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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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99年11月25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观部门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合理处置土地资产对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意义。

要从有利于搞活整个国有经济,促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国有企业改革时,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行业、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采用不同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和对国家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国有企业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

(二)对于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主要采用授权经营和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国家以作价转为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或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三)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应坚持以出让、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

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参股原国有企业时,可将企业原划拨土地评估作价后同其他国有资产一并转为国有股,逐步通过股权转让变现;也可分割出与企业净负债额相当的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参与企业整体拍卖和兼并,剩余土地,购买方或兼并方有优先受让权和承租权。

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与改革

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与改革

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与改革孙晖史后擘孙建成王凌骁吴申昊薛超薛林伟杨志鹏张冬阳张雪寒(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0级会计4班 225300)[摘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历来备受瞩目。

我们要正确地分析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状况和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应采取的对策,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1 引言1978午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选择了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重庆钢铁公司、成都无缝钢管厂、宁江机械厂、四川化工厂、新都县氮肥厂和南充钢厂6户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率先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由此启动了国有企业改革。

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已走过34年的历程,在各种不同的观点碰撞中、在各种改革举措探索中前行。

有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倒在改革的路上,但毕竟也有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突出重围”,开始步入市场经济之路。

今天的国有企业已经不同于往昔的国有企业,这种变化使我们对国有企业发展与改革的一些问题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2 国有企业发展与改革的状况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国有企业能否增强活力,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企业经营机制健全了,经济效益才能提高、国民经济运行状况才会发生根本好转。

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经过了三十几年的历程,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2.1 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了明显的改善2000年以前,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从来没有超过1000亿元。

到了2000年,3年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结束,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上升到2390亿元,2002年是2630亿元,2003年达到4951.2亿元。

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是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的结果。

2.2 国家财政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企业的亏损补贴曾经是我国财政的一个大问题,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财政收入中,对亏损的国有企的补贴首经达到了20%,即五分之一的财政收人要用来补贴企业。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0]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0]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0]3号2000年2月21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一)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含经授权的控股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今年底基本到位。

(二)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省政府领导下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对全省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行使管理权。

(三)组建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国有独资性质的企业法人,是政府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受托人。

省政府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出资人,委托省国资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根据政企分开、企业与原主管部门彻底脱钩的原则,按大的行业将省属国有资产相对集中,对现有的省已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各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公司以及省厅局直属企业进行适当归并,组建若干个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担任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作为各类国有企业的出资主体;按照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要求,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进行经营运作;执行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其投资企业按照投资额享有重大决策权、投资收益权和经营管理者选择权。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题库第十章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题库第十章

第十章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一、单项选择题:1、粉碎“四人帮”后,主持中共中央工作的华国锋坚持的错误方针是()。

A、反击右倾翻案风B、“两个凡是”C、“阶级斗争为纲”D、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2、1977年8月召开的,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又继续肯定“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的全国代表大会是()。

A、中共十大B、中共十一大C、中共二十大D、中共十三大3、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发表讲话的题目是()。

A、《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B、《尊重知识,尊重人才》C、《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D、《实现四化,永不称霸》4、标志着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的重要会议是()。

A、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B、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C、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D、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5、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予以彻底平反并恢复名誉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是()。

A、彭德怀B、邓小平C、薄一波D、刘少奇6、1979年4月5日至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的方针是()。

A、“调整、改革、整顿、提高”B、“改革、稳定、充实、完善”C、“调整、巩固、充实、提高”D、“改革、发展、创新、提高”7、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保障基层干部和农民因时因地制宜的自主权,发挥其主动性,全会通过的决议是()。

A、《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B、《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C、《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D、《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8、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重要决议是()。

A、《关于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B、《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C、《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D、《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9、1982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邓小平明确提出的重大命题是()。

党的领导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意义与历史发展

党的领导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意义与历史发展

党的领导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意义与历史发展作者:王昱文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9年第06期摘要: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经济体制的发展紧密相关,坚持党的领导,党组织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因此,研究党的领导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历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党的领导;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意义;发展历史中图分类号:F276.1 ; ; ; ;文献标志码:A ; ;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06-0014-01一、党的领导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意义在世界各国中,政治领导的企业虽然在数量、形式、结构表现上不尽相同,但都存在于历史渊源、政治背景、文化传承不同的经济体制中,并且也将持续发展存续,例如英国黄金股模式下的政府企业或是新加坡淡马锡公司。

