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是他哲学思想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历史观等方面的内容。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独特的思维方法,旨在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和矛盾的本质。
本文将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概念、辩证法的几个基本范畴以及其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阐述。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意味着物质是构成世界的基本要素。
唯物辩证法关注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强调对客观事物的理性认识。
它与唯心主义形成鲜明对比,后者认为意识是第一性的,物质是次要的。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概念是矛盾。
矛盾是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现象,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马克思将矛盾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决定事物发展的矛盾,而次要矛盾是在主要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
马克思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矛盾的斗争实现的,矛盾的解决导致事物的革新和进步。
唯物辩证法还包括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和辩证逻辑等几个基本范畴。
质量互变指的是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由一种质量向另一种质量的转变。
否定之否定是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但同时也保留了旧事物的一部分。
辩证逻辑是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法,它强调对矛盾的全面分析和把握,以及对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
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唯物辩证法也有着广泛的应用。
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基础就是唯物辩证法,它揭示了阶级斗争和社会发展的规律。
马克思认为,社会发展是一种辩证过程,是通过阶级斗争推动的。
唯物辩证法为我们分析社会现象、揭示社会矛盾和寻找社会变革的路径提供了思维工具。
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思维方法,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规律和矛盾的本质。
唯物辩证法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历史等领域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通过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改造世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的区别
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的区别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高深?但别担心,我会用简单的语言给你讲清楚。
辩证法其实就是一种思维方式,它强调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像是你我之间的友情,有时候甜蜜得像蜜糖,有时候又可能因为小争吵变得紧张。
它的核心思想就是矛盾,像是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缺一不可。
比如说,春夏秋冬轮回交替,正是因为有了变化,生活才充满了色彩。
唯物辩证法就是辩证法的一个分支,专门针对物质世界的变化和发展。
它认为,物质是第一位的,意识、思想这些都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土壤、阳光和水,植物能长得好吗?当然不行啊!这就像我们得先吃好饭,才能有力气去做事。
所以,唯物辩证法更加注重实际,强调现实世界中的物质条件对事物发展的影响。
在辩证法中,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每个事物都包含着对立统一的关系。
这就像两个人吵架,最后和好如初,甚至更加亲密。
生活中的事情总是复杂的,有时候事情会反转,给你惊喜。
你今天可能在为一些小事烦恼,明天却可能因为同样的事获得灵感。
这就是辩证法的魅力,给你带来不同的视角,帮助你看清楚问题的本质。
而唯物辩证法则是更进一步,它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不是线性的,而是螺旋上升的过程。
就像是爬山,你以为自己只是在一条直线上走,其实你是在绕圈子,慢慢向上。
这个过程可能会让你觉得累,但你要相信,自己在不断进步。
比如说,学东西也一样,你一次没学会,不代表你永远学不会。
只要坚持,总会看到成果。
辩证法的应用非常广泛,不仅在哲学上,也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
就像你在学习的时候,要懂得运用这些思维方式,才能更好地理解问题。
唯物辩证法在这方面更是深入人心,因为它把复杂的事物简化,让我们更容易抓住重点。
很多成功的科学家和社会活动家都运用这套理论来分析问题,制定策略。
你想想,有谁会不想成为一个眼光独到的人呢?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的核心都是要认识到变化。
生活不可能一成不变,今天的你和昨天的你可能有很大的不同。
唯物辩证法
事物是变化发展的观点原理内容: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强调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
能动性是指能动地认识世界,能动的改造世界。
方法论:要求坚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
①要把事物看成变化发展的过程;②要弄清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③要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促进新事物的成长用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科学发展观的源头来自毛泽东思想问题毛泽东思想,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以毛主席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把它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对于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形成了适合中国实际的科学的指导思想,这就是毛泽东思想。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和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是贯穿于中国革命和建设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搞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离开毛主席思想,而孤立地谈科学发展是难以想象的。
实事上,把马克思主义提高到一个崭新阶段的毛泽东思想既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科学,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
毛泽东思想中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毛泽东哲学思想、以及具体的一些思想,如统筹兼顾、论十大关系等。
即使是毛主席的一些具体语言,如: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
国民经济的两个拳头,一个屁股。
基础工业是一个拳头,国防工业是一个拳头,农业是屁股。
既对科学发展有宏观上的整体把握,又有徽观上的具体指导。
在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起步阶段,各方面的建设事业需要大量的资金,需要人民尽可能地克制自身的消费,从极其有限的物力和财力中节约出尽可能多的力量来集中发展基础工业。
即便在这种条件下,毛主席等领导人仍然十分关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问题。
唯物主义辩证法
3.矛盾
(1)矛盾的含义原理 (2)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3)矛盾的客观性原理 (4)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6)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7)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8)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
(1)矛盾的含义原理
原理: 原理: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 做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做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7)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规律是客观的, 原理:规律是客观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发生 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 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意 味着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味着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 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 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 是客观的, 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 为力。 为力。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 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同时要 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 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3)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体现的哲学原理 )
原理: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 原理: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 和发展的过程中, 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 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 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 旧事物的过程。 旧事物的过程。 方法论:我们要坚持唯物辩证法这个观点, 方法论:我们要坚持唯物辩证法这个观点,就 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 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要把事物如 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 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明确事物处 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 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要坚持与时俱进, 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唯物辩证法
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
城门失火啦!
