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合集下载

劳动合同主体判定条件

劳动合同主体判定条件

劳动合同主体判定条件一、前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主体的资格和条件是判定劳动合同有效性和双方权益的关键。

本文旨在分析劳动合同主体的判定条件,以帮助双方更好地了解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确保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权益的维护。

二、劳动者主体判定条件1. 年龄条件: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

2. 劳动能力条件: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即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不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如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不能成为劳动合同的主体。

3. 身份条件:劳动者应为具有公民资格的个体,不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

4. 职业资格条件: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劳动者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要求。

如医生、教师等特定职业需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三、用人单位主体判定条件1. 法人资格条件:用人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即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 用工权条件:用人单位应具有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即具备招聘、录用、管理、辞退劳动者的权利和能力。

3. 登记条件:用人单位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核准登记,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劳动合同主体的特殊情形1. 未成年工人的劳动合同主体判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有效,但不得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和对未成年人身体成长有害的高强度工种。

2. 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的劳动合同主体判定: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就业,应当依法办理就业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他们与内地(大陆)劳动者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五、结论劳动合同主体的判定条件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和条件进行判断,以确保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权益的保障。

劳动关系 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劳动关系 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劳动关系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在劳动关系中,主体资格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的身份和资格。

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合法的主体资格基础之上的,只有具备了合法的主体资格,劳动关系才能得以建立和维持。

以下是劳动关系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1.用人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

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不能作为用人单位。

2.劳动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6周岁以上。

未成年人从事劳动要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并遵守国家有关未成年人劳动的规定。

3.双方必须是自愿缔结劳动合同,并且有能力履行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劳动者应当具备从事所合同约定的工作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从事劳动活动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必须取得相应的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证件。

5.劳动关系当事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关系对主体资格的要求是严格的,双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身份和资格,才能建立稳定、健康的劳动关系,为实现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做出贡献。

- 1 -。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要啥条件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要啥条件

劳动合同订⽴主体要啥条件劳动合同规定的是有关劳动过程中的各类事项,是由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可能规定的劳动的履⾏时间以及违约⾦的相关事宜。

那么,劳动合同订⽴的主体是怎样的?下⾯就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订⽴的主体要求(⼀)劳动合同订⽴主体的资格要求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艺、体育、特种⼯艺单位录⽤⼈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和⾏为能⼒。

⽤⼈单位有⽤⼈权利能⼒和⾏为能⼒。

(⼆)劳动合同订⽴主体的义务⽤⼈单位招⽤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作内容、⼯作条件、⼯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单位招⽤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订⽴劳动合同存在哪些误区?误区⼀:终⽌劳动合同也要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职⼯和企业双⽅约定的终⽌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的当事⼈⼀⽅消失,⽽结束劳动关系的⾏为。

劳动合同终⽌后,当事⼈双⽅之间由劳动合同确⽴的权利义务也随之终⽌和结束。

职⼯或企业中任何⼀⽅不再同意续订合同的话,企业可以不⽀付经济补偿⾦。

误区⼆:“临时⼯”不签劳动合同⽤⼈单位以使⽤“临时⼯”为由不与职⼯签订劳动合同、不给职⼯缴纳社会保险的⾏为,已严重侵犯了这些职⼯的合法权益。

误区三:试⽤期过后再签劳动合同试⽤期是⽤⼈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之⼀。

按照规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之⽇起即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建⽴劳动关系即应依法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期之前。

按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以内的,试⽤期不得超过15⽇;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以上1年以内的,试⽤期不得超过30⽇;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期不得超过60⽇;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期不得超过6个⽉。

村委会能否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

村委会能否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

村委会能否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认定劳动关系是有⼀定条件的,其中⼀个重要的条件是⽤⼈单位要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村委会不属于劳动关系的主体,⽤⼈单位的主体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但不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治组织。

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村委会能否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不属于劳动关系的主体,⽤⼈单位的主体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但不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治组织。

2、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适⽤范围】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单位)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适⽤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

⼆、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1、合法原则。

依法处理争议,就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权利,义务要求去解决争议,同时要掌握好依法的顺序,即,有法律依法律,没有法律依法规,没有法规依规章,没有规章依政策。

2、公正原则。

这⼀原则主要应体现在两个⽅⾯:⼀⽅⾯要将劳动争议当事⼈置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当事⼈都不得有超越另⼀⽅当事⼈的特权,另⼀⽅⾯应注意依法保护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这与依法保护劳动关系双⽅合法权益的宗旨是⼀致的,因为它们共同的基点是依法。

