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培训资料(doc 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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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格投资者审核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3.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格投资者审核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合格投资者审核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公司】(以下称“本企业”)合格投资者审核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称“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格投资者审核第二条本企业由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本制度以及其他内部制度(如有)的规定进行合格投资者审核。

第三条本企业应向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的投资人募集资金。

本企业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审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第三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第四条本企业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应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并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应要求投资者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资产证明文件,并要求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本企业的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

本企业应对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提供特别的保护。

第七条本企业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前,法律部门应当根据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特征,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八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应向投资者披露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情况,如投资者适合购买该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则本企业应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并向投资者进行进一步产品或服务推介。

如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不适合购买相关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告知投资者后,投资者仍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后,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警示,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并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

投资者适当性培训PPT课件

投资者适当性培训PPT课件
解决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实际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参与了较高风险的业务,遭受了损失。
现实问题:1、适当性规定立法过于分散;2、标准不一,没有底线要求;3、权责不强,约束力不强。
02
《办法》的起草背景
成熟市场普遍遵循原则
核心逻辑
基本定位
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基础性制度 原则、底线
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要我做→我要做
内部落实
2、规定了经营机构保障适当性义务落实的内部管理要求
1、规定了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的主要内容
(三)统一了经营机构的适当性管理要求
02
一、解决了适当性统一标准问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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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投资者,做好投资者分类
2、了解产品,做好产品或者服务的分级
3、做好投资者与产品或服务的适当性匹配
4、风险揭示
5、加强内部管理.
1、综合考虑因素(第16条).
2、特别考虑因素(第17条).
流动性、杠杆情况、募集方式等
需要关注的两点:1、经营机构要制定产品分级的内部制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风险等级划分的其他考虑因素(第29条)2、要参考行业协会制定的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名录,评估相关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得低于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第36条)
S
W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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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了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 5
(二)了解产品,做好产品或者服务的分类.
1、一方面,行业协会将发挥自律作用,制作供参考的风险等级名录;2、另一方面,只要存在合理理由,可以视为经营机构间的差异化竞争,为市场保留必要的空间。
分级结果不一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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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了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 6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测试(带答案)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测试(带答案)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测试分公司名称:营业部名称:姓名:一、单选题(每题2分):1、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 A 向经营机构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A、书面形式B、电子邮件C、电话D、以上均可2、经营机构应当 B 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A、每季度B、每半年C、每年D、不定期3、下列(C)不属于《办法》约定的金融资产的范畴?A、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B、股票、债券、基金份额C、银行贷款、融资融券份额D、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4、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下列(D)不属于应当告知的信息?A、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及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B、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C、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D、产品或服务的预期收益率5、关于牛熊利产品说法错误的是(B)A、说明书中提到的产品收益率是年化的B、如果沪深300指数期末收盘价等于期初收盘价,则牛熊利产品到期收益率为高收益率(银牛/熊利6%,金牛/熊利10%)C、适合有一定判断能力、想博取较高收益,又不想因为判断失误而承担较大风险的客户6、经营机构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存在 C 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A、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B、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C、履行适当性义务存在过错并造成投资者损失的D、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经营机构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7、普通投资者在下列哪个方面不享有特别保护(a):A、收益保证B、信息告知C、风险警示D、适当性匹配8、当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A、投资者不能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B、经营机构允许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C、经营机构不需要确认投资者是否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D、投资者坚持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符的产品或者服务时,经营机构应该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9、下列哪项业务通过营业网点办理时,不需要“双录”(b)A、退市整理B、上海风险警示C、融资融券D、分级基金10、申请验证类和申请转化类的专业投资者的有效期认定为:以其申请日起算,(b)年审核一次。

基金公司合格投资者与销售适当性管理制度模板(可编辑).doc

基金公司合格投资者与销售适当性管理制度模板(可编辑).doc

基金公司合格投资者与销售适当性管理制度模板(可编辑) 精选资料上海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格投资者与销售适当性管理制度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公司上海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销售行为确保基金和相关产品销售的适用性履行合格投资者识别义务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条销售适用性是指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注重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第条公司在实施销售适用性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指导原则:(一)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

