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推进现代服务业产业工作实施意见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8•【字号】•【施行日期】2008.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客观需要,是节能减排的内在要求,是扩大就业和增加地方财力的现实选择。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发展服务业的精神,结合运城实际,现提出我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明确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点领域(一)增强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
“十一五”以来,我市服务业年均增长12.8%,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断提高,占全市GDP的34.2%,就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26.4%。
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服务业总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仍然是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还存在着发展不足、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从业人员比重偏低等问题。
今后一个时期,务必转变发展观念,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服务业的发展,使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努力实现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十一五”末我市服务业发展的目标是:服务业增长幅度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力争未来三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2010年达到37%左右,从业人员比重上升到30%左右;内部结构和组织方式不断优化,城乡发展趋于协调,对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区域特色更加突出,在全省的地位有所提高,使我市向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物流中心、文化旅游大市和现代服务业较发达城市的目标靠近。
(三)明确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青发改服务〔2024〕138号•【施行日期】2024.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发改服务〔2024〕138号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青岛高新区、青岛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发改服务〔2024〕77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了《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2024年5月29日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一、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一)政策内容聚焦高端化生产性服务业、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和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建设,培育储备一批优质项目,支持我市服务业重点项目纳入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并争取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
对入选市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且建设进度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建设进度等指标开展评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按规定给予补助。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入选市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已开工且建设进度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经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补助2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3000万元至2亿元的补助100万元。
(三)兑现流程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年度重点安排确定年度重点支持方向,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程序、时限、要求等内容。
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市)、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材料。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5〕17号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5〕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我市新常态下促消费、稳增长、扩就业、惠民生的重要任务,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全市经济整体实力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思路目标(一)基本思路。
围绕建设开放、生态、法治、繁荣的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总要求,坚持市场化、产业化、信息化、社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为原则,改革创新为动力,项目建设为抓手,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新兴行业和关键环节,积极构建区域协调、产业互动、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体系,奋力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把我市打造成为全省重要的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科教文卫中心、商务会展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健康服务中心和交通枢纽、通信信息枢纽以及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服务业税收比重、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分别达到35%、55%、48%以上。
二、突出主攻方向立足现有发展基础,把握现代经济发展方向,按照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突破发展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思路,强力推进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发展。
(一)商贸流通业。
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商圈和商贸中心、商贸副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发展。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4•【字号】梧政办发[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梧政办发〔2011〕90号)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梧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下称《自治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精神,推动我市服务业提速发展,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三次产业协调互动发展,进一步增强经济综合实力,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立足梧州,依托西江黄金水道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打造“两城市一基地”(区域性枢纽城市、西江黄金水道中心城市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大力发展面向“三圈一带”(珠三角经济圈、北部湾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西江经济带)的现代服务业,以建设西江航运中心、商贸中心、现代物流中心和养生旅游基地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商贸、金融、养生旅游、文化及社区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构建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其他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提升我市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梧”新跨越的目标。
二、发展目标──总量增大,带动就业能力增强。
到201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20年,服务业成为优化全市经济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支撑。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20•【字号】龙政综〔2017〕135号•【施行日期】2017.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7〕1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提速增效和创新发展,提升壮大服务业综合实力,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培育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对新增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
