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
太平洋保险金佑人生产品功能与形态介绍
中国人寿推出升级第一险—— 新重疾保险
金佑人生的优势
• 领先行业、引领重疾险发展趋势:重疾+轻症 • 保障更广更多:42种重疾,10种轻症 • 摆脱了“重疾保重不保轻”的尴尬:20%提前给付 • 更贴近民众需求:“轻症可赔”、“重疾全赔”…… • 42种重疾强势升级、10种轻症业内领先、全残身故身
身故全残保障简易图
{{ 身故全残保障
意外
18周岁前:所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的现金价值 + 特别红利
18周岁后:有效保额+关爱金
{ { 非意外
180天内:所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的现金价值
18周岁前:所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的
180天后
现金价值+特别红利
18周岁后:有效保额+关爱金
重大疾病保障简易图
{ 42种重疾保障
投保年龄 保险期间 交费期间 保险金额
保险责任
金佑人生
30天-65周岁
终身
趸交、限期年交(5、10、15、20年交)
有效保额=基本保额(10000元/份)+累积红利保额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意外或180天后非意外导致:
①18岁前,已交保费(主附险)+ 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 终了 红利(特别红利)。主附险终止。
➢ 三项增值
• 增额红利长保额,保障年年三递增 • 轻症疾病保障、重大疾病保障、身价保障随着
有效保额的递增,实现动态增长
重疾
身价
轻症
➢ 四大功效
• 重疾——扩大至42种大病 • 轻症——新增10种轻症提前给付 • 养老——灵活转换养老金,规划晚年 • 身价——年龄长,身价涨,强大风险呵护
太保寿〔2013〕135号附件04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现金价值表(示例)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 款(2014 版)现金价值表(示例)
(35 岁男性被保险人,每 10000 元基本保险金额)
保单 年度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趸交
0 2326 2407 2491 2577 2666 2757 2851 2948 3048 3151 3711 4351 5065 5807 6556 7277 7937 8506 8968 9318 9568 9806
表中数据为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情况下的现金价值,若已给付过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现金价值将按如下公式计算: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后的现金价值=(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前的有效保 险金额-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的有效保险金额)/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前的有效保险金额×未发生特定疾 病提前给付情况下的现金价值。
5年 交清
0 221 690 1276 1933 2666 2757 2851 2948 3048 3151 3711 4351 5065 5807 6556 7277 7937 8506 8968 9318 9568 9806
10 年 交清
0 73 254 510 808 1130 1478 1852 2255 2687 3151 3711 4351 5065 5807 6556 7277 7937 8506 8968 9318 9568 9806
单位:人民币元
15 年 交清
20 年 交清
0
0
50
33
166
130
333
233
530
387
740
549
dj太平洋人寿保障升级操作流程训练篇42页
第四步:上门拜访
上门拜访
场页、升级计算器、计划书、客户老保单情况
营销员:我是太平洋寿险小李,我们电话联系过的,今天特 意过来给你介绍保障升级活动,这是我在公司签署的承诺书, 要保证通知到每一位老客户,保证客户的权益不受损失。 (展示服务承诺书)
上门拜访
老来福B+附加爱满加 老来福2018+附加爱满加
老来福B+附加爱满加
默认份数 30+X
0.1+1.4+X 1.5+X 1.5+X 30+X 1.5+X
1.5+X 30+X
1.5+X 1.5+X 1.5+X 30+X 1.5+X 1.5+X 1.5+X
第七步:办理升级/放弃问卷
办理升级
场景:客户有投保意愿,直接促成升级 准备工作:升级计算器、计划书、神太
场景:客户无投保意愿,邀约参加MM会 准备工作:科技个险客户名单
营销员:因为此次活动时间比较紧,今天我还要赶去另一个客户那儿帮 他进行升级。(拿出手机展示客户明细)但请您放心,我公司特订于** 月**日在***举办保障升级专享会,可以为您解答更多问题。为了保障您 的权益不受损失,请您一定要去参加这个会议。届时您可以带一个您信 任的朋友一起参加,帮您把把关。(获取转介绍)
诺书:
“万一网 保险资料下载 门户网站 ”“万一网 制作整 理,未经授权请勿转 载转发, 违者必究”
承诺拜访每一个位“金佑人生2014*”老客 户,保证客户权益不受损失。帮助客户抵御风
险,守护美好生活!
