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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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劳工章程

国际劳工章程

国际劳工章程一、工人权利宣言国际劳工组织致力于促进劳动者的权益,包括获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维护其人格尊严,行使自身权利等。

为达到这些目标,国际劳工组织应通过制定国际劳工标准,促进各国劳动法的完善。

二、关于适用范围和过渡规定的国际劳工标准国际劳工标准适用于各类劳动者,不论其是否为工会会员,不论其从事何种职业或行业,也不论其工作场所位于何处。

对于国家法律和规定与国际劳工标准存在差异的情况,各国应逐步采取措施,缩小差距,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

三、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的国际劳工标准劳动者在就业和职业方面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因种族、肤色、性别、宗教信仰、政治观点、民族、社会出身、年龄、残疾、婚姻状况或家庭状况等因素而受到歧视。

各国应采取措施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促进劳动者的平等权利。

四、关于工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国际劳工标准劳动者应享有以下基本权利和自由:结社自由、集体谈判权、消除强迫劳动、消除童工劳动等。

各国应制定法律和政策,保障劳动者的这些基本权利和自由。

五、关于保护工人免受工业事故和职业病的国际劳工标准各国应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免受工业事故和职业病的影响。

这包括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制定应急预案等。

同时,各国还应建立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六、关于劳动监察的国际劳工标准各国应建立有效的劳动监察制度,确保劳动法的实施和劳动条件的改善。

劳动监察机构应具备足够的资源和能力,能够有效地开展监察工作,并及时处理违法行为。

七、关于工会的国际劳工标准劳动者应享有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

各国应采取措施,促进工会的建立和发展,保障工会的基本权利。

同时,各国还应建立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解决工会与雇主之间的争议。

八、关于工人的集体谈判权利的国际劳工标准工人应享有集体谈判权,通过集体谈判确定工资、工作时间和其他工作条件。

各国应采取措施,促进工人集体谈判权利的实现,包括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谈判进程等。

第三章国际劳动立法

第三章国际劳动立法

第三章国际劳动立法第一节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及初期国际劳动立法一、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广义上包括:国际劳工的章程、公约及建议书联合国和区域性的公约或协定。

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

二、国际劳动立法思想的产生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

三、国际劳动立法的开端在19世纪下半叶国际立法有了开端。

第二节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动立法机构一、国际芝工组织的产生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成立。

国际劳工组织在1919年至1939年是国际聪明的附设机构;1940年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作为一个独立性的组织存在;二战后,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至今。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国际劳工组织是普遍的、官方的国际劳动立法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三方性原则”。

国际劳工的主要机构有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国际劳工局。

三、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通过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

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公约和建议书的主要依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是《国际劳动宪章》的9项原则,在二战后是1944年通过的《费城宣言》中的原则。

四、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

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国际劳工组织没有关系。

直到1971年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台湾当局退出国际劳工组织以扣1983年第69届国际劳工大有大会开始,我国参加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并陆续批准了22个国际劳工公约。

五、经济全球化对国际劳动立法的影响第四章劳动法的地位、体系、作用及适用范围第一节劳动法的地位一、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以后,由于国家对雇用关系的干预,劳动法从民法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劳动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1、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2、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3、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第二节劳动法体系、作用及适用范围一、劳动法体系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劳动法 wto

劳动法 wto

劳动法与WTO
一、劳动法的概述
1.劳动法的定义
2.劳动法的发展历程
3.劳动法的作用与意义
二、国际劳动组织与劳动法
1.国际劳动组织简介
2.国际劳动组织的作用与职责
3.国际劳动组织与劳动法的关系
三、WTO与劳动法
1.WTO的概述与职责
2.WTO与劳动法的关系
3.WTO在促进劳工权益方面的努力
四、WTO与劳动法在国际贸易中的冲突与协调
1.跨国公司与劳工权益冲突的案例分析
–Nike公司劳工权益案例
–Apple公司劳工权益案例
2.WTO在处理劳动法冲突中的措施
–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合作
五、WTO对劳动法的影响与挑战
1.市场自由化与劳动法的冲突
2.劳动力市场的变动对劳动法的挑战
3.劳动力移动对劳动法的影响
4.全球化对劳动法的变革
六、中国的劳动法与国际劳动法的对接
1.中国劳动法的基本特点
2.中国劳动法与国际劳动组织的合规性
3.中国加入WTO后的劳动法改革
结论
通过对劳动法与WTO的关系的探讨,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劳动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作用 2. WTO在促进劳工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 劳动法与WTO在国际贸易中存在冲突与协调 4. 全球化对劳动法提出了新的挑战 5. 中国劳动法的改革需要与国际劳动组织的要求相衔接。

