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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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实习基地管理办法

学校教学实习基地管理办法

学校教学实习基地管理办法学校教学实习基地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的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教学实习基地,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指导,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学校教学实习基地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具体内容、实施方式、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方面展开回答写作。

一、制定目的学校教学实习基地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学校教学实习基地的管理,确保教学实习的质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同时,也旨在促进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深入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岗位培训。

二、具体内容学校教学实习基地管理办法包括实习基地的选定、实习计划的制定、实习指导师资力量的建设、实习评价的方法等内容。

首先,实习基地的选定需根据学生专业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保证基地的设备和环境符合实习要求。

其次,学校需要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目标等,以便学生和实习指导师能够清晰掌握实习任务。

此外,学校还要加强实习指导师队伍的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最后,学校还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实习评价方法,以评估学生的实习表现和学习效果。

三、实施方式学校教学实习基地管理办法的实施方式可以采取多种形式。

首先,可以通过建立实习基地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实习指导师等组成,负责对实习基地的选定、实习计划的制定等事宜进行决策和协调。

其次,学校可以制定详细的实习管理规定,明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基地和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学校还可以与实习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并加强对实习基地的监督和评估。

四、存在问题在学校教学实习基地的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实习基地的选择过程中可能存在利益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干扰,导致选取不合适的基地。

其次,学校对实习计划的设计和实施缺乏全面和细致的考虑,导致实习任务不够明确和实际。

同时,实习指导师队伍的质量和数量也不足,导致学生得不到有效的指导和培养。

大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一、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1.坚持“就地就近,提高实效”和“互惠互利、双方受益”的原则。

学校利用基地条件安排学生实习,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基地则可借助学校的科研、师资力量加强科研技术、教学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实习基地建设要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应能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保证实习的质量。

3.坚持素质教育的原则。

实习基地应有良好的育人和实习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使学生在思想道德、业务、科学文化以及身心各方面素质得到提高。

4、实习基地由校院共建,以学院为主。

实习基地的建设,应有利于学生的就业。

二、实习基地建立的基本条件实习基地的建立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1、实习基地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或企、事业单位,并有与学院长期合作的积极性。

2、有稳定的实习场所,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并有相对稳定的指导及辅助人员。

3、尽量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交通便利。

4、有较强的开展教育教学、产品研发和生产技术活动的能力。

三、基地建立的程序1、各学院经长时间对基地进行了解,对符合条件者,可与其协商后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并共同拟订协议书,报教务处审核。

2、经审核后,相关学院可与实习基地签定《xx大学实习基地协议书》。

《协议书》一式三份,教务处、学院、实习基地各一份。

四、实习基地挂牌与实习基地签定协议书后,实习基地可挂“XX大学XXX实习基地“牌匾,牌匾具体名称及挂牌时间、方式由共建双方协商确定Q五、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的使用实习基地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各实习基地建设的经费支出,主要含:购置实习教学、办公等必须用品、制作基地牌匾等。

实习基地所需的设备与物资实行统一采购,采购工作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体制与职责实习基地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教务处作为学校统筹安排全校实习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主要负责实习基地的资格审核、宏观管理。

学校实习基地管理办法

学校实习基地管理办法

学校实习基地管理办法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学校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日益重要。

学校实习基地旨在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场所,并帮助他们将理论知识与职业实践相结合。

然而,目前一些学校实习基地管理混乱,给学生和教师带来一定的困扰。

为此,针对学校实习基地管理办法,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实习基地的管理机制是保障实习工作的基础。

首先,学校应制定专门的实习基地管理办法,明确实习基地的定位和功能。

其次,成立实习基地管理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代表组成,负责实习基地的运营和管理。

二、明确实习基地的选址标准选址是学校实习基地建设的关键环节。

学校应根据实习专业的要求,选择与之相匹配的实习基地。

同时,实习基地应位于市区或就近区域,方便学生的交通和实习期间的生活需求。

三、加强实习基地的资源建设实习基地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源条件,以保证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学校可与企事业单位或相关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实习基地资源。

同时,应强化实习导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四、拓宽实习基地的业务范围实习基地的业务范围要与所学专业相适应,以提供学生实践的机会。

学校应与实习基地合作,确保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学到真正的知识和技能。

此外,学校还应鼓励学生选择多样化的实习基地,以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五、加强实习基地的日常管理日常管理是学校实习基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明确实习基地的权限和责任。

并在实习期间派驻专门人员进行监督,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六、完善实习基地的安全保障措施实习基地的安全问题关乎学生的身心健康。

