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源种猪场免疫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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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源种猪场免疫程序表

攀枝花市泰源养殖有限公司饲养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泰源养殖场生产过程中引种、场地环境、疫病防制、饲料饲养、兽药使用、生产档案管理应遵循的规范,并符合无公害畜产品禽肉的生产要求。

在进行种猪场场址选择,规划布局设计建设前通过东区农牧局、东区政府批准备案,由东区畜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全程监控,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后从事种禽的生产经营。

2 引种来源

2.1 种猪必须引自具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无五号病、蓝耳病的种猪场,或由该类场提供种猪生产的经过产地检疫的健康种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区外引进动物及其它产品。凡是在区外引进动物及其产品时,事前必须到区农牧局报告并提出申请,经区农牧局请示部省市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引进,引进动物及其产品时接受区农牧局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员的监督和指导。

2.2 引进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在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员的监督下隔离观察一个月以上,经检疫确定无病害疫情后方能进入正常的饲养程序和交

易。

3 圈舍设备卫生条件

3.1 种猪场选在距离饲料生产基地较近、交通方便,供水供电方便的地方,不得靠近交通要道(距离交通干线不少于200 米)、工厂(距离工厂1000 米以上)、水源、居民集中住宅区(距离在1000 米以上),地势要干燥,地形要开阔,地面要平坦,要避风向阳,场

区面积根据饲养规模、饲养加工管理方式、饲料加工贮存和动物产品加工贮存经营方式等确定。

3.2 严格执行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

3.3 圈舍屋顶设计建造采用双坡式屋顶,朝向采取南北方向位,南北向偏东或偏西10—30 度为宜,保持猪舍纵轴线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呈30—60 度角。相邻两猪舍纵墙间距为10m〜20m。猪舍靠近道路的一端,设两间小屋,一间为工作间(或值班室、消毒室、更衣室、),另一间为调料室,面积12 平方米——14 平方米。猪舍可采用砖混结构或轻钢结构,棚舍可采用钢管支柱。每幢猪舍的入口处

(室外)设计

消毒池,左面设计为兽医及工作人员工作室、更衣室,右面设计为饲料及工具库。

猪舍建筑符合卫生要求,内墙表面光滑平整,墙面不易脱落、耐磨损和刁二含有毒有害物质,具备良好的防鼠、防虫和防鸟设施。

3.4 种猪场四周建围墙、防疫沟,并有绿化隔离带,场大门和后

门入出口处设车辆强制消毒设施。在生产区入口处设人员更衣消毒室,在圈舍入口处设地面消毒池。人员进出种禽场必须更换衣、鞋、帽,严禁饲养非生产性动物,严禁非生产人员入场。

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并适合卫生检测。

4 饲养管理卫生条件

4.1 猪舍内人行通道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实施彻底清洗、消毒和灭虫、灭鼠三次,消毒剂选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规定的高效、低毒和低残留消毒剂,且必须符合NY5035 的规定;灭虫、灭鼠选择符合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菊酯类杀虫剂和抗凝血类杀鼠剂。卫生消毒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泰源养殖场卫生消毒制度执行。

4.2 猪场所有入口处应加锁并设“谢绝参观”标志。猪场门口设消毒池和消毒间,进出车辆经过消毒池,所有进场人员要脚踏消毒池,消毒池选用2%〜5%漂白粉澄清溶液或2%〜4%氢氧化钠溶液,消毒液定期更换。进场车辆用表面活性剂消毒液进行喷雾,进场人员经过紫外线照射的消毒间。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生产区,特定情况下,参观人员在淋浴和消毒后穿戴保护服才可进入。

4.4 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工作人员进鸡舍前要更换

干净的工作服和二工作鞋,鸡舍门口设消毒池或

消毒盆供工作人员鞋消毒用

4.5 坚持全进全出制饲养,种猪场不准饲养其他家畜家禽。

5 饲料饲养

5.1 严格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使用的饲料不

得发霉变质,使用的饲料添加剂符合《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砷、铅、汞、铬、氟、黄曲霉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符合CBl3078 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5.2 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并按规定执行休药期。

5.3 禁止在饲料和饮水中添加《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所列药物。

5.4 禁止使用抗生素滤渣作饲料原料。

6 兽药使用

6.1 正常情况下禁止使用任何药物。

6.2 治疗患疾病猪必须使用药物时,凭临床兽医处方用药。使用的兽药有休药期规定的,准确计算停药时间,并严格执行休药期。

6.3 建立并保存患病猪的治疗记录,包括患病猪的耳号、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的经过、治疗时间、疗程、所用药物的商品名称及

有效成分。

6. 4 所用兽药应符合《曾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使

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作为兽药使用的药物。

6.5 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所列的药物。

7.饲料每天定期饲喂三次。饲用的饲料可自配,也可用颗粒饲料,喂饲料量的多少根据猪的大小和营养需要确定。

7.1 饮水管理水源要充足,水质良好,便于防护,便于取用,并易于进行水的净化和消毒。采用自由饮水。确保饮水器不漏水,饮水器要求每天清洗、消毒。

7.2 防疫和病猪治疗

7.2.1 对病变较轻,可以治疗的猪隔离饲养治疗,所用药物应符合无公害生产的要求。对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泰源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执行。

7.2.2 疾病防治防传染病严格按照攀枝花市宏福养殖有限公司种猪场免疫程序设计方案执行。

7.2.3 定期消毒对猪舍及周围环境进行定期清扫消毒,收集堆粪便

污物

进行沼气发酵处理。消毒采取喷雾消毒,带猪消毒

8 生产记录

8.1 建立一系列相关的生产档案,确保猪的可追溯性。

8.1.1 建立并保存猪的免疫档案记录。

8.1.2 建立并保存猪的全部兽医处方及用药的记录。

8.1.3 建立并保存猪饲料饲养记录,包括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厂家、出厂批号、检验报告、投料数量,含有药物添加剂的特别注明药物的名称及含量。

8.1.4 建立并保存猪的生产记录,包括产仔日期、数量头数相关资料、消毒记录、用药记录、喂料量、猪群健康状况,出售日期,数量和购买单位。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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