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东城区城管委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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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称“城管”,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一个部门,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

下面就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一):同志们:刚才,叶景林组长传达了全市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去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安排了今年的任务。

陈副局长对3月份工作进行讲评,对如何做好4月份工作提出工作意见。

这些我都同意,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四点意见,就是“同步结合、借势发力、倡廉勤政、务实有为”四句话。

一、同步结合,实现党建和城管执法两促进。

过去的一年,我局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在开展“漳州先行,我走前头”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局“打好三大战役、推动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今年,要按照“党建科学”的要求,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党支部抓落实、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要围绕中心,正确处理好党建工作与城管执法工作之间,务实与务虚的之间的关系,善于在党组关注的工作中强化党建工作,去谋划去推动,把“带好班子、建好队伍、干好工作、树好形象”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做足抓党建与促城管事业发展相“结合”的文章,做到党建工作与城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既使党建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目标具体,又有力地推动了城管执法工作实现更快更好发展。

二、借势发力,推进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选准用好城管机关党建活动载体,注重突出特点,展示个性,工作有位,落实到位,激发动力,富有成效。

一是善于借势。

即要学会“借机造势”,善于结合市委、政府和局党组的中心工作、重要工作开展城管党建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紧密结合执法任务,使党建工作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城管发[2008]76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08.07.23
【实施日期】2008.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查处
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京城管发〔2008〕76号)
各区(县)城管监察大队、天安门分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2008年6月26日第32期局长办公专题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7月24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
2.相关区(县)城管大队关于对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略)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
近期,市局陆续收到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平谷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施行后,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其反映问题在城管一线执法中带有一定普遍性。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就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城管执法机关行使规划管理方面对无证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及强制措施,是基于市政府对此项工作职责的划转,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或者修改中涉及对上述行政处罚权。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评分标准(修订版)》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评分标准(修订版)》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评分标准(修订版)》的通知正文:----------------------------------------------------------------------------------------------------------------------------------------------------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评分标准(修订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办法》的配套制度《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评分标准(修订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0日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评分标准(修订版)根据《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办法(试行)》的规定,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共设两个大类、六个专项、十个分项指标。

一、A类考评指标(专项考评总分值为100分+权重得分)(一)人均办案量该指标是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部门)执法效率进行监督评价的专项指标,占专项考评总分值权重的40%,由人均行政检查量和人均行政处罚量两个分项指标构成,计算方法为:人均办案量得分=(人均行政检查量得分值×60%+人均行政处罚量得分值×40%)×40%。

1.人均行政检查量=考核期内行政检查办结数量/市场监管类岗位数量。

人均行政检查量超过40件(含40)的,得100分值;30-40件(含30)的,得80分值;20-30件(含20)的,得60分值;10-20件(含10)的,得40分值;0-10件(不含0)的,得20分值;0件的,得0分值。

(注:“行政检查”仅包括各部门主动开展的巡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等,立案后“案件调查”时填制的“调(检)查笔录、勘验笔录、抽样取证单”等均不属于行政检查,不计入行政检查量。

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3篇范文

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3篇范文

规范行政执法监察检查实行方案 3 篇第一篇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对于增强法治建设的建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经县政府赞同,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展开对行政执法状况进行专项检查。

拟订工作方案以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联合县委、县政府政府中心工作,推动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睦执法,为建设幸福创建优秀法制环境。

二、组织实行在县政府领导下,由监察局牵头、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配合 , 负责监察检查工作;各执法单位要仔细依照本方案组织展开对行政执法状况展开专项检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鼎力整顿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分摊、乱罚款”行为,成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整合执法主体,明确权限和责任。

经过展开对行政执法状况的专项检查,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质量不停提高,行政执法行为高效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显然提高,行政执法模卷评查合格率达标,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评在全市保持前列。