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且当年增长达到20%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二、做大做强限额以上商贸龙头企业对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首次达到2亿元、1亿元,2000万元的限额以上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首次达到5亿元、3亿元,5000万元的限额以上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年销售额增长30%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年营业额增长35%及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给予当年一次性奖励3000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三、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做强运输企业。
对纳入规上服务业管理的运输企业,营业额(在龙岩开票额)2000万元以上,营业额增长20%以上(当年新上企业不要求),纳税额占营业额比重达2%以上,按营业额5‰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
该项年度资金安排封顶300万,若需求超过资金安排总量,则补偿标准按比例缩减。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做大物流企业。
对新上且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管理的综合性、仓储型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运输型物流企业达到15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4•【字号】江府[2008]41号•【施行日期】2008.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江府[2008]4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视察我市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粤发[2008]7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将我市建设成为珠三角一体化先进制造业的重点发展区和珠三角新的经济增长极。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江发[2008]12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产业规划布局,明确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方向(一)抓紧制定全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3年规划(至2011年)和8年规划(至2015年)。
加强产业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调整完善促进产业优化布局的相关政策,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产业合理布局。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二)合理规划产业布局。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发展的“龙头”作用,利用我市的区域优势、临海优势、直购电试点优势,积极构建“四大产业带、五大产业基地、十大主体产业”的发展格局。
在先进制造业方面:装备制造业到2011年,总产值超900亿元,年均增长20%;到2015年,总产值超过1600亿元,年均增长16 %。
电子信息制造业到2011年产值超过400亿元,其中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产值达到60亿元;到2015年产值超1000 亿元,年均增长19%,其中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产值达到125亿元,年均增长20%。
关于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商丘市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商政[2022)46号),推动我县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引领消费升级、扩大社会就业,增强我县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活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打造“五个柘城”,实施服务业“金钥匙计划”,顺应技术革命、产业变革、消费升级趋势,以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为目标,着力在中心引领、产业融合、创新驱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关键领域突破发展,努力形成制度更加优化、市场更加活跃、供需更高水平的平衡发展格局,实现服务业产业倍增目标,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路径。
坚持创新赋能,推动供需平衡。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创新培育竞争力,深化技术、管理、模式创新,激发市场潜力活力,以新需求激发新供给、以新供给引领新消费,形成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坚持中心引领,推动区域协同。
强化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集聚高端资源要素,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枢纽和高端消费中心功能,推动县域服务业特色发展,提升全县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
坚持重点突破,推动融合发展。
聚焦供需矛盾突出、带动力强的科技、信息、供应链等重点行业,着力破解难题,培育竞争优势,加快服务业与农业、服务业与制造业,服务业各领域之间的融合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环境优化。
推动服务业纵深改革、扩大开放、治理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在要素保障、行业监管、政策集成等方面变革突破,破解市场主体痛点难点,建设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生态。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现代服务业强县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全市1个百分点,服务业税收、从业人员规模稳步提升。
加快市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加快市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几点建议一、解放思想,开拓眼界,放宽政策,放手发展,全面推进亭湖区现代服务的发展。
一是要充分认清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性。
第三产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特征,其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经济服务化”已经开始进入当今社会生活。
进一步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对于亭湖区促进现代制造业发展,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整体效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实现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是要充分认清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必要性。
“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两个率先”要求我们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只有高质高效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才能推动社会“三个文明”的快速发展,而现代服务业在加快社会进步中越来越起到决定性因素。
据了解,在国际上,美国服务业每年创造的GDP占全美经济总量的70%;欧洲服务业的GDP比重平均达到60%,最高的达到80%。
在国内,广东、上海等地服务业的发展势头异常迅猛,服务业占GDP 的比重越来越大,有些发达地区直逼西方发达国家;相反,我们亭湖区的服务业虽有较大发展,但主要以传统服务业为主,所产生的附加值较低,难以形成规模与气候,与西方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相比存在明显差距,如果不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这样的差距将更加明显。
三是要充分认清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紧迫性。
广州市经贸委主任平欣光在应邀出席全省电视电话会上说“如今不再是大鱼吃小鱼,而是快鱼吃慢鱼”,这样的见解委实快人一拍,先人一步,同时也道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
广东在发展,深圳在发展,上海、苏南在发展,全国都在发展,许多城市纷纷制定了今后几年乃至几十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我们周边南通、扬州、徐州等市也正谋求加快发展现化服务,有些城市的新型服务产业已初具规模,市内其他兄弟县、市、区在也苦心钻研现代服务业这篇大文章。
形势催人扬鞭,氛围逼人奋蹄。
如果我们不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我们亭湖区在全市第一板块的优势将笈笈可危。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16•【字号】青政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服务业创新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市服务业发展新动能,结合实际,现就促进我市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我市服务业发展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
