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对金融机构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思考
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可比性,完善风险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加强银行业监管,促进我国银行业快速、健康发展,2007年11月,银监会发布了《银监会关于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通知》(银监通【2007】22号,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一、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分类等新的概念和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性接轨,是我国会计标准的巨大进步。
新会计准则作为完整会计准则体系?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对金融机构的影响绝不仅仅是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变化,而是会计理念的根本革新。
对于金融企业而言,此次会计改革不仅与非金融企业同步执行,而且在会计要素分类,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引入和新型业务处理等许多方面走在了它们前面,业界称为发生了“颠覆式”的变化。
不言而喻,无论从思想观念上还是在技术准备上,也存在着前所未有的矛盾和困难。
因此,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把握将对金融企业传统业务、项目开发、金融合作和业务创新的分析决策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反映了发达市场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做法,包括按管理目的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交易类金融工具、套期会计等。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执行新会计准则将有力地推动其完善风险管理,改进业务流程,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投资者来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的会计信息相关性、透明度更高,有利于其做出投资决策;对监管者来说,统一、高质量的会计标准有利于其分析、评估同质同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手段,强化了风险监管的有效性。
同时,由于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施接轨,有利于我国银行业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
二、新会计准则中与金融企业相关的重要变化新会计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和金融资产转移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了全面梳理,填补了我国会计标准在这些业务领域的空白。
新会计准则对银行经营和监管的影响分析
20 0 6年 , 财政部发布பைடு நூலகம்了新的《 企业会计准则》 要求上市公司率 , 先施行, 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 0 7年 , 20 中国银监会发布了《 关于 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通知》 ,宣布 中国银行业 全面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政 策的一次重大 变革, 这给银行业经营和银行业监管提 出了新要求、 新挑 战, 为适应 这一变革 , 亟待从观念 、 制度 、 操作 、 方式、 方法等方面加 以转变 , 以 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 快速 、 健康发展。
财税 金融 _ 薹
新会计准则对银 行经营和监管的影响分析
周艳 ( 江苏食品职业 技术学院 )
摘要 : 新会计准则 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我 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 , 增 ①公 允价值计量的缺陷有可能造成 会计报表信息部分失真。 如果银 强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 实现银行会计标准的国际化 , 更重要 的是能促进 行信 用风险恶化 , 在使用公 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将 导致其 自身债券 银行转变经营观念 , 改善管理 水平 , 提高风 险意识。 价值 的减少 , 因而减少 负债 的公允价值。若在短期内资产的价值 不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银行经 营 银行 监管 发生 变动 , 则会 引起股东权益的增加。 自身信 用风 险的恶化反而会 0 引 言
算, 7 影响 N权风险资产的计算。在《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中, 衍生金融工具被作为表外业务核算 , 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 将其转 换成基础工具 ,并按基础工具的特定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的方法计算 资本要求。而如果衍生工具作为表内核算 , 就会改变风险加权资产的结 构, 随着衍生产品的逐步发展, 对银行资本的影响将会更明显。 112资产证券化 的影响。 目前 国内资产证券化的试点 已经启 ._ 动, 资产证券化将信贷资产从表 内转移到表外 , 分散 了风 险, 降低 了 监管资本 的要求。 但是 , 银行在资产证券化过程 中, 为确保证券的发 行, 一般都会提供一定程度 的信用支持和担保 。 新会计准则规定 , 在 提供信用担保进行信用增级 的金融资产转移 中, 出方只保留 了所 转 转移 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的部分风 险和 报酬且能控 制所转移金融 资 产 的 , 当按 照 其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相 关 资 产 和 应 负债。所 以按 照新会计准则 , 提供 信用担 保进 行信 用增 级证券 化资 产仍应在银行表内反映 , 不会降低监管资本水平。 并 1 公允价值 的计 量影响银行 资本水平 从 国际 经验来看 , . 2 公 允价值计量模 式有助于提高银行会计信息 的质量 , 更能反映出金融 工具真实的信息。但它也给银行 资本监管带来 了严峻挑战。 121公允价值的计量增 加银行资本的波动性①公 允价值减值 __ 及时确认 的影响。公允价值计量要求银行在交易事项 的市场价值 变 化时 , 及时将这些价值 变动在报表 中予以确认。例如 , 在金融资产质 量严重恶化时, 公允价值 会相应减 少 , 若立即确认资产的减少 , 银行 的资 本也 将 随之减 少 。但 从 监 管 的角 度来 看 , 果银 行 提 取 了足够 的 如 资产减值准备 , 那么对银行资本的影响有限。因此 , 公允减值的及 时 确认与监管标准所反映的信息不一致。同样在发生未预期利率、 汇率 等价格 的大幅变动 , 经济金融环境 的恶化 , 权益价格大幅度调 整等 情 况下 , 易事项的市场价值发生 变化 , 交 公允价值的及时确认 , 都会 加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08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08号)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为提高信托业务有关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完善信托业务风险管理,自2010年1月1日起,所有正常经营信托公司对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均应执行新会计准则,原《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同时废止。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信托公司应在总结固有业务执行新会计准则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银监通〔2007〕22号)有关公允价值确认、贷款减值评估、金融工具分类等方面的要求,做好信托业务新、老会计制度转换和日常会计核算,以及信息披露等项工作。