当公司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全面性原则。

公司应当将销售适用性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将销售适用性贯穿于基金和相关产品销售的各个业务环节对基金产品(或相关产品下同)和投资者都要了解并做出评价。

(三)客观性原则。

公司产品市场部对基金产品和投资者的调查和评价应当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投资者推介合适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四)及时性原则。

产品的风险评价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第二章合格投资者识别第条公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第条公司单一产品的投资者数量不得超过人。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

第条投资者转让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条公司仅对合格投资者进行销售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万的个人。

合格投资者 制度

合格投资者 制度

合格投资者制度
**一、投资者资格审查**
1. **资产审查**:对投资者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以确保其具备足够的资产来承担投资风险。

2. **投资经验**:投资者应具备与投资项目相应的投资经验。

3. **认知能力**:投资者应具备理解投资产品和风险的能力。

**二、投资知识普及**
1. **教育内容**:向投资者普及投资基础知识,如资产配置、风险管理等。

2. **教育方式**:通过线上、线下课程,讲座等形式进行教育。

**三、适当性匹配**
1. **产品与投资者匹配**:确保投资者选择的产品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相匹配。

2. **风险与收益匹配**:投资者应了解产品的潜在风险和可能的收益。

**四、风险揭示**
1. **充分披露**:对投资产品的风险进行充分披露,确保投资者了解所有可能的风险。

2. **风险提示**:在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前,应明确提示相关风险。

**五、监管与处罚**
1. **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不合格的投资者进行限制或禁止投资。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合格投资者制度的投资者或相关机构,应
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合格投资者制度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他们在进行投资时具备足够的资格和能力。

该制度通过对投资者的资格审查、投资知识普及、适当性匹配、风险揭示和监管与处罚等方面进行规范,旨在提供一个健康、公平的投资环境。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合格投资者的筛选标准,公平对待潜在投资者,审慎确定适当的资金筹集对象,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企业在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股权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应严格遵照本办法筛选、评估投资者资格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第三条企业投资团队及内控部门应勤勉尽职、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对投资者资格的筛选、评估程序,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要求。

第二章合格投资者筛选标准及程序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充分的风险识别、判断和承受能力且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的个人、法人机构或专业从事股权投资或基金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

合格投资者为前述有限合伙企业的,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亦应当满足上述条件(具备充分的风险识别、判断和承受能力且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的个人、法人机构)。

本企业的投资管理团队进行跟投的,不受此限制。

第五条企业在与投资者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了解自然人投资者的姓名(或名称)、身份、住址、职业等基本信息以及企业投资者的基本经营信息。

(一)自然人投资者拟认购企业管理的基金产品的,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

2.近5年投资履历。

3.持有金融性资产的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基金账户、认购的信托产品的证明文件等)。

(二)企业投资者拟认购企业管理的基金产品的,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

2.章程或合伙协议。

3.验资报告。

4.最近两年审计报告。

5.持有金融性资产的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基金账户、认购的信托产品的证明文件等)。

