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法制史第二讲中国历代立法概况(下
中国法制史二专业专用版
沿用三省六部
分散宰相权能(枢密院、三司)
加强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改革 路一级行政体制
职官选任
府州军监督的地方政权体制
行政法律 职官管理 职官考课
俸禄与致仕
监察体制(风闻弹人,监司、通判监察体系)
监察法 监察立法
监察法的实施
民事法律
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民事法律内容的丰富 民事权利主体身份的变化(主户客户,商人,奴婢等) 物权(所有权,典权(典卖)) 债(债的发生,债的担保,债的履行和消灭,债的形式) 婚姻、家庭与继承(注意继承中的户绝、立继、命继等概念)
二、本章关键词
《宋刑统》;编敕;编例;断例;指挥;条法事类;折杖法;刺配;凌迟;盗贼重法;重法 地;鞠谳分司
三、本章知识结构图
立法思想(尊法重法)
《宋刑统》的制定(比较几部刑律统类)
立法思想与立法活动
编敕
立法活动 编敕与编例
编例【断例、事例(指挥)】
条法事类
两宋的法律地位(立法专门化趋势,司法新制度诞生,律学又有发展)
自首从轻
思想犯罪
诬告反坐
死刑
数罪从一重罪
肉刑
惩罚犯罪未遂
刑罚 笞刑
考察犯罪意识
徒刑 及其它
司法机关(廷尉)
诉讼制度(自诉、纠举)
审判制度
狱政制度
第四章 汉代法制
一、本章重点问题
1、汉代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 2、西汉中期刑罚制度改革; 3、汉朝主要立法 4、西汉中期始引礼入律的表现。 5、春秋决狱与秋冬行刑
对职官监察(督察院,六科给事中) 主体:贵族、官吏、地主
明初立法 (法为治世之具、贵简当、须稳、明刑弼教)
《明大诰》编纂(太祖重典治奸的产物)
中国法制史讲义-王亚军主讲
中国法制史讲义——王亚军主讲第一章、导论一、中国法律的起源:关于中国法律的起源问题,古今学者提出许多看法,但至今仍然没有取得一致的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法源于天此说最早见于《尚书》。
《尚书·皋陶谟》说:“天罚有罪,五刑五用哉。
”《尚书·大禹谟》说:“故圣人因天讨而作五刑。
”把法律看作是上天意志的体现,既反映统治者借助神权的力量以增加法的权威性的愿望,也反映古人对法与自然关系的一种认识和理解。
2、刑起于兵《国语·鲁语》说:“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
”此观点从军队征战敌人,统辖部属的角度,谈到法律的起源,反映古人对法律(刑法)的暴力特征的认识。
3、法源于苗民《尚书·吕刑》说:“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4、皋陶造律皋陶是古代传说中最早的大法官和狱神,生活在尧舜时期,据传法律是由他创制的。
此观点反映古人对法官造法作用的某种认识。
5、法源于“定分止争”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期,法家提出的观点,“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此说从政治、经济角度考虑法律起源的问题,具有时代进步性。
二、中华法系特点:中国法律自启建立夏王朝以来至1840年鸦片战争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沿革清晰,内容丰富,特色鲜明,自成体系,很少受到外来影响,素有中华法系之称。
在法律的立法指导思想、立法体例、法制内容、司法制度等方面具有特色。
作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就其对外影响来说,唐朝的《永徽律》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为东南亚一些国家和朝鲜、日本等国接受并援用。
如越南的《国朝刑律》、朝鲜的《高丽律》、日本的《大宝律令》都以唐律为蓝本,都归属于中华法系之列。
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具有以下特点:1、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
中国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国家最高立法权。
一切法典、法规皆以君主名义颁行。
皇帝的诏敕往往直接成为法律,皇帝可以修改、废止任何法律。
中国法制史课件(1-7章)
中国四千年法制发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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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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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论
一、“中国法制史”的涵义
(一)中国法制史概念 1.通常指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 2.或指研究介绍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学科。 (二)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 中国法制的起源以及各类型法制的发展演变及其 规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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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也是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一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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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现代法制