3、及时原则。

⾸先,劳动争议发⽣后,当事⼈应当及时协商或及时申请调解以⾄申请仲裁,避免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

其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在法定结案期限内,尽快处理完毕,以避免案⽆定⽇,⽋拖不决的现象。

最后,对处理结果,⼀⽅当事⼈不履⾏的,另⼀⽅当事⼈要及时采取申请强制执⾏等措施,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最终落实。

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要求

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要求

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要求1. 引言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需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才能够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地位。

本文将介绍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要求。

2. 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要求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包括雇主和劳动者两方,各自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2.1 雇主的资格要求•法律主体资格:雇主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在法律上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经营资格:雇主应具备经营能力,并在相关行业、领域正常经营。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雇主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2 劳动者的资格要求•法定劳动年龄:劳动者应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而异。

•学历要求: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劳动者可能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或职业资格。

•立场自主能力:劳动者应具备自主选择工作的能力,并能够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和义务。

•无劳动能力限制:劳动者应具备劳动能力,即能够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无法律限制:劳动者不应受到法律限制,如未成年人、被剥夺权利等。

3. 其他注意事项•合同订立自愿原则:合同双方应自愿进行签订,不得强迫或欺骗对方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时间:合同可根据劳动关系的需要,具体约定合同期限或工作时长。

•合同内容: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4. 结论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要求是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条件。

雇主和劳动者需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才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这有助于维护双方的权益和社会稳定。

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是怎样进行确定的?

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是怎样进行确定的?

The bones should be firm, the air should be soft, the aspirations should be big, the courage should be small, the heart should be vacant, the words should be real, the wisdom should be increased, the good fortune should be cherished, worry is not far, worry is near.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是怎样进行确定的?1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关系。

2区分劳动法律关系与其它劳动关系的难点3劳动者主体资格的确认4、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确认。

劳动法界定的主体范围,是民事主体的部分主体,只是组织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标准比成为民事主体的标准更为严格。

在用人单位确认制度缺矢的情况下,也只能采用民事主体标准确认用人单位资格。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在进入职场之后都需要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权益,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是怎样进行确定的?那么,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是怎样进行确定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

一、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确认1、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关系我们面对每一件劳动争议个案,首先要审查是否是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又叫劳动纠纷,是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争议。

界定劳动争议必然要考察是否存在劳动法律关系,而劳动法律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我们实践中应用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一种狭义的概念,仅指劳动法调整的那部分劳动关系,即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属于社会关系的一种,存在于不同的社会主体之间。

劳动过程的实现以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为前提。

劳务合同签订主体要求

劳务合同签订主体要求

劳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性法律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合同的签订主体有明确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阐述劳务合同签订主体要求的相关内容。

二、劳务合同签订主体要求1. 劳动者(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精神障碍者等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就业条件:劳动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就业的规定,如年龄、性别、健康等条件。

例如,某些职业对年龄、性别有特定要求,劳动者需满足这些条件。

(3)具备相应的劳动技能:劳动者应当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技能和知识,能够胜任工作。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合同时,有权要求劳动者提供相关证明。

2. 用人单位(1)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即具有法人资格或者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不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作为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2)依法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或者经营许可证。

未登记注册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作为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3)履行社会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特殊情况下的主体要求(1)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其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均需符合上述主体要求。

(2)临时工: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因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需要,临时雇佣的劳动者。

临时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同样需符合上述主体要求。

劳务合同签订主体要求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主体资格合法、符合就业条件。

鉴定员工劳动合同

鉴定员工劳动合同

一、前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为了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员工劳动合同进行鉴定。

二、鉴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5.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三、鉴定内容1.劳动合同主体资格(1)劳动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招工条件。

(2)用人单位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2.劳动合同内容(1)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必备条款:①劳动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工作地点;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⑤劳动报酬;⑥社会保险;⑦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劳动合同可约定以下条款:①试用期;②培训;③保密;④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⑤劳动争议解决方式;⑥其他事项。

3.劳动合同签订程序(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一致意见。

(2)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1)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3)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四、鉴定结论1.如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符合要求,内容合法、完整,签订程序合规,则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2.如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合法、不完整,签订程序不合规,则认定为无效的劳动合同。

五、鉴定结果运用1.对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对无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纠正,并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3.对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劳动关系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劳动关系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劳动关系对主体资格的要求劳动关系中的主体资格要求是指从事劳动关系的各方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下所应满足的条件和资格。

主体资格要求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一、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要求1.年龄要求: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最低工作年龄一般为16周岁。