第六条企业自行向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时,除第五条规定的基本信息外,还应当了解客户以下信息:(一)财务状况,包括收入来源和数额、净资产、资产数额(包括金融类资产和不动产)、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二)投资知识,包括曾经从事与投资相关的职业、对相关市场与产品、服务的理解及认知程度;(三)投资经验,包括曾经投资过的金融产品的性质、品种、金额、交易频率及持续时间;(四)投资目标,包括投资期限、投资品种、收益预期;(五)风险偏好;(六)其他必要信息。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测试(带答案)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测试(带答案)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测试(带答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测试分公司名称:营业部名称:姓名:一、单选题(每题2分):1、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 A 向经营机构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A、书面形式B、电子邮件C、电话D、以上均可2、经营机构应当 B 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A、每季度B、每半年C、每年D、不定期3、下列(C)不属于《办法》约定的金融资产的范畴?A、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B、股票、债券、基金份额C、银行贷款、融资融券份额D、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4、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下列(D)不属于应当告知的信息?A、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及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B、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C、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D、产品或服务的预期收益率5、关于牛熊利产品说法错误的是(B)A、说明书中提到的产品收益率是年化的B、如果沪深300指数期末收盘价等于期初收盘价,则牛熊利产品到期收益率为高收益率(银牛/熊利6%,金牛/熊利10%)C、适合有一定判断能力、想博取较高收益,又不想因为判断失误而承担较大风险的客户6、经营机构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存在 C 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A、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B、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C、履行适当性义务存在过错并造成投资者损失的D、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经营机构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7、普通投资者在下列哪个方面不享有特别保护(a):A、收益保证B、信息告知C、风险警示D、适当性匹配8、当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A、投资者不能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B、经营机构允许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C、经营机构不需要确认投资者是否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D、投资者坚持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符的产品或者服务时,经营机构应该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9、下列哪项业务通过营业网点办理时,不需要“双录”(b)A、退市整理B、上海风险警示C、融资融券D、分级基金10、申请验证类和申请转化类的专业投资者的有效期认定为:以其申请日起算,(b)年审核一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测试(带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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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测试分公司名称:营业部名称:姓名:一、单选题(每题2分):1、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 A 向经营机构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A、书面形式B、电子邮件C、电话D、以上均可2、经营机构应当 B 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A、每季度B、每半年C、每年D、不定期3、下列(C)不属于《办法》约定的金融资产的范畴?A、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B、股票、债券、基金份额C、银行贷款、融资融券份额D、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4、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下列(D)不属于应当告知的信息?A、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及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B、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C、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D、产品或服务的预期收益率5、关于牛熊利产品说法错误的是(B)A、说明书中提到的产品收益率是年化的B、如果沪深300指数期末收盘价等于期初收盘价,则牛熊利产品到期收益率为高收益率(银牛/熊利6%,金牛/熊利10%)C、适合有一定判断能力、想博取较高收益,又不想因为判断失误而承担较大风险的客户6、经营机构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存在 C 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A、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B、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C、履行适当性义务存在过错并造成投资者损失的D、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经营机构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7、普通投资者在下列哪个方面不享有特别保护(a):A、收益保证B、信息告知C、风险警示D、适当性匹配8、当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A、投资者不能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B、经营机构允许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C、经营机构不需要确认投资者是否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D、投资者坚持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符的产品或者服务时,经营机构应该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9、下列哪项业务通过营业网点办理时,不需要“双录”(b)A、退市整理B、上海风险警示C、融资融券D、分级基金10、申请验证类和申请转化类的专业投资者的有效期认定为:以其申请日起算,(b)年审核一次。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汇总.doc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汇总.doc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汇总一、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确保基金和相关产品销售的适用性,提示投资风险,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基金销售机构,是指依法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和赎回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基金销售适用性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注重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第四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参照本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做好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提示,降低因销售过程中产品错配而导致的基金投资人投诉风险。

第五条基金销售机构使用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应当支持基金销售适用性在基金销售中的运用。

第二章基金销售适用性的指导原则和管理制度第六条基金销售机构在实施基金销售适用性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指导原则:(一)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

当基金销售机构或基金销售人员的利益与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二)全面性原则。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基金销售适用性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将基金销售适用性贯穿于基金销售的各个业务环节,对基金管理人(或产品发起人,下同)、基金产品(或基金相关产品,下同)和基金投资人都要了解并做出评价。

(三)客观性原则。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证基金销售适用性的实施。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的调查和评价,应当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基金投资人推介合适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四)及时性原则。

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和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第七条基金销售机构建立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二)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设置、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的方式或方法;(三)对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的方式和方法;(四)对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进行匹配的方法。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培训资料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培训资料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培训资料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指证券市场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将投资者分为合格投资者和非合格投资者,以便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定义、目的、实施方式和监管的角度进行讲解。