郑重承诺 庄严宣誓!
注:金佑人生2014指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B款(2014版);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B款(2014版);金佑人生(典藏版)重大疾病保险,下同
太平洋人寿保险条款-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 定受益人。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受益方式 为均分或按比例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已身故的受益人或放弃受 益权的受益人名下的保险金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约定份额比例享有。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 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上批注。 您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 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 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12.3 合同内容变更 12.4 联系方式变更 12.5 争议处理 13.释义 13.1 周岁 13.2 有效身份证件 13.3 意外伤害 13.4 全残 13.5 毒品 13.6 酒后驾驶 13.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3.8 无有效行驶证 13.9 机动车 13.10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
艾滋病 13.11 不可抗力 13.12 保单年度 13.13 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13.14 保险费应交日
金额限制
机构规定的限额。
2.3 保险期间
健康险费率上涨
1、身价健康加养老,度身定做四效用本产品与附加金佑重疾(即“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搭配,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
既提供终身身价保障,为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遮风挡雨,抵御风险;又提供重大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障;还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使用年金转换功能,每年领取养老年金。
通过“一险四用”,“一站式”地满足了客户轻症、重疾、身价、养老的综合保障需求。
2、增额红利长保额,保障年年三递增随着主险增额红利的分配,有效保险金额逐年递增且免核保体检,有助于规避未来“保障缩水(相对于通胀、医药费上涨等原因而言)”的风险。
该保障计划的特定疾病保障、重大疾病保障和身价保障随着有效保额递增,实现动态增长。
3、特定疾病显关爱,健康呵护双提前本计划的附加金佑重疾,不仅提供多达42种的重大疾病保障,更有10种特定疾病的关爱提前给付,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
4、资金周转添帮手,生活事业一保通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您急需周转资金,可使用本产品的保单贷款功能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您的生活和事业助一臂之力。
一张保单,保障生活,连通事业。
健康险费率将上涨本报记者宋克刚报道我国首部保险行业的法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于8月中旬正式出台,《办法》明日起就开始正式实施了。
而《办法》将对健康险带来怎样的价格、费率变化?将要停售的返还型健康险是否还值得购买?这都成了大众关注的焦点。
《办法》规定,今后不同类型的被保险人将面对更加多样的费率。
据保险业内专家介绍,所谓生存给付责任指的是被保险人活到保单上约定的年龄或者约定的期限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付给被保险人一笔生存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有病赔钱,无病还本”。
如果说在保障责任不变,而取消到期返还本金的责任话,我们可以想象,该产品的价格会有大幅地下降。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对于该变化做了具体的分析,假设保险金额为1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附加1万元的生存保障(返还),如果把这个生存保障取消的话,保费会下降80%左右。
通货膨胀对保险的影响
通货膨胀对保险的影响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经历了高速的发展,但随之而来,物价水平也越来越高。
大家都在感叹:钱越来越不值钱了。
除了衣食住行,保险也逃避不了通货膨胀的影响。
很多人会担忧,现在买的保险是不是过个二三十年,也不值钱了?那买保险有什么用?今天,深蓝君就和大家聊聊保险与通货膨胀的那些事儿,主要内容如下:1)三十年前的保单,长什么样?2)分红型保险,能抵御通胀吗?3)对抗通胀,这是最实用的方法!一、30年前的保单,不值钱了?多家媒体报道过一个新闻,关于一份30年前的保单,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1989年,杨先生和妻子结婚,当时他们花50元买了一份“夫妻恩爱保险”。
如果30年后夫妻俩还在一起,保险公司就给他们发700块钱。
在那个年代,杨先生在工地干一天活才拿到八九毛钱。
为了凑齐这50元保费,最后只能把家里收成的250斤大米背到镇上卖掉……从1989年到2019年,刚好30年。
这份保单不仅见证了他俩的爱情,也见证了物价飞速增长的30年。
如今的700元,可能都不够给老婆买一条裙子。
单从经济的角度说,当年斥“巨资”买来的保险,到今天已经不值钱了……二、既然有通胀,买保险有意义吗?杨先生的经历并非特例,我过去也给大家分享过,很多保险公司的平均理赔金额只有几万块。
这些保单大多在十几年前购买,当时觉得几万块就能治好大病,而现在拿着这点钱进医院,心里真的很忧虑。
那么,是不是买保险就没有意义呢?当然不是!理由1:我们无法预测风险我们之所以买保险,是因为不知道会不会发生风险,什么时候发风险。
如果我们提前就知道自己一辈子都平平安安,那当然就不需要买保险了。
而事实上,有不少人在买完保险几年后就出险,很早就拿到理赔款,远远谈不上几十年后受到通货膨胀影响。
