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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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岗位职责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董事会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企业的全面领导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对董事会负责,努力经营好物业管理公司。
二、制定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包括一系列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规
定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监督实施,保证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使业主满意。
三、建立健全企业组织机构,使之合理、精简、高效;召集和主持
公司例会,及时解决管理中暴露的问题。
四、协调、指导部门经理、各个管理处主任的工作,保证企业各方
面的工作顺利进行。
五、有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管项目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
问题并解决问题。
六、定期、不定期地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企业的经营管
理。
七、与关联单位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公共关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八、以身作则,关心员工,提高企业凝聚力,使员工以高度热情和
责任感完成本职工作。
副经理岗位职责
一、对经理负责,协助经理做好公司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协助经理协调各部门、各管理处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监督、
检查所管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
三、负责公司员工的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做好员工的培训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实
施。
五、根据分管部门和各管理处工作需要,提出人员调整意见,提交
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决定。
六、协助经理做好新物业项目的接管及管理处的筹办工作。
七、受经理委托,在经理因事不在岗位时,代行经理职权。
八、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管理处主任岗位职责
管理处实行在公司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管理处主任全权负责处理本小区工作中的一切事务,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实现公司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针、政策、指示、规定等,坚持为业主服务、为社会服务的经营目标,努力搞好具有特色的物业管理工作,为公司和社会做贡献。
二、定期向公司报告管理处工作情况,提交公司有关小区综合开发物业管理的计划建议。认真完成公司交付的各项任务,实现各项目标。
三、制定管理处管理目标和经营方向,包括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定全体员工的职责,并监督贯彻执行。制定各项费用标准,保证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建立健全管理处的组织系统,使之合理化、精简化、效率化。
五、主持每周一次的管理处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布置工作任务,解决实际问题,改进管理方法,促进工作发展。
六、经常巡视管理区内外各场所及了解管理处各部门工作情况,检查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
七、督促属下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并正确评价、培训管理人员,做好人员的考核工作。
八、与社会各有关单位保持良好的公共关系,与管理区内各住户、各单位保持友好的睦邻关系,树立良好形象,代表管理处处理对外关系及接待来访业主、群众、团体、单位等。
九、指导属下各部门工作,树立正气,坚决打击歪风邪气,保障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十、以身作则,关心员工,奖罚分明,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使管理处具有高度凝聚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十一、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阅读和分析各类财务报表,组织审核各种款项收支交缴,于每年12月份提请公司财务于次年1月31日前做好财务核算和新年度财务预算及新的收费方案,准备递交业主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管理处副主任岗位职责
在主任的领导下,带领管理处员工对本小区实施全面的管理,保证小区的环境舒适优美、机电设备完好、运转正常、水电供应正常、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多彩。具体职责如下:
一、坚决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通晓有关物业管理、市容卫生、消防管理等法规,以及创建模范文明住宅区的标准和条件,组织全处人员学习政治时事、业务知识,坚持管理与主动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搞好住宅区管理各项工作。
三、根据统一管理与专业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全处人员对楼宇的验收交接、环境卫生、庭园绿化、安全防范、公共设施、供水供电、治安保卫、交通管理、费用收支及行政事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面的管理,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指标。-
四、熟悉本区的楼宇分布、楼宇结构、单元户数、公共设施、机电设备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
措施。
五、制订本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监督,查处违章,提出改正措施。
六、负责处理住户对本处工作和管理人员的投诉,不拖延,不推诿,搞好与住户的友好关系。
七、加强本处员工的团结协作,公正、公平地评价员工的工作和奖惩员工,关心员工的生活福利,调动员工积极性。
八、重视业主委员会建议,自觉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住户的监督。搞好与居委会、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友好关系,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搞好住宅区的各项工作。
九、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管理员岗位职责
对管理处主任负责,协助完成管理处和业主委员会的目标任务。负责管理处财产用品等的保管和收发,收缴各种款项,负责收集信息。
一、每日工作
1.热情接待业主,把业主的要求和报修项目作好登记,迅速作出安排,并随时检查落实情况,以免遗漏,造成工作被动。小修要求立即解决,大修三天之内应该解决,如无法解决,需向上级汇报,并向业主及时作出解释。
2.根据业主的要求,尽量为业主提供便民服务。
3.做好管理处各种财产、用品、工具、领用材料的登记、保管和发放工作。
4.熟悉各类费用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准确无误地做好现金收缴工作,及时登账,日结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