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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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厨房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中央厨房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中央厨房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1.食材采购(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材;(2)对采购的食材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食品安全;(3)建立食材供应商档案,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供应商将被淘汰。

2.食品加工(1)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流程操作,确保食品品质;(2)严禁使用过期食材或者不合格的食材进行加工;(3)加工区域保持清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3.食品储存(1)对已经加工好的食品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2)使用专用的食品储存容器,保持食品的新鲜度;(3)定期清点库存,消除过期食品,避免食品浪费。

二、餐饮服务管理1.餐饮菜单(1)制定科学合理的餐饮菜单,保证膳食的均衡营养;(2)定期更新菜单,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3)菜单上应明确标注食材信息,方便消费者选择。

2.餐饮服务流程(1)规范服务流程,包括点餐、传菜、结账等环节;(2)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消费体验;(3)保持餐具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3.餐饮安全(1)餐厅内禁止吸烟,保持空气清新;(2)餐饮区域保持整洁,避免积水滋生细菌;(3)定期对餐厅进行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三、员工管理1.员工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进行岗位培训,了解公司规章制度;(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

2.员工考核(1)建立员工考核制度,根据员工表现进行评分;(2)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3)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3.员工纪律(1)员工上岗前应仔细阅读公司规章制度,确保遵守;(2)严格执行工作时间表,迟到早退将受到处罚;(3)员工在工作中禁止擅自乱用食材,一经查实将受到严肃处理。

综上所述,中央厨房的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而制定的,只有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才能确保餐饮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共同努力,为食客提供更优质的餐饮服务。

中央厨房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中央厨房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中央厨房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确保食品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央厨房的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及外来人员。

三、安全责任1. 中央厨房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部门内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厨房安全。

四、安全操作规程1. 员工进入厨房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2. 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检查个人身体状况,如有感冒、发烧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告知管理人员。

3. 厨房内严禁吸烟、饮酒,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4. 厨房内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保持地面整洁,通道畅通。

5. 厨房设备、工具应按规定摆放,不得随意移动、损坏。

6. 厨房内火源设施、电气设备、汽化设备等,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7. 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8. 厨房内不得使用变质、过期、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9. 厨房内食品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应严格执行卫生标准,确保食品卫生。

10. 厨房内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五、安全检查与整改1. 厨房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厨房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六、消防与应急救援1. 厨房内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

2. 员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学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

3. 建立应急救援机制,一旦发生火灾、中毒等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救援。

七、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严肃处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由中央厨房安全管理员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央厨房 运营管理规范-最新国标

中央厨房 运营管理规范-最新国标

中央厨房运营管理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中央厨房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和人员、总则、设施设备管理、生产加工管理、质量控制、人员管理、档案管理、改进与提升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餐饮企业中央厨房运营管理,其他相关企业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T 33497 餐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40040 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中央厨房由餐饮单位建立,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给本单位连锁门店,供其进一步加工制作后提供给消费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3.2原料供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或者饮用的物质。

3.3半成品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非直接入口的食品或原料。

3.4成品经过中央厨房加工制作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或饮用的食品。

4 组织机构和人员4.1 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设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4.2 应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

4.3 应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

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5 总则5.1节约环保5.1.1应采取规模化、订单式采购,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

中央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中央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中央厨房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央厨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央厨房的所有工作人员、设备设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中央厨房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央厨房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三)负责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四)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五)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六)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六条中央厨房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应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原料采购与验收第七条原料采购应选择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

第八条采购原料时应索取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报告等。

第九条验收原料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查,确保原料质量符合规定。

第十条对不合格原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第四章加工制作第十一条中央厨房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加工制作,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二条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三条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保持操作场所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加工制作设备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确保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章储存与运输第十六条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储存,并按照温度、湿度等要求进行控制。

第十七条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霉变、虫害。

第十八条运输食品时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容器,防止食品污染。

中央厨房管理与操作规程

中央厨房管理与操作规程

中央厨房管理与操作规程1. 目的本规程旨在确保中央厨房的高效管理和操作,以保障食品安全和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2. 负责人中央厨房的管理和操作由以下人员负责:- 总经理:负责整体管理和决策。

