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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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06.12.11•【字号】宁党发[2006]76号•【施行日期】2006.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06]76号2006年12月11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经常性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关党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机关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起着表率作用。

近年来,全区各级机关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党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宗旨意识有了新的增强,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进入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又面临着新的任务。

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级机关切实履行职能,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好承担任务的客观需要;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建设和谐宁夏的重要保证。

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为关键,以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创新和完善机关党的工作机制为动力,突出自主创新,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党的建设融入到机关各项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全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和谐宁夏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高等教育统筹
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6]43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17
【实施日期】2016.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4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7日
加强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部署,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教改办〔2014〕1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宁党发〔2015〕11号),在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的统筹管理,理顺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各高校(含自治区内除北方民族大学以外的各级各类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高等继续教育机构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下同)的设置、更名等事宜,由自治区。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实行人员总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实行人员总

》(
〔 20 1 0 〕 5 1



人 员 总 量 包 括 事 业 编 制 数 和 备 案 人 员 数 事 业 ,
编 制 人 员 按 原 渠 道 管 理 , 备 案 人 员 实 行 备 案 管
( 此 件 公 开 发 布 )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人 民 政府
年 2 0 1 9
2 月 1 5 日
自 治 区 党 委 办 公 厅 人 民政 府 办 公 厅 印 发 《 关于 高 等 学 校 实 行 人 员 总 量 管 理
试 点 的 意 见 》 的 通 知
党 办 号 宁
宁 夏 体 育 职 业 学
院 为 试 点 高 校 。
三 、 主 要 内 容



创 新编 制 管理 。
转 变 人 员 编 制 管 理方
式 ,
在试 点 高校 实行 人员 总量管理 。
依 据 《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高 等 学 校 机 构 编 制 标 准 ( 暂
行 宁 编 发 号 核 定 人 总 量 )
)、
《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办 公厅关 于 修订
自治区
“ 十三五”
各专项规 划 和市 县
区 (

“十三五 ”
规划 纲 要 的通 知》
( 宁政办发
〔 20 1 8 〕
号 9 3


神 ,
现将
《 宁夏 回 族 自 治 区金 融 业发展
“ 十三 五”
规划
( 修 订本 )
》 《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N 20

9 .
o.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08.12.11•【字号】宁党办[2008]70号•【施行日期】2008.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08]70号)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区党委各部委,区直各厅局委办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各大型企业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08年12月1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正2008)17号)精神,积极推进全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新阶段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1.党委(党组)中心组(以下简称党委中心组)学习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党的理论武装工作、建设学习型政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七大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奋力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

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迫切要求各级党组织大力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特别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党委中心组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领导能力,努力把党委中心组学习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3年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3年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3年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10.08.15•【字号】宁党办[2010]60号•【施行日期】2010.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3年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宁党办[2010]60号)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区党委各部委,区直各厅局委办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各大型企业党委:现将《2010-2013年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有关要求,《纲要》对2010-2013年全区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作出了全面规划,是当前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纲要》的要求和部署,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班子,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各地、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纲要》情况请及时报自治区党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10年8月15日2010-2013年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班子,从组织上保证我区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2009-201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内容,加强理论武装,改进思想作风,增强素质功能,严格管理监督,完善体制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把我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25•【字号】宁党办[2003]35号•【施行日期】2003.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03]35号)各市、县(区)党委(工委)、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今年是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扩招后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一年,全区毕业生人数达到2.2万多人,由于毕业生总量增加,再加上受非典型肺炎的影响,截止目前,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仅为32%,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的一项重要措施。

同时,也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关系到科教兴宁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改革方向,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纳入整个社会就业工作体系,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和《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中央编办关于按照党管人才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3]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开辟就业渠道(一)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拓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05.05.30•【字号】宁党发[2005]25号•【施行日期】2005.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05]25号2005年5月30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1.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大学生,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开展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开展基本国情、区情和形势政策教育,使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国家的前途命运,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09.12.17•【字号】宁党办[2009]113号•【施行日期】2009.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09]113号2009年12月17日)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依法治区进程,现就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近年来,我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需继续深化。

当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维护稳定的形势仍很复杂,人民群众对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要求也更加迫切。