理由2:保险有以小博大的作用其实,就算我们一直都身体健康,以后保险贬值了,这份保单仍然有以小博大的杠杆作用。
以0岁女孩购买芯爱重疾险为例,50万保额,保到70岁,每年保费1250元,30年下来一共缴费 3.75万。
太平洋金佑人生保险交满十年能领多少钱
太平洋金佑人生保险交满十年能领多少钱莆田太平洋人寿的网友:可以咨询客服哦,不过您这款应该是分红型的,由于分红是不确定的,所以估计他们也没办法确切的告诉你十年后可以领取多少哦泉州平安人寿的网友: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服务!您购买的是【金佑人生】还是她的升级版【金佑人生A款2014版】?这款保险是保障型的大病保险,保您到终身,缴完费再过10年,能领回您的本金,10年缴完费就领肯定有损失。
保险是平时赞几粒芝麻,将来能换回一个大西瓜,就算换不回西瓜也赞了一堆芝麻,您还年轻,为以后的大病和养老准备一点也挺好的呀!天津太平洋人寿的网友:您好,很高兴您对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信任。
金佑人生是一款保额分红的重疾险,由于分红的不确定性,10年后能有多少钱也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您只能在10后打太平洋的客服电话查询。
保险公司的产品特色就是保障,分红只是附加功能,请您不要本末倒置,祝您全家幸福安康!北京平安人寿的网友:您好这位朋友,不知您买这款保险要解决什么问题?保险责任您了解吗?金佑人生是一款终身健康险,10年后您要终止合同的话,保险公司就不会给您提供保障了,而且那时候您要在买健康险的话,保费会比现在高很多。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琼海中国人寿的网友:您好!金佑人生是一款重大疾病险,提供重大疾病保障,虽然可以转换成养老金取出,但这样就失去了重大疾病保障功能,另外红利是不确定的,所以无法确知10年后领取到少钱。
北京太平洋人寿的网友:您好,保险是一份保障。
买保险不一定要看它的收益。
弄收益就不要买保险,保险的收益是比不过其他理财产品,但是保险的安全性是其它任何理财产品所没有的,破产或者犯罪,银行存款房子车子股票都会冻结,只有保险不会,受法律保护。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通过QQ或电话联系我。
保定太平人寿的网友:您好!“金佑人生”是一款终身保障险,提供重大疾病及意外保障,虽然可以转换成养老金取出,但这样就失去了重大疾病保障功能。
太平人寿洋鑫红利两全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鑫红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5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有给付比例的约定,请您注意 .................................................................................... 2.3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分红险分红规则
分红险分红规则分红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分红险分红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公平原则:分红险的分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规则进行分配,不偏袒任何一方。
保险公司应当公平地对待所有投保人,根据其保费支付和保险期限等因素确定分红金额。
2. 盈余原则:分红险的分红是基于保险公司的盈余情况进行的。
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保费收入来获取盈余,然后将一部分盈余用于分红。
因此,分红险的分红金额与保险公司的盈余水平密切相关。
3. 风险原则:分红险的分红也与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关。
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偿付能力来确定分红比例和金额。
如果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那么分红比例和金额可能较高;反之,如果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分红比例和金额可能较低。
4. 红利分配方式:分红险的红利分配方式有两种,一是现金红利,二是增值红利。
现金红利是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客户,而增值红利则是将盈余留在保险公司,用来购买更高的保额或抵扣保费。
5. 红利领取方式:分红险的红利领取方式有两种,一是现金领取,二是累积生息。
现金领取是指客户可以随时将红利领取出来,而累积生息则是指客户可以将红利留在保险公司,用来购买更高的保额或抵扣保费,或者在未来某个时间一次性领取。
总的来说,分红险的分红规则应当遵循公平性、可持续性、可操作性等原则,以确保客户的利益最大化。
同时,保险公司也应该加强对分红险的管理和监管,以确保分红险的分红符合相关规定和原则。
请注意,具体的分红险产品会有不同的规则和条款,因此在购买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和合同条款,以便了解其具体的分红方式和规则。
太平金悦人生两全保险
(分红型)条款(2011年2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1合同。
第二条投保范围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2。
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第三条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
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回页首}第四条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3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生存保险金:在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4之前(含当天),我们每两年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即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含当天)每第2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该比例在合同生效后最初五次给付时为5%,每给付满五次后递增5%,但最高不超过20%。