四、检查步骤和方法第一阶段:准备部署。

时间为XX年 3月 6日至 3月 16 日,各部门联合自己工作实质,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形成详细实行方案,并在本部门、本系统下发,保证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监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二阶段:自查整顿。

时间为XX年3月17日至4 月 1 日。

各执法单位联合自己工作实质状况,仔细研究部署,明确检查工作任务、分解工作内容,在本部门、本系统组织展开自查自纠工作。

责令有关单位仔细查找内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解析原由,提出整顿要点,明确整顿时限,落实整顿责任。

各行政执法单位于 4 月 1 日前将自查自纠规范报告形成书面资料分别报送县监察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存案。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

时间为XX年 4月 2日至 5月 1 日,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法制办将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察检查。

2025年效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效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
1.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监察:以行政审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领域为重点,确保政策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2.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对公共资源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提高配置效率。
3.深化国有企业监察: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经营效益为核心,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
4.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公共服务体系改革,提高服务质量。
2.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开展专业培训,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效能监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实现监察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和应用。
4.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机制,对监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时间安排
1.第一季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人员培训和物资准备。
4.公共服务改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公共服务体系改革,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措施及应对策略
1.建立健全监察制度: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确保监察工作有法可依。同时,加强对监察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提升业务水平。
2.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察工作的实时性、精准性。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发现潜在问题和风险点。
2.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的效能监察,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深化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4.推动效能监察与其他监督体系的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察效果。
四、工作措施
1.完善监察制度,制定具体的监察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
1.提高政府效能:政府部门工作效率提升10%,群众满意度达到85%。
2.优化资源配置: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率提高15%。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4〕49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4〕49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4〕49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东城区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2014年8月12日东城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2014年9月26日东城区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了更好维护首都形象,充分发挥首都功能核心区作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有效解决并改善背街小巷存在的环境脏乱问题,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关于北京胡同环境整治指导意见》等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东城区街巷胡同环境管理工作细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区委、区政府“全面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程”的总要求,以“精细管理、服务群众”为总方针,以“标准化、特色化、常态化”为总方向,以治理背街小巷环境脏乱为重点,努力营造“风貌保护与特色鲜明、整洁优美与舒适宜人”的背街小巷环境,有力推动“城市病”战略攻坚向纵深发展。

二、整治原则传承传统风貌,保持历史特色,治理环境脏乱,提升环境品质,逐步分类达标,落实长效管理。

三、整治范围在全区全面开展背街小巷环境脏乱治理工作的基础上,以长安街以北、二环路以内风貌保护区内的街道和新中街地区为综合整治重点,涉及9个街道、508条背街小巷,分别为:安定门(69条)、交道口(71条)、景山(72条)、东华门(69条)、北新桥(84条)、东四(30条)、朝阳门(27条)、建国门(82条)、东直门(新中街一至四条)。

城管内部督查方案

城管内部督查方案

城管内部督查方案引言城市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管理者承担着保障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公共秩序的责任。

作为城市管理中的重要力量,城市管理局(城管)必须建立有效的内部督查机制,以确保各级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在本文档中,我们将介绍城管内部督查方案,其中包括督查的目的、内容、流程以及评估标准,以帮助城市管理局建立高效的内部督查体系。

1. 督查目的城管内部督查的目的是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城市管理团队的执行能力,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进行。

具体目标包括:•提高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加强城市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发现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评估城市管理工作的质量,促进改进。

2. 督查内容城管内部督查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2.1 工作落实情况督查人员应对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各项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及执行情况等。

这有助于发现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2 行政执法工作督查人员应对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执法过程是否规范、执法记录是否完整等。

这有助于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并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

2.3 投诉处理情况督查人员应对城市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投诉受理流程是否规范、处理时效是否合理等。

这有助于提高城市管理部门处理投诉的能力和效率,满足公众的需求。

2.4 服务质量评估督查人员应对城市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方面。

这有助于改善城市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提升居民的满意度。

3. 督查流程城管内部督查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3.1 督查准备阶段在督查开始前,应明确督查的目标和内容,确定参与督查的人员,并组织培训,提高督查人员的能力。

