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我国教育目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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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国以来我国教育目的的变化过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国伴随社会的发展和对教育的探索, 提出了一系列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以下是建国以来我国教育目的的变化过程:

1)1949 年12月, 新中国诞生不久, 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确定了全国教育工作的总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教育。它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 培养国家建设人才, 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的思想, 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1957 年, 毛泽东根据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生产建设对人才的需要,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 我们的教育方针, 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 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

3)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其中第三条指出: 党的教育工作方针, 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为了实现这个方针, 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

4)1982 年, 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对我国现阶段的教育目的作了这样的规定: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1985 年5 月,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了适合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教育目的,具体表述为我们培养出来的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

6)1986 年,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 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 多出人才, 出好人才。

7)1986 年4月12日第六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义务教育法》提出: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为提高民族的素质,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人才奠定基础。

8)1993 年,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总结了新中国成立40 多年来, 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验, 提出了90 年代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方针、政策和措施。《纲要》提出: 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 多出人才, 出好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努力使教育质量在90年代上一个新台阶。

9) 1995 年3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对《纲要》提出的教育方针进一步确认, 重新表述为: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含, 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在新的提法中对人才素质的培养规格提出了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对于培养什么人的问题上更强调的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性质和方向, 这就更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

10)199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定》: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1)2000年《2000年中国教育绿皮书》将素质教育归纳如下: 面向全体学生;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重视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发展学生的主动精神, 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着眼于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

12)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 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3)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14)2007年,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实施素质教育, 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从上述我国的教育目的演变来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二是坚持培养劳动者;三是坚持党的领导。

二、变化:

1.建国初期我国的教育目的是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培养人才,逐步渐变为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培养人才。

2.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教育目的由主要是为了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演变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注重个体的全面发展。建国初期,我国的一切都出自一种百废待兴的状态,这时,我们的毛泽东主席提出了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现如今,我们国家人口的综合素质提高了,我们开始提倡普及义务教育,推行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在教育目的中逐渐重视人才创新意识与能力的培养。1985 年5 月,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了我们培养出来的人才“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

4.由注重全体受教育者的德智体发展,到注重全体受教育者的德智体发展的同时重视个体才能和特长的充分发挥

5.教育目的逐步走向法制化。1982 年, 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对我国现阶段的教育目的作了这样的规定: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中国当代历史上第一个以法的面貌出现的教育目的。

6.从前我国的教育目的直接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演变为现如今的德育为先,即注重人才的道德品质,先学会做一个人格健全的人,才能在知识上做进一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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