学校应加强实习基地的安全管理,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安全。

七、加强实习基地与学校的沟通与协作学校实习基地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是实习管理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与实习基地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实习情况,解决实践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篇1: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都成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与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

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教高〔1992〕8号)、《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教高〔2008〕9号)和《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强化学校管理职能、实现教学质量同质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践教学基地是指为我校各专业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实习实训教学提供设备支持、教师指导与实践场所等的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基地包括临床类实践教学基地和非临床类实践教学基地,前者包括附属医院(含直属附属医院、共建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和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四大类。

所有实践教学基地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不变,但其教学工作接受学校的领导或指导。

实践教学基地必须按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完成临床理论、临床见习、毕业实习等教学工第四条教学基地建设应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基地必须满足实践教学要求、重视教学工作,能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附属医院必须承担一定的临床理论教学任务。

第五条坚持"双方自愿、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

学校利用基地条件开展理论和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基地则可借助学校的科研、教学和医疗资源,开展广泛合作,促进基地建设发展。

第二章设立教学基地的条件第六条实践教学基地的遴选条件:(一)实践教学基地的主要领导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支持承担实践教学任务;(二)具有固定的实践教学活动场所,能提供满足开展相关实践教学活动所需的技术装备、技术项目、病例及其他教学资源;(三)具有一支专业技术职务、学历结构合理,能胜任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大纲要求的实践教学任务的师资队伍;(四)设有专门教学管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教学管理,有系统完善的教学组织管理办法和有效的教学激励机制,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严格;(五)能每年承担一定数量相关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任务,并在4-5年内保持稳定;(六)能够为学生提供食宿、交通、学习、安全、卫生等保障条(七)临床类实践教学基地的基本条件还应同时具备国家教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高〔1992〕8号)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卫科教发〔2008〕45号)文件的要求或者是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号)批准设置的基层医疗单位;非临床类实践教学基地的基本条件也必须满足教育部相关规定、行业标准和要求,由二级学院制定遴选条件,提交教务处审定。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教育学生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

教育的质量和效率不再单纯依靠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而是需要借助更多外部资源的支持。

因此,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谈到如何建设和管理一所校外实习基地。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1. 选择合适的地点首先,选择合适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好的校外实习基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交通便利;2)环境卫生好;3)设施齐全;4)适合教育实践。

建立在景区或者知名企业内的实习基地可以满足以上要求。

2. 与基地方进行沟通合作与基地方进行交流合作是建设校外实习基地的重要一步。

在与基地方交流时,可以说明学生实习的目的和安排,向基地方展示在实习过程中学生的基本素养和能力,以便于基地方能够提供优良的实习条件。

3. 确立实习项目校外实习基地的实习项目应该要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同时也要与基地方的需求相适应。

在实习项目确定后,需要进行大量的实地考察和访问,以完成实习计划的制订和实际操作方案的编写。

此外,还要为学生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确保学生安全实习。

三、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1. 制订管理规范建立完善的管理规范,对于实习基地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学院要制定实习基地的管理规定,明确实习基地的各项管理要求,包括任务分配、人员安排、设施管理、实习档案管理等。

2. 构建管理团队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要以团队为核心,产生合力。

为此,学院应该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包括实习基地管理人员、实习导师、实习助理等,并且为管理团队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资金支持。

3. 开展实习评估校外实习基地的评估是高质量实习的一个重要步骤。

学院应该对实习项目的实施情况、教育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估。

管理团队可以通过采访学生、收集实习反馈意见等形式,对学生的实习情况、实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相关方。

4. 建立实习档案学院应该建立完善的实习档案管理体系,包括实习计划、实习报告、实习记录等,以便于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日常跟踪和管理。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学校为保证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遵照北京市教委《关于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要求》,建有配套的管理机制和完善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原则1、专业适用性。

基地满足相应专业实践技能训练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需要,提供适合职业能力养成的实习岗位。

2、“互惠互利、双向受益”。

学校和基地双方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来建设实习实训基地.3、相对稳定性。

各专业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单位开展合作,并在相对稳定的时间内(3至5年)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4、相对集中性.实训基地要具备同时接收至少10名学生顶岗实习的条件,便于学校、企业实施实习教学管理.二、学校职责1、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统筹和协调,协助相关系联系、管理实习实训基地,系负责相关专业实习基地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具体工作。

2、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单位和场地,负责选聘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实习指导等工作运转正常规范。

3、各系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实习企业实际情况,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校外实习、实训计划,制定实习实训实施方案。

4、各系选派指导教师,与实习实训基地的学生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一起,承担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合作企业职责1、企业为学生提供满足专业技能培养需求的工作岗位,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