3.2 督查实施阶段督查人员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计划,对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并记录督查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

3.3 督查报告编写阶段督查人员应根据实地检查的结果,编写督查报告,报告应包括督查的目标、内容、检查情况、问题发现及解决办法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1.12•【字号】海政办发〔2013〕77号•【施行日期】2013.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3〕77号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关于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已经第7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12日关于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为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有效解决城市环境问题,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首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12〕1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首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4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重要意义随着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问题日益突出,环境秩序问题屡治屡反复。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及时发现城市环境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镇履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对于发现城市管理盲区和环境死角、有效维护城市环境秩序、加强海淀区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刘长利任组长,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四友、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主任张泽根任副组长。

2024年效能监察年度工作总结精编(二篇)

2024年效能监察年度工作总结精编(二篇)

2024年效能监察年度工作总结精编效能监察作为强化行政监督、提升管理水平、控制成本的关键手段,同时也是推动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本年度,我场紧密遵循市城管局关于效能监察的总体规划与指导,即便在人员配置紧张、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仍坚定不移地聚焦于管理水平提升与管理成本控制,以“查漏补缺、强化管理、提升效率、保障廉洁”为核心目标,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经过深入调研与精心筛选,本年度我场效能监察的核心任务聚焦于确保机械设备完好率高于____%,以保障垃圾填埋作业的稳定运行。

为此,我们明确要求机械手严格遵循“及时维护、精心保养、小修即刻解决、大修不误生产”的原则,确保生产设备保持良好状态,运行顺畅。

通过明确各项工作方法与措施的具体要求,并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我场的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制度建设与领导强化,奠定效能监察坚实基础依据市局要求,我场年初即制定了《____年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场长陆文担任组长、副书记牛万军担任副组长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结合我场实际情况,我们强化了安全生产与生产成本控制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旨在实现生产与管理成本的节约,提升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

二、坚持设备维护原则,实现成本控制与节能降耗本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工程机械的使用、保养及维修规范,实施一、二、三级维修保养制度。

通过细化保养流程与要求,确保机械设备的高效运行。

这一系列措施不仅提高了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保障了垃圾填埋作业的正常进行,还进一步降低了机械磨损率与维修费用,实现了生产成本的有效控制。

三、多措并举,确保设备完好率达标为加强机械设备管理,防止机械事故发生,我们采取了多项具体措施。

通过组织职工学习指挥技巧、管理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及操作知识,提升了职工的业务素质与岗位技能。

加强了对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特别是针对现场指挥与机械设备操作手,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设备使用寿命。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2012年市中心城区重点市政项目建设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2012年市中心城区重点市政项目建设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2012年市中心城区重点市政项目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9•【字号】潭政办发[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2012年市中心城区重点市政项目建设的通知(潭政办发〔2012〕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为加快2012年市中心城区重点市政项目建设,完善市中心城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1. 道路架空线入地及人行道综合改造。

2012年12月10日前,完成车站路、河东大道、芙蓉西路、建设北路等38条城区主次干道的架空线入地及人行道综合改造工作。

2. 道路提质及综合改造。

2012年11月10日前,完成潭邵路(北二环-伍家花园)、雨湖路(建设路-解放南路)、建设北路(湘江湘潭一大桥-湘黔铁路桥)等9条城区主次干道的提质改造。

2012年8月30日前,完成北二环、板塘大道、韶山西路、民主路等严重破损沉陷路段的整修。

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雨湖区和岳塘区共200条背街小巷的综合改造,其中打造10条高标准示范段。

2012年6月10日前,完成城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续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全面启动项目建设,2013年3月10日前实现项目竣工。

