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健康素养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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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20•【字号】•【施行日期】202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不断巩固抗疫成果,持续提升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

现将监测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8月20日2020年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方案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

2016年,健康素养水平指标纳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2030年达到30%。

《“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均提出,到2020年和2030年,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40%和50%的目标。

2012年北京市建立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并首次开展具有市级代表性的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2015年、2018年分别开展第二次和第三次监测。

2018年起监测周期调整为两年一次,2020年是北京市第四次健康素养监测年。

为进一步了解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变化趋势,评价疫情防控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效果,结合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2020年北京市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在既往工作基础上,对抽样框架及工作要求进行了调整,确保安全、顺利开展监测调查。

一、工作目标了解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变化趋势,了解不同特征人群健康素养水平差异,为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行业计划
【发文字号】京卫健促字[2014]6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5.30
【实施日期】2014.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
动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京卫健促字[2014]6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
《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近日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下发实施,现将《规划》转发给你们,为做好《规划》落实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健康素养促进工作领导
(一)《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是今后我市开展健康促进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健康素养促进的工作机构和工
作机制,健全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主导,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城乡基层卫生。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21.08.17•【字号】•【施行日期】2021.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落实《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京卫职健〔2021〕2号)要求,促进劳动者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健康意识、积极参与健康管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现将《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2021年8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人单位“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第三章区级“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第四章市级“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第五章附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吴强, 83979682;市总工会权益工作部谢允红,55564571;活动办公室谢婷婷,130****6515、62591713)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根据本指引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

本指引所指用人单位,包括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所有用人单位。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职业健康达人”,是指用人单位中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具有较好健康影响力的,符合《“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附件1)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基线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基线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基线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基线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精神卫生保健所:为贯彻落实《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有关精神,推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我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2021年我委将在全市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基线调查工作。

现将《2021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基线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8月25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卫生健康委杨秋月,83970622;市精保所马瑀涵,82280053;调查方法咨询,137****9527)2021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基线调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有关精神,推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我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2021年我委将在全市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基线调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1.了解我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基线水平及基本特征,分析我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影响因素,提出预防干预措施。

2.逐步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探索建立适宜我市情况的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监测长效机制。

3.评价我市心理健康服务政策及措施的成效,为制定我市心理健康促进有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北京市16区。

三、调查对象18岁及以上北京市常住居民。

四、时间安排(一)筹备阶段1.2021年8月20日前,印发基线调查工作方案;建设完成全市调查所需电子化工具;组织完成预调查工作。

2.2021年9月9日前,各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区基线调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及时间安排等;抽取调查对象,印制调查宣传材料,做好现场调查组织协调及各项前期筹备工作。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2015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2015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2015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3.11.25•【字号】京卫疾控字[2013]85号•【施行日期】2013.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2015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3)85号)各区县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全国爱卫办)《关于下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国卫疾控慢病便函〔2013〕4号),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2013-2015年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区县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附件1),结合我市工作任务要求,制定本辖区行动方案,明确目标和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协作,巩固完善工作机制。

二、各区县要紧密结合健康城市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注重健康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的建设。

各区县每年至少开展8次健康主题宣传活动、每年新创建各类支持性环境不少于10个。

三、各区县要加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培养200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并按照《北京市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附件2),加强动员、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指导员的积极作用。

四、市级行动办公室每年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各区县行动开展情况定期组织督导和评估,按照示范创建标准开展集中验收工作。

各区县要做好相关信息上报和验收申报工作。

五、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是提高居民整体健康水平,保护健康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工作质量、突出实效,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2.15•【字号】•【施行日期】2017.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京政字〔2016〕8号))同意,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和部门、单位情况,认真推进《规划》实施工作。

我委将就《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跟踪、分析和评价。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2月15日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发〔2015〕14号)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现状1.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北京作为我国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是京津冀城市群和环渤海地区的核心城市,面积1.64万平方公里,辖16区。

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2170.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2968.6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4723.9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859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69元。

2.医疗卫生资源状况经过长期发展,首都卫生事业已经形成了体系较为健全、功能较为完备、层次较为清晰、可及性比较良好、水平基本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体系。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9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9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9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3.18•【字号】•【施行日期】201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9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京发〔2017〕19号),不断推进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提升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关于做好2019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宣传健便函〔2019〕44号)有关要求,2019年我市继续开展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作为健康北京建设的主要指标,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20年达到40%以上,2030年达到45%以上。

结合北京市农村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进一步缩小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差距。

二、重点任务(一)农村居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结合北京市农村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健康中国行”主题宣传活动等健康促进项目,在北京13个涉农区开展“健康教育进学校”“健康教育进乡村”“健康教育进家庭”和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基层健康教育骨干培养等工作。