城门失火, 殃及池鱼。
“火水 鱼”
城门失火, 殃及池鱼呀
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观本 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承认联系客观性的意义
承认联系的客观性是批判唯心主义 的基本要求。
主观唯心主 义认为,事 物之间的联 系是由人的 观念和意志 决定的。
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 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 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 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 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 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 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 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 逝。 恩格斯
联系的多样性 指事物、现象和过程的联系方式 是极其复杂的和多种多样的。
(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是反映事物之 间或事物内部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的区别
我的盾没 有利器能穿过它! 如果用你的矛 去刺你的盾,如何?
我的矛无坚不摧!
这里的“矛盾”是逻辑 矛盾,而不是唯物辩证 法所说的辩证矛盾。
!?
逻辑矛盾: 人思维时的矛盾状态。 如前言不搭后语,首尾不一致,自 相矛盾。 辩证矛盾: 客观事物、过程本身 所固有的既对立又统一的本性在 人们思想上的正确反映。
教条主义:拒绝研究具体事物的特殊性,把 一般真理看作可以不顾具体条件到处套用的 死公式。 经验主义:把一时一地的狭隘经验当作普遍 真理到处搬用。
矛盾的复杂性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 ——方法论意义:
矛盾解决方式的特殊性
矛盾的一方克服另一方。
矛盾双方“同归于尽”,为新的对立双方所代替
“反者道之动”
“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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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24页
贡献者(共9名):
严克思、w45g、人在井天、zy19842006、思维对话录、tenk007、大秦梦、ByBYoung、HAPPYjj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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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古代朴素辩证法
? 唯心辩证法
? 唯物辩证法
? ★马克思的辩证法
dialectics 辩证法源出希腊语“dialego”,意为谈话、论战的技艺,指一种逻辑论证的形式。
辩证法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辩证法的核心是斗争论(矛盾论)。或者说,辩证法就是矛盾论。现在用于包括思维、自然和历史三个领域中的一种哲学进化的概念,也用来指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上只有两种世界观,一种是辩证法,一种是形而上学,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从根本上对立的两种世界观。辩证法的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联结。这个思想也是辩证法作为方法论的基本思想.形而上学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脱离。它或者只见斗争,不见 知道 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添加到搜藏 完善相关词条
辩证法
开放分类: 文化、哲学、人文社科、哲学思想、思维逻辑
1.[Philosophy] dialectics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共11条):查看评论 >>格斯采纳了黑格尔的定义,并应用于他们对社会和经济过程所作的解释中。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中,辩证法被定义为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和理论——它把世界理解和描绘为普遍联系的整体和永恒发展的过程,把发展理解为“事物自身固有的各种矛盾,在外部因素的影响下,变化的结果”,即内因决定、外因影响(促进或延缓)。
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总特征)●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规律:三大规律(规律揭示发展)●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五对范畴(范畴揭示联系)一、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一)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唯物辩证法第一个特征1、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1)联系的定义:事物和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2)联系的普遍性:指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任何事物的内部和外部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任何事物都是整个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环节,没有孤立的事物。
2、联系的多样性,过程性(条件性)(1)多样性:直接、间接(2)过程性①定义:有关系的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②一切要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做任何事情都要把他们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去考察,了解过去,总结现在,预测未来。
3、普遍联系和系统(1)系统的定义:系统是由若干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整体。
(2)系统的特征(选择):①整体性——基本特征②结构性(有序性)③层次性,开放性(3)学习系统论的意义要求我们用整体论的观点来认识事物,正确地处理好整体和部分的联系。
①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整体依赖于部分,只有深入地认识部分才能清晰地把握整体。
②部分是整体的部分、离开了整体的部分就失去了它原有的性质和功能,所以部分又依赖于整体。
只有在总体中才能认识部分。
注意材料:离开人体的手就不称其为手。
(二)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1、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发展是指具有前进性质的运动,是事物由低到高,由简单到复杂,由无序到有序的上升过程。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
当前来看,发展的本质是创新。
2、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1)新旧事物的涵义:(错误命题:新出现的事物就是新事物,所以新事物就是新出现的事物。
)新生事物指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而旧事物是指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事物,区分两者的根本出路在于标志是看其是否符合发展的必然性,是否符合发展的必然趋势。
唯物辩证法及其基本内容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观点,主张世界是由物质和能量构成的,它们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存在着矛盾,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斗争,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推动事物的发展。
2. 质量互变规律: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变,使事物的性质、状态和结构发生根本变化。
3. 否定之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即事物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不断地向前发展。
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事物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过程。
4.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它们在相互作用中不断发展和变化。
