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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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浙外党〔2011〕25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级干部队伍,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学校批准设置的科级机构的正副职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四条 学校党委授权组织部负责科级干部的任免、调配和管理。

科级干部集中选拔任用的方案报党委审定。

在科级干部集中选拔任用时,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开展相应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任组长。

第五条 集中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一般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个别选拔任用或因工作需要,一般通过民主推荐方式选拔产生。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 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结合实际有效开展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实践经验、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具有正确的权力观,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强,群众基础较好。

(五)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心胸开阔,能顾全大局。

第七条 提拔担任科级干部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科级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深化干部制度的改革,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由总厂党委授权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条例所指的科级干部职位包括机关各职能部门以及所属分厂的正、副科级岗位。

第四条科级干部的选任工作每年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科级岗位需要选任时,至少提前6个月向总厂党委报送选任计划。

第二章科级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第五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本职工作程序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能较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五)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密切联系职工,全心全意为企业、为职工服务。

第六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副科级职务,须担任科员三年以上;晋升正科级职务,须担任副科级职务二年以上。

(三)对确实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且成绩特别突出的,第㈡项规定可适当放宽,但任职年限放宽一般不超过一年.第三章选拔方式及程序第七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一般采取组织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第八条组织选拔包括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

(一)动议:福利总厂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后提出动议,党委党工部就选拔的职位、方式及民主推荐等内容提出工作方案,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大学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材料报送工作细则【模板】

大学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材料报送工作细则【模板】

**大学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材料报送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级干部档案建设,规范科级干部任免材料报送工作,促进科级干部职务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大学科级干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基本要求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材料要规范、齐全,报送材料包括:1.干部任免请示;2.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2份);3.干部考察材料;4.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核定的科级干部职数和科级干部任职条件呈报干部任免材料,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呈报的不予受理。

二、干部任免请示凡向学校呈报科级干部职务任免,都必须提交干部任免请示。

干部任免请示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标题。

要求简朴醒目,一般为《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关于×××等同志任职的请示》、《关于×××等同志免职的请示》。

2.主送单位。

上款一律为“党委组织部”,材料统一由党委组织部受理。

辅导员先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3.正文。

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写明干部任免的原因,回答“为什么要请示”的问题,不能笼统写成“工作需要”。

第二层,写明请示的具体事项,即拟任免对象基本情况(如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等)。

属转任的,应同时报请免去其原职。

第三层,呈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干部形成决议的情况,即党政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的时间、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和票决情况,都要反映出来。

4.结尾。

提出明确要求,一般可用“以上当否,请审批”等请示语结尾。

5.呈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呈报时间。

三、干部任免审批表办理科级职务任免,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各栏目填写要求是:1.“姓名”。

应填写户籍上惯用的名字,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或别字代替。

2.“出生年月(岁)”。

填写时要按公历时间。

关于对干部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的通知

关于对干部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根据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和内容本次考核对象为2015年1月以来提拔任用的处级和科级干部。

考核内容为新任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素养、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具体如下:(一)思想政治素养:理解和运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问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和道德品质。

(二)组织领导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开拓创新的能力,组织协调管理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严格管理,认真负责,深入基层,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虚心听取不同意见;维护领导班子和单位团结,心胸宽广,团结同事。

(四)工作实绩:完成试用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责任,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等;在工作中提出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开展工作,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取得的绩效等。

(五)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以身作则,摆正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二、处级干部考核程序和办法(一)个人总结试用期满处级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并通过适当形式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为突出实绩考核,考核对象应当在个人总结中作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工作实绩描述。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各学院试用期满处级干部要向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述职(根据情况,也可采取书面述职),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

述职结束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范围与参加述职会议人员相同。

机关部门试用期满处级干部的述职及测评由该干部所在党支部组织、实施,参加对象为支部全体成员及该干部所在部门全体教职工。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大学干部选拔及任用程序,确保选人用人公正透明,发挥干部的优秀才能,提高大学管理水平,制定本《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大学领导层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营造公平竞争的选拔环境,选拔和任用大学干部必须遵循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干部指的是在大学机构内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教授等。

第三条大学干部任用应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能上能下、公正激励、人尽其才的原则。

第四条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应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估体系,综合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大学干部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核心作用,依法独立自主进行。

第六条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应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师生、干部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选拔任用程序第七条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申报、初审、资格审查、考察、考核、面试、公示、决策、任命等。

