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一: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订立协议单位:
甲方:
乙方:(建设单位指定专业分包单位)
二、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等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三、协议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承包形式: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4、分承包范围:
(二)工程目标
1、因工伤亡控制指标:
2、职业健康控制指标:
3、文明创建目标:
4、其他:
(三)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项目经理(现场执行经理):
安全总监:
2、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制定并书面告之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对乙方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4、保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并监督乙方安全生产费用有效投入。
5、甲方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并将防护到位的作业面书面移交给乙方:
移交后的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作业面防护由乙方负责;
甲方提供规范的施工用电电源到二级配电箱,并书面移交给乙方使用,二级以下的施工用电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派驻专业持有效证件的电工现场接电,非电工严禁接电,乙方只能从甲方移交的电箱内接电,其他未移交的电箱禁止乙方任何人员接电。
甲方对乙方所有作业面的防护、作业人员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具有监督检查权,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乙方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乙方未对甲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有效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用电、垂直运输设备、材料进场等进行管制或禁用。
6、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交底、考核;监督乙方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书面教育、交底。对乙方所有人员建立教育、交底档案,对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建立台帐。对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依法查处和纠正。
7、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权利要求乙方建立相应救援体系,落
实救援措施。
8、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9、按规定督促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进行安全警示标识。
10、有义务对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1、有义务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2、有权对乙方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件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进行网上核查,乙方必须配合。
(四)、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项目经理:,安全员:。
2、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统一管理,遵守安徽省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所有规定,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本单位所有人员不出现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国家及阜阳市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乙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至少一名安全生产专职人员,根据施工需要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对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落实、检查和管理。
3、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严禁提供假资料。
4、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对承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5、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安全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权检举和控告。
6、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洞口、临边、警示标志、消防器材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在安全防护设施搭设、拆除、改造和动火前进行申报,并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7、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二级以下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电箱必须为标准电箱,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电箱禁止使用。
8、自带机械设备、设施应符合和小型机具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对自带机械设备、设施和小型机具的安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
9、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域的专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报甲方备案,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交底,书面告知本岗作业危害和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交底档案,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11、保证安全费用投入,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12、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
13、按规定,定期组织对所管辖施工区域和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对甲方下发的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消项,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非责任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报告。
14、服从甲方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并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文明施工负责,保证所管辖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环卫卫生达标。
15、使用非责任区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16、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积极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甲方方可以进行服务性配合。
(五)、违约和索赔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乙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
(六)、其他
1、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施工现场竣工,本协议同时终止。
2、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3、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另附专用条款约定。
(七)、处罚措施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十条禁令,若有违反,甲方将按以下条例进行处罚临泉庐阳现代产业园南园安置区二标段项目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第一条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0元。
第二条未系好挂牢安全带禁止进行悬空高空作业!违者罚款500元。
第三条未经安全教育禁止上岗作业!违者罚款500元。
第四条无人监护下禁止开挖、拆除作业!违者罚款500元。
第五条禁止乘物料提升机上下!违者罚款500元。
第六条禁止非持证人员接拆电气电线!违者罚款500元。
第七条禁止在禁烟区域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第八条禁止非持证人员操作物料提升机!违者罚款1000元。
第九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边、洞口禁止作业!违者罚款500元。
第十条禁止擅自拆除脚手架连墙件、物料提升机附着!违者罚款1000元。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