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社区矫正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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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社区矫正保证书
一、保证遵纪守法,服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并履行相关义务。
二、保证遵守《湖南省社区矫正人员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教育改造活动,按时向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汇报思想和个人动向。
三、保证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在限定的区域内活动,随时保持联系的畅通。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审批机关、居住地司法所、保证人各存一份。)
矫正人员签名: 2011年11月25日
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一、本人保证在年月日前,按时到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二、本人保证遵纪守法,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并履行相关义务。
三、本人保证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各项教育履行活动,按时向社区矫正机构汇报思想和动向。
四、本人保证社区矫正期间,在限定的区域内活动,随
时保持联络畅通。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人民法院或监所、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保证人各存一份)。
保证人:(签名)交付执行机关(盖章):
年月月年月日
备注:1、第一款中的日期为裁判文书生效或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
报到地为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2、此保证书由交付执行机关按要求自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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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保证书
本人自接到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决定)后,保证做到: 1、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
2、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3、按规定与社区矫正监督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签订监督、帮教协议书;
4、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与矫正工作人员见面汇报一次,递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5、自觉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范围内活动,因
就医、探亲等原因暂时离开活动范围,按规定请假,需要迁居的,主动向司法所报告,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12小时;
7、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其它有关规定。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本人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保证人:
年月日
社区矫正保证人承诺书
矫正对象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
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矫正期限年月日至年
月日(年月)
保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身份证与被保证人关系
联系电话担保期限
本人郑重承诺:我志愿担任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担保人,为明确责任,
恪守承诺,特作如下保证:
一、保证自已身份、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的真实性,保证自己思想正派、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
二、保证督促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一切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三、保证督促被保证人按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并上交书面思想汇报;
四、保证督促被保证人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活动,努力改造,重新做人;
五、保证督促被保证人接受手机gps定位监管,做到人不离机,机不离人,离开建桥或者迁居时,应当先向所在地司法所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六、保证督促被保证人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七、在担保期间,本人一定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及乡镇司法所对被保证人的矫正工作,尽职尽责。
八、在被担保人矫正期间,凡出现被担保人脱离监管、重新犯罪,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依法本人追究刑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司法所、矫正对象、保证人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保证人:
被保证人:
年月日
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审核意见:
矫正对象所在地司法所审核意见:
归朝司法所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
2、通过多种形式,对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3、依法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适合其年龄、身体条件、劳动技能的社会公益劳动。
4、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纪律
一、不滥用职权、弄虚作假;
二、不隐瞒案情,包庇、纵容矫正对象违法犯罪;
三、不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矫正对象;
四、不玩忽职守,履行法定职责;
五、不泄露社区矫正工作秘密;
六、不利用矫正对象从事营利性活动或牟取其他私利;
七、不得吃请或收受好处。
社区矫正工作者职责
一、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矫正对象的具体实际,制订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二、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接受矫正对象,办好衔接手续。
三、根据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制订教育矫正方案。
四、对矫正对象实施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和培训学习等日常监督管理。
五、根据矫正对象的考核情况,依据规定提请对其进行行政奖惩和司法奖惩。
六、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活动,适时开展“一帮一”、“一带一”等社会帮教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和亲情力量,提高矫正对象的教育质量
七、积极开展调研,收集和整理社区矫正方案。
八、加强与社区公安民-警、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矫正力量的配合与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为矫正工作服务。
九、接受上级机关以及地方检-察-院的监督,维护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十、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例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