发展是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必然趋势,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
它要求人们在实践中要善于把握事物的矛盾,注重质量互变的规律,勇于否定和创新,坚持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不断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辩证法、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法
辩证法、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法
辩证法指的是通过对矛盾的认识和处理而形成的一种思维方法和科学理论。
辩证法主要包括唯物辩证法和唯心辩证法两种形式。
唯物辩证法,又称辩证唯物法,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哲学体系。
它认为物质世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的变化是物质运动的结果,物质发展是通过对矛盾的认识和处理而实现的。
唯物辩证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矛盾、对立统一、事物的发展规律、革命性质等。
辩证唯物法是一种综合了唯物辩证法和辩证法的哲学理论,它认为物质世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的运动和发展是通过矛盾的斗争和变化实现的。
在这种哲学理论中,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对立统一是矛盾的关键概念,事物发展规律表现为质变的突破和量变的积累,革命性质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倾向。
以上内容仅为科普性质,不针对任何特定对象或事件。
简述唯物辩证法
简述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它要求人们在观察和分析问题时,要从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入手,不能只看到事物的某个方面或某个阶段,而要把它放在整个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进行考虑。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同时,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是不断向前发展的。
在这个过程中,事物的内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唯物辩证法还强调,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的双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
在分析问题时,要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重要思想武器。
它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坚持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辩证思维能力,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唯物主义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
唯物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总说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
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建立在彻底的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本身有着自己的辩证运动规律,任何事物都是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任何事物都有它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修改词: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
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
它认为世界万事万物是永远运动和普遍联系的,而运动的法则主要是依据一切事物内部的客观存在的一分为二的矛盾性构成的辩证运动法则,联系的纽带与方法主要是客观存在的又对立又统一为核心的一系列辩证原理形成的结构组成的纽带。
这个哲学的基础是唯物论,主导则是辩证法。
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推动着这个哲学本身永远与社会实践亦步亦趋地一同进步着。
它不断总结社会实践新的经验验证、完善与丰富自己,同时指导社会实践快速向前发展以至无穷。
它是全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最普遍的、最有效的科学武器之一。
因此它是世界全人类的思想财富。
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论的区别1内涵不同辩证唯物论是关于世界的物质性学说、关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学说,它采用辩证法的观点研究世界的本质,所要说明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目录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的进程由心灵“正、反、合”的“对反、重复、超越”原则支配,这是辩证法;费尔巴哈则提出“唯物质才是真实”的世界观,这是唯物主义。
马克思结合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学说而创造出“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
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普遍联系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1.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2.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
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3.联系的多样性:从大的方面说,联系可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
名词解释 唯物辩证法
名词解释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想方法,认为世界是由物质和意识两个方面构成的,物质是基础,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思想是“矛盾”,即事物的内部矛盾和相互作用。
它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矛盾的两个方面构成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客观存在的,意识是主观存在的。
物质不依赖于意识,而是意识依赖于物质。
物质和意识是相互关联的,物质是意识的基础和来源。
同时,唯物辩证法认为意识是物质的产物,是物质发展的产物。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能够促进或阻碍物质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还强调了对立统一规律。
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构成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例如,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任何一个方面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另一个方面。
唯物辩证法还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
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和证实理论的正确性。
同时,实践也是推动物质发展的动力。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想方法,认为物质和意识是相互关联的,物质是基础,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它强调了对立统一规律和实践的重要性,为人们理解和推动物质和意识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内容唯物辩证法(简称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思想,它从动态发展的角度来解释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
唯物辩证法具有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它是科学的洞察力,也是创造实践的指引方向。
唯物辩证法具有三大内容:运动论、辩证唯物主义、双重联系理论。
首先是运动论,它表明,物质世界是以不断发展的运动的基础。