党的领导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对于我国来说更加具有深刻意义。

我国国有企业自诞生之初就与党的领导紧密相连。

从建国初期的“厂长领导分工负责制”到20世纪改革开放阶段的“在党的领导下厂长(经理)负责制”,到如今加快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治理中始终处于重要位置。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在这一国情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国有企业代表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的取向,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国家发展现代化、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坚力量。

国有企业不但承担了我国公有制的主要生产资料,为我国经济制度甚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打下坚实基础;而且国企工人,代表着广大工人阶级,又因工人阶级是无产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

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和特殊地位决定了,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也决定了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治理中的重要环节。

二、党的领导参与国有企业治理的历史发展纵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历程,1988年8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433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发

433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发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观部门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合理处置土地资产对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意义。

要从有利于搞活整个国有经济,促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二、国有企业改革时,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行业、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采用不同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和对国家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国有企业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

(二)对于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主要采用授权经营和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国家以作价转为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或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三)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应坚持以出让、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

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参股原国有企业时,可将企业原划拨土地评估作价后同其他国有资产一并转为国有股,逐步通过股权转让变现;也可分割出与企业净负债额相当的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参与企业整体拍卖和兼并,剩余土地,购买方或兼并方有优先受让权和承租权。

(四)对承担国家计划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也可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向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对其他采用成熟技术进行产品更新和技术改造的国有企业,可将原使用的划拨土地按出让方式处置,土地收益可作为应付帐款暂留行业,全额用于技术改造,并参照技改贷款方式进行管理。

(五)各项土地资产配置政策涉及的具体行业划定和土地收益使用管理办法,由我部分别商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确定。

国有企业改革研究综述

国有企业改革研究综述

• 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通过同年8月1日实 行《企业法》。承包制和租赁制、企业自 主权、厂长负责制、政企关系以法律方式 确定。
• 经济学界关于“两权分离”的理论主张对 政府政策的选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 1984年10月实行以税代利的第二步“利改 税”,目的是将国家和企业之间的隶属式 分配关系改为税收关系,为企业创造平等 竞争的机会。
• 1993年底通过《公司法》确立法律依据, 1994年百户企业制度试点,国有小企业大 规模以公司制、出售产权、股份合作制以 及过渡(租赁、托管、兼并、破产)形式 进行改革。
• 国有大中型企业如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 革,理论界形成了两种倾向:
• 1、产权改革为核心
• 2、政企分开为核心
• 产权论者的主张:
• 在将政府的双重身份与职能分离的基础上 构筑新的公有产权主体,即不同形式的国 有资产持股公司,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 位问题;
• 1、股份制企业集团
• 2、各种基金组织
• 3、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1)上海模式
• (2)武汉模式
• (3)深圳模式
1997——
• 1997年十五大报告:“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 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 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 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
• 1988年国家实行双紧政策治理通货膨胀, 企业竞相通过股份制形式向社会发行股票 筹集资金,全国掀起第二次“股份热”。
• 1989年治理整顿,清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 潮,股份热骤然降温,一些地区甚至要求 退出股份制试点。
• 1990年国务院提出《关于治理整顿,深化 改革的意见》,1990年11月和1992年4月 上海和深圳两市证券交易所先后成立。

专家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专家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政策解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既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要求,又指明了进一步发展的方向,意义重大而深远。

军转干考试辅导专家为帮助2014年即将转业的军转干部进行有效备考,现将《决定》中针对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新观点、新举措进行解读。

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新形势下提出的新要求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

但是,经过多年实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滞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障碍多,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关系不协调等。

在过去经济粗放增长的情况下,这些问题不明显,但在新形势下,这些矛盾集中显现,对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这是保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

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长期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需严重萎缩,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到以往的水平。

将来,即使世界经济全面复苏,外需的增长也很难达到以往的速度。

我国经济已经从过去的高速增长过渡到了中高速阶段,要想保持中高速增长,就必须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挖掘国内市场的潜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方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做优做强。

另一方面,不断消除市场中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约因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这也是长期以来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关系争议的回应。

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争议从来没有停止过。

特别是近两年关于“国进民退”、国有企业垄断、民营企业家移民等现象争议不断。

有些是出于真心关心中国经济的发展,也有一些别有用心,人为制造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对立,制造矛盾。

虽然争论的问题很多并不符合事实,数据也不支持,但已造成了重大的负面效应,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2•【字号】南府办[2013]77号•【施行日期】2013.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府办〔2013〕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5月22日南宁市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发〔2013〕12号)文件精神,加快南宁市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市属企业)的改革发展,实现做强做优,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市属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政策。

