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三小无障碍通道管理制度
无障碍服务管理制度
无障碍服务管理制度无障碍服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加重,残疾人群体和脆弱群体的需求也在增加。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无障碍服务管理制度势在必行,以保障这些群体的权益,提高社会的包容性和可及性。
无障碍服务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物和设施的无障碍设计:建筑物和设施的无障碍设计是最为基础和核心的内容。
建筑物和设施的设计应考虑到各种人群的需求,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
例如,无障碍服务管理制度规定,建筑物应设有扶手、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等设施,以方便残疾人和脆弱群体的进出和使用。
2. 交通无障碍化:交通无障碍化是无障碍服务管理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应设有专门的座位、轮椅通道等设施,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乘坐。
此外,还应规定公共交通站点的无障碍设计,如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等,以便残疾人和脆弱群体能够顺利乘车。
3. 信息无障碍化:信息无障碍化是无障碍服务管理制度中内容较为复杂和多样的一项。
规定在公共场所、网站、媒体等各个方面都要考虑到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提供易懂易读的信息、无障碍文字、语音播报等服务,以方便这些群体获取信息和参与社会活动。
4. 服务员培训和意识普及:无障碍服务管理制度还应规定相关服务员的培训和意识普及工作。
服务员应接受相关无障碍知识的培训,了解残疾人和脆弱群体的需求,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
此外,还应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来普及无障碍服务的理念,增强社会对残疾人和脆弱群体的包容性和理解力。
综上所述,无障碍服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一个无障碍服务的环境,才能够实现社会的包容性和可及性,使得所有人都能够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享受生活的美好。
希望通过不懈努力,无障碍服务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更好的推广和实施,为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包容的社会做出贡献。
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
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内无障碍设施的完善和有效使用,供应便利和照料身体有特殊需求人士的需求,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的无障碍设施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无障碍通道、坡道、电梯、轮椅、轮椅卫生间、残疾人停车位等。
第三条医院的全部部门、职工和访客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负责无障碍设施的修建、维护和使用。
第二章设施建设与规划第四条医院应在规划和建设阶段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的需求,将无障碍设施纳入医院的总体规划中。
第五条医院在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时,应确保设施采用无障碍设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六条医院设施规划部门应对全部无障碍设施进行认真规划和设计,并确保其合理布局和便捷使用。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三章设施标识和引导第八条医院应在无障碍设施的入口、接触区域、服务区域等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设施标识,标识应清楚明确,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医院应在无障碍设施的通道和节点设置引导标识,以便用户正确使用无障碍设施,并确保标识的可见性和可读性。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进行无障碍设施标识的维护和更换,确保标识的完好和有效。
第四章设施维护和保养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服务效果。
第十二条医院设施部门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损坏、故障和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医院设施部门应定期组织设施检查和维护,对设施进行清洁、润滑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施的良好状态和使用安全。
第十四条医院设施部门应建立设施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响应用户反映的设施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第五章设施使用与服务第十五条医院应向身体有特殊需求的患者和访客供应优先使用无障碍设施的服务,确保其最大程度的便利和舒适。
第十六条医院设立的无障碍通道、坡道、电梯等设施应保持通畅,不得占用、堆放杂物或被其他物品阻拦。
无障碍交流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无障碍交流质量,保障交流双方权益,营造和谐、高效的交流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交流活动,包括会议、培训、接待、咨询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平等、尊重、互助、发展的原则,确保交流双方在交流过程中能够充分沟通、理解、支持。
第二章交流环境与设施第四条保障交流场所无障碍设施齐全,包括但不限于:(一)合理布局座位,确保无障碍通行;(二)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如轮椅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三)提供盲文、手语等辅助交流工具;(四)保证通讯设施畅通,方便交流双方联系。
第五条交流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光线充足,避免强光直射;(二)温度适宜,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三)噪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四)音响设备完好,音质清晰。
第三章交流内容与形式第六条交流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全面;(二)尊重事实,避免误导;(三)遵守法律法规,不涉及国家机密;(四)尊重他人隐私,不泄露个人敏感信息。
第七条交流形式应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交流:直接对话、讨论、辩论等;(二)书面交流:报告、信函、电子邮件等;(三)多媒体交流:图片、视频、音频等;(四)网络交流:论坛、社交媒体等。
第八条交流双方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表达清晰,语速适中,语调自然;(二)尊重对方,耐心倾听,避免打断;(三)使用规范的语言,避免使用粗俗、歧视性词汇;(四)注意礼貌,使用敬语,表达感谢。
第四章交流程序与纪律第九条交流程序:(一)明确交流主题,制定交流计划;(二)通知交流双方,确保双方知晓;(三)按计划进行交流,确保时间安排合理;(四)交流结束后,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条交流纪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二)尊重他人,维护社会公德;(三)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四)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形象。