2012年10月1日前建设北路延长线竣工通车。

根据市蔬菜食品物流配送中心配套工程营运要求,完成竹湾路和广云路延长线的建设。

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爱劳渠的治理。

3. 新建道路工程。

2012年12月25日前,全面启动一环东路、大湖南路、新马路、板五路、杨家湾路新建道路的征地拆迁工作。

2013年3月底前完成大湖南路、新马路的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2013年12月25日前实现竣工通车;2013年10月底前完成一环东路、杨家湾路的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2014年10月底前实现竣工通车;2013年3月底前板五路实现竣工通车。

城管局工作总结

城管局工作总结

城管局工作总结1.城管局工作总结篇1回顾即将过去的一年,我局以发展为目标,从管理职能、运作机制、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等方面入手,做好做实城市管理工作,主要抓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实现了七个方面的发展和提高。

一、以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城管队伍整体素质。

我局以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巩固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了局机关党委和纪委的换届选举工作。

认真开展“固本强基”工程,机动大队党支部被市评为“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先进党支部”,金湾大队党支部和垃圾发电厂党支部被评为“固本强基工程示范点”,市政处、市容环卫处机关党支部都通过了达标验收。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以践行“三个代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为中心,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先后召开61场次近600人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走访群众超过300人次,征询意见和建议396条。

同时,在我局挂点的斗门区莲洲镇耕管村实施“四工程一活动”,即开展亮灯工程,耗资5万多元,安装路灯40盏,为该村解决中路灯问题,结束了该村夜间无路灯的历史;开展党建帮扶活动,为该村建立党员活动室;开展绿化工程,为村中心小学绿化环境;开展扶贫和捐助读书工程,先后为该村送去帮扶资金11500元,捐款 23762.7元,资助25名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开展送法、送技术下乡活动活动,为村民解决实际问题,受到村民欢迎。

市容环卫处垃圾发电厂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竞赛活动,市“优秀共产党员”、支部书记肖启良与全厂29名党员签定《党员身边无事故承诺书》,受到市委先进办和省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45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扎实推进。

制定了《关于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建设的决定》和《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城市管理局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行政事项处置时限制度》等管理制度,完善了局办公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关于开展效能建设明查暗访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效能建设明查暗访的实施方案

经过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专项活动,行政效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机关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明显改进和提高,但是从督查的情况来看,也存在不少问题,离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

为了检查活动开展的效果,进一步发现问题,切实改进工作,解决行政效能和经济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推动行政效能工作向纵深开展,按照县行政效能办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经街道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研究决定,近期将组织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勤政的行政服务理念为主题,以创优全街道经济发展环境,增强经济综合竞争力,按照街道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的要求,切实解决窗口单位效率低下、机关工作办事推诿、作风散漫、基层站所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创优发展环境。

二、查访范围1、街道15个社区;2、街道直属单位和各站所;3、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三、主要内容1、机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展四查:一查工作纪律。

看上下班考勤,在岗情况及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二查工作质量。

对照岗位职责,看工作日志、查工作计划、进度及日常工作情况;三查工作作风。

看服务态度是否生、冷、硬,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四查工作效率。

看在岗服务办事效率,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2、行政效能建设方面的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有: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

3、便民服务大厅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1)窗口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2)群众满意程度。

4、服务承诺兑现的情况,主要检查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的执行情况。

5、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和公开、承诺公示情况。

四、访查方法这次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5•【字号】京政发[2009]23号•【施行日期】2009.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9〕23号)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近年来,本市建立并实施了从严治政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制度,对提升政府执行力、促进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基础工作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水平,现将《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政府绩效管理,是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行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统筹指挥各项工作、狠抓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勤政优政的有力保障,对于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要切实转变观念,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研究探索,尽快适应新的管理模式,既要重视落实结果,更要注重履职过程;既要重视目标管理,更要注重效果评价;既要重视内部管理,更要注重外部监督。

二、健全工作机制,务求管理实效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常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本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计划落实、日常监控管理、内部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完善本部门、本系统绩效管理实施的工作流程,按照“月底自查、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和反馈。