一、加快资产注入,做强做优企业(一)将我市政府性资金、资产和资源等有形资产以及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逐步注入我市国有优势企业,迅速提高企业的实力和发展能力,实现做强做优。

(二)加快落实《关于南宁五象投资公司多元化多渠道融资注资方案的批复》(南府复〔2012〕52号)、《关于南宁威宁公司多元化多渠道融资注资方案的批复》(南府复〔2012〕53号)、《关于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多元化多渠道融资注资方案的批复》(南府复〔2012〕54号)、《关于南宁城建集团多元化多渠道融资注资方案的批复》(南府复〔2012〕55号)和《关于南宁交通投资公司多元化多渠道融资注资方案的批复》(南府复〔2012〕56号)等文件精神,尽快向相关投融资类企业和城建企业注入政府性资金、资产和资源,满足投融资类企业的融资需求,提升企业实力。

二、鼓励企业盘活国有资产(一)企业国有资本运作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净收入原则上用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再投入。

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确定

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确定

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确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是: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以下指导方针: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增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

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

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积极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中小企业。

三、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相结合。

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构造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效运行的微观基础。

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五、推动企业科技进步。

加强企业的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重视科技人才,促进产学研结合,形成技术创新机制,走集约型和可持续发展道路。

六、全面加强企业管理。

推行科学管理,强化基础工作,改善经营,提高效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七、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

依靠各方面力量,扩大就业门路,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八、协调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法制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决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要求

《决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要求

《决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要求全会通过中共中央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又一个重大的历史文件,预计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将出现一个大力度、深化的全新的局面,我想国有企业改革也不例外。

下面我谈一谈个人初步学习体会和理解。

《决定》以相当大的篇幅谈国有企业改革,作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部分的主要内容,应该说改革的基调没有变,《决定》中讲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根基,我们既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又要符合市场要求,这就是改革的方向。

《决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的要求是在以往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决定》这么讲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形势,以资产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与市场经济融合。

我想就是前一段改革的成果。

一、前一段改革的回顾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里面最核心最关键的环节,也是最艰难的环节,在改革初期我们所面对的有超过200万家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近8千多万的国有企业职工,3千多万的集体企业职工,当时是面状的布局,各个行业都是国有企业,从大企业到小企业都是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完全按照计划经济要求模式建立,当时建这些企业的时候跟市场经济完全没有关系,所以它的体制机制结构布局、社会定位、职工观念都是计划经济的特征。

要把这么大的经济体系,这么多人,一亿多人从计划体系转到市场体系,从计划运行转到市场运行,这就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应该说难度是非常之大的。

(一)第一阶段:1998年之前的改革改革大概分成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98年之前的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从1984年开始启动,到1998年之前,改革的体制上定位在承包经营责任制,当时北京首钢的经验。

承包经营责任制应该说改革起步阶段的一个非常积极的这样一个体制。

因为它的作用是从计划导向转向市场导向,原先我们的国有企业是盯着国家计划,计划安排多少,你就生产多少。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正文:----------------------------------------------------------------------------------------------------------------------------------------------------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1999年11月12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国有企业是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在我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依靠和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

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从总体上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政治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凝聚力,搞好国防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和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以市场为导向,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以改革产权制度、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为突破口,以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为重点,以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为手段,以优势企业和拳头产品为龙头,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积极实施双开推动战略、资源转化战略、支柱带动战略、科教兴藏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从总体上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12月1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中央决定撤销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央企业工委)。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央企业工委是党中央的派出机关,主要职责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贯彻落实;负责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务院稽察特派员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企业领导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协调所管企业与地方党委的关系;完成中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央企业工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委员若干名。

中央企业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

根据工作需要,中央企业工委设置精干、高效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二、将现由国务院管理的163户企业领导班子交由中央企业工委管理。

其中,对39户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列入中央管理干部的范围。

这39户企业的行政领导职务,中央审批后由国务院任命。

其他由中央企业工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职务,由中央企业工委审批;这些企业的行政领导职务,中央企业工委审批后由人事部任命。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为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制定本基本规范。

一、政企分开与法人治理结构(一)政企分开。

政府通过出资人代表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并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

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政府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取消企业行政级别。

企业不再套用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也不再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确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待遇,实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办法。

(四)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

位于城市的企业,要逐步把所办的学校、医院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所需费用可在一定期限内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并逐步过渡到由政府承担,有些可以转为企业化经营。

独立工矿区也要努力创造条件,实现社会服务机构与企业分离。

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五)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经营。

国有资产规模较大、公司制改革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好的国有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公司,经政府授权,对其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职能。

