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保全异议答辩状-word范文模板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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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执行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文word版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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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执行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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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答辩状
执行异议之诉答辩状【1】
答辩人:孙利娟,女,35岁,汉族,职工,住东平县地税局家属院。

因答辩人与山东泰美乐食品有限公司(下简称泰美乐公司)民间借贷执行一案,案外人尚福朋对查封泰美乐公司机器设备厂房等提出异议,特答辩如下:
案外人尚福朋认为因泰美乐公司欠其285万元钱。

经法院判决后,20XX年在执行程序中,尚福朋已于泰美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将泰美乐公司所有厂房设备、附属设施等财产归尚福朋所有,折抵欠款285万元。

因此,东平县人民法院不应对其名下财产予以保全查封。

答辩人认为上述说法完全错误,理由如下:
第一,案外人与泰美乐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不属实。

案外人称泰美乐公司欠其285万元纯系不存在。

案外人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泰美乐公司,纯系泰美乐公司为逃避债务而做出的虚假诉讼,不应成立。

第二,即使案外人与泰美乐公司的债务是真实有效的,但双方在执行阶段的和解协议也是违法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答辩状(针对执行异议)

答辩状(针对执行异议)

答辩状答辩人(申请执行人):北京XX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滨区中关村甲3号2-B#商业楼三层33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5481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

被答辩人(被执行人,异议人):于XX,男,1963年9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01021963092425XX,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1号楼1单元302号,电话:1360640XXXX。

答辩意见: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异议人的异议申请,继续推进(2016)鲁02执XXX号案件的执行程序。

事实与理由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申请主要包括三部分:1、对执行立案行为的异议;2、对原判决事实部分提出的异议;3、对法院查封冻结行为提出的异议。

第1、3个异议无事实与法律依据,第2个异议不属于执行异议的审查范围,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具体理由如下:1、原申请执行人执行立案合法合规,经山东省高院严格审查后于2016年1月6日执行立案,距今已超四年半的时间,现异议人对执行立案行为提出异议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

对于执行立案的程序与要求,民事诉讼法及执行规范等文件已有明确的规定,在原申请执行人提交执行申请时,山东省高院已按相关规定要求对执行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全部材料及代理人身份审核无误后,于2016年1月6日执行立案。

本案件山东省高院的执行立案后指定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青岛中院立案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执行立案后,执行实施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在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均未提出异议。

异议人在收到青岛中院送达《拍卖公告》时才以莫名其妙的理由对山东省高院的执行立案行为提出异议申请,距离本案执行立案已四年半的时间,其目的在于阻碍法院评估、拍卖程序,恶意干扰执行进程。

此外,原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判决向山东省高院提出执行申请时遗漏了保证人青岛XXX广场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作为权力受让人在发现后已通过执行异议程序申请追加青岛XXX广场实业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法院目前正在审查中,与异议人作为主债务人、被执行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无关。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文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文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文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特此向贵庭提交异议之诉答辩状,以对原告方提出的指控进行辩驳。

原告方在诉状中声称被告方侵犯了其商标权,但我认为这一指控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被告方并未在任何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原告方商标相似的标记。

更重要的是,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应该限定于同类或相似商品或服务的使用,而原告方并未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方的行为构成了侵权行为。

原告方还声称被告方侵犯了其专利权,但同样地,我认为这一指控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被告方并未实施原告方专利所涵盖的技术,因此不存在对专利权的侵犯。

此外,被告方也并未从原告方处获得专利许可,因此不存在侵权行为。

原告方还指控被告方侵犯了其著作权。

然而,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被告方并未使用原告方作品的任何部分,因此不存在对著作权的侵犯。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应该限定于具体的作品表达形式,而原告方并未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方对其作品进行了未经授权的复制、分发或展示。

原告方提出的指控缺乏充分证据支持,被告方并未侵犯原告方的商
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希望贵庭能够对原告方的指控进行审慎评估,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谢谢贵庭!。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文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文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文
尊敬的法官:
我作为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表示异议,并在此提交答辩状,以陈述我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异议。

原告在诉讼请求中声称我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但我坚决否认这一指控。

根据我所掌握的情况,我并未使用任何与原告相关的知识产权。

我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遵守了法律法规,没有侵犯任何知识产权。

我相信,我的设计和开发工作是原创的,不存在侵权行为。

原告在诉讼请求中要求我承担巨额赔偿责任。

然而,我认为原告对所谓的损失进行了夸大。

根据我对市场的了解和对同类产品的分析,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原告的产品并未因为我的行为而遭受实质性的经济损失。