二、为便于会计报表和信息披露等相关信息的对比分析,并尽量减少监管信息报送压力,在会计学会信托分会协助下,银监会设计制订了与《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相接轨的《信托项目资产负债及利润汇总统计表》(表样及填报说明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各信托公司可参照报表格式设定符合本公司核算需求的信托业务会计核算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
三、由于信托项目作为一个特殊的会计核算主体,在信托权益、存续期间等方面和企业法人核算主体相比存在差异,导致核算处理的一些特殊事项。
为坚持《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严肃性,同时尽可能兼顾信托业务核算的特殊需求,银监会将采取多渠道持续收集核算中遇到的问题、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定期沟通研究、定期出台指导意见、以会计学会和信托业协会为平台定期公布的方式,确保及时、准确地指导信托行业各类特殊事项的会计核算问题(具体方案详见附件三)。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修订信托公司年报披露格式规范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07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修订信托公司年报披露格式规范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修订信托公司年报披露格式规范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07号)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自《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银监发〔2005〕1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8号)印发以来,对规范信托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行业信息透明度、发挥市场约束效能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信托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各项监管规章的不断完善,逐步暴露出反映信托特色不够充分、行业导向和宣传作用不明显、部分科目概念不统一、信息可比性较差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信托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更好地体现信托行业特点,客观反映信托公司经营状况,银监会决定对信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格式进行修订完善,新的年报披露格式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修订的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主要围绕会计信息与《企业会计准则》接轨、科目概念和口径的规范和细化、补充体现信托特色业务信息等三个重点,对年报披露格式和年报摘要披露格式作出修订(修订后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
(一)与会计信息相关的修订。
由于固有业务会计核算自2008年起已全面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信托业务也将于2010年起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故信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中,需明确说明执行的会计制度均为《企业会计准则》,同时所有与会计有关的内容均做出相应修改。
具体修订内容包括:1.“经营管理”部分,第二条“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披露的简报格式。
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题答案
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题(答案)此福利贴不敢说100%对,考试100%能够通过单选题1、金融企业风险评估的评价目标不包括(B)。
A:健全性B:全面性C:合理性D:遵循性2、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贷款应按照(C)进行初始计量,且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构成实际利息组成部分。
A:可变现净值B:账面价值C:公允价值D:重置成本3、下列不属于风险应对策略的是(A)。
A:风险评估B:风险转移C:风险自留D:风险分散4、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贷款新增的外部费用,下列不属于交易费用的是(D)。
A:如办理贷款发生的评估费等B:咨询费C:公证费D:钞币运送费5、《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是在(C)年发布的。
A:2008B:2009C:2010D:20116、对网络发票项目建设的原则叙述不正确的是(B)。
A:税务机关主要是获取发票信息B:增加了纳税人负担C:保证了网络发票信息的安全D:提供面向税务机关和消费者联网查验发票信息的功能7、下面对《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叙述错误的是(D)。
A:税务机关应根据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情况,核定其在线开具网络发票的种类、行业类别、开票限额等内容B: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变更网络发票核定内容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机关确认,予以变更C:单位和个人取得网络发票时,应及时查询验证网络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D: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作废开具的网络发票,应收回原网络发票全部联次,注明作废,而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中不需要进行发票作废处理8、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的其他业务成本的是(A)。
A:低值易耗品摊销B:出租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C:销售材料的成本D:出租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9、吸收存款科目为(C )类科目。
A:资产B:所有者权益C:负债D:收入10、商业银行的费用不包括(D)。