劳动法律制度

劳动法律制度

三、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案例讨论】李某是张家口地区农民来京打工。 1997年三月被一家个体餐馆招录为搬运工,双 方为签订劳动合同,只约定每月工资为700元, 发证伤亡事故餐馆一概不负责任。 一日,李某在搬运货物时被重物压伤,李某要求 餐馆承担医药费、营养费等工伤赔偿责任,但餐 馆老板拒绝,称双方没有劳动合同,李某是农民, 不能适用劳动法并将李某解雇。后李某申请仲裁 问:是否适用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实践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 约定不明的如何处理?
• 若是因约定不明导致争议,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 用集体合同规定
•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按规定劳 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 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任意条款
• (1)试用期条款 • (2)违约金条款 涉及培训的情形 涉及保密的情形 (3)禁止同业竞争条款——保守商业秘 密条款
《劳动法》第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主要内容
• 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 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 定; • 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 •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 • 劳动报酬制度; • 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 其特点是镇压工人运动和剥夺劳动者的权利。
二战后劳动法的发展
• 60、70年代,在工人运动的压力下,根据新的 政治经济状况,相继颁布了一些改善工人劳动条 件的新法律。劳动法从总体上得到了发展。
• 法国颁布了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男女同工同 酬、限制在劳动方面的种族歧视的法律; 1976年,日本重新修订了《劳动标准法》以及 制定了关于最低工资、劳动安全与卫生、职业培 训、女工保护等方面的法律。

国际劳动法的立法与实践

国际劳动法的立法与实践

国际劳动法的立法与实践第一章:国际劳动法的概述国际劳动法是指国际社会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全球劳动力市场平衡发展所制订的法律体系。

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一种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手段,以保护全球劳动力的权益,避免一些失去工作机会或被利益剥削的现象出现。

国际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促进全球劳动力的工作条件,保障其权利与利益,尤其是保障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工人的权益。

同时,国际劳动法也关注于纠正潜在的劳动力市场不平衡,以保证全球劳动力的综合发展。

基于此,国际社会对劳动力的保护和管理作出了积极的立法行动和努力。

第二章:国际劳动法的立法历程为了实现国际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国际社会制定了多项国际劳动法相关的国际公约、决议和协议。

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ILO)成立,旨在促进国际劳动标准规范的制定和普及。

1926年,ILO颁布了《劳动立法承认公约》,标志着国际劳动法立法的开端。

在《劳动立法承认公约》的基础上,国际社会陆续制定了多项涉及劳动力管理和权益保护的国际公约和协议。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48年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和1976年颁布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它们明确规定了劳动和就业的基本人权原则。

此外,国际社会还制定了多项针对特定劳动力群体的国际公约,例如1973年颁布的《排除女性在就业中歧视公约》和1999年颁布的《禁止最低工资公约》等。

第三章:国际劳动法的实践国际劳动法的实践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国内法律的实践、国际标准的普及和落实、以及国际间的合作。

一方面,各国政府需要将国际劳动法纳入国内法体系,并建立完善的执行机制来保障其实效性。

另一方面,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对国际劳动法的普及和推广,以确保其规范能落地实施。

为了落实国际劳动法,各国政府需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

例如,在打击跨国企业用工中的违法行为方面,需要加强国际间的信息共享、合作和调查。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监测,以及制订更加细致化的制度和政策,加强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和福利待遇的保障。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法与国际劳工组织标准对比研究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法与国际劳工组织标准对比研究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法与国际劳工组织标准对比研究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关系到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劳动法作为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全球范围内,国际劳工组织(In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则致力于通过制定和推动劳动标准,保护全球劳动者的权益与利益。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劳动法与国际劳工组织标准进行对比研究。

一、双方权利义务1. 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各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包括合理的工资、休假权、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等。

雇主则承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付费薪资的义务。

2. 国际劳工组织标准国际劳工组织则进一步确立了全球范围内的劳动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禁止童工、保护妇女和残障人士的权益、保障安全和卫生条件等。

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鼓励各国通过立法和监管机制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二、工资和福利待遇1. 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雇主必须按照法定规定支付劳动者应得的报酬和福利待遇。

2. 国际劳工组织标准国际劳工组织倡导全球范围内确立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同时,国际劳工组织也推动各国建立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为劳动者提供更全面的福利待遇。

三、工时和休假制度1. 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对工时和休假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休息权益。

例如,劳动法规定了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时间的上限,并且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带薪休假制度。

2. 国际劳工组织标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推动全球范围内的标准化工时制度,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并避免过度劳动。