第八条申报环节是大学干部选拔的起点,候选人应提交个人简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初审环节由干部选拔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条资格审查环节由干部组织部门负责,对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操守等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考察环节是大学干部选拔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个人面谈、调查取证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环节由专门组织机构负责,采用量化考核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三条面试环节是对候选人进行个人素质测试和综合能力评估的环节。

第十四条公示环节是公开候选人名单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环节。

第十五条决策环节由干部组织部门提出选拔意见,经上级党委(党组)审批决策。

第十六条任命环节由学校党委(党组)负责,对干部选拔决定进行最终任命。

第三章选拔任用原则第十七条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的干部政策和原则。

第十八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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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器监 3、强大的Python标准库
控与备份管理 4、设计类
5、使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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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爬虫框架应用
3、 经典可视化工具应用
4、 多线程爬虫实现
5、 Echarts 生成可视化图

6、 地理空间可视化图表
四、管理机制
(1)腾讯卓越班学生,学籍不变,由原学院负责承担学生思想政治
教育、生活管理及原专业个人教学计划执行等工作。
(2)人工智能学院负责给每个班级配备专业学习导师,负责腾讯卓
越班的学习及管理工作。具体管理要求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腾讯卓越
班学习管理规定》。 (3)腾讯云为优秀学生提供专业相关或到对口企业进行岗位实习与
就业的机会。
五、证书发放与收费标准
(1)按照培养计划成绩全部合格学生,颁发腾讯卓越班结业证书、
软件工程或网络工程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辅修双学位证。
2018级专业学生,无违规违纪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均可 报名参加“腾讯卓越班”的报名与选拔。 二、选拔程序
(1)自愿报名 我校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 在2019年6月12-30日期 间,登陆教务在线网站http://202.199.224.121/,在线填写“2018级腾 讯卓越班”报名申请表并提交。6月10日,由人工智能学院、“腾讯云计 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墨桐花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合 在葫芦岛校区进行宣讲,时间19:00、地点:葫芦岛校区尔雅221教室。

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江西省高校党建组织员队伍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组织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组织员的设置(一)学校党委按照在校生人数配备组织员。

授权发展党员工作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配备专职组织员,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至少配备专职组织员1名。

学生人数在2000人一下的可设兼职组织员。

(二)组织员队伍实行专职为主、专兼职相结合,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在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中选拔产生。

二、组织员的任职条件学院组织员除应具备《***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策和部署。

(二)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具有3年以上党龄和党务工作经历。

(三)热心党的事业,认真履行职责,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勤政廉洁,联系群众。

(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三、组织员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在党委领导下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审查,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和手续。

1.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2.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学习、思想状况,并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代表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提出要求。

关于开展民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工作

关于开展民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工作

关于开展民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工作的通知局机关各股室(含二层机构),各中学、中心校、民办学校,县进修学校、职校、芦小、特教学校、幼儿园:现将《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民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工作的通知》(宾组通…2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不限),并于2012年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发送电子版至rs8223408@,以便汇总审批上报。

宾阳县教育局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宾组通…2012‟1号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民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拓宽渠道,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单位开展民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为统领,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为准则,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以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增强活力为重点,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扩大民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和力量,创新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方式,大力推荐和培养政治坚定、综合素质高、勤政廉洁、有培养前途、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推荐范围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国家干部。

三、推荐条件和资格(一)被推荐的优秀年轻干部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1、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2、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学历要求: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任职要求: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干部。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石油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和其他干部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委组织部和二级单位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科级干部的职责。

校机关职能部门以及无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所辖的科级干部,其选拔任用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经学校党委授权的具有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党委可根据学校确定的机构和职数,相对独立地开展选拔配备科级干部工作。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除应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副科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毕业的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二)提任正科级职务的,一般要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提任的科级干部,必须身体健康,且经过一定的岗位培训。

因故提任前未培训的,提任后须补上。

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初次提任科级职务的,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初任科级干部能力测试”,但已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除外。

(四)提拔担任科级团干部,还须符合团章的有关规定。

凡在任职中参加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工作,并经考察表现突出者,在选拔任用时可优先考虑。

第四条科级干部一般不得双肩挑。

第五条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的科级干部,一般不再担任实职岗位,保留相应级别。

第六条人事代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符合标准条件的,可以选拔任用到科级管理岗位。

