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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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一、目的与范围为加强企业对职工档案的管理与使用,起到规范、规范、简化和高效化的效果,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职工档案的管理。

二、档案内容1. 员工基本情况: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工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籍贯、联系方式等。

2. 资格证书:包括员工相关证件,例如身份证、毕业证等。

3. 培训记录:包括员工参与企业内外培训、讲座等的记录。

4. 工作记录:包括员工工作时间表、考勤记录、职务变更等。

5. 教育经历:包括员工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

6. 奖惩情况:包括员工获奖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

三、档案保存1. 纸质档:公司应当采用单独的档案柜进行保管,并进行分类,每个员工的档案都应有相应的标识,档案柜应装有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检查。

2. 电子档: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库,并分类进行保存,档案库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由管理员进行备份和保管。

3. 丢失和遗忘:若因公司管理不当或操作不当导致档案丢失或落下等问题时,公司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查找补全,不得怠慢。

同时,若因员工主观原因导致遗忘档案,则需员工本人提供相应的资料补齐。

四、档案查阅1. 员工本人和他人查阅:员工可以根据需要,向人事部提出申请查阅自己的档案;其他人员如关心某员工的情况,也可以由该员工提供同意后,通过人事部申请查阅。

2. 其他部门查阅:非人事部门(如审计、法务等)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先与人事部门进行沟通,并取得相应的授权和同意,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五、档案保密档案中包含员工的个人信息,对于公司的经营和人员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应保密,严格控制查阅和复制,保证信息的安全。

六、其他1. 本条例由人力资源部和企业法务部负责实施和监管。

2.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已建档人员的档案资料也将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企业员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就是为了更好的管理企业员工的个人档案,规范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并建立员工档案保密机制,能够提高公司的管理提升和人力资源的优化,增强竞争力,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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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1992年6月9日劳力字[1992]33号)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

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保管职工档案;(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一)履历材料;(二)自传材料;(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五)政审材料;(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七)奖励材料;(八)处分材料;(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1992年6月9日劳力字[1992]33号)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

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保管职工档案;(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一)履历材料;(二)自传材料;(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五)政审材料;(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七)奖励材料;(八)处分材料;(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国营企业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国营企业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营企业员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员工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完整、准确、及时;(三)安全、保密;(四)规范、高效。

第二章档案管理内容第四条员工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员工基本情况档案: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婚姻状况、家庭住址等;(二)员工招聘档案:包括应聘登记表、面试记录、录用审批表、录用通知书等;(三)员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记录、培训考核结果、培训证书等;(四)员工劳动合同档案:包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等;(五)员工工资福利档案:包括工资条、奖金、津贴、福利发放记录等;(六)员工奖惩档案:包括奖励决定、处分决定、表彰决定等;(七)员工考勤档案:包括考勤记录、加班记录、请假记录等;(八)员工离职档案:包括离职申请、离职面谈记录、离职手续办理证明等;(九)其他应归档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档案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员工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三)组织员工档案的审核、鉴定和销毁工作;(四)负责员工档案的保密工作;(五)指导各部门做好员工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员工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人力资源部门报送员工档案资料;(二)负责本部门员工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三)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员工档案的审核、鉴定和销毁工作。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员工档案应当实行电子化、数字化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八条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应当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024年企业档案的管理制度

2024年企业档案的管理制度

2024年企业档案的管理制度企业档案的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以下简称)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

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

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

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

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

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正在向着国际化发展,经营管理水平和精益化管理也在不断提升。

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功就是对职工档案管理,它是企业进行精益化管理和组织职工管理活动的基础,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职工档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保证企业职工档案的有效管理。

一、企业职工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民族、职称、学历、政治面貌等。

(二)学习和工作经历: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受过的培训经历和考核结果等。

(三)家庭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社会关系、财产状况等。

二、类型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原则(一)符合法律法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分类管理:企业职工档案应根据类型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找和管理。

(三)安全性:企业职工档案应妥善保管,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安全性。

(四)有效性:企业职工档案应及时更新,保证其有效性,以确保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员工的最新情况。

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相关工作(一)建立企业职工档案:企业应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工档案,同时建立职工档案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定期检查更新:企业应定期对职工档案进行检查更新,及时更新职工档案,保持其有效性。

(三)档案内容审核: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审核职工档案中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定。