- 厨房主管:负责具体的厨房运营和人员管理。

- 食品安全专员:负责监督和确保食品安全。

3. 安全与卫生3.1 厨房卫生- 每日开工前,厨房必须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

- 厨房内禁止吸烟,并保持通风良好。

- 厨房内必须保持干燥,避免积水和潮湿。

- 厨房内的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3.2 食品安全-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 采购食材必须选择合格供应商,并保留相关凭证。

- 食材储存必须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时间要求进行,确保食材的新鲜和安全。

- 确保食品加工和烹饪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 定期进行食品样品检测,确保食品质量。

4. 厨房操作4.1 厨房设备和工具使用- 使用厨房设备和工具前,必须熟悉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 厨房设备和工具必须保持清洁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4.2 厨房人员操作- 厨房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健康证明。

- 严禁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和操作。

- 厨房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保持个人卫生。

5. 紧急情况处理5.1 火灾- 厨房内必须配备灭火器和灭火器的使用说明。

- 发生火灾时,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

5.2 食品中毒- 发现食品中毒症状,立即停止食品供应,并通知相关部门。

- 协助调查食品中毒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6. 监督与检查-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中央厨房的管理和操作进行检查。

-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以上是中央厨房管理与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

本规程将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厨房管理和操作的需求。

中央厨房员工进出管理制度

中央厨房员工进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中央厨房的正常运行,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央厨房所有员工及其相关人员。

三、管理制度1. 进出管理(1)员工进出中央厨房应佩戴工号牌,不得随意将工号牌借与他人使用。

(2)员工进入中央厨房需经过门禁系统,通过指纹或刷卡方式验证身份。

(3)外来人员进入中央厨房,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携带有效证件,由专人陪同。

(4)员工进入中央厨房后,应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区域,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 考勤管理(1)员工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部门负责人需及时上报员工考勤情况,并做好考勤记录。

3. 安全管理(1)员工进入中央厨房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等,并保持个人卫生。

(2)员工不得在厨房内吸烟、饮酒,不得在工作区域闲聊、打闹。

(3)厨房内禁止使用明火,严禁私自操作电器设备。

(4)厨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5)员工需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 保密管理(1)员工需对中央厨房的生产工艺、配方、技术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2)员工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离职员工需签署保密协议,并承诺在离职后仍遵守保密规定。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影响工作秩序的员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予以辞退。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中央厨房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中央厨房员工进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食品安全,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中央厨房管理规范

中央厨房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厨房许可,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央厨房和甜品站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3号),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单位。

第三条中央厨房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为第六类餐饮服务许可类别审查。

开设中央厨房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其许可程序和申请材料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机关由中央厨房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五条由餐饮连锁企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申请。

申请许可的中央厨房应当具备《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央厨房应当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申请人申请餐饮服务许可时,应提交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第七条申请人提交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四)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七)食品检验制度;(八)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八条中央厨房向餐饮服务单位配送的食品品种应当报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禁止配送的高风险食品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九条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全套中央厨房管理规定

全套中央厨房管理规定

全套中央厨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规范中央厨房的生产操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中央厨房的生产、管理、操作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管理原则中央厨房管理应遵循食品安全、卫生、环保、高效的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架构中央厨房设立生产部、品质部、采购部、仓储物流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保障中央厨房的运营管理。

第五条职责分配1. 生产部:负责食品的生产制作、工艺优化、生产计划与调度、设备维护等工作。

2. 品质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检验检测、卫生监督等工作。

3. 采购部:负责原材料、包装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确保供应商的合规性。

4. 仓储物流部: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储存、配送和运输工作。

5.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6. 财务部:负责中央厨房的财务预算、成本控制、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计划生产部应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并报品质部、仓储物流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第七条工艺流程中央厨房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制定并执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八条设备管理生产部应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洁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品质管理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品质部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十条质量控制品质部应设立检验检测机构,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一条卫生监督品质部应负责中央厨房的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五章采购与仓储管理第十二条供应商管理采购部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和淘汰机制,确保供应商的合规性。

第十三条仓储管理仓储物流部应建立完善的仓储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四条员工培训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中央厨房管理规定(3篇)

中央厨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厨房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中央厨房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中央厨房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三)科学合理,提高效率;(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央厨房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厨房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中央厨房的定义与分类第五条中央厨房是指集中加工、生产、配送食品的场所,包括:(一)中央厨房(不含配送环节);(二)中央厨房配送中心。