中央管理的企业由国务院授权,地方管理的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授权。

其他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允许和鼓励地方试点,探索和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方式。

政府与被授权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公司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以下统称被授权企业)签订授权经营协议,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

被授权企业应当有健全的资产管理、股权代表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审计和监督管理制度,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并承担国有净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

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

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理论创新系列之十六)吕书正中国网2002年8月5日国有企业一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取向的改革逐步深入,国有企业机制不活、效率低下的问题日渐突出。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国有企业改革,把搞好国有企业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江泽民多次强调,“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既是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十五大以后,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思路。

从“放权让利”到“制度创新”1992年10月,江泽民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这是十几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企业改革经验的结晶,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

以此为标志,国有企业改革由“放权让利”进入了“制度创新”的新阶段。

1997年9月,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

这是国有企业改革实践的又一重大突破。

为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程,改变亏损严重的状况,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的“动员令”: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这就是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的“三年两大目标”。

随后,迎着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在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下,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攻坚战打响了。

1999年秋天,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召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规类别】国有企业11803【发布部门】a01【发布日期】1999.09.22【实施日期】1999.09.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R12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999年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为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讨论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如下决定。

一、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们党领导各族人民不懈奋斗,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

我国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即将进入小康社会、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目标大步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是中华民族发展进程中一次伟大的历史性跨越。

国有企业和工人阶级为此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我们党开辟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

为克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循序渐进,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壮大,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以国有企业为主生产的一些重要产品的产量跃居世界前列。

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下,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并且一直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的改革和建设。

经过多年的努力,国有企业朝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迈出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步伐。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当前,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中暴露出来。

由于传统体制的长期影响、历史形成的诸多问题、多年以来的重复建设以及市场环境的急剧变化,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机制不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债务和社会负担沉重,富余人员过多,生产经营艰难,经济效益下降,一些职工生活困难。

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意义

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意义

浅谈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意义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这对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有效规避企业运行发展中的各类风险,最大限度的保护爱护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重一大”制度就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决策.影响企业发展最为关键的活动就是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有的重大问题决策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一定要高度重视。

“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企业“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可以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和有效性。

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的重要保障,是企业规避经营风险的根本需要,是维护职工利益的根本要求.在决策企业重大问题时班子成员必须深入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做到集思广益.党政主要领导要成为落实民主决策的表率,胸怀全局,作风民主,做好团结协调工作。

通过改进民主作风,积极推动企业重大问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一、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是保证落实中央和集团公司重大决策的需要《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实现途径,为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供坚实保证.民主决策有利于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有利于企业战略措施的落实,有利于正确把握企业改革发展大局,符合集团公司战略管控的需要,符合国家政策和职工的意愿要求。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保证指令畅通,维护企业权威,发挥企业整体优势,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二、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是防范经营风险、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重要的经济责任,如何防范经营风险,确保企业稳健成长,依法依规决策、科学民主决策是关键.国务院国资委2006年发布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强调了国有企业必须加强战略、财务、市场、运营、法律五个方面的风险管理.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另一方面要强化企业风险管理,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克服个别领导人员滥用职权,盲目决策,随意决策.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产业链条的不断延伸,面临复杂多变的情况和难以预料的因素大大增多,对企业领导班子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求更高了,难度更大了。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1999.09.22•【文号】•【施行日期】1999.09.22•【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999年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为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讨论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如下决定。

一、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们党领导各族人民不懈奋斗,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

我国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即将进入小康社会、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目标大步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是中华民族发展进程中一次伟大的历史性跨越。

国有企业和工人阶级为此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我们党开辟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

为克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循序渐进,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壮大,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以国有企业为主生产的一些重要产品的产量跃居世界前列。

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下,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并且一直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的改革和建设。

经过多年的努力,国有企业朝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迈出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步伐。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当前,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中暴露出来。

由于传统体制的长期影响、历史形成的诸多问题、多年以来的重复建设以及市场环境的急剧变化,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机制不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债务和社会负担沉重,富余人员过多,生产经营艰难,经济效益下降,一些职工生活困难。

国企改革的难点与未来

国企改革的难点与未来

国企改革的难点与未来作者:李曙光来源:《中国报道》2012年第06期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34个年头,在创造“中国奇迹”的同时,也遗留了许多问题并产生不少新问题。

经济改革是中国改革的核心,而国企改革又是经济改革的重点。

国企是改革的重点,同时也是焦点,更是难点。

在改革开放逐步进入深水区的情形之下,国企改革更需要战略眼光、阶段设计和细节推进。

国企改革难题“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与方向,也是改革实践的主要内容。

1999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在国有经济占主导的条件下,开展国有经济的战略性布局和改组,尤其要求“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国企改革的焦点问题。

