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发布《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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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版《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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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2015年4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发展背景 (2)
第一节合作发展基础 (2)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3)
第三节重要意义 (3)
第二章总体思路 (4)
第一节指导思想 (4)
第二节基本原则 (4)
第三节战略定位 (5)
第四节发展目标 (6)
第三章城乡统筹发展 (7)
第一节构建多中心协调发展格局 (8)
第二节强化发展轴线功能 (9)
第三节促进省际毗邻城市组团发展 (11)
第四节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 (12)
第四章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14)
第一节构筑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14)
第二节共建水利基础设施体系 (17)
第三节加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 (19)
第四节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共享 (20)
第五章产业协同发展 (20)
第一节联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21)
第二节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3)
第三节发展壮大现代农业基地 (25)
第四节推进跨区域产业转移与承接 (27)
第五节建立产业协同发展机制 (28)
第六章生态文明共建 (29)
第一节共同构筑生态屏障 (29)
第二节共促城市群绿色发展 (31)
第三节共建跨区域环保机制 (32)
第七章公共服务共享 (34)
第一节加强教育科技合作交流 (34)
第二节推进医疗卫生合作 (34)
第三节共同推动文化繁荣 (35)
第四节联合开发人力资源 (36)
第五节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37)
第八章深化开放合作 (38)
第一节共建开放通道和平台 (38)
第二节完善国内区域合作 (39)
第三节大力推进国际合作 (40)
第九章规划组织实施 (41)
第一节加强组织协调 (41)
第二节强化督促检查 (41)
前言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衡阳市、娄底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鹰潭市、新余市、宜春市、萍乡市、上饶市及抚州市、吉安市的部分县(区),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万亿元,年末总人口1.21亿人,分别约占全国的3.3%、8.8%、8.8%。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加快将长江流域打造成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43号)关于“鼓励和支持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开展战略合作,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有关要求,编制本规划,用于指导和推进今后一个时期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联动与一体化发展。规划期为2015—2020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
第一章发展背景
第一节合作发展基础
历史渊源深厚。长江中游城市群山水相连、人文相亲,自古以来就有着特殊的文化渊源,经贸往来非常密切,具有发展成为跨区域特大型城市群的深厚基础。
交通条件优越。该城市群临江达海,经济腹地广阔,拥有一批现代化港口群、区域枢纽机场以及铁路、公路交通干线,基本形成了密集的立体化交通网络,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在全国综合交通网络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经济实力较强。该城市群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优势明显,工业门类较为齐全,形成了以装备制造、汽车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航空、冶金、石油化工、家电等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迅速。
城镇化基础良好。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的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发展迅速,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生态环境容量较大,城乡区域发展趋于协调,2014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55%。
合作交流密切。目前区域内跨省交流合作平台已达30多个,自2012年初签订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基础设施、产业、市场、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合作迅速展开,各省会城市先后签署了《武汉共识》、《长沙宣言》等协议,咸(宁)岳(阳)九(江)小三角、九江与黄冈跨江跨区合作开发、新(余)宜(春)萍(乡)与长株潭合作等重点地区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随着国家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谋划区域发展新棋局、推动经济增长空间从沿海向沿江内陆拓展,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强大动力与有力保障,也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提升开发开放水平、增强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创造了良好条件,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比较优势和内需潜力将得以充分发挥,在全国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同时也要看到,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还有待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不尽合理,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任重道远。
第三节重要意义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大背景下,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有利于跨区域整合优化资源要素,探索城市群合作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培育形成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引领和带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有利于深化长江流域经济合作和开放开发,形成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协同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有利于共同保护长江水资源水环境,促进人水和谐、绿色发展,引领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有利于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使城乡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