此外,国际劳工组织也提倡合理的弹性工时制度,以适应不同国家和行业的需求。

四、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解决1. 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关系中的合同制度,并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程序。

同时,劳动法也规定了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和程序。

外派劳动中的国际劳动法问题

外派劳动中的国际劳动法问题

外派劳动中的国际劳动法问题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公司选择在国外设立办事处或派遣员工到海外工作。

而在外派劳动的过程中,国际劳动法问题愈发凸显。

本文将探讨外派劳动中的国际劳动法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1. 概述外派劳动外派劳动指的是企业在国外设立办事处或将员工派遣到海外工作的一种形式。

这种劳动形式可以使企业拥有更广阔的市场和更高效的生产。

然而,在外派劳动过程中,劳动者面临着一系列的国际劳动法问题。

2. 跨国劳动合同外派劳动涉及到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的劳动合同。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明确劳动者在海外的工作条件、待遇、福利以及相关的劳动权益,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劳动合同中应该注明适用的国际劳动法和争议解决方式,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3. 劳动时间和休息外派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应符合国际劳动法的要求。

国际劳动组织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并且应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企业应确保外派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合理,避免超时加班和违反休息规定,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4. 工资和福利除了符合所在国家的最低工资法规定外,外派劳动者还应享受本国的相应工资水平。

此外,应向劳动者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以确保他们在海外的就业权益。

5. 安全和健康外派劳动过程中,企业有责任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同时,企业应为劳动者提供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和健康问题的认识和意识。

6. 争议解决在外派劳动中,争议解决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可能出现工资争议、工作环境纠纷等问题,争议的解决应该依据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仲裁、调解和法律诉讼等。

企业应与劳动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尽量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争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7. 社会责任外派劳动涉及到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应承担起对劳动者的责任,积极履行国际劳动标准规定的义务,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

国际劳动法

国际劳动法

国际劳动法引言:国际劳动法是指为保护和促进全球劳动者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国际法律准则和标准。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劳动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介绍国际劳动法的定义、发展背景、主要原则和实施机制,并探讨其对全球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一、国际劳动法的定义和发展背景:国际劳动法是指通过国际公约、国际条约、国际劳动组织(ILO)的决议和宣言等形式确立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旨在保护和促进全球劳动者的权益。

国际劳动法的发展始于19世纪末,随着工业化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国际社会意识到需要制定全球性的法律准则来保护劳动者权益。

二、国际劳动法的主要原则:1. 平等原则:国际劳动法主张所有劳动者在就业机会、工作条件和待遇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平等对待。

2. 安全与健康原则:国际劳动法要求雇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 工时与休假原则:国际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适当,不得超过法定工时,同时保障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4. 工资与福利原则:国际劳动法要求雇主支付公平合理的工资,并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5. 自由结社原则:国际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结社自由,鼓励工会组织和集体谈判,维护劳动者的集体权益。

三、国际劳动法的实施机制:国际劳动法的实施主要依靠国际劳动组织(ILO)作为监督和推动机构。

ILO通过制定国际劳动标准、开展研究和政策指导等方式,推动各国采取措施确保国际劳动法的执行。

同时,各国政府、雇主和工会等利益相关方在国际劳动组织中共同参与制定和实施国际劳动法。

四、国际劳动法对全球劳动力市场的影响:1. 促进全球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国际劳动法为全球劳动力市场提供了一套共同的规则和准则,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和公平竞争。

2. 保护劳动者权益:国际劳动法通过规定劳动者权益的最低保障标准,保护劳动者免受剥削和不公平待遇。

国际商务法律法规

国际商务法律法规

国际商务法律法规在当今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国际商务的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不同国家的商务法律法规存在差异,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开展跨国商务活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键的国际商务法律法规,以帮助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合规经营。

一、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指规范跨国贸易的法律制度。

其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国际贸易法公约》(简称UNCITRAL公约),它包含了贸易合同、买卖合同、海运合同等各类文件的国际通用条款。

在国际贸易中,企业应当严格遵守贸易合同的要求,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合理分配。

二、国际投资法国际投资法涉及各国政府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与合作。

一般而言,国际投资法包括双边投资协定(BITs)和自由贸易协定(FTAs)等多种形式。

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开展投资活动时,应当了解目标国家对外国投资的政策和法规,并合理评估风险。

三、国际商标法国际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制度。

通过商标注册,企业可以在国际市场上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防止他人侵权。

在国际商务中,企业应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加强对自身品牌的保护,避免出现知识产权纠纷。

四、国际反垄断法国际反垄断法是规范市场竞争的法律制度,旨在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在跨国商务中,企业应当了解目标国家的反垄断法律法规,遵守并规避可能的违法行为,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五、国际支付法国际支付法规定了国际商务中的支付方式和支付保障机制。

在进行跨国交易时,企业应当了解不同国家之间的支付制度和交易保障措施,选择适合的支付方式,并确保资金安全。

六、国际劳动法国际劳动法是指管理跨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企业在拓展国际市场时,应当遵守目标国家的劳动法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

总结: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了解和遵守国际商务法律法规是企业走向全球市场的基础。

本文介绍了一些关键的国际商务法律法规,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商标法、国际反垄断法、国际支付法和国际劳动法等。

美国和中国现行的劳动法有何不同?