到2021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8%左右,市场主体达到140万户,年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企业超过15家。
二、重点发展十大产业(一)现代金融。
引进各类金融企业总部、专业子公司和创新型机构,争取设立法人保险、证券、期货、公募基金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
有序扩大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本土企业跨境融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等试点业务规模。
深化保险资金投资运用,争取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鼓励投资基金以股权、债券、夹层投资等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争每年新增5家左右上市公司。
(二)现代物流。
积极争取放开国际船舶运输、船舶管理企业外资股比限制,支持外商独资企业从事国际海运货物装卸、集装箱站场和堆场业务,扩大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增开国际集装箱直达航线。
加快胶东国际机场转场运营,争取设立空港综合保税区。
推进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工程,增加国际班列开行班次。
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供应链物流。
(三)精品旅游。
支持国际邮轮港与邮轮运营商、旅行社深度合作。
争创国家级智慧旅游试点景区和省级智慧旅行社。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6•【字号】晋市政发[2008]22号•【施行日期】2008.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08〕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我市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支持服务业的发展(一)提高对发展服务业重要意义的认识。
“十五”以来,我市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服务业体系,对加快全市经济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与全国、全省相比,我市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
特别是进入“十一五”以来,由于第二产业的快速发展,使我市服务业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处于徘徊状况,甚至出现下降趋势,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发展服务业是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客观需要,是加快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是衡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建设经济强市,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议题,大力支持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支持发展服务业的目标和思路。
针对全市服务业发展现状,要以增加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强活力为目标,充分发挥全市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通过政策拉动、项目带动、工作推动等手段,提高服务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服务业走上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路子。
到201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在2007年基础上提高4个百分点,力争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5%以上。
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上升到35%左右,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产业格局。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9•【字号】•【施行日期】2018.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漯河市2018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3月9日漯河市2018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适应促进产业转型和消费结构升级新需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深入落实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4321”工作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载体平台打造、重点项目建设、市场主体培育为抓手,坚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并重、加快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与培育新兴服务业并举,大力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带动全市服务业扩量提质、转型升级,为豫中南地区性中心城市建设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提速扩量。
2018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突破35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结构优化。
物流、金融、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升,商贸流通、房地产、居民服务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创新加速,电子商务、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壮大。
地位提升。
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对周边资源要素的吸附集聚能力明显增强,豫中南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取得新成效。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8•【字号】通政发[2011]85号•【施行日期】2011.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通政发〔2011〕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一、促进重点领域加快发展(一)加强服务业项目支持力度。
对符合《南通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及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列入年度市级以上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扶持现代金融业发展。
对我市新引进的银行、保险机构(指2007年底前省内所没有的银行保险机构,不含已有机构在省内再新开设的营业机构)缴纳的营业税,按省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10〕117号)文件规定,由省给予50%的返还奖励。
(三)扶持总部经济发展。
对新引进的区域性总部或职能型总部,采取“一司一策”(政策另定),给予分档奖励。
(四)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及公司制运作的重点物流基地,经市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省相关部门认定后,参照国家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
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给予适当减免。
(五)加快社区商业示范区和特色商业街建设。
自2011年1月1日起,3年内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商业示范社区由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和市级特色商业街的,由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别给予80万元和30万元的资金扶持,并优先推荐列入国家、省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4•【字号】辽市政发[2008]41号•【施行日期】2008.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市政发〔2008〕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08〕11号)精神,促进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服务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四个一”奋斗目标和推进“三大战略”举措,开发建设新城、改造提升老城、全面突破县城(含弓长岭区);切实发挥城区作用,努力创造发展空间;重点实施项目建设,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实现我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全市服务业总量同2007年比翻一番以上,增加值突破4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43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6%;实现服务业税收60亿元,年均增长35%,占全部税收比重达到45%;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40%,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5%以上,其中:房地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0%,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4%以上。
二、明确战略定位,规划空间布局(一)开发建设新城。
要高起点、高标准、大手笔地规划建设河东新城。