第六条中央厨房按照加工范围和供应对象分为以下类别:(一)A级中央厨房:加工范围包括熟食、冷食、糕点、面点、调味品等,供应对象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型酒店等;(二)B级中央厨房:加工范围包括熟食、冷食、糕点、面点等,供应对象为社区、居民小区、中小学校等;(三)C级中央厨房:加工范围包括熟食、冷食等,供应对象为餐饮服务单位。

第三章中央厨房的设立与审批第七条设立中央厨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场所、设施、设备;(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第八条设立中央厨房,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中央厨房设立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场所布局图、设施设备清单;(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培训情况;(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中央厨房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给《中央厨房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公司员工中央厨房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中央厨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员工饮食安全,提高员工用餐质量,规范中央厨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中央厨房。

第三条中央厨房应遵循“安全、卫生、高效、优质”的原则,为员工提供安全、营养、美味的饭菜。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中央厨房设立厨房主管一名,负责厨房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厨房卫生、菜品质量、人员管理等。

第五条中央厨房设立厨师长一名,协助厨房主管进行厨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菜品制作、质量控制等工作。

第六条中央厨房设立厨师若干名,负责菜品制作、食材准备等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七条中央厨房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食材新鲜、安全。

第八条厨师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掌握食品加工、烹饪技能,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第九条中央厨房应定期对厨房设备、用具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卫生。

第十条厨师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不得留长指甲、佩戴饰品。

第十一条食材储存应分类、分架,避免交叉污染。

第四章菜品制作与质量第十二条中央厨房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菜谱制作菜品,确保菜品质量。

第十三条厨师在制作菜品时,应严格把控火候、口味,确保菜品色、香、味、形俱佳。

第十四条中央厨房应定期对菜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厨师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培训。

第十六条厨师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七条厨师应爱护厨房设施,不得损坏、浪费。

第十八条厨师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厨房内吸烟、吃零食。

第十九条厨师应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条中央厨房对厨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卫生、菜品质量、工作态度等。

第二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厨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厨师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中央厨房管理,保障员工饮食安全,提高员工用餐质量。

中央厨房管理规章制度

中央厨房管理规章制度

中央厨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厨房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央厨房是负责为单位提供餐饮服务的重要场所,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中央厨房的管理应该以食品安全和质量为中心,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监督,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第四条中央厨房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中央厨房设厨长、副厨长、厨师、配菜工、餐具清洗员等工作岗位。

第六条中央厨房的管理岗位包括厨房主管、质控员、采购员等。

第七条中央厨房应设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

第八条中央厨房的厨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央厨房的工作,对中央厨房的各项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

第九条厨房主管负责协助厨长管理中央厨房,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确保中央厨房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质控员负责监督食品的检验和质量控制工作,保证中央厨房的食品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中央厨房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和有关规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二条中央厨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和感染,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中央厨房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中央厨房应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采购和进货,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第十五条中央厨房应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记录食品来源、数量、质量等信息,便于追溯。

第十六条中央厨房应定期检查食品、饮用水、调味品等的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七条中央厨房的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中央厨房的员工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的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保证操作规范。

第十九条中央厨房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私自接纳顾客或变相收取小费。

第二十条中央厨房的员工在工作时必须穿着符合相关规定的工作服和帽子,做好个人卫生保护。

机关食堂中央厨房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中央厨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机关食堂食品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规范食堂中央厨房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机关食堂中央厨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食堂中央厨房管理制度。

2. 设立中央厨房管理办公室,负责食堂中央厨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3. 设立中央厨房生产部、采购部、仓储部、卫生防疫部等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

三、管理制度1. 食品安全(1)食堂中央厨房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运营。

(2)采购食材应确保新鲜、卫生,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

(3)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4)定期对食堂中央厨房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生产管理(1)制定食堂中央厨房生产流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规范化、标准化。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合理配置生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严格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3. 采购管理(1)建立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审批权限和责任。

(2)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食材质量。

(3)实行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4)定期对采购情况进行审计,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4. 仓储管理(1)设立仓储区域,分类存放食材,确保食品质量。