美国和中国现行的劳动法有何不同?

美国和中国现行的劳动法有何不同?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而美国和中国是世界两大经济体,其劳动法自然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阐述美国和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

一、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是劳动法中的重要条款,它规定了雇主对雇员的最低支付标准。

在美国,联邦法律规定全国范围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各个州也有根据当地经济状况、成本水平等情况适当调整的地方性最低工资标准。

而在中国,由国务院发布的全国性最低工资标准具有普遍适用性,在各省市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二、工时规定工时规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美国,联邦法律规定普通工人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并规定超时工作的计算和支付标准。

在中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超时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加班费。

三、福利保障福利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劳动法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标。

在美国,联邦法律规定雇主必须提供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基本福利,而雇主提供其他福利如退休金、带薪假期等则是自愿性质。

在中国,劳动法规定雇主必须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同时规定了带薪假期、工伤保障等其他福利保障措施。

总结: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

美国和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在最低工资、工时规定、福利保障等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这反映了两国在社会制度、经济体制等方面的不同。

今后,在国际经济交流互动中,双方都应该尊重对方的劳动法体系,提高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水平,促进共同发展。

劳动法历史沿革及其国际立法

劳动法历史沿革及其国际立法
我国自1919年即成为创始成员国。1973年, 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恢复新中国的席位。1983 年正式恢复我国参加国际劳工大会及其他活动。
(一)国际劳工组织
❖ (1)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构; ❖ (2)理事会——执行机构; ❖ (3)国际劳工局——秘书处。
(二)国际劳工立法内容
❖ “核心劳动标准”,包括结社自由权、集体谈 判权、平等就业权、反对强迫劳动、禁止使 用童工及男女同工同酬等。主要有四类八项 国际劳工公约:
三、WTO中的“社会条款”问题
❖ 社会条款相对于环境保护中“绿色条款”,又被称为“蓝色 条款”,是指在WTO协议中写入关于保护劳动权的条款,缔 约方如果违反该条款,其他缔约方可以予以贸易制裁。目的 是通过贸易制裁来保证有关社会基本权利的实现。
核心内容是SA8000(social accoutability),内 容包括童工、强迫性劳工;健康与安全;组织工会谈 判的自由与集体谈判的权利、歧视、惩戒性措施、工 作时间、工资、管理体系等。
❖ (1)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公约; ❖ (2)关于废除强迫劳动的公约; ❖ (3)关于平等权方面的公约; ❖ (4)关于禁止使用童工方面的公约。
我国批准的国际公约
《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95பைடு நூலகம்年,111 号);
《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1951年,100号); 《准予最低就业年龄公约》(1973年,138号); 《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
❖ 社会条款主要针对“社会倾销”。
1.国际劳动公约不易得到各国普遍批准; 2.国际劳工立法性质属于资本主义立法范 畴,目的在于缓和劳资矛盾,以维护资本主 义制度; 3.公约和建议书的通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政府和雇主代表的同意和支持,工人代表作 用较小。

第二节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一、劳动法的起源现代意义劳动法起源于19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是从以英国为首的西欧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开始的,“工厂立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劳动法对劳动者保护的要旨。

劳动法产生的则是工人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进行长期斗争的结果。

国际劳动法思想发源于19世纪上半叶。

第一次由国家政府提出召开国际劳动会议、开展国际劳动立法的倡议是瑞士。

《国际劳动宪章》是国际劳动立法的重要依据。

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

1944年我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

1944年6月在美国费城召开第二十六届劳工大会,通过著名的《费城宣言》。

第一次劳动立法会议展开地点-柏林。

1、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时间较晚,一般认为是在20世纪初。

2、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第一个限制工作日长度的法律,一般认为这是资产阶段“工厂立法”的开端。

3、北洋政府于1923年由农商部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是我国第一个劳动立法。

4、政务院1951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二、外国劳动立法概况(一)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第一个限制工作长度的法律。

(现代意义上劳动法产生的标志)三、中国劳动立法概况(一)旧中国的劳动立法广州召开第一次劳动大会,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