重点开发滨河商业带、生态居住区、中央商务区、行政中心、会展中心、市民广场、文化中心等;全面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新城路网、桥梁、水系、绿化、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等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17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打造“河东新城现代服务业基地”。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并政办发〔2020〕13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解决我市服务业大而不强、结构不优等突出问题,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增强发展新动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山西省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晋政办发〔2017〕155号),结合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本政策意见。
一、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一)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
对外商投资服务业行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确定的前置及后置审批项目执行市场准入。
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设置服务业企业登记前置条件,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清零”。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
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办事流程。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企业住所登记、企业名称登记和企业集团登记等条件,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
允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认真落实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精神,研究制定我市“多证合一”改革事项清单,将尽可能多的服务业涉企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在我市率先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三)完善价格政策。
积极推进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8〕32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8〕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0号)精神,为推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服务业发展目标以总量扩大、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优化、品质提升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业态创新、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集聚各类资源向服务业倾斜,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龙头企业,推动我市服务业提速升级,努力建设成为区域现代商贸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全国区域性重要的流通节点城市和国内外著名的文化旅游名城。
到2022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1%,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超过65%,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比重超过50%。
二、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一)加强规划引领。
各地政府要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服务业总体规划和各行业专业规划,在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把服务业放在优先发展位置,统筹规划重点产业、重点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引导社会各类资源投入服务业。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要统筹安排服务业布局、用地规模和开发时序,预留服务业发展空间。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二)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发展服务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实行内外资、本外地企业同等待遇。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商洛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牢牢抓住“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良好机遇,不断挖掘服务业发展潜能,有效解决影响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服务业发展,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全市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但还存在发展整体规模不大、内部结构不优、有效供给不足、投资效益不高、体制机制不活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在破解各种因素制约中加快发展,使服务业在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同时,支撑全市追赶超越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总体要求(一)发展思路。
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三个商洛”建设。
充分发挥商洛区位交通、环境资源、产业基础、历史人文等优势,增容扩量生产性服务业,拓展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坚持集聚发展、项目带动、品牌引领、产城融合,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推进服务业总量扩大、结构优化、业态创新、品质提升,在打造经济升级版中实现服务业提档升级,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的服务业发展体系。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10•【字号】德政办字〔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意见德城区、陵城区、齐河县人民政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业发展新高地,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任务目标以德州市德城区、陵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开发区(以下简称“四区”)为德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核心区域,以周边旅游、人文资源为补充,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契机,发挥我市北接京津冀,南融省会经济圈,西联沿黄领域相关城市,东达渤海湾的十字枢纽地位,扩大产业规模,推动业态创新,提升文化旅游业、商贸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等重点行业能级,实现现代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打造“立足鲁西北、服务冀东南、辐射京津冀鲁地区”的区域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二、工作重点(一)繁荣夜经济、打造消费热点促进知名商贸企业全面布局。
建设一批24小时便利店。
发展一批高品质夜营餐饮店铺。
打造一批24小时城市书房。
延长博物馆、图书馆、大剧院等现有文化场馆开放时间,丰富大剧院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类和场次。
依托城市夜景灯光、地标性建筑、商业中心、步行街、剧院、演艺中心、文化产业园区、景区等场所,融入美食简餐、咖啡茶饮、深夜影院等周末品牌文化。
举办富有地域特色的旺季夜市、消夏美食节、文化艺术节、音乐节、啤酒节等节庆活动,营造宜商宜游的消费体验环境。
打造董子文化街、董子文化巷、岔河(唐人中心、万达中心)、德百奥莱中心、长河公园、运河九龙湾、运河古街、德州学院步行街等一批夜游经济带。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闵府规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有关单位:现将《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3月7日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现代服务业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也是城市产业升级、创新发展和功能提升的重要引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布局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重大战略意图,切实发挥闵行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中主力军、主战场、主引擎作用,聚焦国际商贸、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重点领域,全面构建闵行区服务功能强辐射、服务环节高增值、服务内容高品质、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产业跨界深度融合的现代服务产业体系,特制定政策意见如下。
一、大力发展总部型经济围绕闵行自身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特色,发挥闵行面向长三角的桥头堡和国内外门户的区位优势,打造总部经济聚集地。