(2)定期检查仓储环境,防止食品霉变、虫蛀、鼠咬。

(3)严格控制库存,确保食品新鲜。

(4)建立健全出入库台账,确保库存准确。

5. 卫生防疫(1)食堂中央厨房应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2)员工上岗前需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3)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4)定期对食堂中央厨房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食堂中央厨房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堂中央厨房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央厨房全套管理制度

中央厨房全套管理制度

中央厨房全套管理制度1. 引言中央厨房是一个集中供餐的场所,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中央厨房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中央厨房全套管理制度,帮助管理者有效地组织和管理中央厨房的运营。

2. 厨房设备管理中央厨房的设备是保障食品加工和供应的基础。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应制定以下管理制度:2.1 设备购置•对中央厨房设备的购置应进行细致的调查和研究,确保设备的品质和性能符合要求。

•在购置设备时,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设备的规格、数量、价格、质保期等相关信息。

2.2 设备维护•中央厨房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制定设备保养计划,明确负责人和具体保养内容。

•对设备故障及时处理,提前预防和采取预防措施。

2.3 设备保养•中央厨房设备的保养工作应按照设备维护手册中的要求进行。

•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设备卫生。

3. 食材采购管理中央厨房的食材采购是保证食品质量和卫生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食材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3.1 供应商选择•对食材供应商进行调查和评估,选择信誉良好、具备食品安全和质量保证的供应商。

•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食材的品质、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3.2 食材验收•对于送达的食材,应进行全面的验收工作,包括食材的数量、质量和保质期等。

•食材验收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并记录下每次验收的结果。

3.3 食材储存•对不同种类的食材,应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食材储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材的安全和卫生。

4. 食品加工管理中央厨房的食品加工是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

以下是食品加工管理的相关制度:4.1 加工操作规程•制定食品加工的操作规程,明确每道菜品的步骤和要求。

•加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加工的卫生和质量。

4.2 加工环境卫生•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整洁和无异味。

•定期对加工设备和工作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品加工的卫生和安全。

中央厨房食堂管理制度

中央厨房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中央厨房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高效运行,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央厨房食堂的所有工作人员、就餐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中央厨房食堂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3. 优质服务,文明经营;4. 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第二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四条食品采购与验收1. 食品采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原料新鲜、卫生、无毒。

2. 采购食品时,需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

3. 食品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予以拒收。

第五条食品加工与储存1.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保持操作间清洁卫生,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3. 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 食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霉变。

第六条食品销售与供应1. 食品销售时,应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安全。

2. 食品供应应根据员工需求合理配置,确保菜品丰富多样。

3. 食品供应时间应与员工作息时间相匹配,方便员工就餐。

第三章设施设备管理第七条设施设备维护1. 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发现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避免影响食堂正常运营。

第八条食堂环境卫生1. 食堂内部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

2. 食堂周边环境应保持干净,无垃圾、杂物。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员工培训1. 食堂工作人员需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岗位技能。

第十条员工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2. 奖惩措施应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中央厨房食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中央厨房食堂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中央厨房布局设置与管理规范

中央厨房布局设置与管理规范

中央厨房布局设置与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中央厨房的布局设置、建筑内部结构与设备设施、原材料管理、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配送及留样、质量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央厨房的布局设置和加工、配送过程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DBΠ∕T1791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GB3165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布局设置1.1.11通用要求1.1.2 1.1应符合GB31654和GB14881中选址、场所环境、设计和布局的规定,并根据常年风向的影响进行规划布局。

1.1.3应合理划分食品处理区、辅助区和其他区域,各区域的关系图参见图I o1.1.4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面积和空间应与加工制作食品的品种、数量相适应。

1.1.5辅助区与食品处理区应分隔。

1.1.6其他区域的设置不应污染食品处理区。

其中,污水处理设施、锅炉房等应远离食品处理区,废弃物集中放置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隔或设置在室外,隔油池应设置在室外。

库房一般操作区' ---- -■初加工间<1清洗消毒(保洁)间- 热加工间•-准清洁操作区—■包装区」e-I餐用具保洁间中央厨房包装间注:包装间用于热加工易腐食品(如热加工畜禽产品、热加工水产品等)、直接入口食品的包装;包装区用于其他食品的包装(如未经热加工的畜禽产品、水产品)。