因此,原告对赔偿金额的要求缺乏充分的事实和依据。

我对原告所提供的证据表示质疑。

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存在明显的漏洞和不足之处。

例如,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并未能明确地证明我使用了他的知识产权,也没有证明他所声称的损失是由我造成的。

在法庭上,我们需要更加严谨和准确的证据,而非主观的猜测和推测。

我强烈请求法庭保持公正和中立,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慎评估。

我相信,通过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和证据审查,法庭能够判断出我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异议是合理和合法的。

我希望法庭能够根据
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在此,我再次强调我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异议。

我坚守正义,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相信,法庭将会公正地审理此案,并做出正确的裁决。

敬请法庭审议。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尊敬的法官大人:您好!我是[答辩人姓名],对于这起保险合同纠纷的二审,我得好好说道说道。

首先呢,上诉人在上诉状里提出的那些事儿,我觉得有点站不住脚。

上诉人说咱们这个保险合同存在欺诈或者误导,这可真是冤枉人啊。

咱就说当时签合同的时候,那保险代理人可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把合同里的主要条款,包括啥时候能赔、啥时候不能赔,都给解释了一遍。

就像讲一个故事一样,从开头讲到结尾,每个情节(条款)都没落下。

我当时听得也是仔仔细细的,还问了好几个问题呢,这怎么能说是欺诈或者误导呢?这就好比我去市场买菜,菜贩子把菜的价格、新鲜程度都告诉我了,我也同意买了,回头我再说人家骗我,这没道理呀。

再说说关于这个理赔的事儿。

上诉人觉得应该赔,但是按照合同条款,他这个情况真的不符合理赔条件。

这就好比比赛有比赛规则一样,您不能说比赛输了,就说规则不对,得按您想的来呀。

合同里明确写了,[具体不符合理赔的条款情况],而上诉人的情况正好就对上了这个不赔的情况。

咱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只要出了事,保险公司就得赔,那保险公司不得赔到破产呀。

而且,在整个保险期间,我们保险公司也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我们的义务的。

比如说及时寄送保险相关的通知啊,提供一些必要的服务啊,就像一个尽职的服务员,一直在旁边候着,该做的都做了。

还有哦,上诉人提到的一些所谓的新证据或者新理由,我觉得都很牵强。

就像是为了打官司临时拼凑出来的,没有啥实际的说服力。

这就像搭积木,看着是搭起来了,但是稍微一碰就散架了。

最后呢,我希望法官大人能明察秋毫,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按照事实和法律,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咱得尊重合同,尊重事实,这样大家心里都踏实。

答辩人:[答辩人姓名][日期]。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本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本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本法院尊敬的XXXXX法官:本案涉及XXXXX合同一案,本辩护状系由原告方对本辩护方提起的异议之诉进行答辩,特向贵庭提出如下事实和理由:一、关于合同签订的背景我司与原告在X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关于XXXXX的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方应向我司提供XXXXX服务,并支付相应费用;而我司则应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方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二、关于原告所提异议的事实情况本辩护方首先要对原告所提出的XXXXX进行明确和澄清。

原告声称为某项技术服务支付的费用过高,且未能提供满意的技术支持。

然而,实际情况相反。

我司在合同签订后,积极履行了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我们及时向原告提供所需技术支持,满足了他们的需求。

同时,根据市场行情及相关技术难度,所支付的费用也是公平合理的,并未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

然而原告未能履行其在合同中所规定的支付义务,导致我司无法提供进一步的技术支持,这已经给我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关于诉讼请求的答辩理由基于以上事实背景,本辩护方对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做出如下答辩:1. 关于费用过高的异议:原告声称为某项技术服务支付的费用过高,但我们在合同签订阶段已经积极与原告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并签署了合同。

原告方对合同中约定的费用并不陌生,并且没有对合同内容提出异议。

因此,原告方此时提出费用过高的异议不具备法律依据。

2. 关于未能提供满意技术支持的异议:根据合同,我司提供了所需的技术支持,并满足了原告方的要求。

我们与原告在技术支持方面进行了多次有效的沟通,并积极解决了相关问题。

然而,原告方未能按时支付费用,导致我司无法继续提供技术支持。

原告方的此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不能将责任全盘推到我司身上。

四、关于调解的意见本辩护方在此建议贵庭对双方进行调解,以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并尽量达到双方的合理需求。

五、关于费用及补偿的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辩护方请求贵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赔偿我司因原告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

答辩人:[答辩人姓名]地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被答辩人:[被答辩人姓名]地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尊敬的二审法官:您好!我是[答辩人姓名],今天来给您讲讲我对这个保险合同纠纷案子的看法,就像唠家常一样,希望您能耐心听听。