加强对涉农地区的技术和经费支持,帮助涉农区做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

(二)健康促进县(区)建设深入开展朝阳区和房山区第四批全国健康促进区建设,加强督导、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建设质量。

如期完成市级健康促进区技术评估以及国家级复核评估工作。

2018年启动的8个全国健康促进区,比照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强化培训与交流。

积极开展自查自评,补齐短板,开拓创新工作模式,形成典型案例。

(三)健康促进医院结合健康促进区建设,对照健康促进医院标准,继续开展健康促进医院的创建工作。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3.26•【字号】•【施行日期】2015.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各处室: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北京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北京市卫生计生宣传工作实际,起草了《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已经市卫生计生委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贯彻落实。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3月26日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2015年是首都卫生计生事业全面融合发展之年,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启动“十三五”规划的谋划之年。

卫生计生工作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公众期待,社会关注。

做好2015年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科学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卫生计生工作和北京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北京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北京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积极适应首都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展现成果、回应关切的原则要求,进一步突出宣传主体,打造宣传品牌,筑牢宣传阵地,构建宣传体系,形成首都卫生计生大矩阵、大联合、大宣传工作格局,在推动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一、突出宣传主体,强化正面宣传效果进一步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把握好时、度、效,提高正面宣传质量和水平。

全面、持续、深入做好北京卫生计生宣传。

(一)持续开展卫生计生改革主题宣传。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4.15•【文号】国卫宣传发[2014]15号•【施行日期】2014.04.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卫宣传发〔2014〕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为建立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的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健康促进工作统筹协调,我委制定了《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可从我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4月15日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

健康素养不仅是衡量卫生计生工作和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重要指标,也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

世界卫生组织倡导各国大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工作,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提供保障。

我国健康素养从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三个维度提出居民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从2008年起,在全国开展健康素养监测,逐步建立起连续、稳定的健康素养监测系统。

根据2012年监测结果,我国居民基本健康素养水平为8.80%,还处于较低水平。

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倡导树立科学健康观,促进健康公平,营造健康文化,对于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我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制定本规划。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7.10•【字号】•【施行日期】2017.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2日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市卫生局印发的《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京卫科教字〔2011〕23号)废止。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7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申报第三章项目评审第四章项目公示第五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六章数据共享第七章科技成果管理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附则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首都医学技术进步,提高防病治病水平,更好地满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需求,本市设立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

为规范首发专项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管理效率,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首发专项立足首都,以卫生与健康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分为重点攻关项目、自主创新项目、基层普及项目和青年优才项目。

第三条首发专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需求定位和指南引领,实行专家评审与政府决策相结合,单位管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第三方机构监督评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首发专项管理工作,负责以下工作:(一)建立并完善首发专项管理制度,定期发布申报指南;(二)组织首发专项的实施、验收、评估及监督管理等工作;(三)监督并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经费;(四)组织建立首发专项专家库,制定并完善专家遴选机制;(五)建立首发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项目和成果数据库,组织进行数据共享;(六)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委托有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承担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对第三方机构委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七)开展信用管理;(八)促进首发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21•【字号】•【施行日期】2022.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精神卫生保健所:为深入了解我市居民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做好居民心理健康服务工作,2022年我委将继续在全市开展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工作,现将《2022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4月21日2022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有序做好我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工作,持续提高居民心理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健康北京建设,坚持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高和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坚持提升自身能力建设和满足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相结合,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培育心理健康意识,促进心理健康服务科学、规范发展,逐步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加强公众心理健康知识宣教,引导公众科学认识心理行为问题及精神障碍对身心健康的影响,提升公众对自身及周边人群心理健康关注水平及自我调节能力,引导风险人群及时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及干预治疗。

2.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

充分发挥心理服务人员的专业作用,帮助居民强化心理健康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扰,加强生命全周期心理健康服务供给,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居民幸福感。

3.全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精准服务。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卫信息字[2015]18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4.30【实施日期】2015.04.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卫信息字[2015]18号)市中医管理局、市医院管理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本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4月30日2015年北京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要点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

北京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从国家和全市卫生计生发展改革实际需要出发,根据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化统筹发展目标,在“智慧北京”的框架下,落实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年度任务中关于信息化的工作要求,以需求为导向,以重点工程带动为重点,以规划、标准、统筹为保障,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及京津冀协同提供有力支撑。

现将主要工作安排如下:一、互联互通强化基础,信息惠民支撑改革(一)推进共享平台建设。

根据国务院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任务要求,2016年底北京市必须实现市、区(县)卫生信息平台全部互联互通。

根据国家及我市深化医改2016的工作目标,年内将完成《北京市电子病历共享工程》建设,建成1个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和至少8个区县级平台,年内实现30家三级医院与5个区县的互联互通。