A:利息支出B:手续费及佣金支出C:营业税金及附加D:营业外支出11、《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于(A )起施行。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银监通[2007]22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银监通〔2007〕22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天津、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可比性,完善风险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加强银行业监管,促进我国银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自觉性新会计准则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并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的会计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不同类型机构的相同业务、同一类型的不同机构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损害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用性,不利于分析和评价风险状况、财务成果,也不利于开展各项银行监管工作。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正确认识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必然性和紧迫性,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自觉性,早准备、早布置,保证银行业会计标准的平稳转换。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时间表考虑到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众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管理水平、人员素质、财务承受能力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分层次实施新会计准则,并逐步建立适应新会计准则要求的内部管理流程和信息处理系统。
新会计准则下债券回购业务会计核算应用
26 2010年第5期新会计准则下债券回购业务会计核算应用□ 陆韩鸣2006年2月15日,中国财政部正式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
同时,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通知》(银监通[2007]22号),根据通知要求,国内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须于2009年前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目前对新会计准则的理论研究众多,但对于新会计准则下商业银行相关业务会计核算的研究较少,尤其是涉及到具体应用的就更少了。
而新会计准则较旧准则而言,新增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这两个准则对于银行业会计核算的影响是巨大的,也对银行业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一、债券回购业务介绍根据交易目的和债券所有权归属不同,债券回购业务可分为债券质押式回购和债券买断式回购。
债券质押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质押给资金融出方的同时,与买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从资金融出方买回该债券。
债券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与买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卖方再以约定价格从买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质押式回购卖方的债券在交易过程中被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冻结,在质押期内,债券所有权并不发生变化,买方不能动用,逆回购方只获得拆出资金的利息收入,并没得到债券的所有权,同时正回购方用债券做抵押,拆入一笔资金并付出相应利息,在得到资金使用权的同时还拥有出质债券的所有权及利息收入,所以质押式回购是以短期融资为主的。
而买断式回购的逆回购方在期初买入债券后享有再行回购或另行卖出债券的完整权利,所以买断式回购除了以融资为目的外,还有融券的目的。
对于正回购方就是融资目的,而对于逆回购方就是融券目的。
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业2010年第5期 27务的利息归属存在较大差异。
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会计的挑战
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会计的挑战作者:苟露峰来源:《学理论·中》2011年第11期摘要:新会计准则作为我国会计政策的一项重要变革,不仅仅是具体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的变化,而且是会计理念的根本性革新。
新准则的实施对各行各业都有影响,商业银行也不例外。
商业银行应对挑战的对策建议有三:建立建全新会计准则体系贯彻落实的配套制度;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
关键词:会计准则;商业银行;金融资产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2-0141-02会计准则是一定的社会环境下经济制度的安排,其存在和发展必须与当时的经济发展的实际环境相适应。
我国多年来一直重视会计准则的建设,会计制度不断改革创新。
2007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宣布了中国银行业全面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一、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会计的影响(一)对商业银行金融资产、负债分类的影响在商业银行,根据新会计准则,一般将资产分为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券证券、客户贷款、应收利息、衍生金融资产、投资、固定资产净额、在建工程净额、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其他资产。
根据旧准则,衍生金融工具因视其为一种发生在未来的交易,不符合传统会计要素确认的标准,没有将其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只能在表外披露,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风险,降低了报表的真实性和监管难度。
新准则将衍生进入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将形成的金融资产和负责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产生的损益在利润表中核算,可以让财务报表使用者更为全面的了解商业银行真实的财务状况。
实施新准则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要求商业银行会计中所有的金融工具都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银行利用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具变动操纵利润的行为。
浅谈新会计准则对银行经营的影响及对策
了 (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 ,宣布 变 化 时 ,及 时将 这 些 价 值 变 动 在 报 表 中予 以确 认 。例 如 ,在 金融
中国 银 行业 全 面 开 始 实 施 新会 计 准 则 。新 会 计 准 则 是我 国会 计 政 资产质量严重恶化时 ,公允价值会相应减少 ,若立即确认资产的
一
在发生未预期利率、汇率等价格 的大幅变动 ,经济金融环境 的恶 新会计准则 的新影 响
化 ,权 益 价 格 大 幅 度 调 整 等 情 况下 ,交 易事 项 的 市 场价 值 发 生 变
、
新 会计 准则 的实施 将 有 利于 提 高我 国商 业银 行 会计 信 息 质量 , 化 ,公 允价 值 的及 时 确 认 ,都 会 加 大 银 行 资 本 的 波动 。公允 价 值 增 强会 计 信 息 披 露 的透 明 度 ,实现 银 行 会 计 标 准 的 国 际 化 ,更 重 变 动 记 入 权 益 的影 响 。由 于 使用 公 允 价 值 方 法 计量 ,随 着市 场 价
2 0 年 ,财 政 部 发 布 了新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06 ,要 求 上 市 公
() 1公允价值 的计量增加银行资本的波动性 。①公允价值 减值
司率 先 施行 ,同时 鼓 励 其 他企 业执 行 。2 0 年 ,中 国银 监会 发布 及时 确 认 的 影 响 。公 允价 值 计 量 要 求 银 行 在 交 易事 项 的 市场 价 值 07