图1中央厨房各区域关系图4.2食品处理区4.2.1一般要求4.2.1.1根据加工制作需要,食品处理区内可设置库房、加工制作(初加工、切配、热加工、冷却、包装等)、清洗消毒、保洁等功能间。

按照清洁程度要求,各功能间应划分成一般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清洁操作区。

中央厨房安全管理规定(3篇)

中央厨房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厨房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央厨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中央厨房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中央厨房的选址、设计、建设、设备、人员、操作流程、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中央厨房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条中央厨房的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对本厨房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中央厨房应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业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中央厨房的安全管理负总责。

3.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食品来源、加工、储存、配送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

3. 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环境安全管理制度1. 保持厨房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要求。

(五)人员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严格执行员工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操作。

3. 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六)应急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中央厨房体系管理制度

中央厨房体系管理制度

中央厨房体系管理制度一、前言中央厨房是集中加工和配送食材的大型食品加工中心,其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生产效率和人员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中央厨房的体系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分析,包括食品安全管理、生产流程管理、人员培训管理、设备维护管理等方面。

二、食品安全管理1.食材采购管理中央厨房食材采购应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供应的食材符合卫生标准。

同时,应建立食材抽检制度,确保采购的食材符合卫生标准。

2.食品加工管理中央厨房的食品加工应按照严格的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卫生培训,掌握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加工,做到无菌作业。

3.食品储存管理中央厨房的食品储存应按照不同的食材进行分类、分仓存储,确保不同食材之间不会产生交叉污染。

同时,应建立食品储存记录制度,对储存环境和食品保质期进行监控,确保食品安全。

4.食品配送管理中央厨房的食品配送应建立完善的配送记录和追溯制度,对每一批配送的食品进行记录和追溯,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对配送的食品按照规定的温度进行保温,确保食品的品质和安全。

三、生产流程管理1.生产计划管理中央厨房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计划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求制定生产计划,确定生产数量和时间,并且根据生产计划进行原材料采购、生产调度和生产作业。

2.生产作业管理中央厨房生产作业应按照严格的操作规程进行,对每一道生产工序进行标准化操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应建立生产记录和生产追溯制度,对所有生产工序进行记录和追溯,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品质。

3.质量管理中央厨房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标准和检测规程,对每一批产品进行抽检和质量监控,确保产品的品质和符合标准。

四、人员培训管理1.员工培训中央厨房应定期进行员工的食品安全和操作规程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卫生标准。

中央厨房管理制度

中央厨房管理制度

中央厨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厨房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央厨房的生产、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中央厨房管理应当遵循食品安全、卫生、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中央厨房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职责和责任人。

第五条中央厨房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中央厨房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督。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七条中央厨房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具备合理的生产布局和设施设备。

第八条中央厨房应建立原料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配送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中央厨房应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中央厨房应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服务第十一条中央厨房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餐饮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十二条中央厨房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中央厨房应根据客户需求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合理的菜单和配送方案。

第十四条中央厨房应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及时处理客户意见和建议,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五章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第十五条中央厨房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废弃物处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六条中央厨房应合理利用资源,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七条中央厨房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八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中央厨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中央厨房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变化,由中央厨房负责人提出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公司员工中央厨房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中央厨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员工食堂食品安全、营养、卫生,提高员工用餐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食堂中央厨房的运营管理。

第三条中央厨房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卫生标准以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中央厨房设立厨房管理部,负责厨房日常运营管理。

第五条厨房管理部设主任一名,负责全面管理厨房工作;下设厨师长、采购员、仓库管理员等岗位。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六条食品采购:6.1 采购员应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食材新鲜、安全、合规。

6.2 采购食材需索证索票,建立采购台账,确保可追溯。

6.3 食材入库需经厨师长验收,确认质量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七条食品加工:7.1 厨师及员工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

7.2 厨房内设专职卫生员,负责日常卫生清洁工作。

7.3 厨房设备、工具、容器等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卫生。

7.4 食品加工过程需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食品质量。

第八条食品储存:8.1 食品储存区域需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8.2 储存食品需分类摆放,避免交叉污染。

