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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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费)申报表

附加税(费)申报表

登记类型 身份证类型 联系方式
单位 居民身份证
本期应纳 税率(征 税(费) 收率) 额
本期减免税(费)额
本期已缴 税(费) 额Βιβλιοθήκη 本期应补 (退)税 (费)额
减免性质代码 6 0.07 0.03 0.02 7=5*6 8
减免额 9 10 11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期起: 所属期止:
名称 纳税人信息 登记注册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计税(费)依据 征收项目 征收品目 增值税 消费税 一般增值税 免抵税额 1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市区(增值税附 征) 增值税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地方教育附 加 合计 2 3 4 5=1+2+3+4 营业税 合计 其他有限 所属行业 责任公司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金三电子税务局内容讲解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金三电子税务局内容讲解

额”3个项目;
5.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
增加了“简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补(退税)纳税税申报表 额”、“教育并费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 “地方教育附优加本期应补(退)费额” 3个项目

6.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1张通用主表: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
报表》
7.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 报表
8.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 税纳税申报表
点击对应报表后的“填写申报表” 按钮,进入报表填写页面
2 电子税务局操作
依次进入附表,进行填报
2 电子税务局操作
当纳税人填写附列资料(五)保存后,需再次打开主表, 点击“提取数据”保存报表。
2 电子税务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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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表整合后的变化
新申报表中,除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外,增值税申报也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的变化
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般纳税人适用)》主表
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 资料(二)》(本期进项税 额明细)
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
其他进项税务转出的情况填写在23b栏。
1 变化
1 报表整合后的变化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变化 第2、5栏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原《增值税纳税 申报表(小规模 纳税人适用)》 主表
1、表第3名、调6、整8为、《14增栏值次税“税及控附器加具税开费具申的报普表通(发票一般纳税 不人含适税用销)售》额”调整为“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
1 报表整合后的变化
报表整合后,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附件4:车船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1 / 18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2 / 18填表说明:1.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

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2. 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

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

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

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税务机关可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纳税申报系统,直接生成申报表由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3. 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 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5.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1)组织机构代码(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8)其他6.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

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7. 征收品目:(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7)4.0升以上的乘用车(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10)货车(11)挂车(12)专用作业车(13)轮式专用机械车(14)摩托车(15)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3 / 18(16)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机动船舶(17)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8)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9)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20)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21)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22)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8. 计税单位:(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保留两位小数)(3)游艇子税目,填报米9. 计税单位的数量:车辆按辆征收的,填报1;车辆按整备质量以及船舶按净吨位征收的,填报吨数;游艇按米征收的,填报总长的米数。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需要每天制学习计划吗每天制定学习计划对于个人的学习和成长至关重要。

无论是在学校、工作还是自学的情况下,制定一个合理的学习计划都可以提高学习效率,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知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实现个人的学习目标。

首先,每天制定学习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安排时间。

在我们繁忙的日程中,可能会有各种琐事占据我们的时间。

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学习计划,很容易就会被其他琐事耽误了学习时间。

通过制定学习计划,我们可以有计划地安排每天的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各科目的学习内容,不至于被其他事情所困扰。

其次,每天制定学习计划可以培养我们的学习习惯。

习惯是一种力量,只有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才能更好地坚持下去。

通过每天制定学习计划,我们可以按照计划进行学习,培养出每天都有学习的习惯。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学习效率,还可以养成良好的习惯,为将来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再次,每天制定学习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知识。

通过制定学习计划,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根据每天的学习计划有选择地学习必要的知识,确保每天都在学习最重要的知识点。

这样既可以提高学习效率,又能够更好地掌握知识,从而更好地应对各种考试和工作任务。

最后,每天制定学习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实现个人的学习目标。

每个人在学习的过程中都有自己的学习目标,通过制定学习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规划学习时间,明确学习内容,逐步实现自己的学习目标。

无论是提高成绩,还是学习专业知识,亦或是提高工作技能,都需要通过每天制定学习计划,逐步实现个人的学习目标。

综上所述,每天制定学习计划对于个人的学习和成长至关重要。

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安排时间、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效率、掌握知识、实现个人的学习目标,从而更好地适应学习和工作的需要。