第五章责任与考核第十一条交流双方应承担以下责任:(一)保证交流内容真实、准确、全面;(二)遵守交流纪律,维护交流秩序;(三)积极沟通,增进了解,达成共识;(四)对交流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共同解决。
宽城三小无障碍通道管理制度
宽城三小无障碍通道管理制度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日臻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们的精神需求日益增长。
无障碍通道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因为有了无障碍通道,身体残疾者、孕妇、小孩等特殊人群就能够更加便利地出行。
建设无障碍通道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功能和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
在宽城三小校园内,也需要建立起一套无障碍通道的地图和管理制度,以保障学生和老师的出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宽城三小校园内所有含有无障碍通道的区域。
三、建立无障碍通道地图1.根据校园环境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无障碍通道地图,方便特殊人群出行。
2.地图应标注特殊人群需求设施,如坡道、扶手、盲道等。
3.地图应分区域打印,发布在校园公告栏和校园管理网站上,方便学生和老师查询。
四、无障碍通道设施的维护与管理1.无障碍通道设施的维护应在学校全员的关注下进行。
特别是对于学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应入常态,激发全员关心的态度。
2.学校管理部门需要定期巡查无障碍通道设施的完好情况,并及时对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新,保证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
3.在维护和更新无障碍通道设施时,请保证设施符合相关标准。
如无障碍坡道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渐缓而不陡,角度不得小于1:12,宽度大于1.2米等。
五、无障碍通道的警示标志1.在校园内所有无障碍通道的附近和路口,应立即安装警示标志。
2.警示标志的内容需要清晰明了,标示出所涉及的通道是无障碍通道,标注注意事项,如路面凹凸不平、坡道不陡峭等。
3.警示标志应定期更新,以保证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
六、无障碍通道使用指南1.身体残疾者、孕妇、小孩等特殊人群可以使用无障碍通道,保证其出行的便利性。
2.使用无障碍通道时,请勿堵塞通道,保证通道的畅通。
3.使用无障碍通道时,请保持通道的清洁,避免过多的杂物和障碍物的存在,以防危险事故的发生。
4.如需要帮助,可以向学校的校园管理人员求助。
七、处罚规定根据情况轻重 and 实际情况,对于在无障碍通道上破坏、污染和乱摆放物品的人员,学校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管理和处罚。
医院残疾通道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残疾通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更好地为残疾患者提供便利和服务,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残疾患者优先权1. 本院对残疾患者实行优先服务,为残疾患者提供安全、便利的就医环境。
2. 残疾患者享有挂号、就诊、检查、治疗、取药等优先权利,工作人员应确保残疾患者优先权益的实现。
第三条残疾患者通道设置1. 本院应设有明显的残疾患者通道标识,通道应保持畅通,方便残疾患者就医。
2. 残疾患者通道包括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卫生间、坡道、电梯等,应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
3. 本院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残疾患者通道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优先服务措施1. 为残疾患者提供预约挂号、预约转诊服务,优先安排残疾患者就诊。
2. 在挂号、缴费、住院手续办理、检验、检查、取药等区域设置优先服务窗口,并有明显标识。
3. 提供导医咨询、协助就医等服务,为残疾患者提供轮椅等辅助器具。
4. 本院应设有残疾患者专用停车位,方便残疾患者停车。
第五条培训与宣传1. 本院对员工进行残疾患者服务相关培训,提高员工对残疾患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2. 通过宣传栏、手册等方式,向残疾患者宣传本院残疾患者服务内容和权益保障。
第六条监督与反馈1. 本院设立监督机制,对残疾患者通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残疾患者及家属有权对本院残疾患者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本院应及时回应和处理。
第七条法律责任1. 本院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 违反本制度,损害残疾患者权益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无障碍通道规范
无障碍设施规范说明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学校无障碍环境管理制度
学校无障碍环境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营造一个舒适的无障碍学习和工作环境,促进学校的公平与包容,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平等权利,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校园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学校整体形象和知名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教育设施等场所及周边环境。
第四条条例1. 学校将逐步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以及财政预算进行合理规划。
2. 学校将建立无障碍环境评估机制,定期对校园环境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 学校将建立无障碍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校园无障碍环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提高无障碍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设施建设1. 学校将合理规划和设计教学楼、办公楼、宿舍等场所,保证无障碍通道的合理设置和通畅。
2. 学校将配备必要的辅助设施,如无障碍卫生间、轮椅坡道、电梯等,保障残疾人士顺利进出各个场所。
3. 学校将定期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六条教育培训1. 学校将加强无障碍环境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无障碍意识和素质。
2. 学校将开展无障碍环境的培训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无障碍环境管理能力,增强他们处理无障碍环境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管理监督1. 学校将设立无障碍环境保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无障碍环境相关的事务。