第三章选拔任用的方式方法第七条根据干部岗位的不同特点,任用干部一般实行委任制、聘任制、选任制和考任制。

第八条教学院部的学生辅导员提任科级干部工作,按照党委组织部研究制定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辅导员任职考核办法(试行)》进行。

2024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2024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2024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时代,科技创新对于国家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推动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必须注重选拔和任用一批具备科技创新素质和管理能力的科级干部。

2024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目标是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带有创新意识和实践经验的优秀干部,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强的领导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1.市场化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运用竞争选拔和综合考评两种方式,选拔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经验的人才。

2.能力导向原则:注重考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选拔能够主动适应科技创新和管理需求的干部。

3.激励激势原则:积极引导干部参与选拔和任用工作,通过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价等方式,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力。

4.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考虑干部在业绩表现、职业能力、个人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评价其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

三、选拔任用程序1.选拔申报: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科级干部申报参加选拔,申报时间为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资格审查:由选拔机构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阶段。

3.选拔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对申报人进行考核,包括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管理能力等方面。

4.综合评价:考察申报人在工作岗位上的绩效、职业操守、团队合作等方面表现,综合评价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5.确定候选人: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并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和听证。

6.考察核查:对候选人进行考察核查,包括个人家庭情况、社会声誉、廉政情况等。

7.最终确定:根据各项考核结果,确定最终的选拔任用人选,并向上级机关报告。

四、选拔任用内容1.选拔科目: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岗位要求,设置相关科目,包括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管理能力等方面。

2.选拔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核基础知识,面试考核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

3.选拔标准:考察人员政治立场、职业道德、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最新版)学院科级干部聘用管理办法

(最新版)学院科级干部聘用管理办法

学院科级干部聘用管理办法为了积极推进学院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学院在科级干部选拔、聘用、管理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优化、精干、高效,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队伍,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及我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在参照执行《XX学院关于系、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对科级干部的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科级干部的范围1、科级干部职级分为正科级和副科级。

2、学院主要从事党、政、群、团管理工作的科级部门负责人。

3、学院后勤所属未实行物业化管理的科级部门负责人。

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6、依法办事和按程序任免的原则。

三、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件1、政治条件:参照《XX学院关于系、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相关条件;2、学历条件:担任科级干部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属于新提拔的科级干部,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中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在聘用时不能任满半届即到任职限龄的一般不予聘用。

4、其他条件: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应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提任正科级职务的,要具有两年以上副科级岗位的任职经历,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此条件限制。

四、科级干部的任免要求1、科级干部实行任期制。

每届任期为3年,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连任。

2、科级干部的考察工作由所在部门负责。

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特别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五、科级干部的任免审批程序科级机构的设置、职数由学院人事处负责核定,在学院确定的科级机构及干部职数范围内。

选拔任用干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选拔任用干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选拔任用干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总则•选拔任用条件•选拔任用程序•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附则目录CHAPTER总则目的依据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依法依规原则CHAPTER选拔任用条件基本条件具备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实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资格条件近3年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禁止条件CHAPTER选拔任用程序个别谈话推荐由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与相关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其工作表现、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情况,并征求其对拟任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推荐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符合条件的干部按照职务或岗位进行自我推荐,发表竞职演讲,并接受与会人员的询问和质询。

综合推荐在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基础上,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提出拟任干部人选。

民主推荐考察核实考察内容对拟任干部人选的个人档案、工作经历、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有效。

核实材料征求意见研究决定会议研究公示公告任命决定CHAPTER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监督检查030201责任追究警告对违反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撤销党内职务对违反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严重警告留党察看纪律处分CHAPTER附则总结词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详细描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选拔任用干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该制度已经完成相关审批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时间解释权归属总结词该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上级主管部门。

详细描述为了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拥有对该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解释,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咨询或请示。

其他说明总结词详细描述WATCHING。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石油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和其他干部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委组织部和二级单位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科级干部的职责。

校机关职能部门以及无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所辖的科级干部,其选拔任用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经学校党委授权的具有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党委可根据学校确定的机构和职数,相对独立地开展选拔配备科级干部工作。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除应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副科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毕业的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二)提任正科级职务的,一般要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提任的科级干部,必须身体健康,且经过一定的岗位培训。