今年未实施平台建设的区县,要加紧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尽早开工。

为实现全市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综合管理水平,年内重点推进三级医院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集成平台建设。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0]91号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0]91号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0〕91号)西城区、崇文区、海淀区、丰台区卫生局:根据卫生部下达201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慢性病防治专项资金的有关要求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计划》,2010年在全国34个大城市和16个中小城市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工作,北京市也是监测城市之一。

为掌握我市居民膳食营养和健康状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制订了《2010年北京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方案》(见附件),除选择西城区、崇文区作为国家的监测点外,又增加海淀区、丰台区两个区于8月20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现场调查工作。

格有关区卫生局根据方案制定本区的实施方案,做好辖区调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10年北京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方案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附件:2010年北京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方案为了解掌握我市居民膳食营养和健康状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根据卫生部《下达201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慢性病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精神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计划》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卫生局决定于2010年8月20日-2011年2月在西城区、崇文区、海淀区、丰台区开展2010年的北京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与意义(一)掌握北京市城区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及变化趋势。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6.19•【字号】京卫发〔2017〕3号•【施行日期】201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卫发〔2017〕3号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各处室,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已经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6月19日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贯彻落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重要一年。

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两次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和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城市功能战略定位,以推进健康北京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疏解非首都功能为重点,优化医疗服务供给,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公共卫生保障,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居民健康,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全力推进健康北京建设全面贯彻全国和北京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新方针,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北京市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根据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印发《北京市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2017年度行动计划》,从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和发展健康产业五个方面推进96项主要行动措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域母婴安全保障筑基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域母婴安全保障筑基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域母婴安全保障筑基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26•【字号】•【施行日期】2019.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健康促进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域母婴安全保障筑基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落实《“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提升区域母婴安全保障水平,有效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我委制定《北京市区域母婴安全保障筑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对照区域母婴安全保障预防控制、风险控制、质量控制、自我控制和联动控制等5方面30项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母婴安全保障责任界线、安全底线、服务红线,切实强化各级主体责任,建立市、区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科室及医务人员逐级压力传导机制、责任传递机制,推动管理者、医务人员及公众行为改变,全面促进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提质增效。

二、工作内容我委根据《行动方案》制定《北京市区域母婴安全保障评价指数》《北京市区域母婴安全保障责任清单》《北京市区域母婴安全保障任务清单》《北京市区域母婴安全保障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一表三单”)。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一表三单”,制定区域实施方案,细化量化指标,形成落实台账。

三、工作阶段(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8月)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启动会,部署《行动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8月-11月)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对照《行动方案》逐级落实,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积极组织辖区助产机构开展北京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建设。

(三)督导评估阶段(2019年11月-12月)市卫生健康委将通过后台数据监测、现场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区域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进行评价。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08•【字号】•【施行日期】2018.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工作要求,2018年继续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

自2017年起,国家财政部门将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并入到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2018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经费将由北京市财政部门统筹分配拨付。

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2018年北京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推动实施。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8月8日2018年北京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京发〔2017〕6号),不断推进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提升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关于开展2018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通知》(国卫宣传健便函〔2018〕1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健康素养是健康的重要决定因素。

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提高人民健康素养,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最根本、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健康素养促进工作,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已经列入健康北京建设的主要指标,要求到2020年达到40%以上,2030年达到45%以上。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要深刻认识到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对推进健康北京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通过认真分析居民健康素养现状和主要影响因素,科学制定全市开展2018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项目及相关目标,细化各项目任务分工及实施步骤,积极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系统、各领域的工作资源,努力营造全民健康、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扎实推进2018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区县疾病预防控制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区县疾病预防控制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区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卫疾控字[2015]75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8.17【实施日期】2015.08.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区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5]75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市精神卫生保健所:为进一步加强区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切实落实2015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我委组织制定了《2015年度区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照2015年全市疾控工作要点及年度疾控工作重点任务共分为疾控体系建设情况等10个部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年度区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总分为1000分,附加分40分,其中依据《考核标准》考核成绩所占分值为500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所占分值为500分(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请参照市疾控中心印发的《2015年北京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考核细则》,各区县精神卫生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请参照我委2014年印发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考核评分标准》(京卫疾控字〔2014〕40号)),各区县年度考核情况由我委组织专家根据《考核标准》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8月17日附件:2015年度区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标准一、疾控体系建设情况(30分)(以下文中《细则》为《2015年北京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考核细则》的简称)。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北京市健康素养与成人烟草调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北京市健康素养与成人烟草调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北京市健康素养与成人烟草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25•【字号】京卫健促字[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卖、专营,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北京市健康素养与成人烟草调查工作的通知(京卫健促字[2014]7号)各区县卫生局:为做好2014年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中健康素养与烟草流行监测工作,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健康素养与烟草流行监测工作的函》(国卫宣传健便函〔2014〕136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本市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一)健康素养监测2014年按照全国健康素养监测方案的要求,完成我市8个国家监测点的监测任务,保证监测质量,按时完成数据上报。