2. 学校将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 学校将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奖励和惩罚机制,鼓励和奖励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中做出优秀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法律保障1. 学校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障残疾人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2. 学校将定期对校园进行无障碍环境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校园的无障碍环境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学校残疾人通道使用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保障残疾人士在学校内的出行安全,提高学校服务水平,营造和谐、包容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残疾人士以及协助残疾人士出行的人员。
三、通道设置与管理1. 学校应根据残疾人士的出行需求,合理设置残疾人通道,包括无障碍通道、电梯、卫生间等设施。
2. 残疾人通道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方便残疾人士识别和使用。
3. 学校应定期检查残疾人通道设施,确保其完好无损,无障碍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4. 学校应加强对残疾人通道的管理,防止通道被占用或损坏。
四、使用规定1. 残疾人士在使用残疾人通道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爱护通道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占用通道。
(2)在通过通道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3)在紧急情况下,应优先使用残疾人通道。
2. 协助残疾人士出行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在协助残疾人士出行时,应尊重其意愿,不得强制或干涉。
(2)在协助过程中,应确保残疾人士的人身安全。
(3)不得占用残疾人通道,确保通道畅通。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应设立残疾人通道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残疾人通道的使用情况。
2. 监督员应定期对残疾人通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 学校应定期对残疾人通道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不断优化通道设置和服务。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损坏或占用残疾人通道的人员,学校将依法予以处理。
2.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残疾人通道设施损坏或使用不便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残疾人通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残疾人通道的使用,体现了学校对残疾人士的关爱和尊重。
我们希望通过本制度的实施,为残疾人士提供更加便利、安全的校园环境,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包容的校园氛围。
学校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
学校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为了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和帮助,学校制定了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服务残疾人群体,为他们提供更加便利的校园环境和更加周到的服务。
一、通道设置1. 学校在各个校区和重要场所设置了专门的残疾人通道,并在校园地图中标注清晰。
2. 残疾人通道应以无障碍设计为原则,考虑到轮椅和其它辅助设备的使用。
3. 通道应平坦、无阶梯、无限制,方便行走或使用辅助设备的残疾人通行。
4. 通道设置应考虑到日常使用频度和实际需求,避免过多冗余通道的设置,以便更好地利用资源和空间。
二、标识设置1. 学校在每个残疾人通道入口处设置残疾人通道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标。
2. 在残疾人通道入口处,设置盲文标识,以便盲人及视障人士凭借触摸盲文找到各个区域。
3. 在学校图书馆、教学楼等重要场所设置残疾人通道引导标识,告知残疾人通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4. 在残疾人通道入口处设置特殊标示,提醒所有用户尊重残疾人通行权益。
三、管理维护1. 学校将校园内的残疾人通道列入日常巡检工作,保持通道平整、清洁,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2. 学校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残疾人通道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更换。
3. 学校设立残疾人通道管理委员会,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残疾人组织代表组成,负责学校残疾人通道建设和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四、宣传推广1. 学校将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纳入学校规章制度,并向全体师生进行宣传推广。
2. 学校将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及时发布在学校网络平台和宣传栏上,让全体师生了解残疾人通道的设置、使用和维护。
3. 学校在新生入学及员工培训过程中,加强对残疾人通道使用规定的宣传与教育。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将残疾人通道管理情况纳入学校每年的评估和考核工作。
2. 学校定期邀请残疾人组织代表参与残疾人通道的监督检查工作,听取他们对残疾人通道使用情况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完善制度。
无障碍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无障碍设施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全社会对残疾人合理融入社会,提高其生活品质,保障其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其生存环境权益,加强对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管理的监督,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会各界的公共场所、商业场所、住宅小区、道路、交通工具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管理。
第三条无障碍设施管理应坚持“无可延续,无结构容限,无人工助推”的理念,着力打造一个无障碍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禁止有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损坏、占用或封闭。
第五条政府应当加大对无障碍设施的投入力度,促进其建设和完善。
第六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配合政府,共同维护无障碍设施的完整和畅通。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建立无障碍设施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建立无障碍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无障碍设施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无障碍设施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建设和维护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商业场所、住宅小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的无障碍设施。