2.配备业务强、技术精,并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有相应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3.承担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工作,在学生取得实际工作经验的同时,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学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是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

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对培养学生的各种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在实践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1.满足实习教学需要。

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要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能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与动手能力。

2.互惠互利,双向受益。

学校利用基地条件安排学生实训实习,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基地则可借助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力量分享学院资源优势的同时,参与学院的改革与发展。

二、实习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能满足实训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2.尽量就近就地、交通便利,相对稳定,有利于节约实习实训经费。

3.基地依托单位能够对学生实习进行必要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并能为学生实训实习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应承担的义务1.学校在人才培训、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实训实习基地依托单位优先提供服务。

2.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学校优先向实训实习基地依托单位推荐毕业生供选聘。

3.实训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应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实践教学纳入“产学研”一体化,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应对实习实训指导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应优先考虑实训实习场所的条件,保证学生、指导老师及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对相关人员(尤其是实训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1. 实训实习基地一般由各系根据不同专业实践教学要求,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选择确定,经学院同意,与基地依托单位签定协议。

对跨专业、受益面广的实习实训基地,可由相关的系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由院实验实训中心牵头,与基地依托单位签定协议。

2. 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各执一份。

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实习基地管理办法(修订)

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实习基地管理办法(修订)

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实习基地管理办法(修订)教学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实习基地是实施教学实习的重要场所。

建立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是提高教学实习质量的重要保障,对于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和规范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教学实习基地在教学实习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基地作用与任务教学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提供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

通过实习,可以丰富学生的生产实践知识,深化所学的专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实习基地建设原则教学实习基地应坚持以下原则:合理布局原则;互惠互利、双向受益原则;就近就地、相对稳定、节约开支的原则以及社会服务、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习基地设立程序1.学院申请。

学院根据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选择具备本专业学生实习条件(规模、实习指导人员、专业技术含量及实训设备、岗位等)的企事业单位,在经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学院填写《江苏理工学院校外实习基地挂牌审批表》(见附件1)。

2.学校审批。

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学院的申请报告、调研报告、实施计划等,就该基地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初审并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

3.签订协议。

经分管校长批准,在主管部门的协助下,委托相关学院与实习基地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正式确定关系并投入使用。

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教务处、学院、基地各执一份,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协议到期的本科教学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4.挂牌。

凡与实习单位已签订过实习基地协议的学院,应选择合适时机挂牌;已落实实习单位,而未签订协议的学院,经与实习单位协商,按学校要求,先协商签订协议,再选择适当时机挂牌。

基地挂牌应统一规范,标牌内容、规格尺寸及用材根据学校要求统一定制(教学实习基地牌规格一般长60cm,宽40cm)。

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基地是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工作对提高我校实践教学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提高我校实践教学的水平,保证新建的校外实习基地的质量,规范新建校外实习基地的标准、程序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原则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由学校与二级学院分别负责。

学校教务处主要负责建设能适应多专业学生实习需求的大型综合性实习基地。

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建设与本学院专业对口的校外实习基地。

2.二级学院成立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资质审查、建设维护等工作,并对实践教学基地依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3.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必须先行调查拟建实习基地的基本情况,要求具有一级法人资质,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并审查其是否符合本学院实践教学的总体质量要求,即符合专业对口和能够接收一定数量实习学生的要求。

4.新建的实习基地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我校学生参加的实习工作,并且要给每个实习学生配备带教教师。

学校方面由各二级学院及教务处负责与实习基地协调实践教学具体工作。

5.根据专业与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学生来源,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

优先考虑建设本市范围内的实习基地,既便于实习工作的开展与管理,也有利于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拓展外省市的实习基地。

6.**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存续期间,学校方与实践教学基地方均有义务维护学校、基地单位及所共建之实习基地的形象声誉,不得进行其它无关的宣传活动。

二、新建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实习基地首先要具有一级法人资格,具有一定实习规模且相对稳定,有充足的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和实习场地,能满足我校学生参加各类实习的需要,并能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

实习基地有具体人员负责大学生实践教学的协调工作,并给每个实习学生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带教教师。

东南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东南大学毕业设计

东南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东南大学毕业设计

东南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是贯彻高等教育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建设我校校外实习基地,对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及社会交往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规范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职能主要是满足教学需要,为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提供场地和指导师资,接受相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

各院(系)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时,应强调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建立双方“平等、互利、互信”的合作关系,调动基地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和热情。