特别是一些关系民生的政府行为,引起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群众对保障自身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烈。

任何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都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导致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新形势、新任务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任务、创新方法、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区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区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区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4•【字号】宁党厅字[2014]11号•【施行日期】2014.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区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厅字〔2014〕11号)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关于全区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24日关于全区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科学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2〕34号)精神,现就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提出如下意见。

一、分类范围和原则要求事业单位分类范围: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

各类协会、学会、基金会等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不纳入分类范围。

事业单位分类原则: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科学界定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

二、类别划分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4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4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4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强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17日加强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部署,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教改办〔2014〕1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宁党发〔2015〕11号),在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的统筹管理,理顺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各高校(含自治区内除北方民族大学以外的各级各类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高等继续教育机构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下同)的设置、更名等事宜,由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履行备案或审批程序。

二、各高校编制的《五年发展规划》,由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执行。

自治区教育厅要加强分类指导和评价,促进各高校合理定位、各展所长,在不同办学层次和学科专业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三、各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由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分别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的不同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后实施。

四、各高校学科、专业建设要符合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和战略产业发展需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教工委[2015]25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15.04.23【实施日期】2015.04.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宁教工委〔2015〕25号)各市、县(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为贯彻落实全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提高教育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和谐校园建设服务的水平,推动全区教育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强化对教育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情况,对服务领导科学决策、保证政令畅通及有效履行行政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院)、委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要站在全区和全局的高度,站在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人民满意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使教育信息工作真正发挥服务领导决策的基础性作用,指导整体工作的重要渠道作用,以及对整体工作状况、重要工作进展、上级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掌控作用和反映师生、家长呼声建议的通道作用。

要将教育信息工作与各自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有效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围绕中心,进一步明确教育信息报送重点教育信息主要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及时反映国家、自治区和教育工委、教育厅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新亮点;及时反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时反映涉及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有关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7•【字号】宁党办[2013]19号•【施行日期】201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13〕19号)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完善电子政务顶层设计、推进集约化建设的工作要求,逐步实现全区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现就规范提升我区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现状发展电子政务是建设智慧宁夏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党政内网(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

党政内网是与其它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的网络,主要满足各级党政机关之间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的需要,承载内部办公和不需公开的业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实行逻辑隔离,主要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近年来,我区党政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覆盖各市、县(区)和区直部门(单位)、人民团体、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电子政务外网已逐步延伸至部分乡镇、行政村。

初步建成了党政内网信息资源平台和全区综合办公平台,实现了电子公文交换、信息处理、决策服务、督查管理和应急指挥等公共应用,部分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为加快推进各级党政机关效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电子政务网络覆盖还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市、县(区)城域网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党政机关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党政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各自承载业务范围不明确,部门专网业务应用规范不统一,存在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现象,客观上形成信息化壁垒,阻碍信息资源共享;党政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利用率不高,在内部办公和公文交换等共性应用方面,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存在较大困难;缺乏统一的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体系,风险防范能力较为薄弱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0.15•【字号】宁政办发[2002]148号•【施行日期】2002.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2]148号2002年10月1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2002年9月9日)为了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宁政发[2001]92号)精神,努力实现“十五”期间全区高中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一)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是学生终身发展的重要阶段。

改革和发展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对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科教兴宁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区劳动者素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从而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十五”期间,我区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教育的“三个面向”为指针,以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好基础为目标,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旺盛需求,适应21世纪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求,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规模,放开放活非义务教育,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元办学体制和灵活办学模式,基本形成能够适应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宁夏特色、与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相互贯通的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新格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宁党办[2009]89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发布日期】2009.08.26【实施日期】2009.08.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党办[2009]89号2009年8月26日)各地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委办厅局,各高等学校,中央驻宁有关企业:《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保证党对高等学校领导的有效制度,是高等学校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学校领导体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高等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校长是高等学校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工作。

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党委的领导职责第四条高等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其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院校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院校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院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高等院校领导班子建设及领导干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考核评价包括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等方法,对高等院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完成重点任务与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和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三条高等院校领导班子一般每五年为一个任期。