算 ,就 会 改 变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的 结 构 , 随 着衍 生产 品 的逐 步 发 展 ,
对银行资本 的影 响会更 明显 。
具 交易 在 合 约 成 交后 ,要 将 其 确 认 为 交 易性 金 融 资 产 或 负 债 进 行 符 合 现 实 的 经济 规 律 。②主 观 因素 影 响 公 允减 值 的 确 定 。虽 然 新
论新会计准则下的城市商业银行监管
、
新会 计 准则 对城市商 业银 行经 营的影 响
新会计准则 的变化是全 面的 、 深刻的。它改变 了金 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 的分类 ,实行 了按持有 目的和意 图划分 的四分类 法; 把衍 生金融产 品 由表外纳入表 内核算 ; 引入 了公允 价值 的
【 金融市场 】 n n il r e Fia ca k t Ma
21 第 6 ( 02 期 总第 38 )七 9期
论新会计准则下 的城市商业银行监管
王 春 丽
( 库尔勒市商业银行 , 新疆 库尔勒 8 10 ) 4 0 0
摘 要: 新会 计 准 则 在银 行 业 的全 面应 用 不但 引起 商业 银 行 业 务 状 况 的 巨大 变化 , 将 促使 商 业银 行 从 财 务 会 计 到 还
新 会 计 准 则 在 银 行 业 的全 面 应 用 , 明我 国金 融 会 计 准 则 说
及时、 准确地获取公允价值还存在很大 困难 。运用估算技术确
定公允价值 , 因为缺乏系统完整的历史数据 和成熟运用 的估 也 算技术模型而难以在实践 中运用。二是执行新准则的技术支持 系统 尚不完善。核心会计核算 系统还没有系统改造 , 有关 的配 套的技术支持系统还没有相应地完善。三是对新准则的学 习培 训力度不够 , 商业银行 的财务会计人员还没有充分了解新 准则
的研究提高到 了一个新阶段 。 新会计准则实施 以来对银行产生 哪些影 响? 执行 中有哪些难 点? 应当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这是 一 个非常现实 、 非常紧迫 的任务。
一
二 、 会计 准则下城 市 商业银 行 的监 管原 则 新
新 准则带来 的监管指标 的主要变化包括 : 1 . 资本充足率 、 核心资本 充足率继续在监管指标 中占据重 要地位 , 并且其重要性在继续放大。新准则实行后 , 其在监管体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27•【文号】证监会计字[2006]22号•【施行日期】2006.1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6]22号)各证券公司、相关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为了提高证券行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意识,促进证券行业更好地发展,我会决定从2007年起在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执行新会计准则。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事宜(一)公司应按照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编制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要求编制2006年年度报告。
已上市公司除遵循上述要求外,尚需执行上市公司相关规定。
(二)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调节表,以反映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2006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该调节表须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并发表审阅意见后,报证监会会计部、机构部、风险办备案。
该调节表暂不列入公开披露范围。
(三)公司应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自身业务情况,在2006年年度报告的“管理层报告”部分,分析和披露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二、关于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安排(一)为了使新会计准则施行工作高效、稳妥地进行,2007年6月30日之前作为过渡期,其间公司仍按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并报告新旧会计准则存在重大差异的事项及影响数。
国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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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经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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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会
20 0 8 ̄央机关 公务员招聘会计 需求第 三
中小企 业, 除在税 收方面予 以开而且定 性的 。案例 资料 来源应 当真 实可 靠, 时 5用 J
应 当注 明 出处 。 各省 级财 政部 门会计 管理机构 和 中央有关
会计 主管 部 门提供 案例 不少于 两件 。 j 银 行业金 融机构将 全面 执行 新会计 准贝 I j
财政部发 函征 集会计违法 违纪 案例
国家税 务总局表 示, 明年对 20 年年所 得 1 万元 以上 7 0 2
个人 自行 纳税 申报 工作不会调 整。2 0 7年个人所 得税 自行 0 纳税法定 申报期为 2 0 年 1月 1日至 3月 3 8 0 1日。 了进 一 为 步做好个人 自行纳税 申报工作 , 国家税 务总局和各 级地税 机 关将加 强全 员全 额扣 缴 申报工 作和个 人所得税 信 息管理 系 统 的推 广应用 , 完善个人 收入档 案; 定 当地 高 收入 人群 集 锁
直接 推动把 “ 殊 的普通合伙 ”制度 写入 了我 国修 改 特 后的( ( 合伙企业法》的 中国注册 会计 师协会 , 下又试 图在 眼
K 注册会计师法》 的修 改中再度 勇 当推手 , 希望这 一制度在
该 法 中被接纳和 明确 。
当年度财 务决算合 并 范围等情况 报国资 委备案 。通知 还要 求, 各企 业应 当将集 团母公 司、 所属 上市公 司 以及 其他 重要
浅谈非应计贷款收回款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浅谈非应计贷款收回款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牟前均【期刊名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年(卷),期】2016(000)009【总页数】3页(P112-114)【作者】牟前均【作者单位】财政部税政司【正文语种】中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收到非应计贷款还款时,仍依据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会计核算上先冲抵本金,再计利息收入,并由此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处理。
这种纳税处理,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一)会计制度规定1.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非应计贷款还款的规定是:(1)第十二条规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主要包括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第十三条规定,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的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本息分别核算。
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应当按照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
期末,应当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并分别贷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核算。