因故提任前未培训的,提任后须补上。

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初次提任科级职务的,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初任科级干部能力测试”,但已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除外。

(四)提拔担任科级团干部,还须符合团章的有关规定。

凡在任职中参加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工作,并经考察表现突出者,在选拔任用时可优先考虑。

第四条科级干部一般不得双肩挑。

第五条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的科级干部,一般不再担任实职岗位,保留相应级别。

第六条人事代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符合标准条件的,可以选拔任用到科级管理岗位。

第三章选拔任用的方式方法第七条根据干部岗位的不同特点,任用干部一般实行委任制、聘任制、选任制和考任制。

第八条教学院部的学生辅导员提任科级干部工作,按照党委组织部研究制定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辅导员任职考核办法(试行)》进行。

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宁党办〔2006〕59号)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改善基层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规范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科级领导干部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县(市、区)以上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或者内设机构的科级领导干部。

第二条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应达到相应的任职要求,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资格:1、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一年以上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事单位或村级组织(社区居委会)的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3、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可不受工作年限和任职经历的限制。

4、担任党的领导职务,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5、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破格提拔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

第三条重视加强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注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

第四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要求,严肃干部工作纪律。

1、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2、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和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3、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程序,集体研究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需要征求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的,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征求意见;需要报上级审批、备案的干部,必须按要求呈报相应的审批、备案材料。

学院正科级干部公开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正科级干部公开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正科级干部公开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精神,结合当前我校干部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从学校现职八级管理岗党政管理人员和对应职级并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学教辅部门的八级岗人员中,以公开选拔的方式选任正科级干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坚持选一个干部就是树一面旗帜,培养造就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能担重任的干部队伍,推进我院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使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注重从多岗位培养选拔干部,为实现学院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选拔任用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应符合我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二)基本资格1.应具有连续在校4年及以上工龄。

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一至两个职位任职的经历。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体资格应符合下列具体资格之一:1.应在党政管理部门副科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

2.应在系部教研室主任、系办主任、系教学秘书、系团总支书记等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

(四)优先考虑条件1.平时踏实肯干、无私奉献、敢于担当,关键时刻冲得上,并在学院急难苦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

2.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四、选任基本程序和步骤(一)公布方案和岗位。

中共辽宁工大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中共辽宁工大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中共辽宁工大委员会组织部文件辽宁工大委组发〔2013〕2号关于做好辽阳市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各院系党委、党总支:根据辽阳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辽阳工作的函》,辽阳市拟在我校选调1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辽阳市(县)区事业单位或乡镇事业岗位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组织报名各院系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选调生工作,将文件精神传达给符合选调条件的学生,并组织好报名工作,每个院系限报2名。

2.资格审查各院系党委、党总支须按照《关于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辽阳工作的函》规定的选调生条件,对学生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并请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加盖公章。

3.时间安排(1)3月25日,报名截止。

各单位将《2013年辽阳市选调生报名申请表》和《2013年辽阳市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汇总表》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葫芦岛校区组织人事部。

(以上两个表格电子版发送到E-mail:lgddwzzb@)(2)3月27日,学校组织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3)3月28日,公示。

附件:《关于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辽阳工作的函》中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2013年3月13日主题词:选调毕业生通知抄送:校党委各部委办、校工会、团委中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2013年3月13日印发关于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辽阳工作的函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党委组织部:为加大我市人才引进力度,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县乡党政班子蓄积后备人才,按照《关于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辽阳工作的意见》(辽市组发〔2009〕8号)精神,2013年我市面向贵校选调1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市县(市)区事业单位或乡镇事业岗位工作。

现致函贵部, 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和帮助,协助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做好广泛宣传动员,组织辽宁生源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积极报名。

今年选调的贵校毕业生应为辽宁生源(同等条件辽阳生源优先推荐),基本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

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学校干部任用制度改,努力探索适应学校改与发展的科级干部任用机制,充分发挥各基层委(总支)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中的作用。

根据《政领干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在参照执行《XX学院处级领干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工作在学校委的领导下,由各基层委(总支)负责。

第二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和按程序任免原则;(八)校院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三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政领干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提拔担任科级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科级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龄;硕士毕业应具有一年以上工龄。

(三)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具有副科级岗位两年以上的任职经历。

优秀的博士,应具有1年以上工龄。

(四)应当经过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应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

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提任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章程》规定的龄要求。