指标要科学合理,方式要简便易行,管理要讲求实效。

三、强化服务意识,注重服务效果政府绩效管理的多元评价和服务效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中央单位的联系和服务,强化协调配合,深入基层加强服务和指导,特别是要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的重要标尺,不断提升服务公众的水平。

城管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城管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城管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一、“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十一五”期间,在市城市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市城监支队按照安全有序、整洁美观、文明与谐的城市管理目标,树立“把城市当家管”的理念,坚持“法治、科学、文明、奉献”的治队方针,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城管执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城管执法体制进一步优化。

按照“一个主体,一支队伍,权力集中,重心下移”的原则,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设立城管执法分局。

城区城管执法队伍统一纳入局属市城监支队统一管理。

将原有按专业设置的执法大队建制改为按区域设置,分区域履行7+1综合执法职责。

各区域大队接受市城监支队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双重领导,以市支队管理为主。

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加强规划执法监管,以整治乱搭乱建为突破口,五年来,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2万平方米,新增违建处结率达到88.3%,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多发势头。

以“三城联创”为契机,突出乱占道、乱摆摊与乱张贴等重点,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与专项执法,清理占道出店经营70万起,,查处市政、环卫、绿化、建筑施工、环境保护等违法行为10600余起,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70人次,治理狗患2278起,联合交警部门治理违章停车57000余台次,城市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为我市顺利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目标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四连冠”提供了坚实的市容环境保障。

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

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增设法制科。

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制订城管执法规范性文件,强化执法监督,统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通过“三三一”加强执法培训,编订《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汇编》等四本书规范执法程序,坚持“五依靠”化解执法难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五年间,无一例行政败诉案件。

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设立城管协管员队伍,按1:1比例招聘协管员充实执法力量,购置更新执法车辆,执法经费由市级财政保障,建立城管公安民警室,城管执法保障较“十五”明显增强。

城管督查工作计划

城管督查工作计划

城管督查工作计划城管督查工作计划篇一:城管督查工作方法城管督查工作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的管理,促进城管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结合城管督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创建人民满意的城管品牌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指导,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切实提高城管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通过完善日常督查工作,为锻造城管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督查范围督查范围为市局机关、市局直属单位、各区局机关、各区局直属单位、各区局所属中队及环卫所。

三、督查内容1、队容风纪、工作作风。

2、执法程序、执法效果。

3、办公秩序、内部管理。

四、督查方式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1、日常检查以明查为主,按照规定穿着城管执法制服。

2、突击检查以暗查为主,为了保证暗查效果可着便服。

3、建立督查登记制度,督查人员必须严格登记督查情况,并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4、落实督查通报制度,由督查大队将督查情况通过《督查信息》等形式进行通报。

五、具体方法1、督查时要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并对此类行为进行拍照、摄像、录音取证;要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果、影响详细记录,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2、要认真做好对督查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汇总工作,并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要做到日常督查情况分析整理后向督查大队办公室汇报,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向督查大队领导汇报。

3、根据不同情况调整相应的督查方法。

4、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处理办法督查人员发现城管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时,可分别按以下办法查处。

1、城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轻微,认识态度较好,能及时纠正的,督查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

2、城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轻微,经教育拒不纠正或顶撞、谩骂督查人员的,督查人员可将其带离现场,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检查,同时将情况反馈其所属单位。

建立督察岗位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之我见

建立督察岗位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之我见

建立督察岗位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之我见被浏览次数:538 次日期:2009-6-16 10:00:00摘要:城管执法队伍是城市综合治理的一支生力军,肩负着行政执法、查处两违、整治六乱和户外广告等执法任务。

在这特殊的岗位上,面对执法相对人,其处理方法、工作手段和适用法规等,关系到队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贯彻执行。

