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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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商标的概念和功能
一、商标的概念和特征
(一)商标的概念
(二)商标的特征
1.商标以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为识别对象。
2.商标主要是由附着在一定经营对象上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
3.商标是一种无形财产。
二、商标与各种相邻标记的联系与区别
(一)商标与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是指同一种商品的统称。
区别:
商品名称能起到区别不同种类商品的作用,却不能区别同一种商品的不同经营者或生产者,也不能代表商品的质量。
商标与商品名称的联系:
一般商品的名称不是商标,但特殊商品的名称经过商标注册后可以成为商标而受保护。
有的商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不恰当地使用等原因使商标逐渐失去显著性,从而演变成商品的通用名称。
(二)商标与商品装潢
商品装潢,是指商品包装上的装饰,是为了说明和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包装上采用的装饰标志。商标与商品装潢二者有着显著的区别:
1.使用目的(即功能)不同
2.构图设计不同
3.选材要求不同,即与商品内容的关系不同
4.图案设计上的稳定性要求不同
(三)商标与商号
商号是商事主体为表明自己不同于他人的特征而在商事交易中为法律行为时所使用的专有名称。一般是厂商名称或企业名称
1.商标和商号的联系
(1)商号和商标都属识别性商业标志,都能起到区别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的作用。
(2)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以及商号所使用的文字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3)商标和商号都是商誉的载体,都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二者的利用都会给权利人带来丰厚的利润。
(4)商标和商号存在一体化情况,许多符合商标法规定条件的商号可作为注册商标,商标也可登记为商号。如“张小泉”剪刀、“同仁堂”中药店
2.商号与商标的区别:
(1)识别的对象不同
商标是区别不同的商事主体所产生的同类商品的标志;商号则是区别不同商事主体的标志。
一个商事主体只可以有一个商号,却可以有许多表示不同商品的商标
(2)构成要素不同
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商号的构成要素却只有文字。
(3)商事主体是否必须具有不同
商标或注册商标并非每个商事主体都具有,商号却是每个商事主体都必须具有的。
(4)期限不同
注册商标是有期限的,但可以续展,而商号的存续无时间限制,无须续展。
(5)显著性要求不同
商标具有显著性,而商号则无须具有像商标那样的显著性。
商事主体只在注册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对商号享有专有权。在相距遥远的两个地区,两个商号采用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实际上并不会导致公众误认。
(6)取得的依据和程序不同
商号依《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登记后,可获得商号权;而商标则依商标法申请注册,以获得商标权。
(四)商标与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指表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有该地区的自然环境或者人文因素决定的标志。
二者的共同点:
两者都属识别性商业标志,有时原产地名称和商标合二为一。如我国的“青岛”啤酒。
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与商标的主要区别在于:
1.商标具有专有性,注册商标非经商标权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
而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不具有专有性,属于该产地的企业都可以使用同一原产地名称。
2.归属不同
注册商标属于商标注册人所有,商标注册人可以依法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而原产地名称不属于任何人所有,个人不能申请注册,更不能进行原产地名称的转让或许可使用。
3.构成要素上不同。
商标可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而原产地名称通常是由文字构成的。
(五)商标与商务标语
它常常和商标同时出现,与商标有密切的联系。
商标与商务标语的区别:
1.商务标语不具有识别经营对象的功能。
2.商务标语一般不具有专有性。
(六)商标与域名
域名是互联网上地址的表示形式,由字母、数字组成。
域名和商标的区别:
1.域名具有国际性;商标具有地域性。
2.域名具有唯一性;不同商品可以使用同一商标。
3.域名先注册先占;商标不经注册也可以使用。
(七)商标与特殊标志
商标与特殊标志的区别:
1.特殊标志的所有人是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主办者。
2. 特殊标志的所有人对其标志享有专有权。
3.在商品上使用特殊标志并不是表示产品的出处。
三、商标的功能
商标的功能,是指商标对商品经济的发展所起到的利购促销的作用。
商标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识别功能
(二)标示来源的功能
(三)保证品质的功能
(四)广告宣传的功能
第二节商标的种类
一、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一)根据识别对象不同,商标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所谓商品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使用于商品,用以区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或者经营的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的专用标记。其识别对象是一般商品。
所谓服务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使用于服务项目,用以区别不同经营者所提供的同类服务项目的专用标记。其识别对象是服务项目。
(二)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的区别
1.商标的识别对象不同
商品商标是特定商品的识别标志,标示的是有形的看得见的商品。
服务商标表明服务项目本身,是区别不同服务项目提供者的专有标记,昭示的是为他人提供的劳务活动。
2.使用的领域不同
商品商标可适用于所有的商品领域;
服务商标的适用领域则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能适用于服务行业,
3.使用的方式不同
商品商标除广告宣传外,还可直接附着在商品上,随着商品的出售达到宣传的目的;
服务商标则只能通过服务项目提供者的服务行为来显示,通过广告宣传或其他方式来使用。
4.使用的宣传效果不同
商品商标可以随着商品的流逝而广为传播,使消费者易于识别、辨认;
服务是无形的,不像商品那样可以流通,因此,服务商标在某种程度上主要依赖于广告宣传来扩大商标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