一、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定义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指证券市场对投资者进行合规性审核,将投资者分为合格投资者(Qualified Investor)和非合格投资者(Non-Qualified Investor),以便更好地管理投资者的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目的1.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通过对投资者的合规性审核,使投资者能够更加了解投资风险,并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2.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可通过限制非合格投资者的投资行为,防止非法集资、欺诈和操纵市场等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

3.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有助于防止投资者追逐高风险投资和盲目投机,减少市场波动,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方式1.资产净值标准:根据投资者的资产净值来划分是否为合格投资者,通常将净资产超过一定金额的投资者认定为合格投资者。

2.投资经验标准:根据投资者的投资经验和投资知识来划分是否为合格投资者,通常将具有一定年限的投资经验和专业投资背景的投资者认定为合格投资者。

3.投资能力标准:根据投资者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来划分是否为合格投资者,通常将具备一定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认定为合格投资者。

四、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监管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监管主要由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来进行。

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相关规定,监督并管理市场参与者对投资者的审核和分类工作。

证券交易所则负责落实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发行过程中进行投资者分类并提供相应的投资渠道。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三篇.doc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三篇.doc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投资者适宜性管理系统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者的正当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私募股权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产品或相关服务,适用本办法、本公司其他业务规则和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对投资者妥善管理的规定。

公司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特定产品或服务的投资者适当管理指引。

严格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坚持为合格投资者筹集资金。

第三条实施投资者适宜性管理不能替代投资者自身的投资判断,也不能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内在风险。

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和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对投资者的妥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了解投资者的相关信息,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二)了解拟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三)向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或服务,并进行持续跟踪管理;(4)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之前,向投资者介绍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性质、特征、商业规则等。

,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五)揭示产品或服务风险,与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第五条公司可以为参与投资者设定准入条件。

投资者的准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及其他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投资者准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公司投资者应根据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条件成为合格投资者。

第七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外,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应履行以下投资者适宜性管理义务。

(1)对于投资者,公司应全面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投资者适宜性管理义务;(二)对于本办法中的投资者,应进行产品或服务风险披露、并与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披露声明;第八条投资者要求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公司认为产品或服务超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应当向投资者发出风险警示。

对于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产品或服务准入条件的投资者,公司应拒绝向其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具体而言,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合格投资者的分类标准。

一般而言,合格投资者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金融资产规模、年收入、投资经验以及专业资质等。

这些标准的设定应该考虑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能力,使其即能够承担投资风险,又能够根据自身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合理的投资。

其次,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制。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需要有专门的监管机构来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

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机制,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评估,确定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第三,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目的之一是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并确保其能够充分了解投资产品的风险特征和投资风险。

因此,监管机构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如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等,提高投资者的投资知识和理财能力。

最后,要加强监管机构的执法力度。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作为依据,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受理机制,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查处,并加大对投资者权益的维护力度。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合适的分类标准,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教育,强化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可以有效地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资能力,减少投资风险,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投资
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也有助于提高投资者的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和透明的投资环境。

合格投资者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合格投资者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合格投资者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格投资者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销售行为,履行合格投资者识别义务,确保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有效实施,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仅将基金产品或服务向合格投资者销售,且应向合格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第三条投资者适当性是指公司在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过程中,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把合适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第四条公司在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

当公司或基金销售人员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客观性原则。

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证适当性管理的实施。

对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及投资者的调查和评价,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投资者推介合适基金产品或服务的重要依据。

(三)有效性原则。

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与方法,确保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效执行。

(四)差异性原则。

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实施差别适当性管理,履行差别适当性义务。

第五条在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过程中,公司应当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地调查分析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投资者信息,充分揭示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降低错配而导致的投资者投诉风险。

第二章合格投资者识别第六条销售部门负责合格投资者的识别工作,产品部门负责合格投资者的复核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上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