1.清末变法:中国由古代法律体制向近代法律体制过渡。 2.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短时间内一系列立法创制活动初步奠 定了民国时期法制的基础。 3.北洋政府时期。 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在立法上比较完善,形成了“六法体 系”,但在司法上极为黑暗。 5.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 在各个革命根据地创造性地进行了一系列立法建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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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论
5.宋元明清时期 (自公元960年-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 中国的社会包括法律制度在隋唐所确立的基本框架内,仍得 到了很大的发展。 随着皇权不断强化,中国传统法制中维护皇权、加强专制等 特质也越来越突出地显现出来。 元朝和清朝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和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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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论
2.秦汉时期(自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 中国古代成文法法体系全面确立时期。 在战国时秦国及稍后建立的秦朝,法家“法治”、“重刑” 等理论得到完整的实践。 两汉时期,中国古代法制在秦朝法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 从风格上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前期是指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前,主要是 “汉承秦制”。后期则是指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 在指导思想上接受儒家的理论,使儒学成为官方的、正统的 政治理论,从此,汉朝的法律制度在理论、制度上开始“儒 家化”。
中国法制史讲义(全)
导论第一编上古部分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第二章主要立法活动第三章刑事法律制度第四章民事法律制度第五章司法制度第二编中古部分第六章主要立法活动第七章刑事法律制度第八章民事法律制度第九章职官制度第十章经济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司法、监察制度第三编近代部分第十二章清末变法修律第十三章宪政与宪法第十四章行政法律制度第十五章民商法律制度第十六章刑事法律制度第十七章司法制度总复习导论一研究对象(是什么)(一)《中国法制史》研究对象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
1、“中国历史”指我国的从法律产生时起到新中国成立时止的一段历史时期。
分为上古、中古、近代三大时期。
2、法制史只研究“法律制度”,而不包括军制、田制、服制或考试制度。
3、具体包括法律的起源、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性质、内容、特点及其规律性。
(二)中国法制的历史发展线索1、三大时期➢上古三代即夏商周和春秋时期---中国法制开始形成时期➢战国与中古即自秦至清的封建社会---中国法制发展与成熟时期➢近代即自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近代法制2、两次转折➢春秋战国➢清末3、六种类型➢奴隶制法制➢封建制法制(地主阶级)➢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制(清末、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农民政权法制(太平天国)➢南京临时政府之资产阶级法制➢新民主主义法制[注意] a. 此六种类型基本表现中国法制随历史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过程.b. 对各种类型不宜简单以“好坏”做出评价,应了解当时必然性.c. 历史不容割断。
中国历史是五大文明中从不间断的唯一一个。
中国法制不同类型一脉相承,不应割断。
新中国成立时,将国民党之《六法全书》全盘否定等行动已被历史证明是错误的。
当时的法学研究成果或研究方法(如习惯调查)至今仍值得学习。
(三)中国传统法制重要特征➢礼法结合➢阶级性(不平等)➢家族本位的伦理法制➢制定法与判例法结合➢无讼是求二学习《法制史》的意义(为什么)(一)一般意义的“读史”之意义1、培根名言: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道德使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自考《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第六章
核心内容速记
一、法制的指导思想
(一)三国:“拨乱之政,以刑为先”
三国乘汉末之弊,战乱不止,统治者急需以法律安定社会秩序,树立自己的权威。因此,三国统治者在肯定礼治对法制具 有指导作用的同时,格外强调法律在治理乱世,拨乱反正中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三国时期的统治者大都主张建立完备的法律制 度,尤其魏制定的《新律》对后世的影响颇大。同时,统治者更主张执法从严,依法行赏罚,务使百姓相信令必行,禁必止。
(4)“八议”入律,使礼律进一步融合。《新律》将《周礼》中的“八辟”制度直接作为律条,纳入律中,开辟了礼律融合的 新途径。
(二)两晋时期的立法概况
两晋的立法早在司马昭辅政时就已开始,西晋时颁行过律、令、故事、式,皆为东晋所沿用。《晋令》四十篇,是暂时性 的制度,违令有罪者,依律定罪。《晋故事》三十卷,是律令之外的制书、诏诰等法律文书的汇编。式作为法律形式在晋代已 经出现,如“户调之式”。与令、故事、式相比,《晋律》(又称《泰始律》)对后世的影响。