一、关于一审判决的看法。

我觉得一审判决还是挺公正的。

一审法院那可是仔仔细细地审查了这个案子,把各种证据都扒拉了一遍,才得出那个判决结果的。

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裁缝,每一针每一线都缝得恰到好处。

二、对被答辩人上诉理由的反驳。

# (一)保险条款理解问题。

被答辩人说对保险条款理解有误,认为我们应该按照他们的理解来赔付。

这可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咱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合同就像一份说明书,清清楚楚地写着各种条款呢。

这就好比我们去商场买个电器,说明书上写得明明白白怎么用、有什么功能,不能说等出了问题,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解释说明书吧。

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被答辩人也是成年人,字也认识,怎么现在就突然说理解错了呢?这就有点像考完试,发现成绩不好,就说题目理解错了,想让老师重新打分,哪有这样的呀?# (二)理赔范围争议。

被答辩人觉得这个事情应该在理赔范围内,可实际上,根本就不符合我们保险合同里约定的理赔条件啊。

我们的保险合同就像一个有着严格门禁的小区,只有符合规定的情况才能进来。

被答辩人的情况就像一个没有门禁卡的人,非要硬闯,这可不行啊。

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买了个只保火灾的保险,结果他因为水管漏水造成损失,就跑来要求按照火灾保险赔,这不是乱套了嘛。

我们在合同里约定的理赔范围那是有明确界限的,可不是能随便扩大的。

# (三)被答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被答辩人在投保的时候,有些重要的情况没有告诉我们。

这就像两个人交朋友,一方藏着掖着自己的一些大事,那以后肯定会出问题啊。

保险行业最讲究的就是诚信,如实告知是最基本的要求。

被答辩人没有做到这一点,就像在盖房子的时候,地基没打好,现在房子出了问题,却怪房子质量不好,这能说得通吗?三、答辩人的观点与证据支持。

保险公司答辩状范本(二篇)

保险公司答辩状范本(二篇)

保险公司答辩状范本尊敬的法庭:我是被告方的代表,谨以本答辩状,对原告方提出的指控进行回应,并提供有关证据和辩论。

第一部分:事实描述原告方称,本案发生于2019年6月1日,当时被告方的保险代理人向原告方销售了一份汽车保险。

然而,在2019年7月15日,原告方车辆被盗,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应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但是,被告方拒绝了原告方的赔偿请求,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做出赔偿。

尽管事实如此,但我代表被告方认为,原告方所提出的指控是基于误解和对合同约定的错误解读。

以下是我们的辩解:1. 被告方与原告方之间存在有效的保险合同。

根据合同条款,被告方应该在原告方车辆遭受盗窃的情况下提供赔偿。

然而,我们认为,原告方在保险合同中提供的信息存在重要的遗漏和错误,这导致了我们拒绝了其赔偿请求。

2. 在购买保险时,原告方并未如实向被告方披露车辆的真实价值。

根据合同条款,原告方应该提供车辆的真实价值,以便于我们确定赔偿金额。

然而,原告方在填写保险申请表时故意隐瞒了车辆的真实价值。

我们坚信如果当时提供了真实的价值信息,赔偿金额将会有所变化。

3. 被告方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并出具了相关报告。

我们认为,通过调查报告可以证明原告方故意隐瞒事实,并企图从我们公司获得不当的赔偿。

我们会在庭审中提供这些调查报告,以证明我们的辩解。

第二部分:法律依据1. 根据我国《保险法》,保险合同的成立和履行应当遵守互信原则,即双方应当相互诚信。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的一方,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2.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方有权根据客户提交的信息判断赔偿的合理性和相应的赔偿金额。

如果客户提供的信息不属实或存在重大遗漏,被告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拒绝资格。

3. 被告方已经执行了相应的调查,并提供了调查报告。

根据《刑事诉讼法》,调查报告是作为审判的重要证据之一。

我们请求法庭在判决中充分考虑这一证据。

第三部分:证据及争议焦点1. 我们将提供调查报告作为证据,证明原告方故意隐瞒事实并企图获得不当赔偿。

答辩状模板财产保全答辩状范本

答辩状模板财产保全答辩状范本

答辩状模板财产保全答辩状范本尊敬的法官、仲裁员、各位考官: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针对财产保全的答辩状,向各位做出答辩。

本答辩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明确我方的立场和观点。

一、财产保全申请的合法性针对原告方对我方财产进行保全的申请,我方认为其违背了合法性原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是为了保护当事人权益,同时采取的一种提前措施。

