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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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计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建立科学、合理、有激励、竞争力的薪酬体系,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体现员工薪酬福利与公司经营绩效、项目回款、个人贡献度相关联的总原则,力求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计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整体薪酬福利制度管理,设计部门负责人负责设计员工薪酬福利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公司实行设计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岗位、设计级别不同设置基本工资、职位津贴,根据技术职称不同设置职称补贴。
第四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公司业绩与个人绩效发放奖金。
第五条公司依据法律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实行员工福利制度。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实行统一的薪酬结构,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三大部分构成,其中
(1)基本工资包括:由基本工资、职位津贴组成。
(2)绩效工资包括:绩效奖、提成奖、年终奖和特殊贡献奖等。
(3)福利包括:工龄工资、一般福利、五险以及公司为员工代交的个人收入所得税。
第二章基本工资管理
第七条基本工资: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根据岗位设计级别不同设置六级基本工资档位。
第八条设计岗位等级月工资表:根据设计员工个人的岗位级别、工作年限、学历背景、设计专业技能、资格职称等实际情况综合认定适用的具体级等。
第九条职位津贴:根据设计员工岗位级别给予相应的职位津贴。
第十条工资发放
1.工资发放日:每月15日计发上月员工工资,如遇周未或节假日顺延发放。
2.试用期工资:员工试用最长期限依据《劳动合同法》确定,根据工作表现可以提前转正,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应计发工资的80%发放,但不得低于当地劳动
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3.不计薪情况:试用期员工报到后,工作不满一周的,不计其薪资。员工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或离职手续不全的,暂不结算薪资。
4.每月计薪日:21.75天
第三章绩效工资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遵循“共创、共建、共担、共享、共赢”的理念基础,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月度工作贡献发放绩效薪资。
第十二条绩效工资包括绩效奖、提成奖、年终奖和特殊贡献奖等几种形式:(1)绩效奖=绩效工资*相应绩效系数
(2)提成工资是项目部员工获取合同后按合同金额提取的奖金。
(3)年终奖金是年度内所完成产值对应工资总额的剩余部分的再分配,面向全体员工,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年终奖金下年初支付。
(4)特殊贡献奖:是公司对做出突出贡献员工一次性奖励,特殊贡献奖由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定。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根据设计员工岗位级别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个人月度绩效考核系数:根据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相应系数。
第十五条绩效工资于月度绩效考评工作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提交财务人员。第十六条绩效考评工作由员工自评、直接主管初评、间接主管复评组成,绩效考核结果=初评*60%+复评*40%,自评分数仅供参考。
第十七条提成奖金:公司从设计项目中提取10~15%作为项目奖金发放,项目正常完成后参与人员按比例提取奖金。
第十八条年终奖金=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员工基本工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系数: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第四章福利管理
第十九条工龄工资: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年限长短来确定,以签订劳动合同起始日算起,每满一年增发100元/月,总额以500元/月为上限。
第十九条一般福利类别: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主要包含节日礼金、生日福利、带薪年假、教育培训等。
第二十条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司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公司和个人均应按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比例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节日礼金
(1)发放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三八妇女节、儿童节。
(2)发放标准:春节:发放年货;端午节:发放粽子;中秋节:发放月饼;三八节:发放礼物;儿童节:给员工孩子每人一份礼物
第二十二条生日福利
(1)适用范围:当月生日已转正员工。
(2)发放时间:生日当月。
(3)发放标准:公司在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例会后为当月生日的员工举行庆生会,提供一个蛋糕(根据员工数确定大小),并由人事行政部为每位生日员工派送生日礼物。
第二十三条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促进其自身发展,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关培训,其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在职培训、短脱产培训和公费进修等。
第二十四条员工聚会活动
为加强团队协作精神,增进员工之间的友谊,公司将不定期举行员工聚会活动。说明:由行政人事部每年初上报员工活动方案,相关费用由财务核算,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带薪年假
(1)须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员工才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入职后累计工作已满1年的年休假为2天,此后逐年递增一天,上限为7天。
第二十六条公司将依据其当年度经营情况,酌情考虑开展健康体检或带薪旅游等活动的开展,相关活动的费用承负比例视情况确定。
第五章薪资调整
第二十七条公司调整薪资分为统一调整和个人调整。
第二十八条统一调整
行政人事部根据物价上涨指数、当地劳动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额调整幅度、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每年1月份评估公司整体薪酬水平,若有必要进行调整时向公司提报调整方案,待公司确定后进行统一调整。
第二十九条个人调整
个人调整是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予以岗位异动、岗位级别晋升、岗位级等调整等方式调整个人薪资,具体适用标准参照本制度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代理职务
因公司经营需要和个人工作表现,对个人职务予以正式晋升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期限的考察期,考察期为三个月至一年,该人员在考察期内行使代理职务权限,其基本工资仍适用原级别薪资,但可酌情调高1等,职位津贴适用代理职务的职位津贴。考察期满,公司决定予以正式晋升时,调整基本工资至该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