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宫制度精选多篇章程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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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后宫制度(精选多篇)-章程规章制度第一篇:清朝八旗制度的壮大
清朝八旗制度的壮大
随着后金的发展壮大,蒙古部族和大量汉人纷纷归附。为加强管理,皇太极于1633年正式另编汉军为一旗,后经过数次增扩,到1642年,终于编成八旗汉军。
1634年,皇太极还把在他统治下的蒙古民族改编成了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蒙古和八旗满洲的建制类同,共同构成清代八旗制度的整体。
实际上,八旗中的民族构成非常丰富,除满族外,还兼容了蒙古、朝鲜、锡伯、赫哲、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其他民族。据记载,康熙年间,镶黄旗满洲都统第四参领的第十七佐领,是由先后来归的俄罗斯人编成的。
在满族的发展过程中,不仅有满族的汉化,同时也有大量蒙古族、汉族等其他民族的满族化,有研究表明,在清初时期民族融合的现象已经十分明显,老北京有一句谚语叫做“不分满汉、但问民旗”说的就是此事。各旗委任都统时,一般不考虑担任都统时人的旗籍,满族可以担任蒙古、汉军八旗都统,汉军、蒙古八旗出身者也可以担任满洲八旗的都统。到光绪朝以后,开始任用不在旗的汉族人士做都统,冯国璋、段祺瑞、王士珍等北洋出身的将领都做过八旗都统。
入关后,清朝政府为了保证兵源,在政治经济上给予八旗人
丁的优待,其中包括圈拨旗地,免除赋役,发给官兵粮饷。但从此北京和驻防关内各地的八旗人丁被束缚在一个狭窄的圈子里。由于旗人长期
脱离生产,原有的淳朴勇武风气逐渐丧失,而生活上安于游惰的风气却蔓延开来。
清政府虽提出“扭转风气”、“筹划生计”,但完全属于治标不治本,加上人口大量增加,导致很多旗丁的生活每况愈下。清朝中期以后,财政状况日益恶化,从咸丰、同治年间起,北京旗兵的饷银和禄米分发中已经出现了减成发放的现象,到光绪年间只按照七成发放。到1906年还设立了八旗工厂,想“使八旗子弟,人人皆能各执一业,以为谋生自立之基”,但已经积重难返,于事无补。
辛亥革命后,八旗制度与清王朝一起退出了历史舞台。
第二篇:清朝军事制度
清朝军事制度
八旗与绿营
入关以前的八旗军
八旗军和绿营兵是清朝的正规军队。以八旗军为主,辅以绿营兵的军事制度,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上占有特殊地位,直接影响到清朝的盛衰兴亡,素为人们注意。
八旗军建立于入关以前。清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十一年(1583)
以遗甲十三副、女真三十丁起兵以后,在统一女真各部过程中,逐渐确立了八旗制度。明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设立四个固山(汉语译固山为旗),各固山的旗帜分别用黄、白、红、蓝四色,每三百丁为一牛录,置一牛录额真管辖。万历四十三年因归附日众,遂以原设四旗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四旗,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将原来旗帜周围镶上一道边子,黄、白、蓝三色旗镶红边,红色旗帜镶白边,合为八旗。每三百丁编一牛录,置一牛录额真,五牛录为一甲喇,设一甲喇额真,五甲喇为一旗,设固山额真一员和两员梅勒额真,后因人丁增加,一甲喇辖有十几个牛录,牛录亦改称佐领,甲喇为参领,官名亦相应改变,固山额真称都统,梅勒额真为梅勒章京或副都统,甲喇额真称参领,牛录额真为佐领。满洲(当时称女真)蒙汉数十万人分别编入八旗各牛录。后清太宗皇太极增编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原来的八旗称满洲八旗,合共为二十四旗,但习惯上仍称为八旗。