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养成每天制定学习计划的习惯,从而更好地实现个人的学习和成长。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带公式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带公式
税款所属期限: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
(减免性质代码_城市维护建设税:07049901,

减免性质代码_教育费附加:61049901,减免性质代码_地方教育附加:99049901)
本期是否适用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抵免政策

征收项目
征收品目

减征比例_城市维护建设税(%)
0
减征比例_教育费附加(%)
0
减征比例_地方教育附加(%)
0
当期新增投资额
0
上期留抵可抵免金额
0
结转下期可抵免金额
0
税率
本期应纳
(征收率) 税(费)额
本期减免税(费)额 减免性质代码 减免额
6
7=5×6
8
9
7% 3% 2% ——
-
-
-
-
——
-
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减征额
计税(费)依据
增值税 一般增值税 免抵税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消费税
营业税
合计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合计
1
2
3
4
5=1+2+3+4
-
-
-
-
-
-
-
-
-
-
-
计税依据修改原因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谨声明
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经办人: 代理机构:
城市维护 建设税、 教育费附 加、地方 教育附加 申报表
10 -
试点建设培育 产教融合型企业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本期应纳税(费) 应抵扣税(费) 减免税(费)额 额 额 0.00 0.00 0.00 0.00 0.00 受理日期: 0.00 0.00 0.00 0.00 0.00 2015-08-17 0.00 0.00 0.00 0.00 0.00 本期已缴税(费) 本期应补(退)税(费) 额 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纳税人名称(公章): 菏泽开发区捷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税款所属期: 征收项目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政府性基金收入 专项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合计 申请人: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征收品目 增值税地方其他水利建设基金 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教育费附加 市区(增值税附征) ─ 税(费)款所 属期起 2015-07-01 2015-07-01 2015-07-01 2015-07-01 ─ 税(费)款所 属期止 2015-07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31 2015-07-31 2015-07-31 2015-07-31 ─ 申报日期:
通 用 申 报 表
(税及附征税费)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 应税项(总数量或收入总额、 减除项(允许减除数量 应缴费人数、原值、面积、缴 、金额、面积、已安排 费基数等) 残疾人数等) 0.00 0.00 0.00 0.00 ─ 2015-08-17 ─ 0.00 0.00 0.00 0.00 ─ 受理人: 371702334266298 2015年8月17日 计税(费)依 据 0.00 0.00 0.00 0.00 ─ 税(费)率或单位税 额 0.01 0.02 0.03 0.07 速算扣除 数 0.00 0.00 0.00 0.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还有地方教育附加费总结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还有地方教育附加费总结

教育附加费 定义: 教育附加费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其作用是发展地方 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纳费对象: 纳费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自2010年12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 通知》(国发【2010】35号) [1]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6年发布的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时规定》。 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 附加的义务人。 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费。 征收率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征收范围: 自营改增之后变成了 缴纳“二税”(即增值税、消费税,下同)的单 位和个人,海关对进出口产品代征的消费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税额计算: 普通计算方式: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 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 (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征收方式: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与“二税”同时缴 纳,自然其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也与“二税”相同。比如,某施工企业所在地在A市,而本期它 在B市承包工程,按规定应当就其工程结算收入在B市缴纳增值税,相应地,也应当在B市缴纳与 增值税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预缴税款 对于按规定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缴纳“三税”的纳税人,应在按规定预缴 “二税”的同时,预缴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纳税申报 企业应当于月度终了后在进行“二税”申报的同时,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申报。 (四)税款缴纳 对于以一个月为一期缴纳“二税”的施工企业,应当在缴纳当月全部“二税”税额时,同时按照 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全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间的比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三税”税额的3%。

另外,为进一步规范和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筹资渠道,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统一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和征收标准。

财综[2010]98号明确规定,统一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的开征地方教育附加。

(一)账务核算1.小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2.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规范和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筹资渠道,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现就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一开征地方教育附加。

尚未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份,省级财政部门应按照《教育法》的规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级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

二、统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6.18•【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本篇法规中的第一条第一项及附件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暂停执行。