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天)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天)期间,我们每年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即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天)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天)期间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在给付生存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五条“红利分配”。
二、身故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数额为:1.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天)前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交费年度数#5相乘得到的数额。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版产品说明书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版产品说明书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 款(2014版)产品说明书一、重要声明1、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将随分红保险的投资和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敬请注意。
2、本保险的红利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
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3、本说明书所载资料,包括投保示例部分,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以及实际红利分配为准。
二、产品特色1、身价健康加养老,保障功能四合一本产品与附加金佑重疾A 款(2014版)(即“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 款(2014版)”)搭配,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
既终身提供身价保障,为您和家人的一生幸福生活遮风挡雨,抵御风险,又提供重疾和特定疾病保障,更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使用年金转换功能,每年领取养老年金,为晚年生活添精彩,实现身价、重疾、特定疾病和养老的“一站式”综合保障。
2、分红复利送心意,保障年年三递增身价保障、重疾保障和特定疾病保障额度将随着每年年度红利的分配而不断增加,保额复利递增且免核保体检,使您的保障水平实现动态增长,除此之外,还能获得丰厚的终了红利,让您获得充足的保障。
3、保障范围更广泛,健康呵护双提前不仅提供多达60种的重大疾病保障,更有12种特定疾病的关爱提前给付,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
4、特定疾病显关爱,后续保费可豁免,交费期内,如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提前保险金给付后,豁免后续各期保险费,彰显周到全面的人性关怀。
5、资金周转添帮手,生活事业更从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您急需周转资金,可使用保单贷款功能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您的生活和事业助一臂之力。
三、保障责任1、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2、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3、在保险期间内,本产品提供以下保险保障:(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①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金佑人生A演示系统 (1)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肾髓质囊性病、原发性心肌病、持续植物人状态、全身性重症肌无力、坏死性筋膜炎、终末期肺病、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肌营养不良症、严重多发性硬化、严重克隆病、严重哮喘、严重心肌炎、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肝豆状核变性、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脊髓灰质炎、严重I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胰腺移植、埃博拉病毒感染、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丝虫病所致象皮肿、嗜铬细胞瘤、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疯牛病、慢性复发性胰腺炎、斯蒂尔病、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注:养老帐户金额=有效保额现金价值+保单终了红利(特别红利)19周岁女性,15年缴费,10份,基本保额100000元,年缴保费3770元,总共投入56550元1.保单生效后,如缴费困难或资金紧缺,您可根据保单当时帐户金额申请减保,减保后保费和保障同比例下调。
减少的保障将折算现金价值给付申请人,以缓解资金紧缺状况。
2.合同有效期内,如短期需要融资,您可申请办理保单质押贷款,每次贷款期限可以是6个月或一年,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利率协议执行。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佑人生A保障计划三、60种重大疾病保障说明二、帐户说明四、12种特殊疾病保障说明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心脏瓣膜介入手术、视力严重受损、主动脉内手术、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特定面积Ⅲ度烧伤、严重头部外伤、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运动神经元病3、保单生效后,您有10天的犹豫期,如发现本计划与保单不符,您可以全额退保。