(四)积极发掘:企业除了要对职工档案进行有效管理之外,还应立足企业实际,从职工档案中发掘企业的经营发展需求,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的违规处理若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违反上述规定,应当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严重的,根据企业的规定,企业有权给予对方相应的纪律处分,比如罚款或者解雇等。

五、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的未尽事宜(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应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保证职工档案的科学管理。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与制度(5篇)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与制度(5篇)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与制度1、要保证有专人(专职或兼职)管理、有制度规范、有场地存放,即做到有人熟悉档案管理工作,档案保管要保密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有制度约束、规范及保障。

2、要确保所存档资料:复印件和原件相符;资料是原始且有价值的;以蓝色或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名字、日期等内容填写规范;存档所用纸张规范工整。

3、存档资料要分类按顺序存放。

例如可分为基本情况类、合同协议类、证书证件类、培训学习类、考核考察类、岗位变动类、奖惩类、薪酬类、其它及离职类等。

顺序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或自定顺序来存放。

4、档案一人一档,用档案盒按员工编号存放,不建议用档案袋和档案夹存放,不建议按部门存放。

5、电子档案要与纸质档案同步更新,不用每次查询资料都需要翻纸质档案。

注意:电子档案并非是将纸质档案扫描,而是将纸质档案信息保存在一些软件工具中,如E-HR系统、E____CEL表格等,如果有时间和精力再进行扫描的工作。

6、其它档案与员工档案资料有重叠的,原则上员工档案保存原始资料。

员工档案的作用1、为员工晋升提供依据通过对员工档案的员工的薪酬情况、绩效情况、培训情况和技能情况等进行记录和分析,可以制定相对应的激励和培养方案,为员工晋升提供通畅的渠道,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对人力资源进行盘点员工档案记录了员工的基本情况,进公司后的学习培训情况、岗位变动情况、薪酬情况、考核情况等。

通过对员工档案记录的情况进行人力资源状况分析,对制定人力资源计划或规划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促进人力资源配置通过对员工档案的查阅和整理,对员工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分析,因事择人,因人治事,将人才的使用更加合理化和最大化,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4、提供历史资源查询了解员工发展情况,制订符合员工发展的培训计划和成长规划;了解员工的需求点,以便更好的关怀员工;记录员工在公司的轨迹,在做企业文化宣传或其它宣传方面,能提供一定素材,同时也给予员工自豪感;离职的员工可能再回来,档案资料可以接续使用。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劳力字〔199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档案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要求,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企业职工档案工作纳入全国档案工作管理体系,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现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请遵照执行。

企业中由国家任命的干部,其档案管理,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的工人档案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一、企业职工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略)二、转递企业职工档案材料通知单及存根(略)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一九九二年六月九日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

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企业员工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学生等。

第三条企业员工人员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员工档案内容的全面、完整,不留空白。

2. 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反映员工个人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3. 保密性原则:对员工档案中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予以严格保密。

4. 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员工档案,确保档案信息的时效性。

5. 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3. 负责员工档案的查询、借阅和利用;4. 负责员工档案的销毁和保密工作;5. 定期对员工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归档。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2.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档案进行查询、借阅和利用;3.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档案进行销毁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内容第七条员工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入职档案:包括应聘登记表、面试评估/录用审批表、录用通知书、员工信息登记表、入职承诺书及员工保密协议、个人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复印件)等;2. 绩效管理档案:包括员工绩效考核相关的档案资料,如年度绩效考核表、月度绩效考核表等;3. 异动档案:包括试用期员工转正表、内部调动审批流程表、竞聘相关资料等;4. 离职档案:包括员工离职申请表、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员工离职调查表、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离职保密协议(部分岗位)等;5. 其他档案:包括员工培训档案、奖惩档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档案收集:各部门在员工入职、异动、离职等环节,及时收集员工档案相关材料。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一、总则1. 为了规范企业的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职工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职工档案管理员,包括企业内部员工、外协员工及实习生。

二、职工档案管理的内容1. 职工档案的建立、维护和归档:所有新入职的员工,公司按规定开立个人档案,员工在入职时需要向公司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及证明文件,并定期更新;职工档案应当按规定分类、归类、编目,规范地保存在档案室内,做好保密与备份工作。

2. 职工档案使用的管理:职工档案的查询、借阅、变更和复印等管理需经授权,由档案管理员承担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开放。

