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股份 公司喷漆件新执行外观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绝密机密秘密一般
Q/CC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C GY130—2016
代替Q/CC XXXXXX—2013
外饰塑料产品喷涂外观标准
Apearance standard of the exterior coating plastic product
2016-XX-XX发布2015-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检测要求 (1)
5 可见区域划分 (3)
6 产品外观要求 (4)
前言
本标准以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前提,参照国内同类产品的相关标准而制定,对喷涂产品外观标准进行规范。
本标准由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内外饰设计部提出。
本标准由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标准化部归口。
本标准由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内外饰设计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识捷、左卫国、顾君杰、王菁。
喷涂产品外观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装产品外观要求及检测要求、可见区域划分、产品外观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车型外饰涂装产品的外观要求与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206-2015 色漆和清漆术语和定义
GB/T 8264—2008 涂装技术术语
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
Q/CC JG091—2010 外饰件标准色板管理规定
Q/CC SY324—2012 漆膜色差的测定
Q/CC SY673—2013 漆膜桔皮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5206-2015与GB/T 8264—2008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检测要求
4.1 环境要求
4.1.1 光照和色温
自然光或色温相当于DL65荧光灯的D65人造光,光照强度最低1 000 Lux,人造照明光源和被测物体之间的间距约120 cm。
4.1.2 环境颜色
检测区域应该被涂成低反射率的灰色。
4.2 零件位置
对零部件在整车上所处的位置,如图1所示。
4.3 零部件评价区
各零部件评价区域划分见图2-图17。
图1区域划分示意图
注:其他类未定义的喷涂类产品,由主责部门进行定义后按照外观标准执行;
1级面
2级面 3级面
图2 牌照板区域划分
1级面 2级面
图3 外后视镜区域划分
1级面 3级面
图4 尾翼区域划分
1级面 3级面
图5 风挡装饰条区域划分
2级面
3级面
图6 车门装饰板
2级面
3级面 3级面
图7 边梁装饰板
1级面 2级面
图8 行李架
2级面 3级面
图9 前保险杠
2级面 3级面
图10 后保险杠
1级面 3级面
图11 轮眉
1级面 3级面
图12 中网
1级面 3级面
图13 翼子板装饰件
1级面 3级面
图14 机盖装饰件
2级面 3级面
图15 雷达
2级面 3级面
图16 天线
2级面 3级面
图17 把手
4.4观测要求
4.4.1观测距离
通常审核员离被测物体约50 cm~70 cm(手臂伸出距离)远。零件审核不借助光学仪器(例如:镜子、灯具、放大镜等)。
4.4.2观测位置
判断位置1:一个人直立着进行评估,被观测的零部件在汽车的侧面或者在车身上方,眼睛距离零部件的距离约80 cm;判断位置2:一个人半蹲着进行评估,眼睛的高度几乎和被观测的零部件同高,眼睛距离零部件的距离大约(50~70)cm。
4.4.3观测时间
对于极限样件的认可适用此规则,每种缺陷检测时间约15 s,可见区域A:400 cm2检测时间最长5 s,可见区域B/C:400 cm2检测时间最长3 s,每个零件最多被观测时间60 s。
4.4.4极限样件要求
基于此标准建立极限样件,应按照表2对极限样件的缺陷特征进行描述,并附上日期和签名。
5 可见区域划分
5.1 划分原则
5.1.1 在划分时应考虑零件表面可见度和缺陷的权重,区域划分与几何尺寸和零部件在整车坐标系下的位置有关。
5.1.2 在产品数据冻结前,供应商和客户协调认可的可见区域,并在零件图中体现出来,目标明确可以使供应商制定更加详细的可见区域补充说明。
5.2 评价面级别划分要求
5.2.1 1级面
它包括所有直接面对观察者的面,也就是说,所有朝向斜上方和垂直方向的面。这些面上一旦出现不规则的现象将特别难看,也特别显眼。
5.2.2 2级面
它包括所有不能直接观察的面,更确切的说,所有朝下的面以及那些即使出现不规则的现象也既不特别难看,也不特别显眼的面。
5.2.3 3级面
它包括所有被隐藏的面,更确切的说,间接的面;这些面要么在可视区域外,要么很少或者短时间内才能被看到,要么处于盲区,要么被翻转隐藏了。
5.3 一般要求
零件应整个表面呈现出一个几乎相同的外观,并且要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或技术文件规定。
5.4 外观缺陷累积
5.4.1 缺陷大小
以包括缺陷边缘区在内的直径或横截面最长的边代表缺陷的大小。
5.4.2 缺陷间的最小间隔距离
在有不同大小的若干个缺陷时,以最大的缺陷与邻近缺陷的最小距离作为缺陷间的最小间隔距离。
5.4.3 缺陷的个数
通过缺陷大小和缺陷间的最小距离可以确定可见区域可数缺陷的最大允许数量,即允许的缺陷累积数量。
5.4.4 缺陷的种类
缺陷的几种类型表现,即为缺陷种类。
5.5 外观要求
表1评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