2、清议禁锢之科的设立
这是庶族与士族斗争的产物。清议,即以儒家的伦理道德为依据,臧否人物。为官者一旦触犯清议,便会丢官免职,被禁 锢乡里,不许再入仕。
清议禁锢之科的设置从政治上来说是为了适应庶族遏制士族而设,但客观上也起到了维护封建家族关系,维护封建伦理道 德的作用。
3、在婚姻上强调士庶有别,良贱不婚
《北齐律》共十二篇,其篇目为:名例、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及杂律。
《北齐律》集北朝立法经验之大成,校正古今,锐意创新,确立了“重罪十条”,为后世改为“十恶”所本;《北齐律》合 《刑名》、《法例》为《名例》篇,置于律首,将律典的篇目减为十二篇,这种体例也为隋、唐、宋所沿用;还确立了死、 流、徒、杖、鞭五刑,为隋唐笞、杖、徒、流、死的五刑体系奠定了基础。《北齐律》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著称,是一部 上承汉魏律之精神,下开隋唐律之先河的重要法典。
《中国法制史》课件
清代的法律实践: 清代法律制度的发
展和特点,包括 《大清律例》的编 纂和司法制度的改 革。同时,可以介 绍一些具有代表性 的案例,如“海瑞
罢官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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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近代法制的转型与变 革
近代法制的转型背景与原因
西方列强的侵略与民族危 机
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经 济转型
西方民主思想的传播与启 蒙
《中国法制史》PPT课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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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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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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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法制史概述
法制史的定义和意义
● 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过程 ● 法制史的研究对象是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法律制度 ● 法制史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资料、考古发现、口述传统等多种手段 法制史的意义
科技的发展,数字化和信息化将成为中国法制史发展的重要趋势。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 容可以根据您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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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皇权:秦汉时期的法律思想均以维护皇权为核心,强调君主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
中国法制史各朝代表格总结 立法概况一览
华民国宪法 1947.1.1(主要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内容:1、确立国民党一
特点:1、表面民主实际独裁。 党专政的国家制度。2、规定五院制的政府组织
2、政权体制不伦不类。3、 形式。3、罗列一系列公民权利和自由。4、利用
充分罗列人民权利。4、以平 国家名义发展官僚资本。
律、令、
魏国魏明帝)、蜀科、
典。
格(刑事法
沿袭汉朝思想。三国:治
泰始律(又名晋律、张杜律, 泰始律新增《法例》,准五服以治罪,张杜注解,
三国两
律,北魏最
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
晋武帝)、
封建五刑初步形成。是此时期唯一一部通行全国
晋南北
早)、
之政,以刑为先。南北朝
北魏律(北魏孝文帝)、北齐 的成文法典。
般犯罪刑罚有所宽缓,重
宋初的敕、令、格、式
《庆元条法事类》之名颁行天下。
视民事法律关系的变通及
经济立法。
大元通制:元英宗,2000 条,分诏制、条格、
祖述变通、附会汉法,(以
扎撒为中心的法思想---元
汉文化影响)
因俗而治、蒙汉异制
断例、别类四部分,篇目仿唐宋九律,分为名例、 大扎撒(一直是核心)、条画
宗修改永徽)、唐六典(唐玄 6 部分,30 卷。第一部系统行政法典。
宗修改)、 刑统:以刑律分类为门,附以格敕。
大中刑律统类(唐宣宗将唐
律分为 121 门)
强化中央集权(重刑事行 律、令、格、 宋刑统 12 篇,502 条,内容 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步刊版发行的封建法
政立法,强干弱枝)、义利 式、编敕 chi 上继承的唐律疏议,体例上 典。 宋
中国法制史(第二版)全套课件
(一)刑罚体系
殷因于夏,有所损益。
——《晋书》卷三十《刑法志》
刑名从商。
——《荀子 ·正名》
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
——《韩非子 ·内储说上》引《七术》
(二)主要罪名
继续沿用不孝、违命等罪名
同时也规定了一些新罪名: 乱政、疑众、职务犯罪
(三)刑罚原则
(商代)殷罚有伦。 ——《尚书 ·康诰》
(三)移植西方法律应与中国国情结合
清末修律过急,法律变革主要源于政治变革 1.修新律作为清末政权变革政治的象征 2.建立西方法律体系以便收回领事裁判权
部分法律脱离中国国情 经验证明,简单地移植西方法律,脱离中国地 国情,很难发挥有效的调整作用,也会失去民 众的信任,而这种信任恰恰是法律权威的根本 保证。
夏代的神权法思想 受命于天 行天之罚
二、法律形式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左传》昭公六年
夏代法律形式
习惯法
王命
礼
刑
誓