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劳动法是北洋政府于1923年由农商部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

1924年11月,孙中山以大元帅的名义颁布了《工会条例》,承认了公人与雇主团体立于对等之地位。

(二)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劳动立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农村根据地的最重要、最完备的劳动立法。

(三)新中国的劳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动法发展1949-1956建立和形成期1957-1976复苏到低谷时期;1976-现在恢复到大发展时期。

第三节国际劳动立法概况

第三节国际劳动立法概况

第三节国际劳动立法概况一、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的欧洲。

《关于禁止工厂女子做夜工的公约》和《关于使用白磷的公约》两个公约标志着国际劳动立法的正式开始。

19世纪下半叶,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为一些工人组织、社会团体所接受。

1880年瑞士联邦谇责成联邦政府提出召开制定国际劳工公约国际会议的倡议。

1889年现款与一些国家协商,建议于1890年5月在伯尔尼如开一次讲座国际劳动立法的会议。

并于1890年3月在柏林召开了欧洲15年国家参加者的、世界上第一次由各国政府派出代表参加的国际劳动立法会议,会议主要讲座保护工人问题。

1900年,国际劳动法协会在巴黎成立。

1906年由瑞士政府召开有15个国家参加者的国际劳动立法会议,会上讲座通过了两个劳工公约即《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的公约》和《关于禁止火柴制造中使用白(黄)磷的公约》(又称《伯尔尼公约》)。

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劳工公约。

二、国际劳工组织(一)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成立。

国际劳工组织在1919至1939是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1940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作为一个杜丽的组织存在;1946年至现在,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特点、组织机构国际劳工组织是一个由个会员国组成的国际性的政府间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不用的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三方性原则”。

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机构有国际劳工大会、理事会、国际劳工局。

(三)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1944年中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的常任理事国。

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由台湾国民党政府占据该组织席位。

1971年10月联合国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同年11月16日,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恢复了新中国的席位。

1983年以来,截止2010年9月,中国陆续批准了25个国际劳工公约。

三、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与内容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是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形式。

劳动法对国际劳工保护的要求与实践

劳动法对国际劳工保护的要求与实践

劳动法对国际劳工保护的要求与实践劳动法作为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不仅适用于国内劳工,也适用于国际劳工。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之间的劳动力流动成为常态,因此国际劳工保护的问题日益突显。

本文将探讨劳动法对国际劳工保护的要求以及实践。

一、劳动法对国际劳工保护的要求1. 平等待遇原则劳动法对国际劳工保护的首要原则是平等待遇。

根据国际人权法和国际劳工组织的规定,国家应确保国际劳工在受雇于本国企业时享有与本国劳工相同的待遇。

这包括薪酬、工时、休假等方面的权益。

平等待遇原则的确立旨在避免国际劳工在工作环境中遭受不公平对待。

2. 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劳动法要求国家保障国际劳工的工作条件和安全。

国际劳工在异国他乡工作面临着不同的工作环境和风险,因此他们应享有与本国劳工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

国家应确保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以及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

3. 合同权益保护劳动法对国际劳工保护的另一个重要要求是保护其合同权益。

国际劳工与雇主签订合同后,雇主有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权益。

劳动法要求国家保护国际劳工的合同权益,包括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权益。

国际劳工在遭受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应有途径寻求维权,同时国家也应提供相应的法律保护。

二、劳动法对国际劳工保护的实践1. 国际劳工组织的作用国际劳工组织在推动国际劳工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国际劳工标准,包括《雇用就业机会与职业方向指导公约》、《工作时间公约》等,这些标准确立了国际劳工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国家可以参考这些标准并将其纳入国内劳动法律体系,以确保国际劳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国际合作与协商国际合作与协商是劳动法对国际劳工保护实践的重要方式。

各国可以通过国际合作组织和机构开展合作,分享经验、制定共同的保护机制。

同时,各国之间也可以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达成协议,确保国际劳工的权益得到保护。

国际劳工保护的实践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法律的国际劳动与国际劳动法

法律的国际劳动与国际劳动法

法律的国际劳动与国际劳动法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国际劳动力交流和合作已成为不可忽视的趋势。

国际劳动涉及到跨国公司、外籍员工、移民工人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国际劳动法来规范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本文将探讨国际劳动的定义、国际劳动法的意义以及其具体内容。

一、国际劳动的定义国际劳动指的是在跨国范围内进行的劳动力交流和合作活动。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或招聘外籍员工,而移民工人也成为许多国家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

这种跨国劳动的活动涉及到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体系和文化差异,因此需要国际劳动法的参与和调整。