古典物理学的本质是主观的,而运动论则恰恰相反,它以客观的手段和方法揭示了客观世界的本质,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核心的部分。
其次是辩证唯物主义,它是对马克思唯物主义的阐释,即认为物质世界是自然界的本质,它不仅是一种认识论,而且也是一种存在论。
它反对机械唯物主义和整体唯物主义,更重要的是,它将普遍性与个体性和普遍性相联系,以此揭示客观世界的动态变化。
最后是双重联系理论,双重联系理论认为,社会存在是一种双重联系,即社会形态与经济基础之间的联系。
它要求我们从经济基础出发,以及从社会形态出发,把这两者结合起来。
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把握客观世界的变化,才能找到问题的正确解决方向。
唯物辩证法是用唯物主义去解释自然和社会客观世界的方式,它强调一切社会现象都是有物质基础的,它还要求我们能够从客观世界的实质性出发,采用辩证的思维去探究和解释客观世界的动态变化。
它的三大内容,运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双重联系理论,深深地影响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提供了一种思考的指引。
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它为社会运动和创新实践提供了一个理论基础。
在近代和现代,它被许多学者广泛应用,被用来解释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也被用来研究和分析社会结构和社会问题,为世界范围内的社会运动提供了理论依据。
辩证法的三大内容,运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双重联系理论,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它们正是构成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内容,既表达了唯物主义的本质,也表达了唯物辩证法的实践内涵。
辩证法要求我们把自然界和社会界的动态变化统一起来,以客观世界实质性的发展思维来探究客观世界,以及把个体性与普遍性相结合,以此来解释客观世界的变化。
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的区别
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的区别
1、两者包括的内容不同:
(1)辩证法包括的内容:辩证法有两种表现形式,即三分法和两分法。
三分法包含一个质料的部分或者叫肯定的部分,一个缺失的部分或者叫否定的部分,一个形式的部分或者叫否定之否定的部分。
两分法把三分法的前两个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可能的部分,把第三个部分单独称为现实的部分。
(2)唯物辩证法包括的内容: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2、两者的概述不同:
(1)辩证法的概述:辩证法是一种通过批评而求知的方法。
(2)唯物辩证法的概述: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
3、两者的基本特征不同:
(1)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把握因果联系的重要性;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整体和部分的
辩证关系。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运动和发展的普遍性;正确理解发展的实质;要以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学会创造性思维。
(2)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哲学辩证法的三大观点
哲学辩证法的三大观点哲学辩证法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分析矛盾、对立及其发展过程,探讨事物的本质和特点,弥合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
在哲学辩证法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三个基本观点,它们是:唯物辩证法、唯心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辩证法。
一、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指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采取唯物主义的观点,强调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强调物质与运动的辩证统一。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基础,精神是上层建筑,物质及其运动决定了一切。
事物的发展是由于内部的矛盾和对立所产生的,这些矛盾和对立又促进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二、唯心辩证法唯心辩证法,是指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采取唯心主义的观点,认为意识是起决定作用的东西,一切发展都是从主观的意识出发的,物质只是意识的附庸和工具。
唯心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于精神和意识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所造成的,相互矛盾和对立的观念也在相互作用和推动中发展着。
三、历史唯物辩证法历史唯物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的一种发展和变革,它对人类历史的发展及其规律做了深刻的分析和论述。
历史唯物辩证法认为,人类的历史发展是由于一系列由物质生活条件和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等因素所决定的社会基础所产生的矛盾和对立造成的。
这些矛盾和对立又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同时,历史唯物辩证法还探讨了社会阶级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指出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主要动力,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不断向着共产主义社会的方向发展的。
综上所述,三大观点是哲学辩证法发展的重要历程,唯物辩证法、唯心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辩证法在哲学思想的长河中形成了各自独特的特点和思想意义。
对于学习哲学思想的人来说,深入了解这三个观点不仅有利于提高思辨能力,还能为人们更清楚地认识世界,了解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成为一名有思想、有见识、有追求的人。
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MaterialisticDialectics)什么是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物质世界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之中,反映这种联系和发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把事物或现象看成是互相联系的,还是彼此孤立存在的,这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之一。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或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
所谓联系是指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
联系的观点则是对客观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反映,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一个总特征。
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把唯物辩证法看作是普遍联系的科学。
联系是运动、发展的前提,正因为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所以世界上一切事物又是运动、发展的。
发展的观点也是对事物存在状况的反映,是唯物辩证法的又一总特征。
在这个意义上,列宁称辩证法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端、关于发展的科学。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既是普遍联系的,又是永恒发展的。
事物的联系同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密不可分。
联系总是通过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的,而相互作用必然使事物原有状态或性质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即相互作用引起运动。
在唯物辩证法中,运动、变化、发展属于同一层次的范畴,都揭示了事物变动不居的性质,强调运动是事物的根本属性、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都表达了辩证法关于永恒发展的观点,反对形而上学,因而是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包含的,有时还可以相互代用、连用。