本篇法规中的第一条第一项及附件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自2021年8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调整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申报表的修订(一)为便于申报、规范管理,修订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完善了优惠政策减免代码选择项,修改了填表说明的相关内容(具体见附件)。

(二)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附件2《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的计算公式及填表说明。

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第18栏次中“18=10-13” 修改为“18=10×(1-减征比例)-13”,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填表说明中“二、有关栏目填写说明”下“(十八)第18栏‘本期应补(退)费额’”的内容,修改为“反映本期应缴费额中应补缴或退回的数额。

计算公式:18=10×归属中央收入比例×(1-50%)+10×归属地方收入比例×(1-归属地方收入减征比例)-13。

城建税申报表怎么填

城建税申报表怎么填

城建税申报表怎么填城建税是⼀种法定的税收项⽬,需要按照规定进⾏申报纳税,这也是企业的义务。

那么进⾏城建税的申报纳税需要按照规定进⾏填写申报表,这样才能完成对城建税的缴纳,这就需要我们根据下⾯的内容来进⾏了解。

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建税申报表怎么填第⼀步:纳税⼈在“国税⽹上纳税申报系统”先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等正税。

申报成功或扣款中、扣款失败、扣款成功等情况下,可以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第⼆步:纳税⼈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报表打开时会⾃动带出增值税或消费税申报数据,纳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数据。

同时,填⼊地税计算机代码等信息后,提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第三步:纳税⼈在“国税⽹上纳税申报系统”点击“受理结果”,查询申报受理情况。

如果受理成功,则登录地税⽹上申报系统,完成缴纳税费事宜。

⼆、城建税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种税的纳税⾏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税率税率按纳税⼈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

⼤中型⼯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因此现在对于城建税的申报表填写⼤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很重要的⼀点。

作为纳税企业就要按照规定填写申报表,才能有利于我们进⾏城建税的申报缴纳,多少的税费就申报多少钱。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Excel表格通用模板: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Excel表格通用模板: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本期已缴税 (费)额
本期应补(退)税 (费)额
5=1+2+3+4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 纳税人识别号 名称 纳税人信息 登记注册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计税(费)依据 税(费)种 增值税 一般增 免抵 消费税 营业税 值税 税额 1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一一一 合计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财政部关于统 纳税人声明 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一 一 2 3 4 合计 税率 (征收 率) 本期应纳税 (费)额 所属行业 联系方式 本期减免税 (费)额 减免性 减免额 质代码 8 9 口单位 口个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财政 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 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税(费)种
计税(费)依据
增值税
一般增 免抵
值税
税额
消费税 营业税
1
2
3
4
合计 5=1+2+3+4
税减免 税(费)额
减免性 质代码
减免额
本期已缴 税(费)额
6 7=5×6
8
9
10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
合计


本期应补 (退) 税(费)额 11=7-9-10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 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B
B
0
8
6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名称
□单位□个人
纳税人信息
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行业
身份证件类型
年月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 章
减免性质代码: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格模板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格模板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减免性质代码: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合计
一般增值税
免抵税额
减免性质代码
减免额
1
2
3
4
5=1+2+3+4
6
7=5×6
8
9
10
11=7-9-10
城建税
7%
教育费附加
3%
地方教育附加
2%
印花税
0.0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合计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信息
名称
□单位□个人
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行业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税(费)种
计税(费)依据
税率(征收率)
本期应纳税(费)额
本期减免税(费)额
本期已缴税(费)额
本期应补(退)税(费)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填表说明:1.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减免税代码:XXXXX):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及具备登记一般纳税人条件而未登记的,其纳税期限规定为按次、月或年的,自登记或具备登记条件的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其纳税期限规定为按季的,自登记或具备登记条件的次季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纳税期限规定为按次、月或年的,自转登记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若纳税期限规定为季的,自转登记的当季起适用减征优惠。

本期适用纳税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征比例(%):填写当地省级政府根据财税〔2019〕号文件确定减征比例。

3.第1栏“一般增值税”,填写本期缴纳的一般增值税税额。

4.第2栏“免抵税额”,填写增值税免抵税额。

5.第3栏“消费税”,填写本期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6.第4栏“营业税”,填写本期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7.第5栏“合计”,反映本期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合计。