1.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聚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对新引进或新认定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事业部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给予上限600万元的资助。
2.外资研发中心。
鼓励外资企业建立各级研发机构,推动外资研发中心提升核心竞争力,对新引进或新认定的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全球研发中心、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给予上限300万元的资助。
3.民营企业总部。
鼓励民营企业设立总部,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
中共临海市委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4、符合《临海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中“8+4”行业范围的服务业企业(单位)以及投资建设的服务业项目(不含垄断性行业),适用本意见。
三、培育、壮大、提升主导行业
5、商贸市场业
(1)积极推进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鼓励建设一批符合规划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市场。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按期完成的,建设过程中需缴纳的市级各项规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对 “农家乐”为主题开发的旅游项目,免交市级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规费;首次被评为四星、五星级经营户的,分别奖励1万元和3万元。
(2)鼓励兴办大宾馆、大饭店。对新办营业面积5000 m2以上的宾馆、饭店,营业一年后并且具有一定经营业绩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鼓励创星级上档次,首次被评为二、三、四、五星级宾馆的,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首次获得绿色饭店称号的,奖励5万元。
(3)鼓励金融机构下伸网点。在乡镇设立营业网点并开办存贷款业务的,每新增一家补助2万元。
旅游景点开发项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建设过程中需缴纳的市级各项规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投资额在1000-2000万元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三年给予上交所得税市得部分的全额补助,后二年补助50%;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5年内给予上交所得税市得部分的全额补助。
(1)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加大对信息化应用系统的扶持力度,企业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和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其资产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为二年;被认定为年度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给予当年实际完成应用软件投资额10%的补助,每个示范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台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台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6•【字号】宝金政办发〔2018〕53号•【施行日期】2018.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台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宝金政办发〔2018〕53号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金台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6 日金台区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目标(一)总体思路。
坚持建设国际化城市现代服务业引领区的战略定位,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总体要求,以集聚发展、产业融合为突破,以项目建设、企业培育为支撑,全面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提升发展和集聚发展,着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匹配、与先进制造业相融合、与居民需求相适应,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1、坚持产业集聚推动。
依托陕甘川宁区域副中心和宝鸡主城区的定位,引导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发挥服务业集聚平台、服务业产业基地、特色商业圈等载体的作用,实现规模效益和特色发展。
2、坚持体制机制创新。
积极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活力。
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培育新产业、拓展新模式、发展新业态。
3、坚持线上线下联动。
发挥我区实体经济优势,加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倡导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生产生活方式,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服务业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满足企业和群众个性化、多样性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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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推进现代服务业产业工作实施意见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针,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十大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意见,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增强我市现代服务业竞争实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主要依托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经营方式及组织形式而发展起来的服务部门的现代服务业定位理念,结合##实际,在产业项目建设活动年确定的三年时间内,以30个左右的大型节点项目建设为支撑,努力打造现代商贸流通市场、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服务业、现代信息服务业、现代旅游服务业五大版块,建立起##现代服务业产业框架,力争全市现代服务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
三、重点推进工作主要内容(一)现代商贸流通市场建设1、以大型超市项目建设为骨干的零售网络建设。
按照合理规划、科学引导的原则,加快引进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管理科学、服务一流的大型超市项目,发挥大型超市项目对社区商业零售网点的辐射带动作用,针对社区居民需求变化,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优化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综合消费为目标,合理增设便利连锁店、中小型超市、食杂店等服务网点,扩大网点服务范围。
在以先进的商业业态和优美的商业环境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同时,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多样化、个性化的综合消费服务。
2、以大型商场项目建设为骨干的商业网络建设。
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鼓励和支持大型商场建设,引导现有大型购物中心和百货商场改善经营方式,形成商品特色、品牌特色、形象特色、文化特色和功能特色。
鼓励、引导大型购物中心配套发展休闲、餐饮、娱乐设施,满足一次购物和一站式娱乐休闲的需求。
推动传统百货商品经营结构和业态调整,形成品牌专卖、系列专卖、特种商品专卖的特色服务体系。
同时,加强对现有专业市场的服务引导和政策支持,积极建立多层次、多业态、多种经营方式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
加快储藏、加工、运输、配送等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逐步实现市场交易、结算、仓储、运输、配送的智能化管理。
3、以改善农村生活日用品消费网络为主导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城市大型流通企业利用品牌、管理、货源、信息、技术优势,加快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
加强县城配送中心和区域中心乡镇配送中心建设,加快发展连锁中心店,在乡村通过直营、特许经营等形式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
充分利用农村连锁经营网络,拓展农产品回购、加工、产销信息服务以及邮政、电信、图书等多种服务功能,方便农民消费。
4、以拓展便民服务功能为目标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发展信息咨询、资产评估、经济审计、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在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搭建畅通便捷的服务平台。
指导和帮助中介机构建立行业协会,协助行业协会实现其社会功能,实行行业自律,实现有序竞争。
鼓励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中介机构在创业指导、辅导培训、法律支持以及技术咨询和交流等方面提供服务。
现代商贸流通市场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现代物流业建设1、推动物联基地建设。