唯物辩证法的四大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四大观点
1、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2、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双方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
3、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4、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所谓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循环往复式上升的过程,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
唯物辩证法
(4)现象与本质 ——透过现象看本质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 在表现。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由事物内部特殊 矛盾造成的、并决定事物根本性质的内在根据。
现象有真相与假相之分,真相是正面地直接地 表现本质的现象,假相则是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 的现象。
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
现象外露于事物的表面,人们的感官可以直接感知; 本质则深藏于事物的内部,人们的感官不能直接感知, 只能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 太阳东升西落是现象; 引力相互作用是本质。
(5)内容与形式 ——坚持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内容---构成事物内在要素的总和 ●形式---内容的表现方式
●
内容与形式的对立统一关系:内容是事物 存在的基础,形式是事物存在和表现的方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两者既相 互区别又相互依存。 在把握内容与形式这对范畴时,既要重视 内容,反对形式主义,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 挥其积极作用。
• 其次,以发展的观点来看,对立统一规律揭 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于内部的矛盾 性;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采取量变 和质变两种形式或状态,经历着量变、质变、 新的量变的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 物的发展方向和道路是按照螺旋式上升或波 浪式前进的。总之,它们都是说明了事物的 辩证发展。 • 唯物辩证法的各对范畴,既说明了联系,又 说明了发展。
第九讲 唯物辩证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 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 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 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 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的规律。 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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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普遍联系1.联系具有普遍性。
它主要表现在: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第二,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第三,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总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普遍联系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注意:不能把联系的普遍性理解为世界上任何事物和任何事物联系着,每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联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在不同时间、地点、环境条件下,事物的联系是不同的。
)2.联系具有客观性。
它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
但是,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注意:新的具体联系的建立,需要一定的条件,没有一定的客观条件,联系就建立不起来;任何联系的建立,必须符合事物固有的规律,违背了客观规律,也建立不起联系。
新的具体联系的建立,只是改变了事物联系的具体形式,并没有根本改变事物本身的固有的联系。
)3.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从客观事物本身的真实联系出发,全面把握事物的联系。
既要防止孤立地看问题的形而上学,又要反对主观臆造的联系。
在事物的变化发展中把握联系。
考点2因果联系1.因果联系的特点:任何现象都会引起其他现象的产生,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是由其他现象所引起的。
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叫做因果联系。
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必须既是先行后续的关系,又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2.原因和结果的关系:(1)在每一事物的具体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有严格的区别。
如果混淆二者,就会发生倒因为果、倒果为因的错误。
(2)因果和结果相互依存,在客观世界中,原因总是伴随一定的结果,结果必然由一定原因引起。
世界上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
(3)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有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是一个无限的链条。
某一现象在这种关系中是原因,在另一关系中则是结果;反之亦然。
另一种情形是,在同一关系中,两种现象互为因果。
3.认识和掌握因果联系的方法论意义:①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
②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考点3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的联系1.整体与部分的区别:①内涵不同。
不应把事物及其过程与构成它的部分等同起来。
②地位与功能不同。
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当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
2.整体与部分的联系:①二者不可分割。
整体由部分构成,整体功能的形成离不开部分原有的功能。
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部分离开整体就不再具有部分的功能。
②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
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
③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3.方法论意义:①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
②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考点4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1.运动是指宇宙中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过程。
其基本形式有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命运动和社会运动。
2.运动和物质的辩证关系:①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根本属性≠根本特性)和存在方式。
②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提醒:社会运动、认识运动的物质主体)。
③离开物质谈运动,是唯心主义观点;离开运动谈物质,是形而上学观点。
二者都是错误的。
3.静止指的是两种情形:一是指事物之间的空间位置保持不变;二是指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不变。
4.运动和静止的关系:运动是指宇宙中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过程。