任何一个小的不廉洁问题和个人的不当行为,都会影响政府和执法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在廉政关口上,设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制度,有利于树立新城管、新形象建设,为打造“法制城管、文明城管、亲民城管、和谐城管”而共同努力。

城管的一言一行和队伍的廉政建设,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市民的关注。

因此,要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防范管理,坚持以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扎实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当前,市纪委派驻城管局纪检组发出文件《关于在市城管系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研讨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这次研讨活动,查找队伍在思想道德、机制制度、岗位职责和社会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对策和措施,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有效解决预防腐败和监察工作中存在的“空档”和“盲点”等问题,全面深入推进城管队伍惩防体系建设,为城管队伍实现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人情化服务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下面就建立督察岗位廉政风险预警机制谈几点看法:一、建立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模式(一)明确岗位职责、设定岗位权限、规范操作程序、落实监管制度,完善责任追究。

要紧密结合市局2009年十大任务和“三化”建设,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依法用权履职,防止不当行政、违法行政。

督察分局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和队伍建设内务督办检查要求,以“规范、文明、高效、廉洁“为目标,对城管系统的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考评、形象督察和投诉案件的督办,监督系统人员严格按既定的规范运行,完善内部监督执法行为和执行制度的检查和监督,纠正不良行为,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着力营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勤奋进取、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2024年政务中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2024年政务中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2024年政务中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计划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展,政务中心在行政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保障政务中心的高效运转和行政效能的提升,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公共利益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2024年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将成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目标:1. 提高行政效能水平,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 优化流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 强化监察机制,防范腐败行为。

4. 提升政府形象,增强公众满意度。

三、具体措施:1. 加强组织建设(1)成立行政效能监察组,负责制定和推动工作计划的执行。

(2)培训监察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3)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机制,激励和奖励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

2. 完善行政流程(1)细化行政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责。

(2)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冗余环节。

(3)引入信息化技术,实现行政流程的自动化和数字化。

3. 优化资源配置(1)统一采购制度,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

(2)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确保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优化办公设备和设施,提升工作效率。

4. 加强监察机制(1)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制度,明确监察范围和职责。

(2)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5. 推动政务公开(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政务中心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2)鼓励公众参与,建立公民投诉和建议反馈机制。

(3)加强对政务中心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督。

四、工作计划:1月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人员培训。

2-3月份:完善行政流程和资源配置制度,推动信息化建设。

4-6月份:建立行政效能监察制度,组织实施监察工作。

7-9月份:加强对行政行为和权力运行的监督和检查。

10-12月份: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成果。

五、预期成果:1.行政效能得到明显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北京市东城区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

北京市东城区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

北京市东城区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2•【字号】•【施行日期】2020.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东城区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及《北京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东城区营商环境,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住东城区功能定位,树牢新发展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化“五个东城”建设,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的要求,依法监管,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高效、寓管于服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使市场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二、组织机构(一)建立区级联席会议制度总召集人:常务副区长王清旺副区长杨锟副召集人: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的主要领导联席会议成员: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科信局、区教委、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金融办、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网格中心、区民宗办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二)主要职责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各项任务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研究确定事中事后监管争议事项,明确监管执法边界,推动解决重大问题。

三、主要任务(一)夯实监管责任1.明确监管职责。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21.09.10•【字号】京城管发〔2021〕59号•【施行日期】2021.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城管执法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天安门地区、重点站区分局,燕山地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本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科学、高效履职,持续提升执法精细化、精准化、智慧化、规范化水平,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市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30日施行。

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职责,认真做好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9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执法事项分类第三章执法对象分级第四章分级认定和调整第五章附则附件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依法、科学、有效履职,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区城管执法机关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开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分类分级执法是指城管执法部门结合不同领域、不同业态发生违法行为后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情况对执法事项进行分类,结合执法对象是否遵法守法、是否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对执法对象进行分级,并依法实施差异化执法措施的行为。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10.31
•【字号】
•【施行日期】2013.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的要求,我委对以我委和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我委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9件,废止24件。