二、国际劳动法的意义国际劳动法的出现和实施,对于促进跨国劳动合作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际劳动法提供了一套共同的规则和准则,使各国能够在跨国劳动领域内展开合作,维护良好的国际劳动秩序。

其次,国际劳动法以劳动者权益为核心,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工资待遇、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

最后,国际劳动法的实施有助于解决国际劳动中的纠纷和争议,促进各方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三、国际劳动法的内容国际劳动法包含了多个方面的内容,下面将重点介绍三个主要方面:1. 国际劳动组织公约和宪章国际劳动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简称ILO)是制定和推动国际劳动法的主要国际机构之一。

ILO的公约和宪章中包含了许多关于劳动者权益、劳动标准和社会保护的国际准则。

这些准则旨在引导各国在劳动立法和政策制定中遵循相同的保护标准,确保劳动者享有基本的工作和生活保障。

2. 跨国公司行为准则随着跨国公司的崛起,其在国际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为了约束跨国公司的行为,许多国际劳动法涉及到了跨国公司在员工聘用、劳动关系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行为准则。

这些准则旨在强调跨国公司应该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 移民工人权益保护移民工人是国际劳动力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语言、文化、法律等方面的障碍,他们容易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对待。

国际劳动法

国际劳动法

国际劳动法国际劳动法是指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制定的关于劳动和就业的法律规定。

它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公平就业和良好的劳动条件。

国际劳动法涵盖了很多方面,包括劳动合同、工时、工资、劳动安全等。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劳动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国际劳动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基础,国际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确保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益得到平等对待。

此外,国际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工时和休假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生活的平衡。

同时,国际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报酬和福利。

国际劳动法促进了公平就业。

国际劳动法禁止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包括性别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等。

它要求雇主在招聘和录用过程中公正对待所有求职者,并提供平等的机会。

此外,国际劳动法还规定了保护青少年工人和弱势群体的特殊措施,以确保他们能够享有公平的就业机会。

国际劳动法关注劳动安全和健康。

劳动安全和健康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是雇主的责任。

国际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场所的安全标准和健康保护措施,要求雇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同时,国际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拒绝危险工作和参与安全培训等。

国际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机制。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问题,国际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法。

它鼓励劳动者和雇主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

这种机制可以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国际劳动法在全球范围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通过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公平就业、关注劳动安全和健康以及提供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为全球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劳动者的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国际劳动法也需要不断适应全球化和新技术发展的变化,加强国际合作,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劳动法的国际组织

劳动法的国际组织

劳动法的国际组织劳动法是保护工人权益和维护劳动市场稳定的一项重要法律。

在全球化时代,越来越多的国家面临着劳动力市场的挑战,因此需要有国际组织来协助制定劳动法并加强国际合作。

本文将介绍三个重要的劳动法国际组织:国际劳工组织、欧洲劳工组织和东盟经济共同体。

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成立于1919年,是联合国系统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

ILO旨在推动全球劳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全球劳动力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水平。

ILO的核心优先领域包括劳动标准、就业、社会保护和对话机制等。

ILO通过制定国际劳动公约和建立监管机制来确保全球劳工权益的实现,其劳工标准和指南得到了广泛的遵守和认可。

同时,ILO还通过技术合作和知识共享等方式提高全球劳动水平。

欧洲劳工组织欧洲劳工组织(European Trade Union Confederation,ETUC)成立于1973年,是欧洲工会的代表组织。

ETUC旨在推动欧洲范围内的工会合作和协调,维护欧洲劳工的权益和利益。

ETUC主要聚焦在三个领域:就业和经济政策、劳动标准和社会议题。

ETUC通过研究和分析欧洲劳动力市场的现状和趋势,并结合各成员工会的实际情况,为欧洲各国政策制定提供意见和建议。

同时,ETUC通过与欧盟政府机构合作,推动劳动法和劳动标准的改进和实施。

东盟经济共同体东盟经济共同体(ASEAN Economic Community,AEC)成立于2015年,是由东南亚十个国家组成的一个经济区,旨在推动东盟地区的自由贸易和经济一体化。

随着AEC的成立,东盟各国之间的贸易和劳动力流动得到了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劳动法和劳动标准的不一致性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AEC成员国制定了《东盟劳工保护与人力发展计划》(ASEAN Labour Protection and Human ResourceDevelopment Plan)。

自考《劳动法》第三章

自考《劳动法》第三章

第三章国际劳动立法第一节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及初期国际劳动立法国际劳动立法的范围在劳动问题上进行国际间的合作、交流以及通过国际协商进行约束,是伴随各国经济的发展,国际间经济贸易的发展而提出的。