入关之前,八旗壮丁是兵民合一,“凡隶于旗者,皆可以为兵”①。他们平时耕猎牧放,战时则披甲从征。兵与丁的比例时有变化。天命三年(1618)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伐明时,每牛录有六十甲,即五丁抽一为兵。天命六年十月是三丁抽一,每牛录有兵一百名,十一月每牛录又增甲五个,变成了二丁抽一,此后仍恢复旧制,大体上是三丁抽一。皇太极执政后期,每牛录改为二百丁。汉军八旗征兵的比例要小一些,一般是五丁抽一。
努尔哈赤、皇太极根据八旗制度,从八旗壮丁中佥集了一支拥有从五六万至十一二万名兵士的八旗军队。这支军队分由固山额真、梅勒额真、甲喇额真、牛录额真管辖。
各额真平时辖束八旗人丁,征赋佥役,战时率领佥为兵丁的
旗人南征北伐,拥有很大权力,尤其是固山额真,更是官高位尊,权势赫赫。八旗固山额真多系开国元勋和宗室国戚。天命年间(1616—1626),先后担任固山额真的有十六位,其中,济尔哈朗、汤古岱、阿巴泰是英明汗努尔哈赤之子侄,阿敦、铎弼是汗之族弟,扈尔汉是汗视如亲生之养子,与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四大贝勒并坐共尊。额亦都、费英东、何和礼、安费扬古是著名的理政听讼之“五大臣”,额亦都、费英东、何和礼、扬古利又是汗之女婿、孙女婿和妹夫。阿布泰之姐是汗之爱妻阿巴亥大福晋,他还娶了和硕公主。其余穆哈连、博尔晋、苏巴海、巴笃理四人,皆多次征战,军功卓著。皇太极执政时期,情形与此类似。
①《清文献通考》卷179。
固山额真,尤其是满洲八旗固山额真,是金国——大清国的军国重臣,权势与地位远逾于六部承政和内三院大学士。以军事而言,他们在三个方面享有很大权力。
第一,议处用兵事宜,重大战争,汗常命诸贝勒与八固山额真商议。天聪三年(1629)十月,皇太极率军征明时,大贝勒代善、三贝勒莽古尔泰议定,要求班师,岳托等贝勒赞同汗进取之议,遂“令八固山额真诣两贝勒所定议”,二位贝勒始放弃己议,大军继续前行①。第二,出师行围,各率本旗官兵,守汛征战。天聪五年攻打明大凌河时,汗谕八旗固山额真冷格里、达尔汉、色勒、篇古、喀克笃礼、伊尔登、叶臣、和硕图等,分率本旗兵围城之一面或半面。
第三,辖领本旗官兵。举凡佥丁从征,督责兵士整备军装战
马,申严军纪,察验披甲强弱,奏报兵弁征战功过,等等,皆由固山额真督责部下办理。当然,固山额真虽拥有很大权力,但他毕竟不是本旗军队之主子,不是本旗兵士的最高统帅,而只是总管本旗一切事务的最高官将,真正的一旗之主,一旗军队的最高统帅,乃是该旗之旗主贝勒及金国汗。努尔哈
赤之子侄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阿济格、多铎等,经汗封授,分别拥有正红、镶红、镶蓝、正蓝、正白、正黄、镶黄旗,是该旗之主,固山额真等官将皆系本旗旗主之臣,双方有着君臣隶属关系,各旗兵士亦系该旗旗主贝勒之兵士。用兵征战大权,仍归汗及旗主贝勒掌握。
入关之前,与明朝军队将官有俸、士卒有饷不同,八旗将士没有俸银饷银。皇太极曾就此事下谕说道:“我国家地土未广,民力维艰,若从明国之例,按官给俸,则势有不能”,然而“蒙天眷佑,所获财物,原照官职功次,加以赏赉,所获地土,亦照官职功次,给以壮丁。先前满汉一等功臣,占丁百名,其余官将,俱照官职功次依次给与”①。
八旗将士的合法经济收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为领取赏赐。金国汗经常以征明所得人畜财帛赐与官兵。天命六年三月打下辽阳后,汗谕赐总兵官(相当于固山额真)银各二百两、布帛二百三十匹,副将(相当于梅勒额真)银一百五十两、布帛一百六十五匹,兵士各领布七匹②。第二,计丁授田。八旗将士根据所获人口及自身男丁,计丁领取田地,一丁三十亩。多年征战,使八旗将领掠夺了大量人丁,逼令充当包衣,耕种田地牧放马牛,他们借此领得数以千亩计的田地,成为大庄园主,收取大量租银粮米。第三,按职论功免除丁赋。金国人丁,须计丁上交国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