然而,原告并未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我方存在对其造成财产损害的行为。

因此,在此申请上,我方要求法庭撤销财产保全申请。

二、原告对财产保全事实陈述与证据不确凿在法庭审理中,原告呈交的证据和其事实陈述并不确凿。

其所提供的证据在真实性和可信度上存在疑虑。

同时,原告所陈述的事实与我方供认的情况存在较大出入。

因此,我方要求法庭就此财产保全事实进行复核,并撤销保全措施。

三、财产保全申请的必要性争议对于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我方认为其并不必要。

我方财产并不存在挪用、转移、隐匿等现象,涉案财产并非非法所得,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只会给我方的日常经营造成困扰。

存在这种无端的财产冻结,不仅对我方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害,也有可能引起其他合作伙伴和企业的恶劣评价。

因此,我方要求法庭撤销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我方的合法权益。

四、财产保全措施的涉案情况复核在财产保全的审理中,我方对涉案情况予以复核并提出质疑。

因为原告提供的财产保全申请相关材料不完整,并有涉嫌作伪的嫌疑。

同时,在涉案资金的流转、使用等方面,我方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因此,我方要求法庭就财产保全措施的涉案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并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五、请求法庭依法撤销财产保全决定综上所述,我方要求法庭依法撤销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

原告未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我方存在对其造成财产损害的行为,其提供的证据和事实陈述也存在疑点,同时财产保全措施的必要性争议和涉案情况复核也存在问题。

因此,我方希望法庭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撤销财产保全决定,以保障我方的合法权益。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男/女,[民族],[具体年月日]出生,住[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被答辩人:[姓名/公司名称],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因与被答辩人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答辩如下:一、关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

在保险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关键环节上,都依据充分的证据做出了公正的认定。

比如说,关于保险合同的条款,我们在签订的时候那可是清清楚楚的,被答辩人现在想耍赖可不行。

就像我们去超市买东西,东西的说明书都写得明明白白,买完了又说看不懂说明书,这不是胡搅蛮缠嘛。

二、保险合同条款理解。

被答辩人在上诉中对保险合同条款提出了不同的理解,但这种理解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我们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是明确且无歧义的。

打个比方,这合同条款就像是我们玩游戏的规则,游戏开始前大家都知道规则是什么,玩到一半输了就想改规则,哪有这样的道理?比如说其中那条关于[具体条款内容]的规定,明明白白写着在[具体情形]下如何处理,被答辩人现在非要歪曲这个意思,就好像把白的说成黑的,这可不行啊。

三、答辩人的履约情况。

答辩人在整个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完全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该交的保费一分不少地交了,就像我们每个月按时交房租一样守信用。

而且在发生[与保险相关的事件]的时候,也是第一时间按照合同规定的流程通知了被答辩人。

我们可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反而是被答辩人,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拖拖拉拉,就像蜗牛一样慢,给答辩人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四、被答辩人的上诉理由不合理。

被答辩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就像空中楼阁,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他们说[阐述被答辩人的上诉理由],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就好比一个人说自己看到了外星人,但是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

我们在一审的时候已经提供了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我们的主张,被答辩人现在只是为了逃避责任才想出这些莫名其妙的理由来上诉。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本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本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本尊敬的法庭:我是被告方的代理人,特此提交本异议之诉答辩状,以对原告所提起的诉讼进行答辩和申辩,希望能够在您的审判下得到公正的处理。

一、异议概述本案涉及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合同纠纷。

我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对原告提出的指控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我将分以下几点进行答辩。

二、异议理由1. 合同有效性异议原告在起诉书中声称双方签署了一份合同,要求被告承担特定义务。

然而,根据我所掌握的资料和证据,该合同存在以下问题:(1)合同签署时存在违背意愿的情况。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被告当时并未详细了解合同条款,也未明确表示同意签署该合同。

(2)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存在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情况。

例如,合同中约定的某项权利明显偏向于原告,削弱了被告的权益,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

根据上述理由,被告对该合同的有效性提出异议,要求法庭认定该合同无效。

2. 原告履行义务不合规定根据我核查的证据,原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其义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

我要求法庭鉴定原告的履约情况,并考虑对原告采取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答辩请求基于上述异议理由,被告代理人向法庭提出以下请求:1. 鉴定合同有效性。

要求法庭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在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免除被告的相应责任。

2. 鉴定原告的履约情况。

要求法庭审查原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考虑对原告采取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公正裁决。

希望法庭能够经过公正的审理和判断,依法判决本案。

四、陈述与证据提供本答辩状无附加陈述与证据提供,但保留随时提供陈述与证据的权利。

五、代理人声明我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郑重声明:1. 本答辩状中所提供的信息和观点是基于我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依据,并代表被告方的诉讼立场。