国际劳动立法的范围广义上主要包括:1、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公约及建议书国际劳工组织是重要的国际劳动立法机构。

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经国际劳工大会通过后,如果经其所属会员国批准即对该国具有约束力;2、联合国和区域性的公约或协定联合国和区域性制定的有关劳工问题的公约、协定等,也是国际劳工立法的组成部分。

如《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欧洲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等所涉及劳工问题的相关内容。

3、国与国之间的双边协定在国际交往中涉及劳工问题,国与国之间也需协商签署一些双边协定或条约,如欧洲一些国家之间涉及移民、海员、社会保障、劳工纠纷等内容的协定或条约。

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

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也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国际劳动立法思想的产生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

当时一些国家陆续进入大工业生产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国际间的贸易也发展起来,必然加剧了国际间的贸易竞争。

与此同时,各国工人运动也在发展,为了改善劳工条件,缓解劳资冲突以及国际经济贸易竞争的需要,一些政治活动家、社会活动家、社会改良主义者提出了社会改良的主张,包括在劳动上进行国际间的约束,如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法国企业家勒格郎及社会活动家李格兰等。

一直到19世纪下半叶,国际劳动立法思想才开始被工人组织、社会团体所接受,并提出了制定国际标准等主张。

国际劳动立法的开端在国际劳动立法思想的影响下,1880年瑞士政府曾首先提出召开国际会议,制定国际劳工公约,此项倡议因各国间意见分歧未能实行。

1889年瑞士政府又联合一些国家,建议召开国际会议,由于德国要求在柏林召开,因此1890年在柏林召开了包括15个国家参加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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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劳动立法与19世纪下半叶有开端,其原因是: (1)国际工人运动的推动。如1886年第一国际曾把 每日工作8小时提到全世界工人阶级的共同纲领中; (2)为缓和劳资冲突的需要; (3)国际间经济贸易的竞争,为平衡国际间人工成本 都是经济发展 的需要而进行劳动标准的国际间约束。
惹的“祸”~
2 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动立法机构
关规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3)国 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4)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5) 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6)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 规;(7)地方规章;(8)经我国批准的国际法律文件;(9)国际惯 例;(10)法律解释。
2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劳工公约的内容
(一)基本人权标准
结社自由和组织权利公约(87号公约,1947年) 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98号公约) 强迫和强制劳动公约(29号公约) 废除强迫劳动公约(105号公约) 最低就业年龄公约(138号公约) 禁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182号公约) 男女同工同酬公约(100号公约) 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11号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
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 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为构建与发 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是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程中 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十大亮点:
一、民办非企业职工有法可依。 二、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 三、续订“无固定合同”劳动者有权做主。
(二)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
1. 前苏联在1918年通过了第一部《苏维埃劳动法典》 1970年的《苏维埃和各加盟共和国劳动立法纲要》 1974年的《劳动纠纷审理程序条例》 1983年的《劳动集体法》 1989年的《工会及其权利和活动保障法》等。 2. 二战后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 1947年阿尔巴尼亚《劳动法典》 1950年匈牙利《劳动法典》 1951年保加利亚《劳动法典》 1965年捷克、南斯拉夫《劳动法典》 1941年的蒙古、1947年的越南 1946年的朝鲜
2 外国劳动立法简况
(一)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立法
1.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并扩大了适用范围。 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各国工 2.增加了改善劳动条件的一些规定。 人运动的普遍高涨,再加上“工厂法”的产生,各国对劳 3.出现了工资保障法律。 动法的作用更加重视,进而颁布了许多工厂法。自由资本 4.有了承认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 5.出现了社会保险法。 主义时期劳动立法,在内容和范围上,较之初级阶段,有 6.出现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了较大的进展,具体表现在:
(1)劳动关系 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 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是狭义上的劳 动关系。 (2)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 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 社会保险中的某些关系。如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关系 · 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二)就业与人力资源公约
就业政策公约(122号公约) 职业介绍机构公约(88号公约) 人力资源开发公约(142号公约) 残疾人职业康复与就业公约(159号公约) 终止雇佣公约(158号公约)
(三)其他重要的国际劳工标准
集体谈判公约(154号公约) 最低工资确定公约1(31号公约) 保护工资公约9(6号公约) 互助破产时保护工人的索赔公约(173号公约)
3 基本原则的内容
根据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将劳动法基本原则概括为 以下三个: (一)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 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 和义务。"它表明,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法律赋 予的权利,又是履行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义务。 • 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平等权利,即享有劳 动权利。 • 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我国宪法明文规定,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 义务劳动