在特殊行业和工种中,如矿山、高海拔、有毒害、放射性等特殊环境中从事劳动的劳动者的最低工作年龄可能会有要求。

2.健康要求:劳动者在从事劳动活动前需要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符合从事对应工作的健康要求。

如炭疽菌、血吸虫、病毒感染等职业病的携带者不能从事有关工种劳动。

3.受教育程度要求:在一些职业岗位上,法律规定了一定的教育背景要求。

例如,在一些技术工种上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技能等级证书;在一些行政岗位上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4.符合职业资格要求:一些职业要求劳动者具备特定的职业资格证书,例如医生、教师、律师等。

5.法定退休年龄要求: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一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享受退休待遇,终止劳动关系。

二、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要求1.守法经营要求: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需要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例如注册登记,获得营业执照等。

2.经济实力要求:用人单位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能力承担雇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费用。

3.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4.提供劳动保护条件要求: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5.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保障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

三、政府对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要求政府在制定和执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时,也会对劳动关系中的主体资格做出要求,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例如,在劳动法中规定了最低工资、工时制度、休假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等,用以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1、主体资格不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劳动者是指符合劳动年龄条件,具有劳动权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而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此外,法律法规对劳务提供者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2、主体地位不同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地位不平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

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等。

反映的是一种稳定、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相结合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且二者关系往往呈“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3、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

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

二者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报酬、社会保障待遇上,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等待遇,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确定性规范。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劳动者属于工伤事故,劳动风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

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

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5、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员,其提供劳动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构成用人单位整体行为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没有关系;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纯粹是由于自身的过错给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该损害与雇主无关。

6、合同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

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

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第八章(8.24-8.30)

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第八章(8.24-8.30)

8月24日经济法第八章每日考点考点一劳动合同的定立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1.主体资格要求【注意1】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注意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注意3】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役军人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双方义务考点二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注意】无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何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都为用工之日。

考点三劳动合同的订立8月24日经济法第八章每日一练1. (单选题)郑某于2018年6月15日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

7月2日郑某上班。

郑某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A.2018年6月15日B.2018年7月2日C.2018年7月15日D.2018年8月2日2.【多选题】张某2016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至年底公司尚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公司与张某之间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不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公司应与张某补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补偿D.张某可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3.【判断题】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8月24日经济法第八章每日一练答案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选项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选项B,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不签订书面合同的,自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正确答案』√8月25日经济法第八章每日考点考点一劳动合同的效力1.生效时间劳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依法订立即生效。

如何界定劳动关系的主体?

如何界定劳动关系的主体?

小张受聘于某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办公室文员,2006年五一期间小张因为加班工资问题与主管发生争执,为此小张向有关部门咨询能否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告诉小张,如果申请仲裁,将面临不予受理的遭遇。会计师事务所既不属于企业,也不属于个体经济组织,不属于《劳动法》界定的用人单位的主体范畴。因此小张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就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当然如果小张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劳动争议发生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后,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会计师事务所虽然不属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也不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包含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等组织的概念之中,属于《劳动合同法》界定的用人单位的主体范畴,适应《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仲裁庭应于受理,并予以解决。
用人单位内涵和外延的扩大,解决了以往劳动关系领域经常发生的劳动者欲告无门的问题。
某市某民办医院的两名女医生先后怀孕,同时收到了医院严重违纪开除通知。收到通知以后,两名女医生很不满。通过咨询有关部门,她们了解到,企业不能与怀孕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为此,两名女医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她们立刻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那么这两位女医生的仲裁申请能否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依据《劳动法》,女医生的仲裁申请不能得到仲裁庭的支持,因为民办医院不属于《劳动法》界定的用人单位的五类主体范围,不适应《劳动法》的调整,因此被仲裁庭以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为由被驳回。当然如果上述两名女医生的仲裁申请发生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后,则不在面临上述尴尬局面。因为民办医院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根据《劳动合同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其界定的用人单位的主体范畴,适应《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一、对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界定
对用人单位的界定,《劳动合同法》克服了《劳动法》立法模式的缺陷,扩大了用人单位的内涵和外延。

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一、引言劳动合同作为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载体,其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具有特定性和合法性,具体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资格要求。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定义、劳动者资格条件、用人单位资格条件以及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二、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定义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依法具备的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愿意从事劳动并获取报酬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

三、劳动者资格条件1. 年龄条件:根据《劳动法》规定,公民的最低就业年龄是16周岁,不满16周岁不能就业,不能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法律关系。