3. 职工档案的销毁:员工离职或辞退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掉或归档,销毁完全前应当严格控制,避免泄露和信息被不当使用。

三、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1. 设置专职档案管理员:企业应聘用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2. 制定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制定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确保职工档案的全面实现和规范。

3. 投入足够的资金:企业须给档案管理工作足够的投入,如购买归档系统、档案室保管设备和资料保护机构,提高职工档案的质量。

4. 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纪律:员工在处理职工档案工作时,必须遵守规定,不得泄露信息、错放信息、变更重要信息等。

5. 加强档案信息的保密:严格遵守档案管理保密纪律,对任何泄露档案信息的行为必须严厉处理。

6. 定期的档案自查:档案管理人员定期自查和维护职工档案,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四、职工档案管理的失误处理措施1. 任何违反本《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行为,经企业领导签署,由企业制定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包括取消补贴,责任追究等。

2. 由档案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当而造成职工档案被泄露、损毁、错放等行为,由企业按情形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由档案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当而造成企业经济、管理损失的,由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撤换职务或解除与企业的合同归为常理。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劳力字〔199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档案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要求,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企业职工档案工作纳入全国档案工作管理体系,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现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请遵照执行。

企业中由国家任命的干部,其档案管理,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的工人档案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一、企业职工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略)二、转递企业职工档案材料通知单及存根(略)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一九九二年六月九日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

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一、总则。

为规范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档案管理范围。

1.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入职档案、在职档案、离职档案等。

2. 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职工个人隐私信息,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三、档案管理责任。

1. 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3. 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当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保障。

四、档案管理流程。

1. 入职档案管理,企业应当及时为新入职职工建立档案,并收集必要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

2. 在职档案管理,企业应当定期更新在职职工的档案信息,包括晋升、调岗、奖惩等相关资料。

3. 离职档案管理,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离职职工的档案,并依法保存规定的时限,确保档案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档案使用与查询。

1. 档案使用,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档案信息和资料支持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2. 档案查询,职工有权查询自己的档案信息,企业应当提供便捷的查询渠道,并保障查询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档案保管与销毁。

1. 档案保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稳定的档案保管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档案销毁,企业应当依法确定档案保存期限,到期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档案销毁,严禁擅自销毁档案。

七、档案管理考核。

企业应当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八、附则。

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以上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希望各部门和职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好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发展。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内容简介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内容简介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内容简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对企业职工档案的管理,维护企业职工的权益,规范企业职工档案的建立、归档、查阅和保管等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二、档案的建立和归档1. 企业职工档案由企业人事部门负责建立和归档,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2. 新录用的职工入职后应尽快完成档案的建立工作,并将其材料进行归档。

3. 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按照岗位、职责和职位层级进行分类标注,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档案的查阅1. 职工有权查阅自己的个人档案,但应提前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遵守相关的查阅规定。

如有需要,可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查阅。

2. 他人查阅职工档案需提供合理的理由,并获得本人和人事部门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查阅。

四、档案的保管1. 企业职工档案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保管地点要设立安全控制措施。

2. 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档案材料的保存完整和准确无误。

3. 档案要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检索性。

4. 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行,过期档案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销毁或归档。

五、档案的保密1. 企业职工档案属于个人隐私,必须严格保密,任何与档案无关人员不得查看和泄露档案内容。

2. 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要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保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3. 档案归还、复印等操作要经过职工本人或上级领导的审批,并由人事部门记录和监督。

六、档案的移交1. 职工离职时,其档案应进行移交,包括移交收据的签署和移交清单的编制。

2. 职工调动时,人员档案应及时移交到新岗位的责任部门,确保档案的连续性。

七、违纪处分和纠纷处理1. 如职工发现个人档案内容有误,应及时向人事部门反馈,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 职工档案的处理和纠纷解决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3. 如发生违纪行为,人事部门可对档案进行封存、调查等措施,并按照企业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企业所有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的重要资料,也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了保证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下面就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做一简单的介绍。

一、档案的登记和保管
1、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职工档案登记制度,完善档案登记内容,并建立档案保管体系。

2、企业应当在招聘时,要求应聘者提供本人的个人资料,并建立档案,并定期更新档案内容。

3、企业应当将档案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二、档案的使用
1、企业应当制定档案使用的规定,明确档案的使用权限,限制档案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档案的使用程序。