8.第6栏“税率(征收率)”,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或征收率。

9.第7栏“本期应纳税(费)额”,反映本期按适用税率(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7=5×6。

10.第8栏“减免性质代码”,该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

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

11.第9栏“减免税(费)额”,反映本期减免的税额。

12.第10栏“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额”,反映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的税额。

计算公式为:10=(7-9)×减征比例。

13.第11栏“本期已缴税(费)额”,填写本期应纳税(费)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

14.第1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公式为:12=7-9-10-11。

纳税实务习题与实训(第三版)习题答案5

纳税实务习题与实训(第三版)习题答案5

项目十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办税业务习题与实训参考答案一、单项选题1.【答案】A【分析】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被回收的滞纳金、被处的罚款等。

2.【答案】B【分析】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税率执行。

3.【答案】A【分析】应纳城建税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85+110)×7%=13.65(万元)。

4.【答案】D【分析】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对其征收临时经营的增值税,是否同时按其实缴税额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答案】A【分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包括税务机关查补的以上税额,则该企业应补缴城建税=(25+10)×5%=1.75(万元)。

6.【答案】B【分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不包括非税收入,所以,该企业应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83000+56000)× (7%+3%)=13900(元)。

7.【答案】D【分析】对纳税人减免“两税”时,相应也减免城建税,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建税=(32-2+50+10)×7%=6.3(万元)。

8.【答案】A【分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计算,且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增值税也要计算缴纳城建税。

应缴城建税=(110+300+20+24)×5%=22.7(万元);应缴教育费附加=(110+300+20+24)×3%=13.62(万元)。

合计=22.7+13.62=36.32万元。

9.【答案】D【分析】教育费附加“进口不征,出口不退”,随“两税”的减免而减免。

10.【答案】D【分析】个体经营者属于城建税的纳税人,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对其征收临时经营的增值税,是否同时按其实缴税额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的纳税人在缴纳“两税”所在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附加税纳税申报表

附加税纳税申报表

本期理机构填报,由税务代理机构填写以下各栏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税务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电话 此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 代理人(签章) 我确信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声明人: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公章) 收到申报表日期 接收人
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识别号: 税款所属期: 纳税人名称: 至 填表日期: 计税金额(计征金额) 税率(征收率) 计税依据(计征依据) 1 2 增值税附征(县城、镇) 城市维护建设税 合计 增值税附征 教育费附加 合计 增值税附征 地方教育附加 合计 增值税附征 地方建设水利基金 合计 会计主管(签章) 经办人(签章) 金额:人民币元 本期已缴税额(费额) 本期应补(退)税(费)额 4 5=3-4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合计
税率(征收 本期应纳税
本期减免税 (费)额
率)
(费)额 减免性 质代码 减免额
1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
4 5=1+2+3+4
6
7=5×6
8
9
本期已缴税 (费)额
10
本期应补(退) 税(费)额
11=7-9-10
合计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 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信息
税(费)种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单位 □个人
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行业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计税(费)依据
增值税
一般 增值税
免抵 税额
消费税 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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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填表说明:
1.“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
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2.“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__城市维护建设税:07049901,减免性质代码_教育费附加:61049901,减免性质代码_地方教育附加:
99049901)”:纳税人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纳税人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3.“减征比例(%)”,当地省级政府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确定的减征比例,系统自动带出。

4.第1栏“一般增值税”,填写本期缴纳的一般增值税税额。

5.第2栏“免抵税额”,填写增值税免抵税额。

6.第3栏“消费税”,填写本期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7.第4栏“营业税”,填写本期补缴以前年度的营业税税额,其附加不适用减征规定。

8.第5栏“合计”,反映本期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合计。

9.第6栏“税率(征收率)”,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或征收率。

10.第7栏“本期应纳税(费)额”,反映本期按适用税率(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7=5×6。

11.第8栏“减免性质代码”,该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

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

12.第9栏“减免税(费)额”,反映本期减免的税额。

13.第10栏“本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反映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的税额。

计算公式为:10=(7-9)×减征比例。

14.第11栏“本期已缴税(费)额”,填写本期应纳税(费)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

15.第12栏“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公式为:12=7-9-10-11。

16.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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