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招收未满16周岁的人员,但需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2. 劳动能力条件: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能够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不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员,如残疾人、重病患者等,根据其具体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特殊劳动合同,约定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内容和报酬。

3. 职业资格条件:根据国家规定,某些职业(如驾驶员、医生、教师等)需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四、用人单位资格条件1.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 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主体资格的合法性1. 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要求: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有哪些劳动关系认定方法一、两个极端:步步为营与合二为一在劳动关系认定进路的问题上,有两种极端的观点。

一种是步步为营的观点,认为劳动关系认定程序与工伤认定程序是两个独立的程序,劳动关系认定程序前置于工伤认定程序。

而劳动关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依法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工伤认定机构无权在工伤认定时一并认定劳动关系。

这种观点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该两条规定均赋予劳动仲裁机构解决劳动关系争议,而没有赋予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劳动关系的权力。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大概也是持这一立场的。

另一种观点是合二为一,认为工伤认定机构有权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对劳动关系作出认定,即工伤认定程序与劳动关系认定程序可以合二为一。

其理由是《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劳动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工作及其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该观点还以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即“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支持其主张。

二、法定进路:劳动仲裁与行政认定前述两种观点均引用法律规定作为其依据,那么我们来看看其所引的法律规定是否支持其观点。

先就步步为营的观点来看,《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规制的劳动者应满足哪些主体资格要求

劳动法规制的劳动者应满足哪些主体资格要求

劳动法规制的劳动者应满足哪些主体资格要求2018伊始,紧张繁忙的一年已经过去,新的挑战又在眼前。

沉思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国晖律师团队不断为法律求助者寻求解决办法,也与大家一起学习新的法律知识,新的一年,我们将调整好方向,重新起航,为大家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般认为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

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我们从这个概念可以看出自然人要成为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而这就涉及到了劳动者主体资格(以下简称劳动者资格)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在校学生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该条规定仅适用于在校生勤工助学的行为,并不能由此否定在校生的劳动权利,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因此,学生是否属于适格劳动者,应从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来具体分析。

若学生仍以在校学习为主,不以就业为目的,利用业余时间在用人单位打工或实习以补贴学费、生活费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此时学生不是适格的劳动者。

若即将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求职时,已完成了全部学习任务(如学生系2015届毕业生,2014年是学校规定的实习年),并明确向用人单位表达求职就业的愿望,用人单位对此情形完全知晓,或者双方直接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学生按约定为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管理并支付了劳动报酬,则此种情形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此时只要学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具备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就是适格的劳动者。

退休人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即退休人员),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关系主体

劳动关系主体

劳动关系主体第一节一、法律法规对劳动主体的认定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条:“企业”是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如工厂、农场、公司等。

二、用工主体有以下七种类型1、企业(三证合一)1)企业(法人);2)企业(非法人)2、个体经济组织《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3、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4、国家机关根据职能不同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行为。

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是成为劳动者的必备条件。

一、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是成为劳动者的必备条件。

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

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首要义务。

由于劳动关系所指向的是劳动行为,所以,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是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只有这样的用人单位才有权签订劳动合同。

另一方当事人劳动者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最重要的就是达到法定的就业年龄,必须是年满16周岁,国家严禁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以及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招用童工,也就是说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人。

现在社会中,最重要的就是劳动者,他们是我们国家正常运转的基础,所以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国家也是非常重视。

劳动者在开始为企业或机构工作的时候,一定要签署劳动关系合同,这样可以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有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劳动关系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劳动关系认定条件都有哪些?一般认为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的,则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对劳动者来说,劳动关系的确定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而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这也与一般的法律保护有所不同,劳动法对劳动者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的说,就是让劳动者享受更多权利并且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

那么劳动关系认定条件都有哪些?请看下文为您分析。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

“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

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

“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

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

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确立劳动关系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关系成立条件有哪些

劳动关系成立条件有哪些

劳动关系成立条件有哪些
劳动关系成立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立法的规定,劳动关系得以确立的前提条件包括以下四点:
其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应具备守法合规的主体资质;其次,双方就建立劳务合同的意愿均应出自真实本意;再者,此种行为需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原则,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违规之嫌;最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也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要求。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关系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

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对双方的主体资格有一定的要求。

首先,用人单位应具有独立的经济实力和法人资格。

用人单位必须具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够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待遇。

其次,劳动者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体来说,劳动者应满足以下要求:年满十六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外;具有健康身体,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此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是自愿的、平等的、公正的。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合法、合理、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尊重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总之,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需要双方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条件,才能够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利益,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 1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