四、1年期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 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五、“违约金”有“上限”。 六、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费,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最短须签2年。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 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非全日制员工工资不能按月结算。其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 日。 九、收取“押金”最高可罚2000元。 十、恶意欠薪将加付等额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标准为应付金额 50%以上100%以下国际劳动立法思想的产生: 国际劳动立法思想的开始于19 世纪上半叶。国际间的贸易发 展与各国工人运动促进国际劳 动立法的产生。19世纪下半叶, 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被工人 组织,社会团体所接受,提出 制定国际标准等主张。
1 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
国际劳动立法的开端——19世纪下半叶 •1880年瑞士政府提出召开制定国际劳工公约国际会议的倡议。 •1890年3月在柏林召开了欧洲15年国家参加者的、世界上第一 次由各国政府派出代表参加的国际劳动立法会议,会议主要讨论 劳工问题。 •1900年,国际劳动法协会在巴黎成立。 •1906年由瑞士政府召开有15个国家参加者的国际劳动立法会议, 会上讲座通过了两个劳工公约即《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的 公约》和《关于禁止火柴制造中使用白(黄)磷的公约》(又称 《伯尔尼公约》)。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劳工公约。 •1919年10月在华盛顿召开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在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发布的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条文。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 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
• 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国际劳动立法。国际劳动立法 的形式有两种——国际劳动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 • 国际劳工组织开会,各个成员国出席的代表必须包括三方代 表,即: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和政府代表。三方代表处于平等的 地位。 • 国际劳动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在国际劳工大会上表决, 超过三分之二的代表投赞成票,即为通过。劳工代表、雇主代 表和政府代表有平等的投票权。 • 国际劳工公约,需要经成员国的立法机关批准,才对该成员 国产生约束力。国际劳工建议书,不用会员国立法机构批准, 它是会员国国内劳动立法的参照依据。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立法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不断高涨的工人运动的压力下,资产阶级 不得不做出让步。因此,以改良主义作为主要方法,资产阶级劳动 法得到广泛而迅速的发展。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劳动法的内容和范围比以前有了进一步的充 实和扩大。
当工人运动高涨时,劳动法就得到了重视和发展。 在工人运动受到镇压处于低潮时期,资产阶级国家则 通过立法剥夺和限制劳动者的权利
3 国际劳动立法与我国劳动法的关系
国际劳动立法的宗旨、内容、模式和方法等对我国《劳动合同法》 的制定有很大的示范作用和影响。这可以从《劳动合同法》在具体制定 过程对国际劳动立法的借鉴和发展得到说明。 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也是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政府 组常任理事国(1944年)。根据相关规定,我国既有权利参与国际劳动标 准的制订和监督其实施,同时我国对公约与建议书也承担着应尽的义务。 为了顺应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趋势,我国面临着与之全面接轨的挑战。
劳动法理论
目录
1 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3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4 国际劳动立法 5 劳动就业
一、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 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 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 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的渊源:
即劳动法的形式,我国劳动法有以下多种形式:(1)宪法中的有
三、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1 劳动法的起源 专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起源于资本主义社会。现代意义 上的劳动法是在18世纪产业革命以后,它是以限制资本家对 劳动者剥削程度为内容的法规。 18世纪产业革命以后,随着工人阶级斗争的日趋高涨,加 上受18世纪启蒙运动和法国革命的影响,某些社会政治力量 也同情和支持工人的要求,迫使资产阶级国家不得不制定法 律来限制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
(三)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 劳动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应的,劳动 法主体利益包括国家的利益、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 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就是要求尽量的实现这三方利益的平衡。 • 国家的利益是整体利益,在劳动法,主要表现在通过保障和促 进劳动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 经济化发展,从而为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和用人单位的发展创造 良好的外部环境。 • 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实现劳动法主体三方权 益的平衡,劳动法的具体条文也是在充分考虑、衡量主体三方利 益后确定的。
3 中国劳动立法概况
旧中国的劳动立法 (一)中国工人阶级争取劳动立法的斗争 (二)北洋政府的劳动立法(《暂行工厂规则》第一个劳动立法) (三)广州、武汉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取缔工潮法》) (四)革命根据地时期劳动立法 新中国的劳动立法(不包括实行不同制度的我国台湾、香港和 澳门地区)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劳动立法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劳动立法 (三)我国劳动立法的低谷时期 (四)改革开放以来的劳动立法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 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法的立 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 和灵魂。 渊源: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宪法,但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又 不同于宪法原则,而是根据其指导而确立的劳动法特有基本原则。 与劳动法具体原则的区别: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在效力层次上比后者 高,在劳动法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是劳动法法典和其他单 行劳动法规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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