第十二条道路、交通工具应当设置无障碍通道和设施,方便残疾人出行。
第十三条无障碍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各类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发现有单位或个人损坏无障碍设施的,应当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修复。
第十五条市民对无障碍设施管理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或个人,无障碍设施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第十七条对违反无障碍设施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无障碍设施管理部门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第十八条对于恶意破坏无障碍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残疾人提供便利的设施和服务。
无障碍维护管理制度
无障碍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的包容和共享,保障各类人群在公共场所的平等参与权利,保障残疾人和其他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医疗机构、文化娱乐场所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无障碍维护管理制度,并配备专门的无障碍管理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无障碍包括但不限于: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电梯、无障碍扶手、无障碍服务设施等。
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的整体规划和设计,合理设置无障碍设施,提供方便、安全且舒适的场所和服务。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六条公共场所应当明确无障碍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公共场所内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无障碍管理人员应当配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积极为残疾人和特殊群体提供服务。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立无障碍管理工作小组,由无障碍管理人员负责,并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维护设备和工具,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三章设施建设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卫生间,保证残疾人和特殊群体能够方便、安全地使用。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的无障碍通道应当宽敞平坦,无障碍坡道的坡度和倾斜度符合国家标准,防止残疾人和特殊群体摔倒。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卫生间应当设置在易于访问的位置,配备扶手、紧急呼叫按钮、无障碍坐便器和洗手间等设施。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必要的无障碍停车位,标识清晰,并保证给残疾人和特殊群体优先使用。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应当合理设置无障碍电梯和扶手,保障残疾人和特殊群体的出行便利性。
第四章日常维护第十五条无障碍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无障碍设施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保证残疾人和特殊群体的正常使用权益。
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
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社会各类人群均能够便利、平等地享受城市公共设施和服务,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是指对城市公共设施和服务中的无障碍设施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法律法规依据2.责任主体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责任主体,包括政府、社区居民、物业管理机构、开发商等。
政府应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管理的领导,负责制定政策和规划,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监管和评估。
社区居民应积极参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供意见和建议。
物业管理机构和开发商应负责确保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促进社区居民的无障碍出行。
3.目标和原则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的目标是提供包容、便利和平等的城市环境,让残障人士、老年人和其他特殊群体能够无障碍地进入和使用公共设施和服务。
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确保无障碍设施的可持续运行和维护。
4.规划和设计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应规定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和设计要求。
城市规划中应考虑到无障碍路径的布局和连接,公共建筑应设置坡道、扶手、导盲线等设施,以便残障人士和行动不便人群能够自由出行。
同时,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应满足标准和规范,确保其易于使用和安全。
5.建设和改造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应确定建设和改造无障碍设施的程序和要求。
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推动无障碍设施的建设。
物业管理机构和开发商在新建和改造建筑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并确保其质量和可持续性。
6.维护和管理7.宣传和教育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城市的无障碍环境,促进社会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
各相关主体要充分认识到无障碍设施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和支持相关工作,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平等和便利的生活环境。
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无障碍设施的有效使用,提高无障碍服务质量,确保无障碍服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服务设施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残疾人;(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无障碍设施的安全检查和评估;(三)协调解决无障碍设施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对违反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三)开展无障碍设施使用培训和宣传教育;(四)收集和处理无障碍设施使用过程中的投诉和建议;(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无障碍设施安全管理第八条无障碍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九条无障碍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安全可靠。
