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最新整理)
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38ac8fcb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ed.png)
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是指建筑装饰设计单位在参与国内外各类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时需要满足的资质要求。
这些资质标准主要涉及设计单位的人员素质、设计工作经验、技术设备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对于确保建筑装饰设计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介绍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内容。
一、人员素质要求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要求设计单位的相关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能力。
首先,设计单位需要配备一支具备高水平专业知识和设计技巧的设计团队。
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背景,并且需要具备一定的建筑设计和施工实践经验。
其次,设计单位需要有相应的注册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以确保设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专项资质标准还要求设计单位的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设计工作经验要求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还要求设计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设计工作经验。
设计单位应该能够提供近几年自主完成的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案例,并且这些工程的设计应具备较高的质量和创新性。
同时,设计单位还应该能够提供近几年参与过的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案例,并能够证明其在这些工程中所承担的设计任务和工作内容。
这种经验要求是为了保证设计单位在实际工程中能够胜任各类设计任务,并具备解决问题和应对挑战的能力。
三、技术设备要求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对设计单位的技术设备要求比较严格。
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完善的设计软硬件设备,包括计算机、设计软件、办公设备等。
设计软件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和先进性,能够满足各种不同类型装饰设计工程的需求。
此外,设计单位还需要有相关的实验室和样板间,以便进行实验研究和设计效果展示,这样可以提高设计的准确性和精确度。
四、质量管理要求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还对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
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质量目标和管理程序,并确保其在设计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
设计单位还应定期开展内部质量检查和外部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设计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5fb119d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23.png)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在建筑行业中,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它代表着一家企业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领域的专业水准和能力,也是企业在项目招投标中所必须具备的。
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的内涵、标准要求以及对企业的意义。
1. 资质标准的内涵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是指企业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领域所具备的一定设计、施工、管理能力和实力的认定标准。
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和工程实施能力,才能获得该资质标准的认定。
这也意味着,企业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领域具备的专业水准和资质认定,将决定其在项目招投标中的竞争力和业绩表现。
2. 标准要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的认定,需要企业满足一定的标准要求。
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以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和物质保障。
企业必须有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他们应该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和丰富的项目经验。
再次,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工程实施能力,包括施工设备、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
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管理要求,以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同时保护环境。
3. 对企业的意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对企业来说意义重大。
获得该资质标准的认定将提升企业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领域的专业形象和品牌效应,有利于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和客户资源。
获得该资质标准的认定将增强企业在项目招投标中的竞争力,有利于提高中标率和项目业绩。
再次,获得该资质标准的认定将提升企业在行业内的声誉和地位,有利于拓展业务范围和合作伙伴资源。
获得该资质标准的认定将拉近企业与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关系,有利于获得更多政策支持和项目机会。
个人观点和理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作为建筑行业的重要标准之一,其对企业的意义不言而喻。
我认为,企业应该重视该资质标准的认定,并且努力提升自身在技术、管理和实施能力方面的综合实力,以满足标准要求,获取该资质标准的认定。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最新整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最新整理)](https://img.taocdn.com/s3/m/43ced4955fbfc77da269b177.png)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最新整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 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8504852b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be.png)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注:依据建设部对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2007]86 号)]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含建筑装饰装饰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有关配套的建筑、构造、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用( 1)拥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
( 2)社会信用优秀,注册资本许多于300 万元人民币。
( 3)公司达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2 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1 项。
2、技术条件(1)专业装备齐备、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目切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的规定。
( 2)公司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 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2 项,此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1 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1 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2 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需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公司管理组织机构、标准系统、质量系统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用( 1)拥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
( 2)社会信用优秀,注册资本许多于100 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装备齐备、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目切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的规定。
( 2)公司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 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2 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2 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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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3)近二年内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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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业务单位,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资质承担的范围应为:一般公共建筑装饰技
术设计,包括建筑屋面结构设计、建筑外墙结构设计、消防系统设计、立面灯光设计、室内空间布置及设计、空调系统设计、门窗设计等。
三、资质标准
1.单位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低于3名,其中具有建筑装饰
工程设计资质2名,其他人员数量与业务相称。
2.具有国家或地方有效期5年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资质1类
以上的合格证书。
3.拥有完备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实践资质,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经营年限等,具有有效地表示业务能力的资料。
4.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编制、管理制度、培训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等,实行有效的组织管理和质监管理,保证项目能够贯
彻落实设计要求,并力求达到最佳设计效果。
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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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建筑装饰设计市场,提高建筑装饰设计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建筑装饰设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二、资质分类与等级2.1 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2.2 甲级资质适用于从事各类公共建筑、住宅、商业、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大型公共设施的装饰设计项目,以及投资规模较大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乙级资质适用于从事一般性的建筑装饰设计项目,以及投资规模较小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资质标准3.1 甲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建筑装饰设计注册执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建筑美术设计师一级不少于5人,且从事装饰设计行业工作经历不少于10年。
(3)企业业绩: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3.2 乙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建筑装饰设计注册执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建筑美术设计师一级不少于3人,且从事装饰设计行业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
(3)企业业绩: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四、监督管理4.1 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实行全国统一标准和管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监督管理。
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
4.2 申请甲级或乙级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查。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撤销其资质证书。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支持数据-引用标准-相关单位查询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支持数据-引用标准-相关单位查询](https://img.taocdn.com/s3/m/4c21fd857cd184254b3535c4.png)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支持数据-引用标准-相关单位查询
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总则
(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
(3)近二年内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扩展1参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扩展2参见: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
扩展3参见:建设工程数据相关甲级企业。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规定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d94debdffd0a79563c1e72f7.png)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3)近二年内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e99c4a01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f8.png)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概述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从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业务的资格认定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获得,对于保障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资质等级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的专项资质分为以下等级:1.一级资质:具备承担大型、复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能力;2.二级资质:具备承担中型、一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能力;3.三级资质:具备承担小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能力。
三、资质标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认定标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 人员•设计人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聘用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经验的设计人员,包括建筑设计师、结构设计师、设备设计师等。
设计人员应满足相关国家规定的要求,并且具备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技术团队: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组建稳定的技术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并不断跟进行业发展动态,保持技术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
2. 设备与软件•设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配置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计算机设备、绘图仪器、检测设备等,以支持设计工作的进行。
•软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使用行业内通用的软件工具进行设计,例如AutoCAD、Revit、SketchUp等。
同时,应具备良好的软件使用及维护能力。
3. 工程经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施工项目经验,能够提供相关工程案例和参与的项目证明。
施工项目经验包括但不限于:酒店装修、办公楼装修、商场装修等。
4. 质量管理体系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工程设计质量管理、设计文件管理、设计过程管理等。
