日下午16:00—次日16:00,分别在各厂区巡查、监督作业情况。
4、带班领导在每天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在作业现场,同时处理现场问题;“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不得到处理不放过。
6、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7、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带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厂安委会汇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录用工人必须经过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企业安全教育由厂职工学校负责,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案例,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3、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
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个人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5、厂内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岗位责任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家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7、每年年初要对全厂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活动。
8、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档案,将每次安全培训具体内容及人员记录在册。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组织发动职工,依靠广大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要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安全大检查。
2、安全检查为定期的、日常的、专业性的、季节性的检查,各种检查应实行“安全检查表”的表现方法。
3、生产期间,由安监科组织有关人员,每月25日进行一次全厂安全大检查。
4、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分管安全的总工程师随时组织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5、生产区各车间负责人每天在开工前和收工前进行两次现场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写入交接班记录簿,并及时消除各类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