训
三、法律内容
(一)刑罚体系 (二)主要罪名 (三)刑罚原则
(一)刑罚体系
夏后氏之王天下也,则五刑之属三千。
——《晋书》卷三十《刑法志》
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条三千。
——《隋书》卷三十三《经籍志二》
一、早期国家的产生
国家形成的四个标志: 1.王位世袭制的建立 2.公共权力的设立 3.按地域划分国民 4.向国民征税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 国家的起源》 载于《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四卷, 人民出版社1972版。
二、法制文明的起源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左传·成公十三年》
刑“始于兵”
• 黄帝“五刑” • 苗民“五刑” • 皋陶 象刑
中国法制史课件-PPT课件 共322页
(三)刑事政策--刑罚世轻世重。
"建邦三典":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 乱国用重典。
五、西周的民法
(一)民事规范:以习惯法为主的民事法律体系。 (二)契约关系:
1、管理机构:司约、质人。 2、买卖契约:质剂(大市以质 小市以剂)。 3、借贷契约:傅别。
(三)婚姻家庭制度:
1、结婚原则: (1)一夫一妻。奴隶主贵族可以纳妾。 (2)同姓不婚。根据之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1、嫡长子继承制。 2、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小宗服从 大宗,诸弟服从长兄)。 3、家族组织与政权组织合一,周王为"天 下共主"。
(四)影响:
宗法制度不仅是西周的基本社会制度,而 且在思想观念和基层组织等方面影响到以后 的封建社会。
二、西周法律思想
(一)以德配天。 1、根据: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2、"德"的要求: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 要求:"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三)影响:西周的法律思想将天命与德治联
(三)商鞅变法的内容:
1、剥夺旧贵族特权,改革基层管理体制 废除了奴 隶主贵族在任官方面的世卿世禄制,地方长官任免 统一由国王掌管。
纳币的标准: 元朝:一品二品:五百贯; 三品:四百贯; 四品五品:三百贯; 六品七品:二百贯; 八品九品:一百二十贯 庶人:上户一百贯,中户五十贯,下户二十贯。
六、西周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体系:周王--大司寇--小 司寇(属 官有掌囚、掌戮、司刑等) --基层官员(士师、乡士、遂士等)。
(二)"禹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三)罪名(昏、墨、贼,杀。不孝) (四)"五刑"(墨、劓、刖、宫、大辟) (五)监狱(圜土、夏台)
中国法制史完整版5ppt课件
【课后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礼、《吕刑》、嫡长子继承制、质剂、傅别、世 卿世禄、六礼、狱与讼、五听
二、简答题 1、简述西周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2、简述西周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 3、简述西周时期的土地所有制。 4、简述西周时期的婚姻法律制度。 三、论述题 1、试述西周宗法政权体制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2、试论西周时期礼与刑的关系。
参考文献
8.《清律研究》,张晋藩著,法律出版社 1993 年版。
9.《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张晋藩著,法律出 版社 1997 年版。 10.《清代民法综论》,张晋藩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 11.《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张晋藩著,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 2000 年版。 12.《中国近代社会与法制文明》,张晋藩著,中国政法 大学出版社 2003 年 11 月版 13.《中国法制史》,朱勇主编,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 14.《中国历代刑法志注释》,高潮、马建石主编,吉林 人民出版社 1994 年出版。
参考文献
二、著作
1. 《历代刑法考》,沈家本著,中华书局1985年版。
2. 《九朝律考》,程树德著,中华书局1963年版。 3. 《中国古代法制丛抄》,蒲坚编著,光明日报出版社 2001年版。 4.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著,中华书局1981 年版。 5. 《中华民国立法史》,谢振民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2000年版。 6.《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张晋藩著,中国广播电视出 版社 1992 年版。 7.《中国法制史》,张晋藩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1992 年版。
法典与案 例结合阶 段
自宋代以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法律开始向法 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是如何实现司 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上的结合。案件成例作为一种法律 形式得到很大发展,例与律开始相互结合。明、清两代王 朝的法律制度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典型代表。
《中国法制史》考点及基本知识总结