学生校外实习,原则上在已建成的基地中进行。

1、实习基地选择条件院系级实习基地:①技术装备条件和技术力量应满足专业教学要求,有承担实习教学的条件;②企业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较好,有接纳实习教学的能力;③交通方便,与学校相近,有利于节省实习开支;④愿意承担我校学生实习教学,有参与实习教学的热情。

校级实习基地:在院(系)级基地条件的基础上满足(1)每年均稳定接受我校一定数量的实习学生并保证良好的实习效果;(2)为实习师生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3)有其它较高层次的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果。

2、实习基地协议书的签订①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可由学校教务处或院系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及主管部门各一份。

②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

③协议书应包括双方合作目的、承担义务、合作年限等内容。

3、实习基地名称和挂牌①校外实习基地名称统一为:院(系)级:东南大学XX学院XXXXXXX实习基地或:东南大学XX系XXXXXXX实习基地校级:东南大学XXXXXX实习基地②实习基地铜牌规格一般长为60-90cm,宽为40-60cm,式样可参照下图。

XXXX实习基地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1、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由申报院(系)全面负责,其主要内容包括:(1)编制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2)完善校外实习基地的规章制度,完善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规范校外实习基地的工作流程,严格实习基地工作日志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各种报表;(3)提供为完成实习教学内容所必须的场所和条件,为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提供机会;(4)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环境管理以及实习师生和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5)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基地所在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

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供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的校外场所。

实习基地在培养学生认知社会、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创新能力中有重要意义。

根据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为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实习基地建设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实习基地建立原则第一条实习基地应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科研院所等协商共同建立。

第二条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习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立足XX、就地就近。

第三条实习基地建设应有明确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并建立完成教学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保障体系。

第四条学校优先支持层次高、规模大、接受学生及教师人数多的实习基地建设。

第二章实习基地建设基本条件第五条立足于地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实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

第六条有适合开展实践教学的服务、生产、科研设备和条件,有一定经营规模及较高素质的管理、技术人员,能满足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各项要求。

第七条能接受相关专业一定数量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并能提供满足教学需要和完成学生培养方案规定实习内容的指导教师。

第八条能满足学生生活、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实习基地建设双方能坚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义务分担的原则,共同促进产、学、研合作。

第三章合作协议书签订第十条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实习基地建立原则和条件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向学校提出建立实习基地的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由学校与共建单位签订建立实习基地协议书。

协议书应明确双方合作目的、范围、时间以及具体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定合作协议后,实习基地可挂“XX学院XX实习基地”铜牌,具体名称由共建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实习基地管理第十二条实习基地采用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以二级学院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其中教师教育实习基地主要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校教学实习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提高本校实训基地的建设水平,为学生(培训学员)实训和本校教学、教研、职业技能鉴定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必须重视和加强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训基地总指我校所属或者依据本办法确定的居行业前沿水平的生产、经营、科研等能承担本校学生进行专业岗位技术、技能培训的实践教学单位或者组织。

第三条本校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当按照依托行业、联合建设、统筹规划、合理设置的原则的进行,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我校的实训基地分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

校内实训基地指由我校自主建设或由有关单位投资建设的专为我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基地;校外实训基地指我校依托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教学的固定基地应当是行业中技术、管理等处于前沿的单位和组织。

第四条学校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五条为发展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实训基地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第六条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为: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承担职业教育学历、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

逐步发展为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人才的实践教学、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基地。

第七条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1、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训教材。

2、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3、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模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4、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5、组织进行专业技术技能资格鉴定工作,颁发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浙江长征职业*** 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 总则第一条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为了促进我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

尽可能争取和专业紧密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三条校企合作*** 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政策的制定,对外的联系、沟通、协调,协议的制定和审核,学院重点专业群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并协助各系解决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第四条教务处是校外实训基地使用的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实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相关单位解决实训基地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校外实训、实习基*** 委托各系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各系应根据不同专业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训、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并负责维持和发展。

第二章?? 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第六条基本功能承担我院高等职业教育部分实践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努力把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成为专业能力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基地,产学研合作的发展基地及“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基地,为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创造良好的实践环境。

第七条主要任务一、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工作一线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人际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

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本科教学实习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基地的建立途径第一条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第二条各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本科教学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系(部)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第三条根据有关专业实践教学和校内实习基地建设需要,建设校内教学实践基地.二、建立实习基地具备的基本条件第四条仪器设备比较先进,实习场地能满足专业培养目标和《实习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

第五条技术、管理水平较高,重视学生实习,并有能力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工作。

第六条教育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20人以上,专业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10人以上。

第七条具有能满足参加实习学生的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第八条尽量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交通便利.第九条应兼顾规模、层次和水平等因素,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学科与专业特色.三、实习基地类型第十条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