2. 对于法庭可能要求补充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我将及时履行义务,并确保提供的证据和陈述符合法律规定和事实真相。

3. 我承诺维护被告方的合法权益,采取合法和合理的手段,为被告方争取最佳法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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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之诉答辩状(1)答辩人:住址:答辩人就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作的《执行异议书》,答辩如下:公司为xx提供的担保有效,根据《承诺书》的约定,公司愿意承担xx的债务,《承诺书》的约定已经构成债务承担。

首先,《担保书》上的公章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所盖。

相对于xx来说,答辩人是公司的外部人员,而《担保书》的生成过程是公司内部行为,答辩人显然不可能知道该担保是否经过公司股东会的同意。

《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然而,第16条的规定属于公司的内部要求,旨在希望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尤其谨慎,以免因担保不慎,给公司造成损失。

如果将第16条的规定理解为对担保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则有牵强附会之嫌。

事实上,第16条的规定并非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而是规范公司内部关于担保的意思决定程序。

因此,从立法目的角度出发,第16条的规定属于管理性的规定,而非强制性的规定。

退一步讲,即使如xx公司所说该《担保书》无效,但是答辩人无法获知该《担保书》的生成过程是否由股东会参与,在获取《担保书》时,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担保书》上盖章,占该公司股份80%的大股东xx签字。

因而从形式上讲,答辩人完全可以认定xx提供的担保是合格的。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 保险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男/女,[民族],[出生年月日]出生,住[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被答辩人:[对方姓名],男/女,[民族],[出生年月日]出生,住[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答辩如下:一、关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部分。

1. 合同条款的理解。

被答辩人在上诉状中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是在强词夺理。

咱们当初签合同的时候,那条款写得明明白白的,就像菜谱一样清楚,啥能赔啥不能赔,可不是被答辩人现在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的。

一审法院按照正常的、符合大众理解的方式去解读合同条款,这是非常正确的。

被答辩人非要把黑的说成白的,就像硬说猪能上树一样不合理。

2. 事故性质与责任界定。

一审中,对于事故发生的性质和双方的责任界定,已经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了。

被答辩人还在那揪着不放,想把自己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这怎么可能呢?事情发生的时候,就像舞台上的戏一样,每个情节都有证据这个观众见证着,可不是被答辩人能随意篡改剧情的。

一审法院根据这些实实在在的证据做出的判断,就像坚固的城堡一样,经得起任何攻击。

二、关于被答辩人上诉理由不成立部分。

1. 所谓未履行告知义务。

被答辩人说答辩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这简直是无中生有。

我就像一个诚实的小学生一样,在签合同的时候,能告知的都告知了。

被答辩人现在拿这个来说事,就像一个没考好的学生怪试卷没出好一样可笑。

如果被答辩人觉得我隐瞒了什么重要信息,那他们当初审核合同的时候怎么没发现呢?这不是事后诸葛亮嘛。

2. 对理赔金额的异议。

被答辩人对理赔金额有异议,觉得应该赔更多。

可是,保险理赔又不是慈善捐款,得按照合同来呀。

合同就像一把尺子,量出来多少就是多少。

被答辩人想多要,就像去菜市场买菜,自己定个价格,摊主能答应吗?一审法院按照合同约定判定理赔金额,是非常公正合理的,被答辩人的要求就像天上掉馅饼一样不切实际。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文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文

异议之诉答辩状范文尊敬的法官:我作为被告,对原告提出的指控和诉讼请求提出异议,并在此作出答辩。

我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我的观点和理由。

原告指控我违反合同约定,但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应根据公平原则、自愿原则、平等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等原则达成协议。

而在本案中,我与原告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未违反约定。

我认为原告对合同的解读存在误导和片面性,我并未违背合同规定,因此原告的指控是不成立的。

原告主张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疏忽和失职,导致了损失的发生。

然而,根据事实,我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了我的义务,并没有存在疏忽和失职的情况。

在合同中,我已明确提供了合同约定的服务,并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了工作。

因此,原告的指控缺乏事实依据,应予驳回。

第三,原告要求我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损失,这是不合理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损害赔偿应当以损失程度、责任程度和过错程度作为衡量标准。

在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发生是由我的行为直接导致的,同时也未能证明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因此,原告要求我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损失的主张是不合理和过分的。

我希望法庭能公正审理本案,并依法判决。

我愿意配合法庭的调查和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我的无罪和无过失。

同时,我也希望法庭能够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

总结起来,我对原告的指控提出了异议,并对每一项指控进行了辩解和反驳。

在本案中,我认为原告的指控缺乏事实依据,缺乏证据支持,并且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原则。