二是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三是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四是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
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
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2.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银监会的监管方法
(含) (含)
上
次级
可疑
损失
九家上市银行的不良贷款与逾期贷款之比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 中信银行 民生银行 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 平均值
2006 71% 105% 101% 83% 81% 124% 98% 94%
N/A
97%
2007 87% 100% 109% 92% 107% 122% 101% 86%
监管理念
提高透明度
必须按照国际准则和要 求,逐步提高信息披露水 平,加强透明度建设
管内控
必须注意促进金融 机构风险内控机制形 成和内控效果的不断 提高
1
监管方法:从四部曲到监管五部曲
方法: 遵循“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的持续监管思路,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以风险为本的审慎有效监管。《银监会2010年报》
124%
8
商业银行的贷款结构
关注类贷款占贷款余额的比率
国有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
2006 8.6% 2.7% 8.0%
2007 6.3% 2.5% 6.7%
2008 6.7% 2.8% 6.7%
2009 4.3% 1.4% 4.1%
2010 3.8% 1.0% 3.2%
9
小结
监管部门的贷款分类是监管部门监测商业银行贷款质量的一
N/A
100%
2008 91% 119% 161% 89% 110% 92% 115% 88%
141%
109%
2009 101% 105% 170% 97% 118% 93% 122% 105%
96%
120%
2010 117% 143% 170% 100% 140% 98% 117% 131%
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07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备案工作的通知》
鼠霞圈
G O A R WS L B LB O E
环球财资论坛在香港举行
1月 g 1 日,由国际企 业财 资 ( 中国 )协会 承办 , 《 中国
焦点
总会计师 》专委会协办 的 环球财资论坛 ”在香港金融 管理 国资委发布 关于做好2 0 年度 局隆重 召开 , 《中国总会 计师》杂志社社 长兼总编 刘丽君 应 07 邀出席并作 了专题演讲 。 财务决算管理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 自全球各 著名企业的C O 司库 共计20 F及 0 余人 围绕 中国 为规范 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 委员会 ( 以下简称 国资 的发展和全球化 、资金的跨 国流 动 、投融 资风险 管理 、私募 委 )所 出资企业 ( 以下简称企业 )财 务决算管理 工作 ,国资 股 权 、跨 国并购 、货币风险 、财 务管理 的最佳 方案 、银行关 委于1 月2 日发布 了 《 于做 好2 0 年度财务 决算 管理 备案 系管理 、信 息技术等热点问题展开 了积极 的讨论 。 6 0 关 07 工作的通知》 。
对外 捐赠
与赞助 、新增 对集团外担保 、重大涉诉事项 、资产减值准 备
转 回等。各企业应 当在 备案报告 中对 上述重大财 务事 项的原 规 范 、偿付 能力充足 、综合竞 争力较强 ,发展 速度 质量和 效益 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 。 因、涉及金额 以及预计产 生的影响等情况进行分类说 明。 ( )以前年 度问题整改备 案 。国 资委 在以前年度财 务 五 决算管理 以及 经济责任 审计 、专项财务 审计等监 管工作 中发 现 的问题 ,已明确 要 求企业 整 改 的 ,企 业应 将落 实整 计变更备 案。企业会计政 公允 价值 的 变动 不计入 应 纳税 所得 额 ,在 实际 处置 或结 算 策 、会计 估计 在本 年 度确 需变 更 的 ,应 报 国资 委备案 后 实 时 ,处置取得 的价款 扣除 其历史成本后 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
农村信用社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实务
农村信用社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实务探析摘要:农村信用社会计制度一直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新会计准则实施后,银监会要求农村信用社从2009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文就农村信用社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实务工作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重分类;追溯调整中图分类号:f832.35;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2农村信用社会计制度一直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未执行过《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7年中国银监会在《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中,要求农村信用社从2009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废止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农村信用社一步跨越到执行新会计准则。
由于现行会计制度与新企业会计准则差异较大,为确保新会计准则的平稳实施,农村信用社应加快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以及会计人员的培训,本文仅就农村信用社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实务工作进行探讨。
一、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工作程序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是指企业第一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
农村信用社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工作程序如下:1.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结合自身业务核算特点和行业特点,制定新准则下的会计核算科目。
2.根据新旧会计科目对应关系,制定新旧会计报表科目对照表,将原科目转换为新准则科目。
3.对需要重新分类的科目,编制新准则下重分类调整分录。
4.编制追溯调整事项的调整分录。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17•【文号】财会〔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资委、银保监局、证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大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力度,扎实推动相关企业做好2021年年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会计审计工作,近年来就加强会计审计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企业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完整反映其有关交易和事项,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调节作用的基本保障;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的必然要求;是服务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动会计准则有效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也存在部分企业执行会计准则不严格、部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企业年报通过综合反映企业一年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在真实、完整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