第十条无障碍设施损坏、缺失或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一条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使用无障碍设施的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无障碍设施;(二)无障碍设施的使用者应爱护设施,不得随意丢弃垃圾;(三)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设施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整洁、有序;(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无障碍设施上张贴、涂写、刻画等。
第四章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无障碍服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无障碍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学校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校残疾人群体的平等参与和便利通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残疾人师生、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以及其他需要使用残疾人通道的人员。
三、残疾人通道的设置与管理1. 学校应根据残疾人通行需求,合理设置残疾人通道,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口、楼梯、走廊、卫生间、停车场等。
2. 残疾人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障碍设施完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残疾人通道的标识应清晰可见,设置明显的残疾人通道标志,便于残疾人识别和使用。
4. 学校应设立残疾人通道管理员,负责残疾人通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5. 残疾人通道管理员应定期对通道进行检查,确保通道设施完好、畅通无阻。
四、残疾人通道的使用规范1. 残疾人通道仅供残疾人使用,非残疾人不得占用。
2. 残疾人使用通道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损坏通道设施。
3. 残疾人通道的使用者应爱护通道设施,不得随意堆放物品、张贴广告等。
4. 学校举办活动时,应优先考虑残疾人通道的使用需求,确保残疾人能够顺利通行。
五、宣传教育与培训1. 学校应定期开展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工作人员对残疾人通道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学校应定期对残疾人通道管理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学校应建立健全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残疾人通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残疾人通道管理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有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校将努力为残疾人群体提供更加便利、舒适的校园环境,让每一位残疾人都能在校园中感受到关爱与尊重。
无障碍坡道的规章制度
无障碍坡道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行动不便人群的权益,确保他们的安全出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筑物等地方设置的无障碍坡道。
第三条:无障碍坡道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无障碍坡道的设置、维护和管理,应当遵循便捷、安全、实用等原则。
第五条:无障碍坡道的管理责任由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和物业单位共同协助。
第六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无障碍坡道,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无障碍坡道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人员进行定期巡查,确保无障碍坡道的畅通和安全。
第二章无障碍坡道的设置标准第八条:无障碍坡道的坡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即坡度不超过1:12。
第九条:无障碍坡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2米,保证轮椅等辅助工具的顺利通行。
第十条:无障碍坡道应设置适当的护栏和栏杆,确保行动不便人群的安全。
第十一条:无障碍坡道的路面应平整、无障碍物,确保行动不便人群的顺利通行。
第十二条:无障碍坡道应设置清晰明确的标识,包括标志、提醒牌等,引导行动不便人群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无障碍坡道的坡道口和终点应进行防滑处理,避免因湿滑而导致意外发生。
第三章无障碍坡道的维护管理第十四条:无障碍坡道管理单位应定期清理无障碍坡道的积水、杂物等杂物,确保坡道的通畅。
第十五条:无障碍坡道管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无障碍坡道的护栏、栏杆等设施,确保安全性。
第十六条:无障碍坡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无障碍坡道管理档案,对每一处无障碍坡道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七条:无障碍坡道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无障碍坡道的设置、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对无障碍坡道管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考核评估,对合格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单位进行整改处罚。
宽城三小无障碍通道管理制度
宽城三小无障碍通道管理制
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宽城三小无障碍通道管理制度
1、学校内的无障碍通道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2、无障碍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通行的遮挡物。
3、学校值班人员每天要进行巡视检查,严禁堵塞,保证无障碍通道正常通行。
4、学校内所有无障碍通道,必须设置指示标志。
5、总务处应对学校无障碍通道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吉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吉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吉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6月2日省政府第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蒋超良2016年6月12日吉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创造和优化无障碍环境,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保证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老年人组织等社会组织、机构的意见。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应当符合安全、适用和便利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学校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