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在任期内前四个年度的年底至次年年初组织实施。

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在任期届满当年年底至次年年初组织实施。

如换届提前或延迟,考核年度时间相应减少或增加。

第二章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第四条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定量考核包括绩效考核、民主测评、组织部门评价、自治区领导评价等内容。

定性评价通过听取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班子成员述职述德述廉、个别谈话、综合分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由自治区教育工委组织实施。

第六条民主测评。

(一)召开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大会:党委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工作总结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述德述廉,班子其他成员作书面述职述德述廉。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派出的考核组成员列席会议。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报告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应采取适当方式提前在学校内部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

(二)参加民主测评大会人员范围:1、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2、近两年退下来的原领导班子成员;3、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如人数较少,可扩大到中层副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4、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人数较少,可扩大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本校民主党派支委(支部)负责人;6、学校教代会、职代会执委会成员;7、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三)测评主体划分:为进行分类统计,将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分为A、B、C、D四类。

分别是:班子正职(A类),班子其他成员和近两年退下来的原领导班子成员(B类),中层正职领导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C类),其他参会人员(D类)。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宁党办[2010]47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发布日期】2010.07.14【实施日期】2010.07.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0]47号2010年7月14日)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校园安全关系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稳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的政治责任,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稳定,坚决防止各类恶性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按照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推进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广大师生、儿童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11.11.14•【字号】宁党发[2011]53号•【施行日期】2011.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11年11月14日宁党发〔2011〕53号)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区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为主线,以提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的,以理顺管理体制为重点,以深化制度改革为动力,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中小学校长队伍,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足够、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推动我区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满足需求与提高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的关系。

坚持教师资源配置均衡性原则,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坚持全面提高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把加强农村中小学校长、师资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坚持开放、流动、竞争、有序的原则,正确处理流动与稳定的关系。

坚持依法治教的原则,依法保障校长、教师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和建设校长教师队伍。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完善中小学校长、教师培养培训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校长的管理能力和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

二、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三)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09.08.15•【字号】宁党办[2009]88号•【施行日期】2009.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宁党办[2009]88号2009年8月15日)为不断增强我区高校领导班子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促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全面落实,推动宁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自治区党委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意义(一)高等学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高校领导班子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决策者、组织者和推动者。

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既是应对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新挑战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高校办学治校水平的关键所在。

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水平,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办学治校能力,推动高校又好又快发展,是当前我区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二)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提高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把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推进我区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努力提高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三)加强理论武装,推动科学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2•【字号】宁政办发[2008]148号•【施行日期】2008.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08]14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统一全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地制定全区学校规划布局,构建与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学校规划布局,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遵循的原则(一)科学规划与统筹兼顾。

各级政府要将各级各类学校规划布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依据今后5年-10年内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人口出生和流动情况,科学规划,优化结构,合理布点,切实提高办学效益,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要与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相结合,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幼儿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相结合,与我区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二)注重规模与集中办学。

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小学在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原则上在行政村或联村设置;初中要相对集中,在中心乡(镇)或联乡设置;高中要设在县城及以上城市,每个县办好一个职教中心,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要设在地级市以上城市。

要继续通过调整改造,在城镇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寄宿制中小学,形成规模适度的城市、农村学校布局,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三)因地制宜与分步实施。

学校规划布局要结合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目标与任务,根据不同教育层级、类别及城乡、山川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要充分考虑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人口出生变化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行政区划调整和生态移民搬迁等因素带来的人口变动情况来进行,切忌“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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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
子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宁党办[2009]88号
【发布部门】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
【发布日期】2009.08.15
【实施日期】2009.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宁党办[2009]88号2009年8月15日)
为不断增强我区高校领导班子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促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全面落实,推动宁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自治区党委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高等学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高校领导班子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决策者、组织者和推动者。

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既是应对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新挑战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高校办学治校水平的关键所在。

全面提高领导班
子和领导干部水平,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办学治校能力,推动高校又好又快发展,是当前我区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二)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提高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把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推进我区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努力提高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加强理论武装,推动科学发展。

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正确的办学理念、发展思路和改革措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要在学理论、议大事和抓落实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学校各项工作之中。

(四)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

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在高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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