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分类和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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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分类和分级
1生产安全事故按类别
生产安全事故按类别分为:工业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
1.1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单位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1.2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各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1.3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2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
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分为A、B、C三级):
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C级:是指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各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说明:重伤、轻伤和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分和计算)3 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a)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b)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c)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d)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e)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f)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g)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环境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a)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b)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c)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d)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e)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f)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g)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较大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a)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b)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c)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d)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e)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f)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g)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4)一般环境事件(分为A、B、C三级)
a)一般突发环境事件A级,是指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或者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或者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或者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或者I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事件。
b)一般突发环境事件B级,是指因环境污染直接造成3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或者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00人以上 1000人以下;或者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200 万元以下;或者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事件。
c)一般突发环境事件C级,是指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00人以下;或者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或者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环境事件级别的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 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
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视情节轻重,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级。
1)重大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
a)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追究的;
b)被处以按日连续处罚,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c)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情形。
2)较大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