按实习性质总体上分为教育实习基地和专业实习基地。

第十一条教育实习基地是师范类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的实习基地;专业实习基地是非师范类学生进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的实习基地。

第十二条按地理位置分为校内实习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

四、实习基地建设原则第十三条坚持专业性原则。

所建实习基地应与专业对口,能够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第十四条坚持实践性原则。

所建实习基地,应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习基地应重视学生的实习工作,并有能力安排好实习工作。

第十五条坚持先进性原则.实习基地应是在相关专业的实践领域内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单位.第十六条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原则。

教师教育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实习基地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教育的重要性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到,教师教育实习基地的管理制度也日益受到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教师教育实习基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健全和完善该制度。

二、实习基地的建立和目的教师教育实习基地是为教师教育学生提供实践环境和培养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载体。

这里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和真实的教育环境,学生可以通过亲身实践感受到教学的各个方面,加深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实习基地的建立旨在培养优秀的教育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实习基地的管理标准为了确保实习基地的质量和教学效果,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是不可或缺的。

首先,实习基地的师资力量要过硬,必须拥有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

其次,实习基地要有适宜的教学设施和资源,以支持学生实习和教学活动。

最后,实习基地要有完善的管理机制,确保学生教育实习的有序进行。

四、实习基地的师资培训为了提高实习基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师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可以通过专业培训机构或高校开设相关课程,帮助实习基地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此外,可以建立实习教师之间的交流平台,促进彼此的学习和成长。

五、实习基地的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资源是实习基地的核心竞争力。

要建立丰富多样的教学资源,可以引进先进的教学设备和技术,搭建在线教学平台,提供多媒体教学资料等。

同时,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与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合作,共享资源,提升教学质量。

六、实习基地的定期评估为了确保实习基地的质量和教学效果,需要定期进行评估。

评估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学生调查、教师评价等,了解实习基地的优点和问题所在,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以促进实习教育的不断提高。

七、实习基地的学生管理学生是实习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要建立健全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招收学生,并制定学生行为规范,保持实习基地的秩序和良好形象。

同时,还要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关怀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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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校外教学实习基地是完成基本实习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是推进“学、研、产”一体化的重要载体。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出发,本着“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及“互利互惠”的原则,积极与有关单位联系,鼓励多专业联合,建立满足教学需要、布局合理、质量较高、相对稳定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第三条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是学校行为,教务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对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进行规划、管理及协调,各院(系)具体负责其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

第四条校外教学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有明确的实习内容和目的,能满足相关专业或课程实习教学要求;
(2)具备学生实习所需的基本生活、学习条件,具有劳动保护、卫生安全保障,场所与设施能满足教学需要;
(3)具有对学生实习进行必要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的能力;
(4)科学研究、生产经营及资源生态等方面在所在区域或行业具有代表性,具有较为先进的技术、管理水平;
(5)相对稳定,原则上每年每次可以按计划同时接受10人以上学生开展实习。

第五条对合作基础较好,已接受我校相关专业学生实习1轮以上的基地,经双方协商,可申请挂牌。

第六条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建立应遵循相应的程序:
(1)院(系)申请。

院(系)依据建设原则和条件先期进行考察论证,与依托单位初步协商并达成共识,将考察论证情况书面报告教务处,提出建设申请;(2)学校考察。

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领导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审批意见;(3)签定协议。

经学校批准后,委托相关院(系)与依托单位就双方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具体事宜进一步协商,并签署共建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4)挂牌。

根据教学需要和双方意愿,对符合挂牌条件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在签定合作协议后可申请挂牌。

第七条教学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协议期满,根据双方合作成效及意向续签协议;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教务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依托单位、相关院(系)各执一份。

第八条基地挂牌应统一规范,标牌内容、规格尺寸及用材根据学校要求统一定制。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挂牌和使用华中农业大学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名称。

第九条根据实习教学需要,各专业可聘请基地所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

校外指导教师须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指导能力,原则上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第十条校外指导教师由基地所在单位推荐,院(系)审查通过,报教务处批准备案,由相关院(系)进行聘任,聘期根据基地合作协议约定期限确定,一般为3年,期满根据工作情况续聘。

第十一条各院(系)应加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规范建立校外教学实习基地档案,做好基地运行和实习情况记载。

各院(系)经费投入原则上用于基地的基本生活、学习条件建设,以保证教学实习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院(系)和学校要适时对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丧失了基本条件的单位,予以撤消;对在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可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聘、教学成果奖评定中的重要业绩予以认定。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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