提纲第一讲绪论第二讲中国法律的起源及特点第三讲中国古代的礼与法第四讲中国古代的刑事法律制度第五讲中国古代的民事法律制度第六讲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第七讲中华法系第八讲中国法律制度的近代转型绪论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学习中国法制史的价值与研究方法推荐书目法律史学家简介中国法制史资料第一讲绪论一、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1、古代含义(1)法律、法令《礼记.月令》:“是月也,命有司。
修法制,善囹圄,具桎梏,止奸邪。
”《商君书.君臣》“法制明则民畏刑。
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
”(2)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韩非子.饰邪》“慈恩听,则法制毁。
”法制的现代含义有四法律制度法律和制度(3)法制的16字方针法制-法治中国史法制中的“法制”是指广义的含义。
2、“史”时间通史断代史内容通史专史本课程涉及的断代史和专史3、研究对象近代梁启超《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得失》(1904年)陈顾远《中国法制史》(1933年)现代上世纪50、60年代上世纪80-90年代中期张晋藩先生1980年的一篇文章“编写中国法制史多卷本专著的设想”中国法制史研究我国进入级阶社会以后,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的实质、内容、特点及其发展演变过程与规律的科学。
90年代中后期至现在扩展了研究范围归结起来可为三方面:制度思想文化二、学习中国法制史的价值及研究方法学习中国法制史的价值:研究方法特殊性变异性传统性三、中国法制史推荐书目近代1.《中国法制史》陈顾远2.《中国法律发达史》杨鸿烈3.《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4.《历代刑法考》沈家本5.《九朝律考》程树德6.《唐律疏议》、《大清律例》7.《唐明律合编》现代1.《中国法制通史》张晋藩总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2.《中国法制史研究综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3.《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张晋藩著,中国广播出版社,1991年版。
4.《中国法制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张晋藩,法律出版社5.《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张晋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自考《中国法制史》知识点(1)
第⼀章奴⾪制法律制度 第⼀节中国法的起源 ⼀、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 主要证据 1、夏启是中国历第⼀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3、夏已建⽴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还建⽴了以国家强制⼒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国家与旧的⽒族组织的区别:1、按地域划分国民2、公共权利的设⽴ ⼆、中国国家与法的起源的特点 1、浓厚的宗法⽒族⾎缘⾊彩。
2、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式。
3、法律与道德互相结合,界限不清。
4、刑事法规相对发达,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第⼆节法制指导思想 ⼀、夏、商法制指导思想 神权法思想⼀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他是原始⾃然宗教与阶级社会有政治⽬的的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产物。
影响了后世家天下的政治理论和社会格局。
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 1、王权神授(听命于天,听命于神是夏商法制的主导思想) 2、天讨与天罚 ⼆、西周法制指导思想 1、以德配天(上天只把天命交给有德者,德包括3个⽅⾯:敬天、敬宗、保民。
认为民⼼向背决定王朝的盛衰,能否实⾏德政⼜关系到民⼼向背。
) 2、明德慎罚(实施德教,⽤刑宽缓,周公制礼形成西周时期礼、刑相结合的特点。
) 3、刑罚世轻世重(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刑的轻与重。
刑新国⽤轻典(以安定⼈⼼),刑平国⽤中典,刑乱国⽤重典(维持社会秩序)。
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被后世奉为法律制度的理想的原则与标本。
后被儒家发展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的基本策略,从⽽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第三节⽴法活动 ⼀、夏、商⽴法概况 除夏、商王发布的各种命令外,主要表现为不成⽂的习惯法,由于没有成熟的⽂字,主要靠代代⼝传⽽流传和遵循的。
1、禹刑(不是成⽂法,⽽是泛指夏朝的法律和刑罚。
除习惯法外,夏王针对各种具体情况发布的王命和誓也是法律渊源之⼀) 2、汤刑(商有乱政⽽汤作刑不成⽂的习惯法仍占很⼤⽐重,除此誓、诰、命也是当时重要的法律渊源。
中国法制史课件
3、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 4、春秋决狱 思考题: 1、基本概念
德主刑辅 《九章律》 上请制度 亲亲得相匿首 录囚 秋冬行刑 春秋决狱 2、汉初法制思想的发展的发展变化及其对封 建时代的重大影响。
3、汉代法律内容呈现出的时代特点。 4、汉文帝时期刑制改革及其意义。 5、西汉法律儒家化特点的表现。 6、汉代诉讼审判和监察制度的发展。 7、评析引经决狱制度。