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因而是相对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考点5事物是变化发展的1.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之中:①由于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才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引起事物的变化,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②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和人类认识,都是变化发展的,一成不变的事物是没有的。
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
正是无数具体事物的有限的变化和发展,才构成了整个世界的无限发展。
2.发展就是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发展是一种运动变化,但决非任何运动变化都是发展,只有那些上升的、向前的、进步的运动变化趋向才是发展。
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准:①所谓新事物,是指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东西。
②所谓旧事物,是指同客观规律背道而驰、违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正在日趋灭亡的东西。
③区分的根本标准:要看其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有没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
④批判错误的区分新旧事物的标准:以事物出现时间的先后来判断一个事物是旧还是新、以事物一时力量的强弱、发展速度的快慢、是否成熟和完善来判断新旧事物或仅从事物的名称旗号等表面形式上判断新旧事物,而不从本质上、内容上去作深入具体的分析。
这些标准都是不正确的。
4.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1)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
(2)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
(3)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一切静止的观点,思想僵化、安于现状的观念,都是错误的。
考点6矛盾就是对立统一1.矛盾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2.矛盾的基本属性:对立(斗争性)与统一(同一性)。
①“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
②“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
“统一”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第二,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
3.方法论:既然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那么,我们要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对矛盾作全面的分析,防止片面性。
考点7矛盾的普遍性1.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①不能把普遍性理解为每一事物同周围其他各种事物之间都有矛盾。
事事有矛盾是说每一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而不是说每一事物同所有事物之间都存在矛盾。
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物未处于统一体中,就不构成现实的矛盾。
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时,才构成矛盾关系。
②人们尚未认识,还不能对其具体矛盾作出科学解释的事物,并不等于不存在矛盾。
③人们不易察觉的矛盾,不等于就不存在了。
一般说来,处于动态中的、较为激化的矛盾,人们往往易于觉察,而事物处于相对静止时的矛盾或处于缓和状态中的矛盾,需要通过思维才能认识和把握。
2.矛盾具有客观性:矛盾是一切客观事物所固有的,它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既不会因为人们否认它、回避它而消失,也不会因为人们任意夸大或缩小它而改变。
3.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
由于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又是客观的,所以,决定了人们必须敢于实事求是地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而不能害怕、回避和否定矛盾,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
考点8矛盾的特殊性1.矛盾的特殊性:①含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②矛盾的特殊性有三个方面的具体表现:其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
其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
其三,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①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矛盾特殊性原理的要求。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是人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它是我们在一切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方法。
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考点9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1.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和特殊性(个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
一方面,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表现为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范围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从时间上看,在一定阶段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发展阶段则变成普遍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注意:共性与个性是从性质角度而言,多数与少数、整体与部分是从数量、范围角度而言。
多数与少数是事物数量上的差别,不能说多数存在于少数之中,少数包含多数;整体虽由部分组成,但不是事物各部分的共同本质(普遍性是同类事物的共性),也不能说整体寓于部分之中。
2.方法论:第一,应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
第二,掌握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的工作方法。
考点10主次矛盾1.主要矛盾是指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次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2.二者的关系:①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主要矛盾解决得好,可以带动次要矛盾的解决,但次要矛盾解决得好坏又会反过来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
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学习主次矛盾关系原理,对我们看问题、办事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
其次,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次要矛盾解决得好坏,对主要矛盾的解决也会产生影响。
如果把主要矛盾看成是惟一的矛盾,而不用必要的力量去解决次要矛盾,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一点论。
总之,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既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明确主攻方向,把握中心和关键,防止不分主次,同时又要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其他各方面的工作,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防止“单打一”。
考点11矛盾主次方面1.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