学校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学校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残疾人权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他们平等的教育和学习环境,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既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又维护学校整体管理秩序。
二、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遵循残疾人平等参与校园生活的原则,不歧视、不排斥残疾人。
2. 便利原则:提供便利的校园交通环境和服务设施,方便残疾人的出行。
3. 安全原则:保障残疾人通行的安全性,防止意外伤害和事故。
4. 社会共融原则:通过残疾人通道管理,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学生的互动和交流。
三、学校残疾人通道的制定与更新1. 制定: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更新残疾人通道管理制度。
小组成员包括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相关专业人士。
2. 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定期对残疾人通道进行评估和更新。
更新内容包括通道标识、通道设施以及通道管理流程等方面。
四、学校残疾人通道的建设要求1. 标识设置:学校应在主要通道设置残疾人通道的标识,标识应醒目、易辨认。
2. 通道设施:学校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残疾人需求,设置相应的通道设施,如无障碍坡道、扶手、轮椅辅助设施等。
3. 通道宽度:残疾人通道的宽度应满足残疾人的通行需求,确保残疾人可以方便、安全地通过。
4. 维护管理:学校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残疾人通道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五、残疾人通道的通行管理措施1. 残疾人通行证:残疾学生需向学校提供相关的残疾证明材料,并办理残疾人通行证,由学校负责签发。
通行证持有人可以使用残疾人通道。
2. 通道管理人员:学校应安排专门的通道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残疾人通道的秩序。
通道管理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具备服务与沟通能力。
3. 通道管理规定:学校需制定通道管理规定,明确残疾人通行的时间、方式、注意事项等要求。
通行证持有人应按规定正确使用残疾人通道。
小学无障碍教室规章制度
小学无障碍教室规章制度为了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特制定小学无障碍教室规章制度。
一、校园环境规定1. 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不得随意打闹、吵闹。
2. 学生在校园内应当保持整洁,不乱扔垃圾。
3. 学生应当爱护校园植被,不得随意破坏花草树木。
4. 学生应当遵守校园内的交通规则,不得横穿马路或随意乱扔杂物。
二、教室管理规定1. 学生应当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
2. 学生应当保持教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吃东西擦手等。
3. 学生应当遵守课堂纪律,听从老师的教导,不得随意打闹、交头接耳。
4. 学生应当爱护教室设施,不得随意损坏课桌椅、黑板等。
5. 学生应当遵守课间休息规定,不得在教室内吃零食、大声喧哗。
三、学习规定1. 学生应当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拖延或逃避。
2. 学生应当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不得打瞌睡或走神。
3. 学生应当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出言不逊或欺负他人。
4. 学生应当尊重知识,不得抄袭他人作业或作弊考试。
四、安全措施1. 学校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学生防灾意识。
2. 学生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不得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3. 学生应当遵守交通规定,不得在马路上横穿或骑车闯红灯。
4. 学生应当遵守食品安全规定,不得随意食用过期食品。
五、心理健康1. 学校应当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2. 学生应当积极面对压力,不得因困难失落或逃避。
3. 学生应当尊重他人,不得因矛盾冲突而产生恶意。
4. 学生应当学会自我调节,不得过度焦虑或消极抑郁。
以上规章制度为小学无障碍教室所遵循,学校将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致力于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有序的学习环境,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轮椅通道扶手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学校师生特别是残疾学生的出行安全,提高学校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效率,营造和谐、温馨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轮椅通道扶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轮椅通道扶手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区域内轮椅通道扶手的管理工作。
3. 学校安保部门负责对轮椅通道扶手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后勤管理部门。
四、管理制度1. 轮椅通道扶手应保持整洁、完好,无损坏、锈蚀、松动等现象。
2. 禁止在轮椅通道扶手上悬挂、张贴物品,不得倚靠、撞击扶手。
3. 发现轮椅通道扶手损坏、松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后勤管理部门,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维修、更换。
4. 严禁私自拆卸、改造轮椅通道扶手,如需改造,应经后勤管理部门批准。
5. 学校举办活动时,应确保轮椅通道扶手的使用安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状。
6. 学校师生应爱护轮椅通道扶手,不得随意损坏、破坏。
五、监督检查1. 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轮椅通道扶手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安全。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所辖区域的轮椅通道扶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后勤管理部门。
3. 学校安保部门应加强对轮椅通道扶手的巡查,确保其使用安全。
六、奖惩措施1. 对爱护轮椅通道扶手、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的师生,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损坏、破坏轮椅通道扶手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故意损坏、破坏轮椅通道扶手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轮椅通道扶手的管理,确保学校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