因此,我要求法庭予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法庭的审理和关注。

答辩状模板财产保全答辩状示例

答辩状模板财产保全答辩状示例

答辩状模板财产保全答辩状示例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委:非常荣幸能够在这个庄严的法庭上为自己进行答辩陈述。

今天,我作为被告,就财产保全答辩状向庭上各位陈述我的立场和证据,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审判。

首先,我要表明我对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持有异议。

原告在申请书中声称,我存在一系列可能导致财产损失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要求冻结我的财产,以确保他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然而,我要提醒各位法官,财产保全是一项严肃的措施,应当在充分确凿的证据下才能得以执行。

其次,我要对原告的指控进行澄清。

原告声称我存在一系列可能导致财产损失的行为,然而,对于这些指控,我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

我可以提供详尽的账目清单和交易记录,证明我财产来源合法,并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更重要的是,我还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原告的主张不属实,甚至可能是出于诋毁和损害我名誉的目的。

再次,我要对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提出异议的理由进行陈述。

原告在申请书中要求冻结我的财产,声称这是为了保障他的合法权益。

然而,我要指出的是,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保全应当是一项必要而且适度的措施,而不是任意施加的手段。

在本案中,原告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我存在使他受损的行为,因此,无法证明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适度性。

冻结我的财产只会对我造成巨大的困扰和损失,对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不可弥补的损害。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我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并从未对他人的财产构成任何威胁。

我是一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人,本案中的指控完全是毫无根据的。

我相信法律能够还原真相,保护正当的权益,我也相信在座的各位法官能够客观、公正地审理这个案件。

在这个答辩状中,我试图尽可能地表达我的观点和对此案的看法。

我要求庭上各位法官还原真相,依法审理此案,并做出公正的裁决。

谢谢各位!。

资产保护异议答辩书

资产保护异议答辩书

资产保护异议答辩书尊敬的法院:我代表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对贵庭的资产保护异议表示异议,并提出以下答辩意见:1. 执行过程不合法我认为执行过程存在不合法行为,具体如下:- 针对我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裁决书没有合法依据;- 执行程序中的证据不充分,未能证明我确实应当承担执行责任;- 执行程序中存在程序违规,过程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基于上述事实,我要求贵庭立即停止强制执行,并对执行过程进行全面审查。

2. 财产保全措施已采取我已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我所拥有的财产免受执行的影响。

具体措施如下:- 将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确保不再属于我名下;- 将财产划归其他法律主体拥有,使其不再构成我个人的财产。

因此,贵庭执行的财产将无法对我产生实质性影响。

3. 持有财产非法来源执行方主张我持有的财产为非法来源,但事实并非如此。

这些财产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与所涉案件无关。

同时,我已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财产来源的合法性。

基于上述理由,请贵庭撤销执行令,以确保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4. 法定权利受到侵害贵庭对我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将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权和资产保护措施,但这次执行行为超出了合理和合法的范围。

我请求贵庭在审理异议的过程中给予充分考虑,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结论基于上述理由,我请求贵庭采纳我的异议答辩,并撤销正在进行的执行程序。

同时,我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被执行人(签名):[你的签名]日期:[日期]注:此文档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保全错误请求赔偿被告答辩状

保全错误请求赔偿被告答辩状

答辩状贵院受理的原告山东xxxx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xxxx建筑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被告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答辩意见:1、原告的诉讼请求比较混乱,将两个法律关系混淆在一个诉讼请求中。

原告在诉状中是请求被告“赔偿因保全错误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见,原告是要求被告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法律关系是保全错误造成的经济损失,而根据原告向法院提供的经济损失的计算方式来看,原告主张的数额又是按照双倍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式得出的。

保全错误损失与双倍迟延履行金本身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原告不应该将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混淆在一起主张.另外在原告诉状的事实与理由中也同时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即保全错误赔偿和双倍迟延履行金的规定),既要求被告承担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又要求被告承担迟延履行的法律责任,明显的诉讼请求混乱,使得被告无法知晓原告的起诉所依据的法律关系。