第三章动议第五条动议。

基层委(总支)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六条基层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在规定的干部职数限额内,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与校委组织部沟通,形成初步建议书面材料。

初步建议报校委领导同意后,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第四章民主第七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经过民主。

(完整word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专业建设负责人遴选和管理办法

(完整word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专业建设负责人遴选和管理办法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专业建设负责人遴选和管理办法为加快我校专业建设的步伐,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同时为加强对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培养和管理,使其扎实开展专业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建设负责人条件1.热心教学工作,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敬业精神。

2.多年担任本科教学任务,教学效果突出者。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

二、专业建设负责人职责专业建设负责人在本教学单位的领导和教务处的指导下,主要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及专业评估、认证等方面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本专业教师开展教学和学术研究。

2.根据学院(系、部)发展规划,提出本专业发展目标,制定并落实专业发展规划。

3.负责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与学术水平。

4.研究制定(或修订)并落实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标准。

5.负责本专业课程建设(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改革、教材建设)。

6.负责本专业实践教学建设(实践教学体系、实践基地建设)。

7.组织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立项工作。

8.组织开展“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的申报工作。

9.承担本专业的日常专业建设工作,做好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10.组织做好专业及专业实验室评估、专业认证工作。

11.组织本专业学生开展科技学术活动。

三、专业建设负责人待遇1.优先推荐担任专业带头人。

2.优先推荐申请的各级各类教改、教研项目。

3.根据工作业绩,在教学工作量上给予适当的补贴。

四、专业建设负责人遴选办法1.按照学校现有专业(专业方向),每个专业遴选一名专业建设负责人。

2.专业建设负责人由院(系、部)确定人选,教务处备案。

五、专业建设负责人管理和考核办法1.专业建设负责人的考核由所在院(系、部)和教务处负责。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院(系、部)、教务处布置工作完成情况;专业团队内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情况;教学、教改研究成果;申报“质量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数量;学术研究成果等,以及与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相关的各种标志性成果都在考核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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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文件
辽宁工大委发[2009]12号
关于印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委各部委办,校工会、团委:《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业经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空缺科级岗位人选的选拔任用和聘期已满科级干部的考核聘任工作。

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两校区稳定,促进两校区协调发展。

中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2009年4月8日
主题词:干部选拔任用办法通知—————————————————————————————抄送:各教学、教辅单位,研究院(所),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党政办公室2009年4月9日印发—————————————————————————————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级干部是学校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中层后备干部培养的重要环节。

为加强我校科级干部的选拔聘任和管理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科级干部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

任期一届为三年。

科级干部在任期内不称职或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可以辞职或解聘。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第四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决策与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以及文化水平与专业知识。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高
等教育规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学校事业发展甘于奉献,
做出实绩。

(三)具有民主作风和凝聚能力,恪守职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第五条提拔担任科级干部,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下列任职资格:
(一)副科级岗位干部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本科毕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出色;
2.研究生毕业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工作出色。

(二)正科级岗位干部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二年(含二年)以上;
2.本科毕业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或硕士毕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第六条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须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任命。

第七条工作岗位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须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任命。

第八条对不足任满一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科级干部,一般不再担任科级职务,由组织安排工作,保留原校岗位津贴待遇至退休。

第三章选拔聘任方式和程序
第九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方式。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
用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

设立党委(党总支)的教学单位,须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科级干部任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机关职能部门和未设立党委(党总支)的教学、教辅单位,由本单位采用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提出拟任人选,征求主管校领导同意,设立党委(党总支)的机关职能部门由所在党委(党总支)决定任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未设党委(党总支)的机关职能部门和教学、教辅单位由党委组织部协同有关部门对拟任人选进行考核,党委组织部任免。

第十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程序。

1.公布岗位和资格条件;
2.报名和资格审查;
3.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演讲和民主测评;
4.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6.公示;
7.发文任命。

(二)采用民主推荐或组织推荐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程序。

1.公布岗位和资格条件;
2.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推荐或组织推荐;
3. 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5.公示;
6.发文任命。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对科级干部实行考核制度。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届中(届满)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等。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的,方具有续聘和晋升资格。

对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科级干部,要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对不称职的科级干部,要免去其现职。

第十二条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党员、干部、群众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科级干部选拔聘任暂行办法》、《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关于科级干部破格晋升的规定》届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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