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仪器的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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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仪器的作业指导书

设备仪器的作业指导书

1.目的和范围

1.1 规范本公司检测仪器和设备校准准则,确保检测仪器和设备精度,进而保证产品质量。

1.2 适用所有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检测仪器,包含监控装置。

2.定义:

2.1 外部校验设备:量块、高度仪、投影仪、耐压测试仪、扭力计、螺纹环规、数显千分尺、推拉力计、稳压仪、标准压力表、百分表、数显温度表、数显多用表、示波表、功率分析仪、电流互感器、弹簧测试仪、microvu,其它不能内校仪器。

2.2 内部校验设备:电流连续性检测、耐高压测试夹具、辅助测试系统、气压表、电子称等。

3.职责

3.1 计量工程师

3.2 计量员

4.授权

4.1 质保经理

5.程序

5.1 品保部负责制定全公司《检测仪器检定一览表》,以作为校准的依据。

5.2 外部校验:

5.2.1由计量员定期查看(每三月一次)外部仪器状态,将到期仪器送国家级仪器鉴定中心校验。

5.2.2 经国家级仪器鉴定中心判定ok之仪器,由计量员将鉴定合格标签贴在仪器上,鉴定证书存档并认可,作好相应记录。

5.2.3 经国家级仪器鉴定中心判定ng之仪器,由计量室认可,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对鉴定不合格仪器作好相应处理(特殊情况如仪器维修或报废需报经理处理),并作好记录。

5.2.4 对维修后之仪器,需再送国家级仪器鉴定中心鉴定,校验步骤再依5.2.2,

5.2.3执行。

E6006 仪器设备管理作业指导书2016-06-01 22:12 | #2楼

一、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和使用制度

1、凡需要购置仪器设备,必须遵循性能先进、质量优良、配套齐全、价格适宜的原则。首先由各分析室、车间根据科研测试需要,提出计划报室集中,经室研究后上报队批准购买。

2、仪器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验收,收齐技术资料文件,然后入库建档立档。如型号、质量、数量等有问题,及时办理补差、索赔、退货手续。

3、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并编号或翻译使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内容包括:设备登记卡片;出厂检验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有关图件;检定记录卡及大修记录;重大更新、改造记录;报废鉴定书等。

5、计量仪器设备统一张贴“合格”、“准用”、“限用”、“封存”和“禁用”标记。所有测试人员均不得在“禁用”设备上进行检测工作,如有发生除测试数据作废外,并予以经济、行政处理。

6、测试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能上机操作。

7、测试人员必须爱护仪器设备,仪器室内禁止吸烟、进食,进入大型仪器室必须服装清洁并要换鞋。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作好登记记录。

8、测试人员必须熟悉仪器的性能、原理、操作规程,使用中发生故障,测试人员不能排除时,不能乱拆乱动,应由管理人员通知仪修人员修理,修复后填写维修卡片存档。若测试中发生事故,测试人员应立即关闭电源,并保护现场。然后报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书,交物管科和本所存档。

9、进修、实习人员,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方可上机操作。

10、根据科研和测试工作的需要,所内可以调整仪器设备的布局。

二、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借用和报废制度

1、共同使用的仪器设备。由所或室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保养。个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全面负责管理和维护保养。

2、为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使用环境必须满足说明书要求。大型仪器的工作电压,环境温度,湿度要给予保证。使用仪器后要详细记录环境温度和湿度。

3、为确保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的技术性能,一经安装妥当,不得随意搬动,若要变动应室所领导批准,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重新安装、校验、技术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4、仪器设备的保管人员必须经常对仪器设备进行清洁、换油、润滑等维护保养工作。对于长期不用

广东省地质局七一九地质大队实验室

作业指导书第 6 版文件编号:YZDS/E6006:2015

颁布日期:2015-7-20

页码:第2页共2页

修改号:0 仪器设备管理作业指导书

的仪器设备,也应经常开机保养检查。

5、为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投资效益,所内的仪器设备,各专业组可互相借用。经领导批准,仪器设备也可出租,但应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6、报废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填表提出申请交室,上报队计财科,由计财科根据部、局、省有关报废制度进行复核,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履行报废注销手续。

三、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安装调试与验收报告、维修记录、检定与校验报告、证书等。

2、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归档由所统一管理、保存。其他人员使用时,可采用借阅或复制的办法。仪器设备调动时,技术资料随同转移。

3、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严格按照第四章有关条例办理。对于计量部门暂不能检定或批准自校的仪器设备,严格按照计量部门认可的

自校规程进行校验。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2016-06-01 10:22 | #3楼

1、目的

对检测用设备在两次检定之间的技术指标进行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确保

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本中心主要或重要检测仪器设备、现场检测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编制年度期间核查计划。

3.2项目负责人具体实施期间核查,检测室负责人负责对核查结果进行确认。 3.3质量监督员负责督促完成期间核查计划。

4、期间核查时机

仪器的期间核查时间间隔一般在仪器的检定或校准周期内进行1~2次核查为宜,当出现以下情况应考虑实施期间核查。

4.1因使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如温度、湿度变化较大,有可能影响仪器的准确性;

4.2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可疑数据,对仪器设备提出怀疑时;

4.3遇到重要的检测,如发生重大水质污染事故或委托用户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

5、期间核查方法

5.1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标准物质包括各种标准样品,如pH计、电导率仪等采用定值溶液进行核查。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时应注意所用的标准物质的量值能够溯源,并且有效。

5.2使用仪器附带设备核查,仪器带有的自动校准系统可以用来核查。如电子天平自带的标准工作砝码能够自动校准。

5.3仪器设备之间的比对,实验室中有多台相同或类似的仪器设备,可以同另一台相同或更高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

5.4使用不同检测方法进行比对,如溶解氧仪采用碘量法进行比对。

5.5对保留样品量值重新测量,,只要保留的样品性能稳定,可以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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