利用##农副产品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交通便利的良好条件,引进集仓储、交易、配送、加工、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农副产品物联基地建设项目,充分整合农副产品资源,推动规模化发展,进一步规范农副产品市场,加快农副产品流通。
2、引进具有区域特点的物流项目建设。
围绕##产业、资源和区位特点,加快物流项目建设,引进具有区域特色、服务“十大产业”发展的大型物流项目。
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积极培育物流市场,整合各类物流资源,筹划建设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构建技术支撑平台,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加快形成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物流服务体系。
3、加快发展冷链物流。
针对##鲜活农产品产销量大和冷链物流主体规模小而分散的发展现状,通过扶持引导,建立以种植养殖基地和专业市场为载体、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产品产地与销售终端无缝对接的具有较高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的冷链物流体系。
4、发展物流外包项目。
引导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开展物流外包项目,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提高物资流通速度,节省物流费用,减少资金积压,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加快区域物流平台建设,建立适应物流外包的集成化物流管理体制,为发展物流外包创造良好条件。
现代物流业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现代信息服务业建设1、建设物联信息网络平台。
建设物联基地的同时,推广普及物流自动化设备和系统,如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自动分拣系统、自动存取系统、自动导向车、电子标签、货物自动跟踪系统等,提高物流作业能力和劳动生产率。
加强物联基地企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的信息采集、传输、加工、共享等提供基础条件。
积极开发物联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和供应链的整合,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现生产商、物流商和需求方的信息交流和整合,提高物联基地服务功能和质量。
2、建设电子商务网络平台。
以电子商务为手段推进商贸流通企业信息化,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客户关系管理(CRM)、商业智能(BI)、供应链管理(SCM)等信息技术与信息系统,建立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逐步使网络营销成为流通企业营销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以有形市场为依托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网上市场”和有形市场的有机结合,加快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的信用保障、仓储、物流等配套功能建设,扩大市场的辐射范围和交易规模。
3、建设家庭服务信息网络平台。
建设包括家政保姆、家庭教师、家庭装修、家电维修、清洁保洁、人才招聘、法律咨询、商品导购等多项便民服务功能在内的家庭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家庭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实现各个市场要素的合理集聚、供需双方的成功对接、经营行为的有效管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各取所需、服务社会的目的。
4、建设农业信息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信息和通信技术在改造传统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扩大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促进农业管理现代化。
加快建设和发展农业信息网络,全面提供农业生产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和农村经济信息。
开发农作物种植、病虫害防治的网络远程服务系统,加快农业信息化知识的推广和普及,通过建设全面、准确、快捷的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搭建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5、建设商贸流通市场信息服务平台。
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商贸流通业,抓好一批大型超市、商场、商业服务一条街、餐饮企业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企业优势,创新管理手段,提升经营水平。
建立完善对商贸流通市场监测的信息系统,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供求变化的跟踪、预警和监控,维护商贸流通市场有序竞争,繁荣稳定。
现代信息服务业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委;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现代金融服务业建设1、积极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
抓住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和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的政策机遇,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加快引进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发展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促进地方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提升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2、加强信用融资网络建设。
建设信用融资信息网络,加强对企业的资信管理。
畅通部门间信用信息交换机制,运用信用融资网络管理企业信用信息。
建立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引导推行银行贷款承诺和服务制度,完善银行对企业的授信制度,降低银行信贷的信息成本和风险程度。
3、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加强对现有担保公司的管理,提升担保能力,规范担保行为。
鼓励建设多层次、多形式的信用担保机构,鼓励民间资本或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建立信用担保机构。
鼓励中小企业联合出资建立联保、互保性质的担保机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4、提升保险业服务水平。
加强对保险行业的规范和引导,提高保险服务软、硬件建设水平。
扩大保险服务覆盖面,促进保险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增强保险服务诚信度和透明度。
5、支持新型金融机构发展。
抓住国家规范发展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业务的机遇,支持引导基金、典当、信托等新型金融机构进入资本市场,完善金融体系,壮大金融产业。
金融服务业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金融办;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市银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现代旅游服务业建设1、开发乡村风情游。
利用我市农村四季分明、生态环境优美、新农村建设加快的优势,发展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村,推进村庄的旅游风情改造,打造文明生态村、慢行绿道、农家乐为一体的精品乡村风情游。
2、开发特色民俗游。
加快民俗景区和民俗村建设,利用##雪地游乐活动、民俗文化表演、宗教以及年画、挂钱、黑陶等文化产品的对外影响,加快开发特色民俗游。
3、开发农业观光游。
抓好农田观光、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依托寒地黑土绿色特色农副产品优势,打造农业观光之旅。
4、开发红色旅游。
围绕革命遗迹、名人故居的宣传建设,大力发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的红色之旅。
5、开发历史文化游。
扩大金代文化、历史遗址对旅游业带动作用,抓好历史文化景区发展,开发历史文化游。
多领域合作开发旅游产品,带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
发展现代旅游业工作牵头单位:市旅游局;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市文广新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农业开发办、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主要推进措施1、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引导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现代服务业发展状况,科学合理的制定现代服务业产业推进三年规划,促进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
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发展规划、城市道路建设规划等规划的相互衔接,使我市的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方向。
各县(市、区)和五项重点推进工作牵头单位都要分别制定发展规划,并于5月8日前报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引导项目资金投向现代服务业。
积极宣传推介##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优势和基础,加强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制定并兑现与生产加工型项目相同待遇的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境内外资金投向现代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