2021年是收入、租赁等新准则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中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年报信息将直接反映新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效果;2021年是落实退市制度改革的第二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信息将直接影响退市制度改革的落实落地成效。
银监发〔2010〕102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促进相关业务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应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操作规程。
二、本通知所称信贷资产是指确定的、可转让的正常类信贷资产,不良资产的转让与处置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信贷资产的转出方应征得借款人同意方可进行信贷资产的转让,但原先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信贷资产转入方应当做好对拟转入信贷资产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方资信状况、经营情况、信贷资产用途的合规性和合法性、担保情况等。
信贷资产转入方应当将拟转入的信贷资产提交授信审批部门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复评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转让信贷资产应当遵守真实性原则,禁止资产的非真实转移。
转出方不得安排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转让双方不得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等方式规避监管。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转让信贷资产应当遵守整体性原则,即转让的信贷资产应当包括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将未偿还本金与应收利息分开;(二)按一定比例分割未偿还本金或应收利息;(三)将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整体按比例进行分割;(四)将未偿还本金或应收利息进行期限分割。
银行业金融机构转让银团贷款的,转出方在进行转让时,应优先整体转让给其他银团贷款成员;如其他银团贷款成员均无意愿接受转让,且对转出方将其转给银团贷款成员之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无异议,转出方可将其整体转让给银团贷款成员之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转让信贷资产应当遵守洁净转让原则,即实现资产的真实、完全转让,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
信贷资产转入方应当与信贷资产的借款方重新签订协议,确认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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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财务会计
【发文字号】银监通[2007]22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09.29
【实施日期】2007.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银监通〔2007〕22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天津、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可比性,完善风险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加强银行业监管,促进我国银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自觉性
新会计准则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并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的会计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不同类型机构的相同业务、同一类型的不同机构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损害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用性,不利于分析和评价风险状况、财务成果,也不利于开展各项银行监管工作。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正确认识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必然性和紧迫性,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自觉性,早准备、早布置,保证银行业会计标准的平稳转换。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时间表
考虑到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众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管理水平、人员素质、财务承受能力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分层次实施新会计准则,并逐步建立适应新会计准则要求的内部管理流程和信息处理系统。
按照财政部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各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管理水平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以下时间表执行新会计准则:
(一)已经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继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质量。
(二)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非上市的股份制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外资银行等从2008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三)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从2009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具备条件的可以提前执行。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待转制完成后的次年按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但不得晚于2009年。
三、执行新会计准则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审慎使用公允价值。
一是合理确定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使用范围。
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