2、如果原告是依据保全错误的经济损失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那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首先,按照(20xx)xx民初字第xx号(以下简称xx 号案件)民事调解书第二条的约定,“原、被告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从该约定可以看出,因被告曾向原告主张建筑工程施工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即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互不追究法律责任”的含义就是因该案件中所引起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双方都不得再进行主张,包括新产生工程质量问题,自然也包括因保全带来的相关法律问题.而原告主张保全错误的保全行为就是在该诉讼中发生的,针对因该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原告实际上已经明确的表示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现在又以此作为理由向被告主张,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其次,再进一步讲,被告之前诉讼中的保全行为根本没有错误,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所谓保全错误,一般是指错误的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超标的查封、没有妥善保管查封物造成损失、重复保全等情况,而被告在之前的诉讼中的保全行为完全合法,没有出现上面所述的保全错误的情形;第二,在xxxx号案件中,双方最终是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被告在该案件中没有败诉,因案件审理时间已经很长,被告不想继续的在相关工程质量问题上进行纠缠,而选择了退让,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但是这并不代表被告的诉讼保全存在错误,而经过鉴定恰恰也可以看出,经原告施工的楼体确实存在质量问题,被告属于依法行使诉权的范畴,没有不当之处,故不属于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情形3、如果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双倍迟延履行金,也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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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异议答辩状(1)答辩人:住址:答辩人就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作的《执行异议书》,答辩如下:公司为xx提供的担保有效,根据《承诺书》的约定,公司愿意承担xx的债务,《承诺书》的约定已经构成债务承担。

首先,《担保书》上的公章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所盖。

相对于xx来说,答辩人是公司的外部人员,而《担保书》的生成过程是公司内部行为,答辩人显然不可能知道该担保是否经过公司股东会的同意。

《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然而,第16条的规定属于公司的内部要求,旨在希望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尤其谨慎,以免因担保不慎,给公司造成损失。

如果将第16条的规定理解为对担保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则有牵强附会之嫌。

事实上,第16条的规定并非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而是规范公司内部关于担保的意思决定程序。

因此,从立法目的角度出发,第16条的规定属于管理性的规定,而非强制性的规定。

退一步讲,即使如xx公司所说该《担保书》无效,但是答辩人无法获知该《担保书》的生成过程是否由股东会参与,在获取《担保书》时,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担保书》上盖章,占该公司股份80%的大股东xx签字。

因而从形式上讲,答辩人完全可以认定xx提供的担保是合格的。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据此,基于答辩人无法获知该担保书的生成过程,加之答辩人目睹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和蒋伟签字,对于该公司内部行为,答辩人始终处于善意第三人的角色,继而无过错。

因此,即使该担保书无效,答辩人作为善意第三人无任何过错,根据前述法律规定,担保人(该公司)与债务人(xx)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该担保书无效强调的是对内无效,而并不影响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

其次,《承诺书》(20xx年10月20)形成于《担保书》(20xx年9月2)之后,在时间上,《承诺书》是《担保书》的后续行为。

作为一个有责任的公司,即便发现《担保书》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通过,亦应当及时通过股东会确认《担保书》无效。

然而,该公司却没有确认《担保书》无效,而是通过《承诺书》的形式对《担保书》进行了追认。

同时,该公司在《承诺书》中明确写明愿意承担蒋伟的债务,据此可以认定该公司是通过《承诺书》的形式对蒋伟的债务加以承担,即债务承担。

至于该公司主张《担保书》无效只不过是一种推脱偿还责任的说辞而已。

因此,答辩人认为,《承诺书》对《担保书》的追认已经再次证明,该公司之前所做的《担保书》是有效的。

答辩人:年月日保全异议答辩状(2)答辩人:厦门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厦门公司与上诉人执行异议纠纷案,一审受理及审理程序合法,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均正确,其判决结果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答辩人现针对上诉请求及其理由作如下答辩。

一、一审受理及审理本案的程序合法。

答辩人以上诉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合乎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不需分别起诉。

首先,本案为执行异议诉讼,诉讼是针对执行裁定。

正是因为一审法院裁定中止对本案争议车辆的执行,答辩人才就执行裁定诉请许可执行。

其次,本案当事人间之争议法律关系为执行裁定的效力争议而不是争议车辆的物权关系争议,因此提起执行异议诉讼不会违背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再者,本案起诉并未实际损害上诉人的程序权利,上诉人的执行异议在同一份裁定书中出现,且裁定的事由是相同的,分别起诉有悖于诉讼效率原则,浪费司法资源,徒增当事人诉累,缺乏起码的必要性。

总之,本案起诉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及相关规定,一审法院受理本案程序上完全合法。

被上诉人未能充分理解何为执行异议诉讼之诉讼标的,其上诉状中所称之相关理由毫无法律依据。

二、一审认定“被告(上诉人)对申请执行事项提出异议,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审查原告(答辩人)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是否正确”完全正确。

一审判决作出此项认定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本案诉争车辆同为原判决之诉讼标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如何处理呢?自然是“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这可由民诉法意见第258条印证:执行员“……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法院执行局无权径行改变原判决,否则,上级法院判决的既判力何在?上诉人不认可原判决,则依法应提起针对原判决的再审申请。

上诉人主张一审法院否定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赋予的执行法院审查执行异议的司法裁判权,实属混淆视听、以偏概全。