新华保险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 2.3条 ❖ 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第 2.5条 ❖ 您有选择保单转换条款的权利……………………………………………第 3.5条 ❖ 您有减保的权利……………………………………………………………第 3.6条 ❖ 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第 3.7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您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 1.5条 ❖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 2.4条 ❖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第 3.2条 ❖ 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 4.3条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5.1条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 6 条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3.3 合同效力中止3.4 合同效力恢复3.5 转换条款3.6 减保3.7 保单贷款3.8 累积生息账户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4.1 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申请4.4 保险金的给付4.5 欠交保险费、未还款项及 多给付保险金的扣除5.基本条款5.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合同内容变更 1.5 投保人解除合同 的手续及风险 1.6 合同终止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2.5 保单分红3.您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纳 3.2 续期保险费的 交纳、宽限期5.3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5.4 地址变更 5.5 失踪处理 5.6 争议处理6.释义 6.1 周岁 6.2 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6.3 现金价值 6.4 保单生效对应日 6.5 身体全残6.6 意外伤害 6.7 毒品 6.8 酒后驾驶 6.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6.10 无有效行驶证6.11 机动车 6.12 自然年度6.13 指定鉴定机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2009年10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金泰人生(C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主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泰人生(C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2009 年8 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金泰人生(C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简称“金泰人生C”。
在本保险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金泰人生(C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合同”。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单年度、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 天至50周岁。
1.4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 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 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1)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包括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若发生减保或您与我们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变更的,我们将按变更后的有效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
(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 元。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3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金佑人生
基本保额
交费期限 设计类型 保险期限
10000元/份
趸、5、10、15、20年
10000元/份
趸交、5、10、15、20年交
英式分红 终身
主附险均为180天 身故或全残金:有效保额
(英式分红)
传统险 保至70岁、保至80岁
主附险均为1年
身故或全残金:基本保额(传统 险)仅保至70岁、或80岁 疾病种类:只有32重疾 特定疾病保险金:无
疾病种类:42类重疾 特定疾病保险金:10类轻症
1、增额红利长保额,实现保障三递 1、保障不是终身 增,是真正会长大的保险 2、一年的等待期长 客观综合 2、重疾种类同业最多 评价 3、重疾种类少于金佑 3、轻症、重疾兼顾 4、无轻症保障
综合比较:
+
+
+
19
中国人寿推出升级第一险—— 新重疾保险
20
终身
30天--65岁 身故或全残金:
有效保额(英式分红)
保险责任 疾病种类:
42类男女不限
特定疾病保险金:10类轻症
1、增额红利长保额,实现保障三递 客观综合 增,是真正会长大的保险 评价 2、重疾种类同业最多 3、轻症、重疾兼顾
1、现金价值分红不具有“保 额增值”功能 2、重疾种类较少 3、无轻症责任
此材料仅作为内部学习使用
1、保险就是意外后家人的慰藉; 2、保险就是疾病后的救命钱; 3、保险就是年老后的幸福; 4、保险就是义不容辞的社会和家庭责任。
这是一个疾病高发的时代
重疾到底有多可怕?