(二)烟草流行监测2014年烟草流行监测的内容为成人烟草调查,现场调查将于2014年6-7月进行,本次监测涉及到全市16个区县57个街道/乡镇,调查使用国际标准化调研方法全面了解我市城乡居民烟草使用、二手烟暴露及尝试戒烟情况,调查结果将与国家和其他国内外城市进行横向比较,并作为我市即将出台的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的基线数据。

二、项目执行时间2014年5月-6月完成监测点抽样和绘图列表;2014年6月开展成人烟草调查培训;2014年6月-7月完成成人烟草调查现场调查;2014年7月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培训;2014年9月-10月完成健康素养监测现场调查。

2014年10月31日全部监测资料提交国家项目办。

三、项目管理(一)市级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项目总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项目任务和考核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项目工作。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各区健康素养监测及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各区健康素养监测及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各区健康素养监测及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各区健康素养监测及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健康素养水平是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健康促进县(区)等创建工作和健康中国行动年度监测指标体系的重要技术评估指标。

为进一步做好健康素养监测及数据报送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区级健康素养监测2020年,我市将开展第四次具有代表性的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各区要在做好本次监测基础上,有序组织,科学扩样,同步开展本区具有代表性的健康素养监测,并逐步固定监测周期,科学掌握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及变化趋势,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健康促进县(区)等创建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二、有效保障健康素养监测开展各区要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内部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调查质量。

在当前疫情防控稳中趋好形势下,做好调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保障,科学合理安排调查方式和调查时间,确保监测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科学利用健康素养监测结果各区要有效利用健康素养监测结果,科学研判辖区居民健康突出问题和健康需求,不断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点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预工作。

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四、及时上报健康素养监测数据为及时全面掌握各区健康素养监测情况,请各区于2020年7月24日前,根据2012年以来开展的具有区级代表性的健康素养监测相关数据,填写《北京市各区健康素养监测数据报表》(见附件),盖章并扫描PDF格式后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今后各区在完成区域代表性现场监测后,于监测次年的6月底前上报相关监测数据。

附件:北京市各区健康素养监测数据报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7月17日(联系人:齐力,崔良超;联系电话:65925187,83970690;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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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健康素养监测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监督
【发文字号】京卫健促字[2015]6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5.15
【实施日期】2015.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健康素养监测工作的通知
(京卫健促字[2015]6号)
各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卫宣传发〔2014〕15号),做好中央补助地方重点项目工作,2015年,全市将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监测
2015年按照全国健康素养监测方案的要求,请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门头沟区、房山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完成国家监测点的监测任务,保证监测质量,按时完
成数据上报。

(二)北京市健康素养监测
2015年是北京市健康素养监测年,现场调查将于2015年5-7月进行,本次监测涉及到全市16个区县100个街道/乡镇,调查使用国家统一的方法,全面了解我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调查结果将与国家和其他省市进行横向比较,并与2012年监测结果进行纵向比较,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二、项目执行时间
2015年5月: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培训;
2015年5月-7月:完成监测点绘图列表;市级健康素养监测现场调查;
2015年9月: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培训;
2015年9月-11月: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监测现场调查;
2015年12月31日: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监测资料提交国家项目办。

三、项目管理
(一)市级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健康促进处负责监测工作的总体协调。

市疾控中心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与具体落实,负责制定监测方案,人员培训,组织实施,并对下级专业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收集、整理、上报、分析相关数据,开展项目督导评估。

(二)区县级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按照全市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区县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现场调查,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填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
健康素养是衡量地区人群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将作为“十三五”市级规划的重点指
标之一。

本次监测工作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健康素养监测的重要部分,其结果既是“十二五”工作的客观评价,也是开展“十三五”工作的基础数据。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此次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市卫生计生委统一要求,做好本区县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调
本次监测抽样为居民家庭,工作涉及到卫生、街道、社区等多部门和单位,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要加强协调工作,充分利用各级计生专干组织作用,协调和落实各项工作,保证监测工作顺利推进。

(三)做好资料收集
各区县要做好监测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各类文本资料和图片资料,按照要求时限完成好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市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处
联系人:汤伟民,孙轶卓
联系电话:83970698, 83970691
(二)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
联系人:刘秀荣,石建辉
联系电话:64407351,64407347
邮箱:cdc403@
附件:2015年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方案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
附件
2015年北京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方案
一、背景
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

健康素养是健康的主要决定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提高公众健康素养是公共卫生领域的当务之急,提升健康素养有助于减少健康不公平,降低社会成本。

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健康素养,是提高我国居民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在国家财政部正式立项,健康素养监测是其工作内容之一,标志着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同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指标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成为衡量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2012年,启动实施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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