基于上述事由,答辩人请贵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答辩人:厦门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xx年6月30日保全异议答辩状(3)答辩人:陈祥娇,女,1962年10月2日出生,汉族,茶陵县人,住茶陵县城关镇紫微街紫微路四组。

因上诉人赖家庆与被上诉人陈祥娇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陈祥娇诉苏琼、曾巧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财产保全、执行以及上诉人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概况。

陈祥娇诉苏琼、曾巧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法院于201X年4月22日判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X年7月26日调解终结。

因被执行人苏琼、曾巧艳拒不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申请执行人陈祥娇于201X年8月7日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起诉日(20xx年11月6日)止的给付金钱义务是4192808元。

被执行人苏琼、曾巧艳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赖,至今仅有苏琼的司机代为执行13.5万元,已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苏琼1998年开始向陈祥娇借钱,1999年3月18日与原宁冈县地产公司(早已名存实亡,由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接管)联合投资开发受让了本案三宗土地,因苏琼没有资质,登记在原宁冈县地产公司名下,苏琼是土地实际权利人之一,享有60%份额。

一审法院在审理陈祥娇诉苏琼、曾巧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于20xx 年12月11日作出了(20xx)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号民事裁定书:对1999年3月18日苏琼与江西省宁冈县地产公司联合在现井冈山市(原宁冈县)龙市镇投资开发的、登记在宁冈县地产公司名下的宁国用(99)字第306号、(201X)字第3027、(201X)字第3028号土地中苏琼所享有的60%份额(约270万元)予以冻结。

(有接管单位提供、盖章的《联合投资开发土地合同》、《土地出让合同书》证实。

60%份额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股份,另40%是井冈山市原宁冈县地产公司的)。

20xx年12月一审法院到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查询和送达上述裁定书时,所冻结的土地档案中没有证实上诉人与苏琼转让的一个字、一份文件,也没有人说己转让。

裁定书送达后,苏琼并未提出自己所拥有的60%份额已转让给上诉人或者申请复议,当时上诉人(与苏琼是十多年的要好的朋友,知道苏琼欠债)知道冻结也未申请复议。

由于执行法院没有及时采取评估、拍卖措施,201X年10月31日上诉人乘机对(20xx)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的执行标的向一审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由苏琼聘请律师。

本案冻结的标的是上述三宗土地中苏琼所享有的60%份额,协助执行人是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

上诉人主张:201X年7月4日,苏琼与本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苏琼以70万元将其所享有的上述三宗地块面积为2936.6平方米的60%份额出让给本人所有,按照股份转让书的约定,本人于201X年7月4日支付给苏琼20万元,又于201X年12月10日、20xx年1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给苏琼共计50万元。

上述三宗土地中苏琼所有的60%份额于20xx年1月6日时就已属于本人所有,苏琼不享有该土地60%份额的所有权。

(20xx)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有误。

一审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委托司法鉴定,于201X年11月28日和20xx年11月3日公开听证审查,认定赖家庆提出的异议意见与事实不符,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20xx年1月29日作出(201X)茶法执裁字第2号执行裁定书,驳回赖家庆的异议。

20xx年2月27日,赖家庆因不服(201X)茶法执裁字第2号执行裁定向一审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一审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经过实地调查、两次开庭审理还查明:①苏琼为了协调关系,201X年7月4日与赖家庆草签了《协议书》,约定:苏琼委托赖家庆全权开发苏琼购置的上述三块地皮,苏琼负责办理手续,赖家庆负责今后的开发费用约200万元,归还双方投资后的利润各50%,建成的房屋按双方股份比例分房屋自行出售。

当日赖家庆依据《协议书》支付了今后的开发费用12万元,用于偿还尾欠工程款。

《协议书》并未转让苏琼的财产所有权,没有变更登记。

②20xx年4月18日苏琼还经过上诉人同意,收取了肖龙庭230万元定金,次日与肖龙庭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终止了《协议书》,《土地转让协议》到201X年12月5日将230万元定金转为欠款才解除。

③201X年10月24日赖家庆代表江西省玖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盛公司”)以150.01万元中标了井冈山市原宁冈县地产公司的40%股权后,苏琼与赖家庆口头约定转让苏琼的60%股份,转让金是由赖家庆承担肖龙庭230万元本息(被上诉人认为因该约定属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无效)。

④《股份转让协议书》系在(20xx)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号民事裁定书之后完成的,即苏琼为了逃债而虚构201X年7月4日就以70万元转让60%股份事实,与赖家庆伪造《股份转让协议书》,调包其他往来凭据,临时制造收条、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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