中国肝炎患者有1亿2千万,占全世界的75%; 我国每24个小时就会有3835人死于癌症 我国每6.64秒就会有1人死于心脑血管等疾病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0
4 33 54640 204720 204720 40944 17830 200000 4030 200000 3015 17000 830 13660 1015 1705
0
5 34 68300 206315 206315 41263 24987 200000 5050 200000 4030 23840 1147 13660 1020 2285
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终了红利分为关爱金和特别红利两种。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合同终止时有关爱 金分配的,本公司将以关爱金的形式给付: ①被保险人已满 18 周岁,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本产品责任免除事项的; 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未发生附加金佑重 疾合同责任免除事项的; ③被保险人在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 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未发生附加金佑重疾合同责任免除事项 的。 发生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的,若本产品有终了红利的,给付本产品减少的有效 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关爱金。 合同生效一年后因故效力终止,在不符合关爱金给付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 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合同终止时有特别红利分配的,本公司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减保时, 给付合同减少的有效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特别红利。
六、红利及分配方式 1、本产品的红利来源于死差和利差,即将实际经营成果优于产品假设(死亡率假设和预定利率假设) 的盈余,按不低于 70%的比例分配给投保人。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分配是不确定 的。 本公司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投保人分红的具体情况。 2、若确定有红利分配,本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红利分配。本产品的红利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 利: (1)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所确 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产品及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本产品有效保险金额增额部分参加以 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本产品因年度红利分配而增加的有效保险金额称为红利保险金额。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产品的年度红利由本公司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给付: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18 周岁的; ②被保险人在合同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 ③被保险人在附加金佑重疾合同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 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 (2)终了红利
太平一诺千金终身寿险(分红型)
标准实用文案太平一诺千金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2009年10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特别提示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六条⏹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二十二条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目录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4)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4)第二条投保范围 (4)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4)第三条基本保险金额 (4)第四条保险责任 (4)第五条红利分配 (5)第六条责任免除 (7)第七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7)第三部分如何交纳保险费 (8)第八条保险费的交纳 (8)第九条宽限期 (8)第四部分如何申请保险金 (8)第十条受益人 (9)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9)第十二条诉讼时效 (10)第十三条保险金申请 (10)第十四条保险金给付 (11)第十五条司法鉴定 (11)第十六条失踪处理 (11)第五部分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12)第十七条保单贷款 (12)第十八条年金转换选择权 (13)第十九条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13)第二十条效力恢复 (13)第二十一条犹豫期 (13)第二十二条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4)第六部分您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 (14)第二十三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4)第二十四条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5)第二十五条年龄错误 (15)第二十六条性别错误 (15)第二十七条未还款项 (16)第二十八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16)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的变更 (16)第三十条争议处理 (17)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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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金佑重疾 A 款(2018 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 (2)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终了红利分为关爱金和特别红利两种。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合同终止时有关爱
金分配的,本公司将以关爱金的形式给付: ①被保险人已满 18 周岁,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
重疾 A 款(2018 版)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 减少。
四、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被保险人全残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三、保障责任 1、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 30 天至 55 周岁。 2、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3、在保险期间内,本产品提供以下保险保障: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 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被保险人未满 18 周岁的,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②被保险人年满 18 周岁的,本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 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 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上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投保人根据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 款(2018 版)合同及附加金佑
五、有效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1、有效保险金额 (1)本产品的有效保险金额包括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若发生减保或投保人与本公司约 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变更的,本产品的有效保险金额将相应调整。 (2)本产品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 10000 元。 2、保险费 本产品的保险费采用趸交(即一次性支付)或限期年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保险费) 的方式支付,限期年交方式下的交费期间有 5 年、10 年、15 年和 20 年四种。
二、产品特色 1、身价健康加养老,保障功能四合一 本产品与附加金佑重疾 A 款(2018 版)(即“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A 款(2018 版)”) 搭配,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险产品计划。既终身提供身价保障,为您和家人的一生幸福生活遮风挡雨,抵御 风险,又提供重疾和特定疾病保障,更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使用年金转换功能,每年领取养老年金, 为晚年生活添精彩,实现身价、重疾、特定疾病和养老的“一站式”综合保障。 2、健康呵护双保障,轻症额外多次赔 不仅提供多达 100 种重大疾病保障,更有 50 种特定疾病(轻症)保障,特定疾病保障均为额外给付, 最多可给付三次,并且给付后重大疾病保障不受影响,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 3、保额分红送心意,重疾身价能递增 重疾保障和身价保障额度将随着每年年度红利的分配而不断增加,保额逐年递增且免核保体检,使您 的保障水平实现动态增长,除此之外,还能获得丰厚的终了红利,让您获得充足的保障。 4、特定疾病显关爱,后续保费可豁免 交费期内,如被保险人首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给付后,豁免后续各期保险费, 彰显周到全面的人性关怀。 5、资金周转添帮手,生活事业更从容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您急需周转资金,可使用保单贷款功能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您的生活 和事业助一臂之力。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 款(2018 版)
产品说明书
一、重要声明 1、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将随分红保险的投资和实际经营情况发 生变动,敬请注意。 2、本保险的红利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3、本说明书所载资料,包括投保示例部分,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容 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以及实际红利分配为准。