第八章 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一、明确隋代《开皇律》。 二、掌握唐律的特点、影响及主要内容。 三、掌握唐代的重要法律制度及刑罚原则。
第一节 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思想 二、立法概况 1、《开皇律》的制定及其主要成就 (1)篇章体例的变化 (2)主要内容 *改革刑罚制度 *确立“十恶”罪名 *优遇贵族、官员
(3)开皇律的历史地位 *篇章体例更加简要 *刑罚简明宽平,确立封建制五刑 *创设“十恶”制度 *继承发展维护贵族官僚特权的法律制度 思考题: 1、基本概念:《开皇律 》 五刑 十恶 2、《开皇律》的主要内容及历史地位。
第二节 唐朝立法概况
一、唐初统治者的立法思想 1、奉行“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 2、在立法上采取约法省刑 3、注意保持法律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4、执法严明
六、西周的司法制度
1、司法机关
2、狱、讼有别
3、五听
4、刑罚的执行
思考题:
1、基本概念:
明德慎罚 宗法制
周公制礼 吕刑 眚 非眚 惟终
非终 九刑 七出 三不去 五听
2、西周法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制产生的 影响。
3、礼与刑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
4、西周的婚姻和继承制度对中国古代社 会的影响。
第三章和第四章
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一、明确夏商法律的名称。 二、明确夏商监狱的称谓。 三、掌握神权法思想。
2024版中国法制史课件
中国法制史在传承的基础上,不断适应时代 发展的需要,进行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中国法制史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法律制度的基石
中国法制史为现代法律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渊源和制度基础。
法律思想的启示
中国法制史中蕴含了丰富的法律思想,如“以法治国”、“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等,对现代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南京国民政府以孙中山的“遗教”为立法的根本原则,颁布《六法全
书》,建立起以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
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体系。
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制度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制定
作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临时宪法,《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经济制度、文 化制度等基本内容。
《大清律例》
清朝的基本法典,继承了《大明律》的主要 内容,并有所发展。
司法机构
清朝实行三法司制度,即刑部、大理寺、都 察院共同负责司法审判工作。
则例
清朝针对特定事项制定的单行法规,如《户 部则例》、《刑部现行则例》等。
秋审与朝审
清朝对死刑案件实行秋审与朝审制度,体现 了慎刑思想。
05
近现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变革
同时开始实行死刑复奏制度。
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
法律形式
隋朝制定了《开皇律》,唐朝则 继承并发展了科举制度,形成了 律、令、格、式完备的法律体系。
刑罚体系
隋唐时期刑罚制度相对较为宽缓, 减少了肉刑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同 时流刑和徒刑成为了主要的刑罚方 式。
司法制度
隋唐时期司法机构更加完备,大理 寺、刑部、御史台等机关分工明确; 同时实行了三司推事、死刑三复奏 等制度。
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
司法制度与审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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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周早期的“九刑”
毁则为贼,掩贼为藏, 窃贿为盗,盗器为奸。主藏 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 有常无赦。
——《左传》文公十八年引周公《誓命》
(2)吕侯制定《吕刑》
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
——《尚书·吕刑》
王道衰微,诸侯有不睦者 ……作修 刑辟,命曰《甫刑》。
——《史记》卷四《周本纪》
3. 三代的王命:夏商之命、誓、训
• 启命:
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尚书·甘誓》
• 汤誓:
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
• 盘庚之训:
——《尚书·汤誓》
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
劓三代的王命:周之诰、誓、命
• 周诰:《大诰》、《酒诰》、 《召诰》、《洛诰》……
——《晋书》卷三十《刑法志》
(三)秦汉至隋唐时期: 成文法体系的发展完善
1.秦朝统一法制的建立 2.汉朝律令体系的发展 3.魏晋南北朝成文法典的不断完善 4.隋朝律令格式体系的形成 5.唐朝的律令格式典
1. 秦朝统一法制的建立:“天下已定,法令出一”
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
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云竹刑”。前501年,执