2、企业应当严格落实档案使用的审批制度,确保档案的正确使用。

3、企业对档案的使用应当进行登记,记录档案使用的时间、人员、
目的等,以便日后查询。

三、档案的保密
1、企业应当将档案的保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任务,制定健全的档案保密制度,严格落实档案保密措施。

2、企业应当明确档案保密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并对档案保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3、企业应当对档案保密工作进行宣传,增强员工职工的安全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档案保密的重要性。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简单介绍,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当重视职工档案的登记、保管、使用和保密的管理工作,有效保护职工的权益,建立健全的职工档案管理制度,保护企业的利益。

企业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工作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包括人事档案、培训档案、考核档案、奖惩档案等。

第三条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可靠。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4. 有效性原则: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档案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工作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六条企业工作人员对本人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七条企业工作人员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管理部门在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等环节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2. 各部门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及时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第八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1. 归档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符合档案管理规范。

2. 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立卷。

3. 归档材料应按时归档,不得拖延。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2. 档案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档案。

2. 档案利用应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明确利用目的、范围和期限。

3. 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篡改档案。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销毁范围。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一、总则为规范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加强职工信息管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职工档案的建立、存储、查阅、利用和保密管理等工作。

三、档案建立和存储要求(一)档案建立原则1.全员建档:对全体在册员工建立职工档案。

2.信息真实:职工档案内容要真实、完整、准确、全面。

3.保留原件:职工档案原件要全部留存,不得随意销毁。

4.防止遗漏:应及时更新职工档案,避免遗漏。

5.分工负责: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形成制度。

(二)档案建立内容职工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婚姻状况、户籍地址、联系方式等。

2.学历和工作经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3.任职信息:入职时间、职务、岗位、聘用形式、工资福利等。

4.奖惩记录:奖项证书、表扬信、惩罚决定等。

5.其他有关资料:如家庭成员信息、社会关系等。

(三)档案存储要求1.存储环境:职工档案室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防潮防火。

2.存储工具:应选用符合要求的档案袋、箱,防止损坏。

3.档案分类:应按照年份和人名建立职工档案分类。

4.存储期限:尚未离职的职工档案需要长期保留,离职职工档案需保留5年。

5.避免遗失:职工档案原件必须放置在档案柜内,不得私自带离企业。

四、档案查阅和利用(一)查阅权限1.管理权限:企业领导对职工档案具有查阅权限,应明确查阅权限范围。

2.员工权限:职工本人可以查阅自己的档案,但需要提前申请。

(二)利用要求1.合法合规:职工档案利用需合法、合规,不能泄漏个人隐私信息。

2.用途明确:企业领导应明确职工档案的利用用途,避免超范围利用。

3.经过审批:员工档案利用需要经过领导同意,并经过专人审批。

4.保留记录:档案利用应有记录,并保存至少三年。

五、保密要求(一)保密意识1.意识培养:企业应加强职工保密意识培养,提高保密意识。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与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与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与制度范文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是指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记录、培训记录等资料进行收集、归档、保管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和制度:1. 档案管理流程制度:制定明确的员工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建立、更新、归档和销毁等环节的具体步骤和责任人。

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规范,防止档案信息的丢失和混乱。

2. 档案建立规范:员工入职时,应建立个人员工档案并进行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合同信息、身份证明、照片等。

同时,还要建立个人工作记录、绩效评定、培训记录等档案,以便于记录员工的工作历程和发展情况。

3. 档案更新和归档:及时更新员工档案信息,如个人信息变更、合同续签、晋升调整等,并做好档案归类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和完整。

4. 档案保管制度:建立安全可靠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员工档案的机密和完整性。

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或保险柜内,需要有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和查阅,并定期进行档案盘点和核对。

5. 档案查阅和利用:制定档案查阅制度,规定档案的查阅权限和流程。

员工可以通过内部申请,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有权查阅自己的档案资料。

档案的利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能被未经授权的人员随意使用。

6. 档案销毁程序:建立档案销毁程序和周期,对于已经到期或无效的档案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销毁时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档案信息不被泄露。

7. 档案电子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员工档案电子化管理,方便档案的存储、检索和利用。

同时,也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总之,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和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确保员工档案的管理规范、安全可靠、便于查阅和利用。

