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第一幼儿园教育教学保育人员服务外包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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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第一幼儿园教育教学保育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
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幼儿园”)提供教育教学及保育服务,本项目教育教学服务外包内容包括:幼儿保育教育服务工作等,具体工作要求请见的第(三)、(四)条。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广州市南沙区第一幼儿园由总园和丰庭分园组成,是由南沙区教育局主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总园前身是南沙街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92年9月。2012年8月,区教育局来文请示,经区编委批准,将南沙街所属的南沙街中心幼儿园(省一级)调整由区教育局管理,并更名为“南沙区第一幼儿园”,下设丰庭分园。经过多年的发展,幼儿园已获得了“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广东省绿色幼儿园”、“广州市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爱国卫生运动模范单位”、“先进妇代会等荣誉称号。
目前幼儿园形成了“一园两区”的发展格局,总园位于南沙街珠江中路56号,丰庭分园位于南沙区广丰路1号丰庭花园。幼儿园占地面积 687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233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2652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2031平方米。我园办园规模计划为18-20个班,其中,园本部12个班,丰庭分园8个班。目前现有园区行政办公室、教室、睡室、功能室、厨房、食堂等设施设备复合,环境优美、宽敞舒适,布局合理。
(二)项目采购总体要求
1、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第一幼儿园”)不为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服务人员宿舍,不免费提供伙食。
2、中标供应商应给采购人提供一份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加班、考勤奖罚等制度,将采购人认可的相关制度明确告知本项目服务人员并督促本项目服务人员遵守,否则视为采购人违约。
3、★本项目投标报价实行综合单价包干,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供应商费用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费用。
4、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所有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均持有健康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保育员证。本项目服务人员须素质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幼儿园教师经验者为优。
5、★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的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6、★中标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服务人员中配备本项目服务人员组长(班长)一名,全面负责幼儿园两园区的本项目服务人员管理工作,采购人的服务要求等均可通过该组长(班长)通知中标供应商。
7、中标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服务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人员轮换岗比例。组长(班长)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其他本项目服务人员更换要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8、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人员如在服务过程中不能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的,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意见提出2个工作日内要求该服务人员作出整改,未能及时改正的,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
9、中标供应商需保证其所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人员按岗位要求言行规范(会使用普通话),注重仪容仪表,公众形象好。
10、中标供应商与派驻本项目的外包教师本项目服务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在三个工作日内需送采购人处备案。
11、★投标人必须承诺一旦中标,非采购人要求,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人次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拟配备的本项目服务人员总人数的30%。
12、★中标供应商应每月5号前给采购人提供一份驻派采购人处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13、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其派出的本项目服务人员在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上应满足采购方的服务要求,督促其在采购人提供服务期间遵守采购人的教育教学及保育工作质量、安全管理等服务要求。
14、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后【30 天内】针对本项目制定本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向采购人报告,采购人有提供意见与建议的权利,如认为与本合同服务要求不符的,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及时改正,中标供应商未能及时改正的,视为违约。
15、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本项目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16、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的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本项目服务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签订用工合同。
17、中标供应商与本项目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时,必须采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18、中标供应商在在中标后【30 天内】要建立本项目服务人员的请(休)假等管理制度的登记备案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对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奖惩、休请假、撤换或辞退等须先经采购人同意认可,以免影响本项目服务质量。如因本项目服务人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本项目服务人员人数不足本合同约定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应3天内予以补充,以保证服务质量,否则视为违约。
19、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本项目服务人员,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要求,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如本项目服务人员保育教育能力低、服务质量差,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人员。如本项目服务人员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人员。
20、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对本项目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和支付国家规定要购买的保险费用(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和住房公积金等,并实行计划生育的管理。
21、★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中标供应商按国家规定必须为服务人员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22、若中标供应商本项目服务人员与中标供应商发生劳动争议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及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均由中标供应商自己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承担任何责任。
23、中标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工作时的服装、器械等装备。
24、当次服务期满或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或不再签署下一服务期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撒离采购人园区,并做好相关的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三)本项目服务人员保育方面工作内容和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其本项目服务人员提供的保育服务达到下列要求,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
1、热爱幼儿,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关心、耐心、细心、热心对待幼儿,配
合主班教师,全面、细致地照顾幼儿每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卫生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