8.3 储存食品需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员工培训:9.1 中央厨房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9.2 员工需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员工考核:10.1 厨师长对厨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操作技能、卫生习惯等。

10.2 采购员、仓库管理员等岗位需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第五章设备与设施管理第十一条设备维护:11.1 中央厨房设备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1.2 设备维修需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二条设施更新:12.1 中央厨房设施需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更新,提高厨房工作效率。

12.2 设施更新需经厨房管理部审批。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处理。

第十四条对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仓库中央厨房管理制度

仓库中央厨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仓库中央厨房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仓库中央厨房由总经理直接领导,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2. 主任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仓库中央厨房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制度落实。

3.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处理突发事件。

4. 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维护仓库中央厨房的正常运转。

三、管理制度1. 食品安全(1)采购原料时,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原料。

(2)仓库中央厨房内部食品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对仓库中央厨房进行卫生检查,确保环境卫生。

2. 卫生管理(1)仓库中央厨房内部保持整洁,地面、墙面、天花板等无污渍、无杂物。

(2)工作人员进入仓库中央厨房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

(3)仓库中央厨房内设置垃圾桶,分类投放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3. 库存管理(1)根据生产需求,合理采购原料,避免库存积压。

(2)原料入库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确保质量合格。

(3)原料储存时,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4)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4. 设备管理(1)定期对仓库中央厨房的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报修,确保生产不受影响。

(3)操作设备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 人员管理(1)仓库中央厨房员工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2)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保持工作秩序。

(3)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仓库中央厨房主任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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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选址要求: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第十条
(一)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
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二)食品处理区分为一般操作区、准清洁区、清洁区,各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
且独立分隔。
(三)配制凉菜以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食品冷却、包装应设
置食品加工专间或专用设施。
(四)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
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厨房许可,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央厨房和甜品站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3号),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单位。
(八)凉菜专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九)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十)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
第十一条
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
(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第六条
第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
(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
(四)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
清洗消毒等;
坚固材料制作。
(十一)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十二)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
(十三)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
第十二条
洗手消毒设施要求
(一)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
(四)安装在食品暴露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冷冻(藏)库房使用防爆灯。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
(一)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二)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第十八条
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
(六)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因工艺要求除外)。
第十六条
通风排烟、采光照明设施要求
(一)食品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或大量蒸汽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二)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三)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
(五)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接触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
(六)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七)切配烹饪场所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5%;清洗消毒区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
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凉菜间、食品冷却间、食品包装间设专用冷冻(藏)设施。
(五)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除符合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应当为非手触动式。
第二十条
更衣场所应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
第二十一条
厕所设置要求
(二)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或容器。采用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或容器。各类水池或容器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
(七)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二)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三)洗手消毒设施旁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第十三条
工用具、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一)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二)采用有效的物理消毒或化学消毒方法。
(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七)食品检验制度;
(八)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
(九)食品安。
第八条
中央厨房向餐饮服务单位配送的食品品种应当报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禁止配送的高风险食品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一)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
(二)厕所采用水冲式。
(三)厕所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排气装置,有
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
(四)厕所排污管道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的排水管道分设,并有可靠的防臭气水封。
第二十二条
第三条
中央厨房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为第六类餐饮服务许可类别审查。开设中央厨房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其许可程序和申请材料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机关由中央厨房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五条
由餐饮连锁企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申请许可的中央厨房应当具备《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二)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二)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
(三)冷藏、冷冻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二)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三)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四)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五)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规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五条
(六)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八)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九)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
(十)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
第十四条
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要求
(一)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二)加工场所内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
第十五条
加工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
运输设备要求配备与加工食品品种、数量以及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封闭式专用运输冷藏车辆,车辆内部结构平整,易清洗。
第二十三条
食品检验和留样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
(一)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
(二)配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
(三)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
(五)库房及冷藏、冷冻库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能使贮存的食品离地离墙存放。
第十九条
专间要求
(一)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专间墙裙铺设到顶。
(二)专间只设一扇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窗户封闭。
(三)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加装水净化设施。
(四)专间内设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流动水源、
(一)食品烹调后以冷冻(藏)方式保存的,应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食品快速冷却设备。
(二)应根据待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配送方式,配备相应的食品包装设备。
(三)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四)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
(五)所有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不使用木质材料,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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