上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培训

客户信息系统:数据(shùjù)集成、数据(shùjù)整合
﹡系统容量(róngliàng)、信息存取速度; ﹡客户信息质量(可得性、可测量性); ﹡客户信息保管(客户及产品、交易信息); ﹡客户信息系统安全
有关风险管理与合规的监管要求
所有投资公司建立足够的政策及程序以 确保公司符合证券交易法案的行为准则条款 ,包括,
第三十三页,共40页。
加强理性投资人队伍(duì wu)建设,精心打造 投资者网络学院,完善投资者知识体系,为 实现投资者分级与证券产品分类相匹配提供 支持
理财产品准入管理(guǎnlǐ) 准入原则:发行公司准入原则 理财产品评估程序管理 准入管理(guǎnlǐ)部门:公司经纪业发起务评估委:员会, 包括可销售交易总部、零售客户总分研部究析研、究:专业研究部门实施产品分析 资产管理(guǎnlǐ)公司以及第三方专评估家设小定:组并对对产品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理财产品的发行公司进行准入管理与(设gu定ǎ,n最l后ǐ)产品入库管理 产品准入销售:公司销售的理财产品
投资公司 .将投资者分为“合格(hégé)对手方”、“专业投资
者”和“零售投资者 ”
投资者 诉处理机制和法律救济途径
.向投资者披露适当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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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页,共40页。
日本《证券交易法》、《金融商品交易法》中均明确 “禁止对投资者的不恰当劝诱”
适合性原则
投资者分类(fēn lèi) 金融商品分类(fēn lèi) 销售适当性
务系统(xìtǒng)扩展
网站(wǎnɡ zhàn)
交易系统
服务(fúwù)系统
营销服务人员 现场
呼叫中心
2.全新阐释客客户全户景视全图 景信息内涵扩 动 服,展态 务信从信 流息息 水:基家: :庭风服础财险务务等信全、级性过息格变程、动自职向、动位投、生留资兴痕偏趣命爱好好变信等动息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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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汇总谢谢欣赏一、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确保基金和相关产品销售的适用性,提示投资风险,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基金销售机构,是指依法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和赎回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基金销售适用性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注重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第四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参照本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做好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提示,降低因销售过程中产品错配而导致的基金投资人投诉风险。

第五条基金销售机构使用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应当支持基金销售适用性在基金销售中的运用。

第二章基金销售适用性的指导原则和管理制度第六条基金销售机构在实施基金销售适用性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指导原则:(一)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

当基金销售机构或基金销售人员的利益与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二)全面性原则。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基金销售适用性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将基金销售适用性贯穿于基金销售的各个业务环节,对基金管理人(或产品发起人,下同)、基金产品(或基金相关产品,下同)和基金投资人都要了解并做出评价。

(三)客观性原则。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证基金销售适用性的实施。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的调查和评价,应当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基金投资人推介合适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谢谢欣赏(四)及时性原则。

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和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第七条基金销售机构建立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二)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设置、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的方式或方法;(三)对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的方式和方法;(四)对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进行匹配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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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汇总一、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确保基金和相关产品销售的适用性,提示投资风险,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基金销售机构,是指依法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和赎回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基金销售适用性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注重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第四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参照本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做好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提示,降低因销售过程中产品错配而导致的基金投资人投诉风险。

第五条基金销售机构使用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应当支持基金销售适用性在基金销售中的运用。

第二章基金销售适用性的指导原则和管理制度第六条基金销售机构在实施基金销售适用性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指导原则:(一)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

当基金销售机构或基金销售人员的利益与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二)全面性原则。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基金销售适用性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将基金销售适用性贯穿于基金销售的各个业务环节,对基金管理人(或产品发起人,下同)、基金产品(或基金相关产品,下同)和基金投资人都要了解并做出评价。

(三)客观性原则。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证基金销售适用性的实施。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的调查和评价,应当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基金投资人推介合适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四)及时性原则。

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和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第七条基金销售机构建立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二)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设置、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的方式或方法;(三)对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的方式和方法;(四)对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进行匹配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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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培训资料(doc 34页)名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名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金募集业务的规范、健康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控制基金销售业务风险,现依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审慎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为适当的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第三条业务部门和风控部门应当指导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了解资产管理投资策略的风险收益特征,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自我评估,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基金投资业务。