从1993年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任务开始,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延续了多年。

2003年国资委的成立改变了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的局面,并由2008年的《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了其“出资人”的角色。

至此,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核心就在于国资委的定位,主要表现为如何处理产权所有人、出资人和经营人与监督人的关系。

国资委应当是“干净的出资人”,“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资委是一个特设的、法定的出资人法人,仅履行出资义务。

其根据政府授权,代表的是作为所有人的全体国民,来规划、操作国有资本的进退并负责国有企业的经营;它通过法律制安排、市场方式与资本管控,实现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把企业的具体经营权交给职业经理人。

但这些改革思路目前并没有形成共识。

在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部分国有企业依靠资源配置的优势在某些行业领域形成了垄断。

例如通信、石油等行业中,国企占据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民营企业不仅难以进入这类行业,而且无法与这些大国企进行“同等量级”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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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産党第15回大会中央委員会第4次全体会議
(1999年9月19~22日)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有企業若干の重要問題に関する決定)」
→「一、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有企業改革の推進およびその発展は、重要かつ緊急の任務である)」
「(…中略…)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下,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并且一直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的改革和建设
(公有制を主体とし、多種の所有制経済が共に発展する情勢下にあって、国有経済の総体的実力はさらに強化され、国民経済において継続して主導的役割を果たし、かつ財政収入の主たる来源となり、国家の改革および建設に資する力を有する)。


→「二、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国有企業改革および発展の主要な目標と指導方針)」
「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是: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
(2010年までの国有企業改革および発展の目標は、経済体制および経済増長方式という2項目に及ぶ根本的転換と対外開放という要求に適応すべく、戦略的な調整および改組を基本的に完成させ、さらに比較的合理的な国有経済の産業分布および構造を形成し、経済効率にすぐれ、科学技術の開発能力、市場競争力、リスク管理能力に優れた完成された現代企業制度を樹立し、国有経済を国民経済においてさらに効果的な主導作用を担当させる)。


→「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国有経済分布の戦略的調整)」
「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目前,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整体素质不高,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在坚持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经济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总量将会继续增加,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分布更加合理,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会有所减尐。

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
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这种减尐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
(国有経済分布の戦略的な調整には、産業構造の優化レベルおよび所有制構造の調整と完全にリンクし、進出する分野もあれば撤退する分野もあり、また、積極的な政策を推進する分野もあればそうでない分野もあるという「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を堅持する必要がある。

当面、国有経済の進出領域は広すぎる傾向にあり、個々の企業の質はあまり高くないため、資源の配分も非効率的であるといった問題は早急に解決する必要がある。

また、国有経済が支配すべき産業および領域の主たるものは、国家の安全に関わる産業、自然独占の産業、重要な公共製品あるいはサービスを提供する産業、基幹産業およびハイテク産業に関わる重要企業等である。

その他の産業および領域については、資産の再編および構造調整を経て産業の集中化、重点化を図り、国有経済個々の質向上に努め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国有、集団所有制という公有制経済を主体とする前提の下、個人、私営企業等の非公有制経済の発展を奨励、指導する。

国民経済の不断の発展にともない、国有経済は広大な発展空間を有し、総量は継続して増強され、個々の質が向上して、さらなる合理化が進展すれば、国民経済におけるその比重は減尐することとなる。

只、公有制を主体として、国家が国民経済の命脈を支配し、国有経済の支配力および競争力が強化されるならば、この種の比重低下傾向はわが国社会主義体制の性質に何ら影響を及ぼすものではない。

積極的に多種にわたる公有制の実現形式を模索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国有資本は株式制を通じて、さらに多くの社会資本を吸収、組織し、国有資本の効能を拡大し、国有経済の支配力、影響力等を高め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国有大中型企業は最も優勢な企業であり、株式制を実施し、規範化された上場、中外合資、企業相互の株式持合い等の形式を通じて、株式制企業に改組し、混合所有制経済を発展させ、重要な企業は国家支配を実行する)。


→「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国有企業の戦略的な改組を推進しよう)」
「抓大放小(大を掴んで、小を放つ=国有大型企業は国家管理を強化し、国有中小企業に関しては、市場化を進める)」政策を堅持し、実力、競争力のある大型企業および企業集団を育成し、地区、産業、所有制、国家といった様々な境界を超越した大企業集団を形成することの必要性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成された現代企業制度を樹立しよう)」
「現代企業制度」の樹立に関する内容が、引き続き重要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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