同时,应定期进行质量审核和技术交流,提高设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资质申请流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申请专项资质应按以下流程进行:1.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设计人员资质证书等。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93d0e54f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faa1758.png)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的意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是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企业进行资质评定和等级划分的依据。
它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规范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企业的经营活动,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提高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促进建筑装饰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的内容和要求1. 人员结构要求根据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设计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这些人员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任务。
2. 技术水平要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要求设计企业的技术水平达到一定的标准,能够熟练运用专业软件进行设计,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设计能力,能够满足不同类型和规模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需求。
3. 设计管理要求设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设计管理体系,包括设计文件管理、质量控制、工作进度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规定和流程,确保设计过程的有序进行和设计成果的可控交付。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建筑装饰行业的从业者,我深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行业秩序,提高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这也对于提高企业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
四、总结和回顾通过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的深入探讨,我们可以看到其对于行业规范化和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设计企业应满足的人员结构、技术水平和管理要求。
我相信,随着这一标准的不断完善和实施,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将更加稳健和可持续。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的实施,对于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筑装饰设计作为建筑行业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不仅需要追求设计的美观和实用,还需要考虑到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863a60a3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69.png)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资质评定的依据,是保障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规范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明确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从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活动的能力和经验。
此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关的设计软件和设备,并且要求其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领域有一定的业绩和声誉。
其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规定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要求。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设计过程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同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设计成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障设计质量和安全。
此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的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类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任务。
同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不断推进技术创新,提高设计水平和效率,为建筑装饰工程的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的信用和诚信进行考核。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保证设计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尊重客户的意见和要求,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客户的期望和需求。
综上所述,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规范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资质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提升自身的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建筑装饰工程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7cf2d277a216147916112834.png)
精心整理(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1(2币;(32(110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1(2万元人2(16(23(1(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丙级(家装)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设计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2制。
可以承担5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工程(仅限住宅装饰装修)的设计与咨询。
四、附则(一)建筑装饰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配套工程是指相关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室内外景观和艺术陈设等。
(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三)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人员配备表附件2: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ceb53962bceb19e8b9f6ba42.png)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注:依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一、总那么〔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许多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1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要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要紧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要紧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要紧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治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治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许多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要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要紧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要紧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要紧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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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准(一)一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
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4)近三年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装修装饰设计资质标准
![装修装饰设计资质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d7ed31aaf1ffc4ffe47acbd.png)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3)近二年内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43712f0c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98.png)
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简介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我国建设行业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加强对装修设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该标准由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适用于从事室内外装修设计、装饰工程的企业和设计师。
本文将详细介绍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相关内容,以帮助企业和设计师了解并顺利申请资质。
二、资质等级及划分装修设计专项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
各等级的划分依据主要为企业的设计能力、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业绩和社会信誉等因素。
不同等级的资质对企业和个人设计师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以下将逐一进行介绍。
三、申请条件及材料1.企业申请装修设计专项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不少于规定金额;(3)具备与申请资质等级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4)拥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设计设备;(5)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人设计师申请装修设计专项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专业的设计师资格;(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数量的合格设计项目;(3)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4)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申请装修设计专项资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章程;(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6)设计设备清单;(7)质量管理手册和制度;(8)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9)其他规定需提交的资料。
四、审核流程1.企业和个人向当地建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建设部门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3.建设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4.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资质证书。
五、管理及维护1.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内需定期进行年审;2.企业和个人应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装修设计业务;3.企业和个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4.建设部门对取得资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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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最新整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 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一)甲级可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三)丙级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四、附则(一)建筑装饰装修包括建筑内部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断、板块饰面、地面、裱糊与软包、细部、涂饰及建筑外维护、保温,浴厕间防水、设备及电气专业配套支线或支管,非承重二次砌体结构、非主体钢结构、电气面板、灯具、卫生洁具、固定家具、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等。
(二)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乙级资质或丙级资质。
(三)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表2: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
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标准(一)甲级1、资质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乙级1、资质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一)甲级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
四、附则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表,: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本标准所称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类型。
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或4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2、技术人员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0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大型或2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人员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中型或1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任务范围(一) 甲级承担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 乙级可承担各类型幕墙高度在80米以下且幕墙单项工程面积在6000m2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
四、附则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表2: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本标准所称轻型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网壳、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索膜结构、压型拱板等钢结构工程。
(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中1级工程项目设计不少于3项,或2级工程项目设计不少于4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0年以上从事钢结构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1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1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2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具有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具有完善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安全保障及环保措施。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钢结构设计经历,并主持过2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2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具备必要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和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完善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