第四条公司执行两级审核,由业务部门评估岗作出初评,风控部复核岗进行复核评估。

第五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实名制销售、实名制管理要求和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要求。

第二章适当性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第六条风控部负责根据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适当性制度,完善内部分工与业务流程,负责组织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环节的落实。

第七条风控部负责以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日常工作:(一)对业务部门评估岗提交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材料、书面承诺、调查问卷等,审查客户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合规性。

(二)查询或组织查询投资者在商业银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和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等多种渠道的投资者诚信信息。

(三)接受投资者投诉,根据公司投诉管理办法及时报送风控部并上报公司领导、协调处理直至投诉完结。

第八条风控部适当性的管理职能通过风控部复核岗的审核、复核和负责人第九条第十条(一)记录;(二)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三)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四)他必要信息。

第一节合格投资者标准第十一条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应当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第十二条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以下投资者视为当然合格投资者:(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和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但是符合前述第(1)、第(2)、第(4)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时,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第二节投资者身份识别第十三条评估岗应当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识别投资者身份,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要求,留取投资者影像资料(头部正面照等)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登记投资者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第十四条评估岗应当验证投资者身份信息,审查投资者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禁止参与基金市场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五条评估岗应当自行或通过公司其他部门在商业银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中国证监会网站等多种渠道,查询投资者诚信信息。

对于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慎重提供资管服务。

第三节劣后级客户特别要求第十六条提供资产证明:劣后级客户除提供委托资产来源及用途合法性书面承诺外,还需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证明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单位客户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客户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机构客户净资产时效性: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者距申请购买日期不超过三个月的月度资产负债表作为净资产证明;个人客户金融资产时效性:投资者所提供金融资产证明的开具日期距购买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四节专业投资者条件、分类及认定第十七条公司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并实施差异化适当性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基金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基金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2.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3.具有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九条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向公司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业务部门应当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许可证、登记或备案证明、开户类型证明等身份资质证明材料。

公司审核通过的,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业务部门将认定结果书面(《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见附件6)告知投资者第二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向公司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业务部门应当要求其填写《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见附件6)。

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条件的机构投资者,业务部门应当要求其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及该机构投资经历证明材料等;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业务部门应当要求其提供近一个月本人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公司审核通过的,认定其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见附件6)告知投资者。

第五节普通投资者分类及认定第二十一条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

公司对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适用不同于专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

第二十二条公司将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划分为五类,由低到高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类。

第二十三条公司通过制作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以了解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情况,问卷需满足如下要求:(一)问卷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状况、债务、投资知识和经验、风险偏好、诚信状况等因素;(二)问卷问题不少于10个;(三)问卷应当根据评估选项与风险承受能力的相关性,合理设定选项的分值和权重,建立评估得分与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对应关系。

第二十四条风控部应当根据了解的投资者信息,结合问卷评估结果,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销售人员在投资者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时,不得进行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自然人投资者应当由其本人填写《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适用于自然人投资者)》(见附件2),机构投资者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填写《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适用于机构投资者)》(见附件3)。

业务部门根据问卷评分表得出投资者填写的问卷相应分值,再根据《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4),认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最后由风控部门复核岗进行复核。

风控部适当性操作的相关人员应将审核意见填写在《普通投资者分类内部审核表》(见附件5)第二十五条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

风险承受能力经评估为C1 类的自然人投资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将其认定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三)中国证监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节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的转化第二十六条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一)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第二十七条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其转化流程如下:(一)符合转化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应当通过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向公司提出转化申请,同时还应当做出了解相应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不利后果的意思表示。

并提交符合转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资者填写《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中相应内容(见附件6)。

(二)公司在收到投资者转化申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对投资者的转化资格进行核实。

对于符合转化条件的,公司在核实工作结束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资者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补充提交相关信息、参加投资知识或者模拟交易等测试。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偏好等要素,对申请者进行谨慎评估。

在评估工作结束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说明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由业务部门以《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见附件6)方式书面告知投资者,投资者应在《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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