现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在我委网站上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3年10月31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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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城区城管委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根据《2012年北京市行政投诉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点》及《2012年东城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迎接十八大环境整治美化市容、缓解交通拥堵等工作情况开展联合立项效能监察,结合城管委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本单位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联合立项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科室如实填写基本信息。

督促推进相关科室做好制度充实并完善好本单位的执行措施。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北京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试行)》、《2012年东城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九阶段(2012年)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2〕1号)、《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关于对2012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折子工程任务书征求意见的函》。

三、主要任务
2012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统一立项效能监察
对迎接十八大环境整治美化市容工作开展统一立项效能监察。

由区监察局牵头,区城管委、环卫一中心、环卫二中心等相
关派驻监察机构及十七个街道监察科同步立项开展效能监察。

监督检查重点是清洗建筑物外立面、安装夜景照明设施、道路铺装绿化、影响城市景观的违法建设和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拆除等一系列环境整治工程。

(二)联合立项效能监察
区监察局会同区城管委,对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立项效能监察。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加快推进建设中心城道路微循环系统,打通中心城断头路情况,以及加大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力度等内容。

(三)指定立项效能监察
指定城管委纪检监察科,对市容科重点工作开展立项效能监察。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实现2012年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处理达标率达到50%的目标,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和学校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等内容。

四、工作目标
依据法律法规和区相关部门要求,对联合立项效能监察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杜绝在工作流程、审核、资金使用等方面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规范对城管委联合立项效能监察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五、检查重点
根据立项内容,对项目流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办事事项、依据、程序、时限、工作纪律、流程是否公开透明等。

对流
程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具体内容
1、检查范围和内容:对城管委联合立项效能监察工作的办事事项、依据、程序、时限、工作纪律、流程是否公开透明等内容进行检查。

2、检查时间:2012年6月至10月底。

3、拟采取的监督措施:一是将开展效能监察的内容、时限、进程等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适时邀请党风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参与效能监察工作;三是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七、检查方法
(一)进行立项,制定重点工作立项方案,向被检查部门送达《监察通知书》。

项目主管领导:卢占芳、徐永春、杨海明、范民
项目负责人:杜建中、周洽、佟种钧、董晓君、
苏莹菲、何武红、于超英
被监察部门:环建科、市容科、交通管理科
(二)成立监察组,确定检查组组长及成员。

检查组组长:区监察局副局长陈君
区城管委纪检组长卿川
检查组成员:秦晋(区监察局)、张丽宁、王朱珠、温慧强、
于超英
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
检查组联络员:纪检监察科科长张丽宁
(三)检查方法:按照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项目的制度建设、流程管理、资金管理进行重点监察。

被检查部门就有关事项进行自查并报结果。

检查组采取听汇报,调阅、审查文件资料,召集或列席有关会议,实地检查,实物查验,登记统计,与相关人员谈话,征求管理相对人意见等方式进行相关检查。

(四)意见反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报道的线索进行调查、督办和协调,经查证属实的,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五)对监察中发现的违纪、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进行立案调查。

(六)及时向区政府报送检查情况、问题以及对策措施。

八、验收结项
(一)验收结项时间:11月30日。

(二)结项具体工作内容:一是对立项效能监察的工作进行年终验收检查,将整体情况和结果向有关部门沟通反馈;二是梳理归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三是总结全年立项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撰写结项报告;四是总结提炼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推广。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立项。

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效能监察工作,按照区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围绕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充分酝酿,科学选题,重点立项,有效监察,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服务保障作用。

(二)履职尽责,推进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职尽责,通过立项、检查、反馈、整改、验收等各个环节,全面开展效能监察,有效推动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合理有序地推进工作,并按照效能监察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资料的准备和留存。

(三)加强沟通,提升水平。

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总结,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不断提炼工作经验和成果,促进城管委效能监察工作水平的提升。

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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