通过科学的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对员工信息的保密性和便捷性,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与制度范文(二)1. 简介公司员工档案是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等进行记录和管理的重要文件。

良好的员工档案管理方法和制度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管理员工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保护员工隐私。

企业员工的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临时员工的档案管理。

三、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员工档案应包括员工从入职到离职期间的所有相关资料,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

2. 准确性原则:员工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报、隐瞒。

3.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

4. 规范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程序操作。

四、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员工档案的统一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 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员工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工资表、奖惩记录、考勤记录、离职证明等。

2. 档案收集要求:(1)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2)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目录进行分类、整理。

(3)档案资料应装订整齐,便于查阅。

3. 档案整理要求:(1)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2)档案资料应填写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数、保管期限等。

(3)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整洁。

六、档案保管与使用1. 档案保管要求:(1)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受潮、霉变。

(2)档案库房应安装防盗、防火、防虫、防尘等设施。

(3)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使用要求:(1)员工档案仅限于企业内部使用,不得外借。

(2)查阅档案应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查阅登记表。

(3)查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动部、国家档案局1992年6月9日颁布)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动部、国家档案局1992年6月9日颁布)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动部国家档案局1992年6月9日颁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

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保管职工档案;(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一)履历材料;(二)自传材料;(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五)政审材料;(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七)奖励材料;(八)处分材料;(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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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1.2各部门证件、文件等资料由人事部统一保管,如果因工作需要必须保留的,须向总办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交人事部登记备案。

1.3档案管理部门必须保留公司能力范围内的第一手资料。

1.4档案管理应按要求登记,建立目录。

1.5公司客户档案在转档交接时,交接双方应就档案的份数、内容核实无误后,签名确认。

1.6 接档人整理档案后,保证相关资料准确输入电脑并保存。

1.7客户档案输入电脑后,接档人负责按编号将档案分批入档保存。

1.8 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完全、完整、作好防盗、防水、防火、防虫。

1.9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保密制度做好保管工作,对出入库的档案进行仔细的清点和登记,严防档案丢失,非工作需要不得谈论档案内容。

1.10对所调档案应归还的应及时催交如有遗失,由调阅人员负责。

2.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
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3.档案分类:
A、证件类:各部门印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B、人事类:员工档案及应聘人员档案。

C、文件类:行政文件、会议记录、其它信息资料。

D、财会类:财务账本、报表、凭证等。

E、资产类:公司固定资产。

F、客户类:客户资料及档案、供应商资料及档案。

G、合同类:对外签署的一切合同、协议等。

H、其它类:不在上述范围之列,但具有保存价值的。

4.编制方法
4.1每一类档案建立一个台帐。

4.2具体编号为:类别+年份+日期+三位数字,如F20110708001,为2011年7月28日的第一号客户档案。

人事部文件增加HR表示符。

4.3台帐按顺序编好目录,细节必须注册档案的具体内容存放地点等。

5.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5.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三、六、九月和十二月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5.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各部门主管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5.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5.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

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6.资料的分类与归档: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7.调档权力划分:①总经理:全部;②人事部主管:A、B、C、E、
G、H类;③财务部主:D、E、F、H类;④采购部经理:F、H类。

④营运部主管:F、H类。

主管副总:B、C、F、G、H类;其他二级管理人员:本部门相关的权限范围内的各类。

8.调档程序
8.1各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调阅档案时,须填写《调档单》。

8.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调阅非密级档案时,需持本部门主管签批后的《调档单》至人事部申请,经人事部主管审批同意后,方可调阅。

8.3需要借出的各类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根据公司档案密级,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调阅,但调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秘密级档案的调阅必须由总经理或人事部主管批准。

8.4除总经理授权的正常业务外,任何A类的盖章,印鉴带出须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8.5档案归还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查无误,并于《调档单》填
注归还日期及签字确认后,既行归档。

《调档单》作为档案的一部分永久性保存。

8.6总经理、部门主管调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8.7档案调阅者必须做到: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9.档案的销毁
9.1任何部门或个人非经允许、均无权随意销毁企业档案材料;
9.2若按公司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一般内部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人事部主管批准后方可销毁。

9.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要将销毁的档案资料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并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归档,由专人监督销毁,《销毁清单》永久保存。

10.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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