政“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左传》定公九年
3. 战国时期成文法的法典化
赵国:《国律》 楚国:《宪令》 魏国:《大府之宪》;《法经》 秦国:《秦律》
从李悝《法经》到商鞅秦律
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 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 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 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 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 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商君受之以相秦。
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
• 《编年记》 • 《语书》 • 《秦律十八种》 • 《效律》 • 《秦律杂抄》 • 《法律答问》 • 《封诊式》 • 《为吏之道》 • 《日书》甲种与乙种
岱庙与泰山刻石
皇帝临位,作制明法。 大圣作治,建定法度。 秦圣临国,始定刑名。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统一法度
• 周誓:《牧誓》、《费誓》、《秦誓》…… • 周命:《文侯之命》……
(二)春秋战国时期: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 春秋时期习惯法向成文法的过渡 • 春秋后期成文法的公布 • 战国时期成文法的法典化
1. 春秋时期习惯法向成文法的过渡
(1)前689—677年,楚文王作“仆区法”; (2)前613—591年,楚庄王作“茆门法”; (3)前633年,晋文公作“被庐法”; (4)前621年,晋襄公命执政赵宣子作“夷蒐法”
自晋氏失驭,天下分为南北,江左相承, 沿用晋律,梁陈虽各定新律,而享国日浅, 祸乱相仍;又当时习尚重黄老,轻名法,汉 代综核名实之风于斯尽矣。……是故自晋氏 而后,律分南北二支。
——程树德《九朝律考·后魏律考序》
其时中原律学衰于南而盛于北……南朝 诸律实远逊于北朝。
——程树德《九朝律考·南朝诸律考序》
——《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
3.魏晋南北朝 成文法典的不断完善
(1)曹魏《新律》的立法成就 (2)西晋《泰始律》的立法成就 (3)南朝因袭晋律的立法活动 (4)北朝的立法成就
(1)魏明帝《新律》
《刑名》《盗律》《劫略》《贼律》 《诈律》《毁亡》《告劾》《系讯》 《断狱》《请赇》《兴擅》《乏留》 《惊事》《偿赃》《户律》《捕律》 《杂律》《免坐》
(4)北朝的立法成就
• 北魏:《后魏律》20篇 • 西魏:《大统式》 • 北周:《大律》25篇1537条 • 东魏:《麟趾格》 • 北齐:《齐律》12篇949条
后 魏
《刑名》《法例》《宫卫》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
汉承秦制,萧何定律……益事律《兴》、 《厩》、《户》三篇,合为九篇;叔孙通益 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张汤《越宫律》二 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
——《晋书》卷三十《刑法志》
(2)西汉后期:律令数量的急剧增多
其后奸猾巧法,转相比况,禁网寖密。 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 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 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
(2)晋武帝《泰始律》
《刑名》《法例》《盗律》《贼律》 《请赇》《诈伪》《水火》《毁亡》 《告劾》《系讯》《断狱》《捕律》 《杂律》《户律》《兴律》《厩律》 《卫宫》《违制》《诸侯》《关市》
(3)南朝因袭晋律的立法活动
• 南齐《永明律》20卷1532条 • 《梁律》20篇 • 《陈律》30卷
南朝沿用晋律
(“常法”)。
2. 春秋后期成文法的公布
(1)郑国“铸刑书”
前536年,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
法”。
(2)晋国“铸刑鼎”
——《左传》昭公六年
前513年,“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
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
(3)郑国作“竹刑”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郑大夫邓析“欲改郑所铸旧制,不受君命而私
——《礼记 ·经解》
(4)礼的原则:亲亲 ·尊尊
亲亲父为首: 父慈子孝,兄爱弟敬, 夫和妻柔,姑慈妇听。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尊尊君为首: 名位不同,礼数亦异。
——《左传》庄公十八年
(5)礼的特征:宗法性与等级性
2. 三代的刑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中国法制史第二讲中国历代立法 概况(下)
(一)夏商西周时期: 从习惯到习惯法
1. 三代的礼 2. 三代的刑 3.三代的王命
(3)礼的功能与作用之二
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 坊者也。
——《礼记 ·坊记》
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 自来也。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 有水败。
秦始皇统一法度
秦始皇统一法度
秦始皇统一法度
2. 汉朝律令体系的发展
(1)西汉前期:从汉高祖时期的“约法三章” 到汉武帝时期的“汉律六十篇”
(2)西汉后期:律令数量的急剧增多
(1)西汉前期: 从“约法三章”到“汉律六十篇”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与父老约法三章 耳:杀人者死,伤人与盗抵罪,余悉除去秦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